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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春堡: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中国建设

http://www.newdu.com 2021/5/20 爱思想 邵春堡 参加讨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数字经济发展鲜明体现了新发展理念要求。数字经济正成为世界走出低迷,走向希望的关键。近年来,党和政府积极引导数字化转型,注重技术创新,搭建数字共享平台,力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维护数字经济安全。随着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广泛应用,由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治理构成的数字中国图景渐趋清晰,数字中国将会更容易更便捷地融入世界、走向未来。
    一、创新技术、虚实融合、提高质量,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数字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形态,正在高质量成长发展。要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从持续的科技创新、同实体经济融合、追求质量效益三方面着手。
    (一)夯实数字科技基础,通过技术创新为数字经济发展持续赋能
    目前,数字技术进步正在向智能化方向发展,这同信息已超过物质和能量成为最重要的社会生产对象这一发展趋势相吻合。在主要依靠物质的时期,科技驱动的是手工艺术;在主要依靠能量的时期,科技驱动的是机械、电器; 在主要依靠信息的时期,科技驱动的是智能。因此要紧紧抓住数字科技产业化这个生力军,培育先进的互联网产业、电信产业、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将数字科技产业化的能量发挥到最大。要在锻造数字科技生力军的基础上,以数字作为新的材料,以智能作为新的技术,以网络作为新的阵地,通过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武装经济领域原有的大产业,形成数字经济的主力军。数字经济的高技术特性,要求我们将已有的科技优势武装到所有产业中,特别是制造业。一要将高可靠、低时延、广覆盖、大连接的新一代移动通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形成高融合的数字经济技术体系;二要毫不放松地攻克数字智能科技短板,在AI芯片、智能传感器等比较薄弱的领域,特别是在高端芯片领域狠下工夫,摆脱对核心技术严重进口依赖;三要实现数字经济的高智力、高竞争、高速度,就要在核心关键要素上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占据创新高地,突破发展中的技术瓶颈,为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持续赋能。越是强调科技创新,越要强调知识产权保护,要尊重科技工作者的付出和创造,保护他们的创造热情,持续的科技创新就是数字经济持续的动能。
    (二)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上世纪提出的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既造就了“中国制造”,又促进了数字技术创新。但目前来看,信息化带动下的工业化还未达到高附加值的程度,我们要用数字经济带动制造业发展,还要从人口多的发展中大国这一战略特征出发,着力提升数字经济对农业的积极影响。只有让工农业产值增长率借助数字科技达到高峰,才有可能将一二产更多的从业者从繁琐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将数字经济引向高质量发展。
    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既是创新,又是调整。第一,融合要为实体经济输入智能技术。在已有机械化、自动化武装的制造业基础上,赋予其智能化,放大其价值。在数字经济与家电、纺织、电子等领域已有的融合基础上,加大对与采矿、化工、有色金属及燃气等行业的融合,尤其要深化与骨干制造业的融合。要凭借我国5G技术优势,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端到端数据流为基础,以网络互联为支撑,将智能技术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有效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资源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第二,融合要激活实体经济活力。融合在于激活参与组合的数据要素,改变不同组合中各要素的分量,增加要素结构配置的灵活性,使企业组织作为要素配置的母体,摆脱地理、交通、人才、能源等传统要素的限制,要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应用和数据资源,利用各地各企业闲置的设备来组织生产,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数据红利全面释放,使产业生态更加健康和可持续。甚至可以组织各种要素和资源,赋能于经济社会落后地区、偏远山区,让不同区域实现普惠协调发展。第三,融合要形成规模效应。在纵向上形成数字经济的不同产业链,横向上形成不同产业的规模集聚,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在以数字科技为基础的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布局基础上,实现产业全要素、全流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与融合创新,从而构建数字驱动、智能主导的数字经济高融合生产体系。
    (三)立足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多角度提升数字经济的整体质量和竞争优势
