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就:贫富差距不等于贫富差距问题
确实,贫富差距的扩大是当下人们最关切的问题之一。当前贫富差距比较大是一个事实,但是“贫富差距”大,一定意味着“贫富差距的问题”吗?我们认为“贫富差距”不等于“贫富差距问题”,两者是不能混淆的,而在现实当中,人们往往是把两者混在一起,这种普遍存在的思想混乱直接影响到了我们寻找恰当的途径来解决相关的问题,有必要予以澄清。
在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普遍都很穷,是均穷,不存在贫富差距,也没有贫富差距问题,市场化改革开始之后,人们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普遍提高了,随之而来的是收入差距的扩大。应该说,收入差距的扩大是必然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能力、占有的要素和运气都不一样,这必然会在收入上体现出来。所以,在市场化进程中,贫富差距的扩大是一个客观事实,“事实”本来不应该成其为“问题”的,比如人们不会把有人长得高,有人长得矮,有人长得漂亮,有人长得难看视为一个社会的问题。
穷人确实会对富人有些嫉妒,但嫉妒是正常心理,不构成社会问题,并且这种嫉妒心理的产生和空间距离有关,它的产生往往只限于他视野所及的范围,比如当他看到马路上的奔驰车时会产生嫉妒,而不会嫉妒他看不见的富人,如嫉妒香港的李嘉诚或美国的巴菲特、比尔·盖茨。所以即便是勉强地把“嫉妒”看做是社会问题,那么它其实也是个“空间差距”的问题,而不是“贫富差距”的问题。如此说来,“贫富差距”这个事实并非导致“贫富差距问题”的根本原因,贫富差距问题的出现,要在贫富差距这个事实之外寻找。
一般说来,人们不会把自己的收入和富人作比较,有句话叫“人比人,气死人”,人们更多地会作纵向比较,即和自己的过去比较,收入或生活水平相比自己的过去有改善,人们就会感到满足。在人们普遍都感到“满意”的社会中,就不会有严重的社会问题出现,如当下人们关切的贫富差距问题。现在人们关注贫富差距问题,恰恰反映的是人们“不满意”的心态,“贫富差距问题”的实质或核心内容就是“不满意”心态的体现,而非客观财富多寡的比较。相比“嫉妒”而言,“不满意”确实会构成社会问题,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
那么产生这种不满意心态的原因又究竟为何呢?我认为有两个方面,一是看到富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致富,让人感到不公平,这种不满意更多的是由不公平引起的。贫富差距问题的背后,首要的就是这个不公平问题,比如美国前段时间“占领华尔街”运动的产生就与此有关,这里还要强调,不是财富拥有多寡的不公平,而是获得财富的手段不公平。
如果富有是通过个人的正当努力实现的,那也没话说。但假如少数人的富有,是通过官商勾结、以权谋私,或利用不规范的制度实现的,那难免会使人们产生忿恨。二是人们对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匮乏的担心。如果对自己未来感到乐观,那么即便现在还比较穷,人们也不会产生不满意之感,和改革开放之初相比,现在人们发现改变命运的机会少了,上升的通道越来越窄了,2011年国家公务员报考人数超过140万就是这种社会现实的一种反映,社会上流行的“富二代”和“穷二代”现象也说明了这一现实。人们不会因为别人的富有而感到忧虑,但是会为自己前景而忧虑。
既然贫富差距的问题是一个满意度的问题,那么我们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立足于此。但现在人们普遍地把“贫富差距问题”理解为财富占有多寡的问题,提出的对策也是针对如何缩小财富占有上的差距。人们想到的最为常见的对策是向富人征税,比如在这次的人大会议中,就有全国人大代表、首钢董事长朱继民建议研究开征遗产税,称其是一种难得的、最适宜于市场经济环境下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
我们认为,类似的这种建议都是没有看到贫富差距问题的实质,或者说,他们看到的只是“差距”,而不是“问题”。如上所述,贫富差距问题实际上是个“不满意”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着眼点,也应该落实到产生不满意的原因上,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温家宝总理在工作报告中所指出的“有效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杜绝社会的腐败和不公正现象;另一方面,要使民众有正当的途径提高收入,有通过正当的努力改变命运的机会,这主要依靠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富人变得富有,不会使穷人变得更穷,相反是为穷人创造了更多的机会,富人积累财富的过程也是改善他人生活水平的过程,市场就是利用富人的能力和财富为普通民众打工,这是市场的秘密所在。
可见,要解决的是“贫富差距问题”,不是“贫富差距”,这必须予以区分。我们患的其实是“不公”和“寡”,而不是“不均”。在消除不公正的同时,使人们都有一份有尊严的职业或产业,形成稳固结实的中产阶级,这样贫富差距问题就解决了,社会也就稳定了,而这要依靠法治建设和市场化改革。政府的转移支付也不是不能要,但只能限于救济最贫困者,不能用来作为缩小贫富差距的手段。
本文摘选自《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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