汪玉凯:思想解放为改革开放开辟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讲话中,多次提到解放思想的重要性。在回顾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时,他指出:“40年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地试、勇敢地改,干出了一片新天地。”在总结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时他指出:“40年来,我们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在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时,他再一次指出:“创新是改革开放的生命。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
那么为什么要如此重视解放思想呢?如果我们对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思想解放历程进行深入分析,就不难得出正确的结论。因为解放思想不仅为改革开放历史大幕的开启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当改革开放进程中遇到困难时,在冲破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方面,同样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下一步中国要把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引向深入,解决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难题,仍然需要解放思想引领、开辟道路。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使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的新征程
习近平在讲话中谈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历史地位时有这样一段描述,他说:“在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和老一辈革命家支持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冲破长期‘左’的错误的严重束缚,批评‘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必须完整、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从此,我国改革开放拉开了大幕。”习近平这里所说的真理标准讨论,实际上就是指粉碎“四人帮”以后在中国掀起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
真理标准问题讨论,成为第一次思想解放的先导。1976年,当“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中国未来朝着什么方向走,成为所有中国人当时都在思考的一个重大问题。但总体看,由于十年“文革”所形成的思想理论体系深深地禁锢着绝大多数中国人的头脑,再加上“两个凡是”的广泛宣传,使许多人深陷迷茫,甚至看不到希望。在此重要历史关头,由胡耀邦亲自创立的《理论动态》在这个时期发表过一系列重要文章。其中,由胡耀邦亲自修改、倡导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实际上成为第一次思想解放的先导,为真理标准讨论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新的思想路线作了思想上理论上的准备。现在看来,真理标准讨论直接促成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为实现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真理标准讨论,也为拨乱反正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评价视角。为中国共产党在正确评价毛泽东思想、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之间提供了一个相互衔接的纽带,为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
邓小平南方讲话为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廓清了观念障碍
纵观第一次思想解放的过程可以发现,除了真理标准讨论这个最核心的议题之外,还有人道主义的讨论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讨论。现在看来,第一次思想解放影响最大的还是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严格讲,后两阶段讨论的内容,并没有真正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贯穿始终。在某些方面还出现了逆转。这个逆转的直接后果,就是后来出现了否定邓小平提出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潮以及“姓资姓社”的争论等。在改革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的情况下,不仅坚持“一个中心”受到质疑,“姓资姓社”的争论也再次升级,中国刚刚扬帆的改革开放大船正在面临着巨大的危机,中国似乎又在经历着一次新的历史性抉择。 在形势急转直下的情况下,1992年作为中国改革开放主要领导人的邓小平再也坐不住了。尽管他已经退出领导岗位,88岁高龄,按照他的话说,他成为一个普通党员了,但他依然奔赴南方,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扭转了局势,把中国的改革开放航船再一次推向前进,形成改革开放以来第二次大的思想解放。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在笔者看来构成第二次思想解放最关键的有四句话,涉及四方面最根本性的问题:一是基本路线动摇不得,一百年不动摇;二是计划和市场都是发展经济的手段,不决定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资本主义可以有计划,社会主义也可以有市场;三是要防止“右”,但当前的主要危险是“左”;四是不改革就死路一条,不改革就下台。
如果说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是一场市场导向的改革,那么,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有关计划与市场的论述,则标志我们党在认知方面已经取得了重大突破:实行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只是发展经济的一种手段和方式,与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没有必然联系。而过去,我们长期认为,计划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等于资本主义,这个窠臼一直无法打破。而邓小平的南方谈话,则使这一长期困扰中国人的问题,彻底有了答案,这也可以说是第二次思想解放的最大成果。这一成果体现出的精神气质,从内在逻辑上看,仍然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基本准则。
新的思想解放,政治上要破除利益集团的阻挠,加快制度创新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兴起的第二次思想解放,加速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从时间段上看,1992年后,由于我国把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确立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在一定意义上决定了后来中国改革开放的基本走向:围绕构建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展开各项改革,中国经济在此过程中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中国在不改变政治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
