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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树成:多次性微调:使经济增长率不“冒顶”

http://www.newdu.com 2018/3/9 爱思想 刘树成 参加讨论

    笔者在《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9期发表的《我国五次宏观调控比较分析》一文中,曾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紧缩型宏观调控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的宏观调控具有见事快、动手早等新特点。现在,在本轮经济周期中,宏观调控又表现出一个新特点,即宏观调控的多次性或多阶段性特点。本文试对此特点及其政策含义进行一些分析。
    一、本轮经济周期中三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
    在我国上一轮经济周期中(1991年至1999年),谷底年份1999年的经济增长率为7.6%。随后,2000年、2001年经济增长率分别回升到8.4%和8.3%,从而进入新一轮经济周期;2002年至2005年,经济增长率又分别为9.1%、10%、10.1%和10.2%;今年,2006年,预计经济增长率仍为10%略高。这样,从2000年到2006年,本轮周期已连续7年在适度经济增长区间内(8%~10%左右)平稳较快地运行。这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经济发展史上还是从未有过的(见图1)。
    
    图1 中国GDP增长率波动曲线(1976~2006年)
    在本轮经济周期中,针对投资和经济增长偏快而比较集中地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已进行了三次。
    第一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是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重点是2004年4月至5月。主要针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过热,出台了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
    第二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是2005年上半年,重点是2005年3月到4月。主要针对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等问题,出台了“国八条”、“新国八条”、“七部委八条”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①
    第三次即目前这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是2006年4月至9月。主要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仍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并呈加剧之势,出台了“国六条”、“九部委十五条”等措施,②央行于2006年7月和8月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等等。
    一般说来,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中的过热或过冷,为熨平经济波动而不断进行的。但是,就针对经济运行中投资和经济增长偏快而比较集中地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而言,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前四个经济周期中,都是一个周期对应一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如在1977年至1981年的周期中,对应着1979年至1981年的宏观调控(见图1);在1982年至1986年的周期中,对应着1985年至1986年的宏观调控;在1987年至1990年的周期中,对应着1989年至1990年的宏观调控;在1991年至1999年的周期中,对应着1993年下半年至1996年的宏观调控(1997年至1999年是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克服国内需求不足)。在这几个周期中,通过宏观调控,经济增长率由周期波动的上行道立即转入下行道,由经济过热转入经济调整。
    为什么在我国以往的经济周期中,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都是一次性的,而在本轮经济周期中,却呈现出多次性或多阶段性的特点呢?
    二、以往周期中宏观调控是一次性的
    在我国以往的经济周期中,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都是一次性的,这主要是因为,以往经济周期中,宏观调控都是在经济增长已陷于全面过热而难以为继时,才不得不进行被动调整。
    总结中外历史上经济波动与宏观调控的经验教训,可以得出一些带有规律性的认识。就经济波动的一般规律而言,经济增长过热,即我们常说的“大起”,必然导致随后的“大落”。因为在“大起”中,造成对资源的高消耗,对环境的高污染,造成对经济正常运行所需各种均衡关系的破坏,这就必然引起“大落”。“大起大落”的要害在于“大起”。宏观调控的目的正是为了防止“大起大落”,平抑经济波动,而其中的关键又在于及时地防止“大起”,也就是及时地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或由局部过热转为全面过热。这就要求及时地“削峰”,使经济增长率的“峰位”处于适度增长区间的可控范围内,不致因经济增长过热而损害资源和环境,损害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我国以往经济波动中经常出现的“大起大落”,就是因为没有很好地认识和把握上述经济波动的一般规律,没有及时地防止“大起”,没有及时地进行“削峰”,而是等到经济增长率已冲出11%的上限警戒线,经济增长已陷于全面过热而难以为继时,才不得不进行被动调整。如1978年经济增长率高达11.7%,1984年经济增长率高达15.2%,1987年经济增长率高达11.6%,1992年经济增长率高达14.2%。在这种调整中,需要集中地、大力度地出台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较大幅度地收缩经济增幅,以迅速扭转过热局面,也因此呈现出峰谷落差明显、一个周期对应一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的情况。
    三、本轮周期中宏观调控呈现多阶段性特点
    在本轮经济周期中,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呈现出多次性或多阶段性的特点,这主要是因为在本轮经济周期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
    1.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波动态势的变化。2003年下半年至2004年上半年所进行的、本轮周期中第一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不像以往那样在经济增长率已突破11%之后,才来进行被动调控,而是在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部分行业出现局部过热时,就适时、适度地进行了主动调控。这一主动调控,由于见事快、动手早,防止了局部过热转为全面过热,避免了我国历史上多次因“大起”而导致“大落”的局面,由此延长了经济周期在适度高位的运行。
    2005年上半年,针对房地产投资规模过大等问题所进行的、本轮周期中第二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又一次防止了局部问题转为全局问题,进一步延长了经济周期在适度高位的运行。
    由于宏观调控水平的提高,以及由此形成的经济周期在适度高位的延长,即经济波动态势的变化,就有可能在一轮10年左右的中程周期内,出现几次经济运行的偏热或偏冷,几次小峰或小谷。因此就要针对一轮周期内的不同阶段和问题,适时、适度地多次进行相应的微调。2006年第1季度和上半年(第2季度累计),经济增长率分别上升到10.3%和10.9%(见图2)。2006年第2季度单季与上年同期相比,经济增长率高达11.3%。经济运行再次出现偏快倾向。为了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继续保持下去,在本轮周期中实施了第三次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
    