    提升数字智能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打造数字智能的优质品牌,要从整体上提升数字经济质量。一是在保证电商和数字消费持续繁荣的基础上,将精力更多用在增强智能制造的实力上。既要重视数字经济基础指数,更要关注数字产业指数。在传统制造业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中,分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数据,优化生产流程参数,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二是在保持数字经济渗透广度的基础上,分析和衡量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状况,针对数字经济的地区差异和城乡数字鸿沟,提高数字经济在薄弱地区和行业的渗透力度,提升整体数字经济的优质占比。三是优化衡量我国数字经济质量的指标,除使用我国特色的测量指数,还可参考国际上一些指标,经常与国际数字经济作比对,清醒认识我国的优势和劣势,重视数字经济在国际竞争中面临的严峻挑战。此外,要尽可能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改善资源配置,推动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交易成本下降,实现供需双方的资源有效对接,促使整体经济在更少投入的基础上获得更高产出,提升行业和企业效率。
    二、共享发展、开放发展、安全发展,加快数字化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创设人人参与、共享共建的经济范式
    搭建数字共享平台,有利于扩大信息服务范围。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掌握海量的基础数据,具有专业化、公信力强等优势,有挖掘利用和赋能潜力。建设国家数据统一共享开放平台,能够扩大基础公共信息数据有序开放。在此基础上,不同的组织和单位可根据其性质、职能、区域、层面,建设不同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增值服务平台、数据安全监控平台,实现相关数据的集中存储、适时共享,建立标准统一、支撑有力的数据网络体系,成为不同范围的企业、社会或个人共享资源的前提。平台和体系都会不同程度呈现出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会带来服务领域广、经济体量大、参与人数多、发展势头好的各种优势,有利于整合线上线下资源,降低供给和需求方成本,提升资源对接和配置的效率,提供多元的个性化服务与商品,树立个人的独特品牌与信誉[1],从而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共享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有两个条件:一是广泛应用,就是数字信息服务面向全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的有效供给,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在不同知识、技能、年龄等人群间普惠共享,做到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友好性、无障碍性以及成本可负担性。二是有效承接,享用者要有接受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数字技能,每次技术进步,受益较多的还是较快掌握新技术、新知识的人群。除掌握具有普及易用性技能,企业、单位、社会个人等不同对象要依据不同的技术要求开展针对性学习。还应为老弱病残及特殊人群打造便捷通道,破除数字鸿沟和障碍,体现数字经济的普惠特征。随着数字经济发展,全民都应培养数字化智能化时代必备的能力与素质,建立终身学习理念,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电脑、微信、电视等终端和载体,获取各种资源,接受学习服务和管理,坚持学用结合,培养良好的学习式生活习惯。
    (二)坚持开放发展,深化全球合作
    数字经济的跨地域和多元化发展趋势及个性化特征,构筑了人类社会、物理世界、信息空间的三元结构,深刻影响着社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总体架构。我们要创新“走出去”的多元架构方式,站在全局和长远高度,放大互联网的连接优势,鼓励各方数据开放共享,全力构筑自由畅通的国际数字经济平台和网络,促进各国数字经济领域的政策协调、数字要素的流动和利用,并通过优化产业链、供应链,深化数字经济的全球合作。在开放数字经济和国际合作中,应当积极参与改进和完善国际合作的协调机制,努力消除数字贫困和数字鸿沟,继续实现传感、控制、管理等数据的使用,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快数字化发展,需要安全加持
    理念上,要认识数字经济面临的安全挑战,在核心数据防范、关键业务保护、信息高效运营方面,树立数据安全、网络安全、业务安全的理念,加强风控机制建设和风险防范。技术上,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通过5G、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新技术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安全稳定发展的基础,提升数字经济安全的技术保障能力。合作上,我国对全球数据安全的倡议,展现了我国维护全球数字安全的积极态度,为数字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提供了正能量。我们应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秉持多边主义、兼顾安全发展、坚守公平正义,促进数字经济的国际合作和安全发展。监管上,破除制约数据应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数据安全的综合治理,完善数据监管治理标准程序规范,健全数字规则,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探索构建数据监管治理平台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数据流动态势感知、安全预警、应急处置等平台,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法治上,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通过数据立法,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控制权、收益权等各种权利的种类和属性,明确数据拥有者的相关权责,明确企业采集和独享使用的数据边界,明确数据在使用和流通中的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责权利,同时建立健全涉及数据的政策和标准,保障数据采集、流通、使用的合法和规范,保护国家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信息。在健全数字安全法律法规基础上,严格数字安全执法,维护数字经济发展秩序,建立良好的法治环境,使个人信息开发利用、企业数据流通共享、数据跨境流动都能规范运行,有效保障国家安全、企业数据权益和个人隐私安全。[2]