当个体、私营等各种非公有制经济大量涌现后,同时也使市场经济产生并蕴藏着大量权力寻租的空间,在计划经济时代根本不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诸如权钱交易、贪腐泛化等,在新的市场环境下都可能出现甚至快速蔓延。一旦约束公权力的制度笼子不能及时建立起来,就会产生难以想象的严重后果:1992年后在中国社会中逐步滋生出的利益集团,以及由此形成的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贪腐潜规则,成为真正威胁党的执政地位的最大祸根。而目前在中国社会实际上已经形成的三大利益集团:即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利益集团,以垄断行业为代表的垄断利益集团以及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和资源利益集团。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利益集团有过深刻分析:他最早提出“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2014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防止“党内出现利益集团”,等等。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能不能战胜利益集团,不仅关系到中国未来改革开放能否顺利推进,甚至关乎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稳固。
新的思想解放,经济上要破除对民营经济的偏见
如果说破除利益集团的阻挠,是我们在新的思想解放中必须在政治体制层面寻找解决问题之道,那么破除对民营经济的偏见,回归民营经济在国家政治结构中应有的地位,就是我们必须在经济层面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我们知道,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对民营企业乃至民营经济的认知方面出现过重大偏差。在“文化大革命”中甚至提出过“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这样的荒唐口号。那个时候,我们实行的是 “一大二公”的单一的计划经济,所有经济主体要么是国有企业,要么是集体企业,不容许任何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存在,带来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有一组近代中国经济发展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美国著名历史经济学家安格斯·麦迪森提供的研究表明,早在1820年鸦片战争爆发前,中国的经济总量已处于世界第一,占世界经济总量的32.9%,此后一路下滑,到1945年抗战胜利后降到4%。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到1978年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中国经济总量占世界的份额却降到了近代以来的历史低点1.8%,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也被大大削弱。这中间的因素很多,但过早地让民营经济退出历史舞台,无疑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反过来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占世界经济总量比重大幅反弹,也与民营企业以及民营经济的崛起有很大的关系。例如,2017年,中国82.7万亿的经济规模占世界经济总量的比重已经上升到15%,稳居世界第二,这一历史性成就无疑与民营企业以及民营经济发展是分不开的。当然,民营企业能够得到快速发展,又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我们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在认识上的不断升华也是紧密相连的。
从认知上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认识大体上可以概括为四个阶段,上了“三大台阶”:从1978年至1992年前,我们把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有利成分和补充;1992年至2002年,认为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2年至2012年,认为要毫不动摇地发展民营经济;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三个同等”,即民营企业要与国有企业同等使用各种生产要素,同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对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认识上的升华,带来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大发展。资料显示,1978年后,国家对民营经济的政策出现松动,中国出现了约14万户个体经营者,到2018年,全国的个体经营者已经达到6500万户;1992年全国的民营企业总共为13.9万家,到2018年已发展到2700万家;两者加起来达到9200万市场主体,在全国目前近一亿市场主体中,非公经济主体占了92%。
从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贡献看,更是广为人知: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也讲到民营经济“56789”的贡献:即民营经济创造了50%的国家财政收入,60%的经济总量、70%的创新增长、80%的社会就业和90%的市场主体数量。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崛起,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以及对执政党强有力的经济支撑,不仅使那些要“民营经济退场”的奇谈怪论沦为笑柄,而且也让提出要研究民营企业与执政党之间关系的主张,显得多余。原因很简单,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共识,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对国家的巨大贡献,已经得到了实践的检验,也得到了历史的检验。在新的改革开放格局下,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新的思想解放,进一步正本清源,为民营经济在国家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作出明确的理论概括。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11月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所指出的,“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中国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国家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等。
按照笔者的理解,不管民营还是国营,主要看五个指标:一是提供了多少优质产品和服务;二是给国家创造了多少税收;三是提供了多少就业;四是提供了多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五是做了多少公益事业。只要在这五个方面作出了贡献,我们才能轻装上阵,不被种种歪理邪说所困扰。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深圳创新发展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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