    图2 季度GDP增长率(累计)的波动曲线(1999年第4季度~2006年第2季度)
    2.宏观调控的体制基础的变化。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在本轮经济周期中,宏观调控的对象自主化、市场化了。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的扩张与收缩主要取决于中央政府自身的行为。中央政府用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进行扩张,又用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进行收缩,自己调控自己。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到企业,大家“齐步走”。在控速降温的宏观调控中,经济增长率很快就会降下来。而现在,宏观调控的体制基础已发生很大变化。宏观调控的对象、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其投资和经营行为已自主化、市场化了;宏观调控的另一个重要对象——地方政府,他们的一些经济行为也自主化、市场化了。企业和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有一个观望、认识、理解、消化的过程。与此同时,我国目前的经济运行仍带有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些特点,如一些地方政府盲目大干快上的扩张冲动而又缺乏必要的约束,一些企业包括民营企业的投资实际上只负盈不负亏的软预算约束等;此外,还带有不成熟市场经济的一些特点,如企业行为的非法制化、非理性化等。在这种情况下,与经济增长的“高温”降下来很慢相对照的是,经济在“升温”时却又升得很快。特别是遇到“十一五规划”开局(2006年)、党政领导班子换届(2007年、2008年)、举办奥运会(2008年)等一些推动因素,经济增长很容易趋向过热。这表明,在本轮经济周期的适度高位运行中,宏观调控主要是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而在目前体制环境下,这不是一次性的比较集中的宏观调控就能万事大吉的,而要不断紧密跟踪经济形势,针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问题,适时适度地多次进行微调。
    3.房地产业的特殊性和经济增长制约因素的变化。在本轮经济周期中,房地产业既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柱产业,又是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要产业,同时也是宏观调控所涉及的重点产业。目前,我国以住房为代表的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是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的结果,是居民购买力不断积累的结果。在未来二三十年内,房地产业的发展对于相关产业乃至整个经济的增长具有持久的推动力。当前,在以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产业所带动的经济增长中,制约经济增长的因素发生了新变化。过去,每当经济过热时,主要的瓶颈制约是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短缺。而现在,随着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这些短缺因素已逐步缓解,这有利于经济在适度高位的持续运行。然而,由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产业所带动的经济增长中,制约因素由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生产短缺转换为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制约,自然资源的制约包括土地资源、能源资源、矿物资源和水资源等的制约。如果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产业发展过热,引起自然资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的严重污染,仍然会给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危害。因此,对房地产业的调控需要慎重操作,既不能力度太大使其一蹶不振,也不能力度不足使其盲目扩张。特别是对住房这种特殊商品,我们的调控经验还比较欠缺,需要一系列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则的不断完善。这也决定了对房地产业以及相关产业的调控不是一次性就能完成的,而要不断地、有节奏地进行。
    四、政策含义
    为延长经济的适度高位运行,在一轮周期中,针对经济运行中的问题多次进行微调,并不意味着前一次微调没有起作用,也不意味着这次之后不再需要新的微调。国际上也有这种在一轮周期中多次进行微调的先例。如美国GDP增长率在1991年3月至2001年3月,经历了长达120个月的超长增长。以年度GDP增长率看,这个经济周期的适度高位运行历时9年,其中就出现了4个小峰(见图3中的虚线圈)。美联储针对经济运行中几次出现的过热苗头,多次进行微调,保证了美国经济的持续超长增长。
    
    图3 美国GDP增长率波动曲线(1991~2005年)
    在多次性微调的情况下,宏观调控的目标取向或评估宏观调控的效果就不像过去那样是使经济增长率大幅度地压缩下来,而是使经济增长率不“冒顶”,即不要突破适度经济增长区间的上限(从我国目前国情看,大体为11%左右),从而使经济在适度高位平稳运行的时间尽量延长。
    注释:
    ①“国八条”是指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新国八条”是指2005年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条措施。“七部委八条”是指2005年4月30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②“国六条”是指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六条措施。“九部委十五条”是指2006年5月24日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
    原文参考文献:
    [1] 刘国光等主编,2006:《中国经济前景分析——2006年春季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 王洛林主编,2005:《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经济发展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3] 刘树成,2004:《我国五次宏观调控比较分析》,《经济学动态》2004年第9期。
    [4] 刘树成主编,2006:《中国经济周期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原文来源:《经济学动态》(京)2006年第10期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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