    三、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化治理,推进数字中国的战略发展
    数字经济是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必然会影响和延伸到社会和文化领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
    (一)数字经济带动数字社会和数字文化建设
    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带动数字经济向社会和文化领域延伸,通过数字产品、数字化服务及其数字共享平台,在社会、文化、教育各方面广泛运用,使社会到处呈现数字化应用场景,形成与数字经济匹配的崭新社会形态。教育方面,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方式正向规范发展,网上趋于严密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正在衔接中小学课堂教学,有利抑制被逼补习、变相补习,解决补习泛滥导致的学习负担过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问题。医疗方面,远程医疗努力把网上智能诊疗解决的项目扩展到最大,把线下就医项目缩减到最小,把高质量医疗资源的效用在网上扩展到最大,减少百姓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等费用,部分地解决了农村边远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健康养老方面,通过手机、微信、电视等数字平台,组织老年娱乐,引导适当健身,缓解老人孤寂,便利亲属慰问和监护。劳动就业方面,探索并建立人力资源的网络共享平台,激发各种用工和人力资源的活力,遵循政府部门宏观政策的引导,调动网上求职者的积极性能动性,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匹配度。文化方面,产业数字化后,企业生产和提供了大量数字文化教育娱乐产品和服务,抗疫期间丰富的线上文化教育产品吸引居家隔离和社交范围受限的人们,
    
    
    享用数字技术及其产品和服务,安全、平和度过疫情防控关键期。数字化运用启发和孕育着文化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文化在线上跨行业、跨要素的融合发展,强化着网络文明建设,培育着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彰显了教育事业和文化产业在数字化转型中积极寻求变革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二)数字经济社会发展呼唤数字化治理
    数字科技在新型经济形态中,不仅是创造财富和价值的先进生产力,像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又都能辅助参与生产、服务、贸易等各项经济活动的监管、规划和决策,使数字技术体现出生产关系的属性。数字技术从创造物质财富向辅助监管和治理的层面扩展。数字经济与数字社会带来的新业态、新行业、新岗位,需要相应的职业道德、工作规则和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和治理,新的行业和岗位产生的决策、规划、管理、监督和安全等工作和职能,需要纳入新的治理范围。因此,需要用数字技术改造传统的经济社会的理念体制、运行程序、基础设施、具体功能。在经济社会的数字化形态基础上,探索和实践新的治理方式,确立数字治理格局,运用数字治理方式,开发以数字技术、数字要素、数字资源为基础的新型治理工具,加强宏观经济治理数据库等建设,提升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辅助治理能力,提升企业、事业、党政单位的数字化监管水平,推动国家、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的数字化治理。企业的数字监管和政府为主的社会数字化治理,积极地反作用于数字经济发展,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治理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能够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民众。
    (三)数字中国走向世界和未来
    随着数字科技日益发展和广泛应用,人们能感受到万物皆数,而且数字间的关联正在上升为一种普遍规律。像土地意味着农业时代、机器意味着工业时代,数据意味着数字时代。数字时代已经走来,数字世界正在崛起。数字技术曾经搭乘全球化快车走到今天,全球化又会伴随数字治理走向远方。数字化治理将会成为全球治理的崭新方式。从新的治理实践效果及其趋势看,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方法正在萌芽和形成。一是平等治理理念。各种刷卡刷脸等防伪识别一视同仁,不看你的地位和单位,出入有关场所、在线购物、在线支付、在线工作、在线上课,都是无差别的服务,数字赋能治理,使大家享受着平等的服务和待遇。二是多元治理主体和民主理念。有手机的人都可成为数字信息的发布者、掌握者、传播者、运用者,体现着治理的快捷、敏锐、准确、高效。三是关爱和人性化理念。随着机器人参与更多的劳动,急难险重岗位对人的伤亡风险减少了,就业更具人性化。加之数字产品和服务越来越多,生产成本下降,吃穿住行问题得到缓解和改善,娱乐休闲度假普遍增加,进而提升了人们的生活品位。这些治理理念和方法,将会随着全球化和数字化的发展,不分地域和国别地扩散和渗透,自然而然地增强着人类之间更多的沟通、理解和团结。
    [参考文献]
    [1]罗贞礼《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三个基本属性》学术前沿,2020,(9).
    [2]陆峰《发挥数据生产要素的创新引擎作用》学习时报,2020-06-12.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国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
    原发《党政干部论坛》2021年第3期

Tags:邵春堡,数字经济发展与数字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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