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借出席“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之机,对上市公司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强化使命担当”。笔者认为,这是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建设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传递了党中央国务院的期待,将成为今后市场建设的重要一环。
26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发展速度很快,但发展质量并不稳定,内涵营养不足,有时还出现比较大的风险,突出的表现是股指波动率比较高。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就是,相关的市场主体缺乏使命担当:有的上市公司过于注重所谓的市值管理;一些证券服务机构把所谓的市值管理作为欺上瞒下、瞒天过海的一种方式,只讲稳定股价,而对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提高资产质量,提高项目经营的有效性,提高投资者的回报率等方面兴趣索然;有的证券机构过于追求为上市公司增发、配股等进行策略咨询、方案谋划,不把监督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提高服务质量、回报投资者当作大事来抓。
尽管这种情况并不代表全局,但也不罕见。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一些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忘掉了自己的责任,把追涨杀跌、套取二级市场利润当作主要任务,甚至与国家大政方针搞“对赌”。个别证券公司丧失社会责任底线,套取国家维稳资金的钱,为小集团的利益服务。此次刘士余主席明确提出,上市公司不但是“资本市场的基石”,还是“实现国家战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主力冲锋队”。这就把上市公司的责任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上市公司绝不仅仅是一个“市场经营者”这么简单,而是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国家责任,不然,你算什么先进力量呢?
刘士余还特别强调,在上市公司治理架构当中突出加强党的建设,无论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都要加强党的建设,不能有丝毫的含糊。笔者认为,这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支撑点:党的领导本质上是先进理念、人民利益、社会责任的一个保障机制;加强党的领导,是服从、服务和支撑国家战略的极其重要的机制性措施。
对于上市公司分红,刘士余给出了十分清晰的表述,即“上市公司可以基于长远发展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暂不分红,但不应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公司长期无正当理由不分红,也可能是财务数据造假、内部人控制的信号”。这个表述是很精准的,因为上市公司分红问题,不是简单的“分”和“不分”的问题,而是分要有分的理由,不分要有不分的理由。
要强化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管,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就是建立社会化的董监高档案,把他们的履职情况、个人事项、诚信记录等记录下来,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心存敬畏。要设立上市公司的“光荣榜”和“黑名单”。任何人只要干了坏事,就要记录在案;要让他用实际行动洗刷自己的污点,重新做人。
对于证券机构的使命担当问题,刘士余也明确提出具体意见。2016年12月3日,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表示,证券基金机构要牢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初心,忠实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这一职业操守的底线。持牌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本市场,不能“挑战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底线”,不能“挑战职业操守的底线”,否则,就是“人性和商业道德的倒退和沦丧”,而不是什么金融创新。
笔者认为,提高中国股市的质量,使之具备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必须强化市场主体的责任担当。只有中国自己的上市公司、证券机构、各类投资者尊重自己的市场,这个市场才能够真正搞好。为此,强化内外部的法律约束、市场约束、道德约束,是统一的“三位一体”,三方面都不可轻视,都不可弱化。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机制,用良好的法律机制、市场机制、道德机制来维护中国股市的“初心”。这个“初心”,就是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提高市场竞争力,使各方平等参与,公平获益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