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丁丁:中国劳动工资问题
几年前,我写文章详细讨论过这一问题。现在,在中国面临着的若干深层问题中,我们看到,一方面,劳动要素的价格被普遍压低,另一方面,教育和医疗的费用迅速增加。从而,中国的体力劳动者及其后代难以转型成为更具创造力的“知识劳动者”。于是,在发展这一阶段,中国经济正以不容忽视的概率滑入“劳动的低水平循环”。
通常,在一个健康的市场社会里,劳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份额,随着经济增长,可逐渐从30%增加至70%。在中国这样的转型期社会,普遍观察到的现象是,劳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停滞在大约30%的水平。或许,在高科技行业,由于劳动要素的主体是“人力资本”,故劳动收入所占的份额可维持或超过50%的水平。然而,任何一位克制了来自左的和右的意识形态偏见的经济学家都应承认,在我们周围,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严重低于可比较和可想像的一般均衡水平。
劳动要素的价格被严重低估,这一现象,我认为与20世纪中国革命的历史密切相关。我曾以“身份幻觉”为标题撰文讨论过执政党背负的“革命包袱”,我建议执政党将工人和农民的利益代言身份转让给劳动者自己选择的政治家或政客,允许劳动者自行组织工会和农会,并公正地维持“劳动-资本”抗衡机制。
北京出租车司机的劳动保障及收入问题,多次成为“两会”代表的议案主题,却至今不能有所缓解。最近,“油价”向上调整至事前公布的阈值之后,政府发放的“油补”不再增加,取而代之的定价方式是当乘车距离超过三公里时追加一元“油补”。初步调查显示,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将因此而下降10%或更多。此前,北京出租车司机曾自发组织过至少三次罢工,以抗衡出租车公司的盘剥。当然,由于缺乏“合法性”,劳动抗衡资本的行动,不仅在北京而且在其他地方(或许去年重庆的罢工行动是唯一的例外),都以失败告终。
在建筑业以及农民工最容易进入的那些行业,劳动保障及收入问题也多次成为公众议题并引发了国务院的直接干预(所谓农民工工资的“白条”问题)。此外,还有诸如“打工子弟学校”和“开胸验肺”这样的旨在“维持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议题,在健康的市场社会里原本不会发展为“公共事件”。因为,那里已经形成了合法机制,使劳动能够集体抗衡资本,从而劳资双方能够及时地化解冲突。
劳资抗衡机制的缺失,对任何一位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而言,意味着什么呢?让我们简单运用广为人知的“科斯定理”吧。这一定理宣称:当谈判费用可以忽略时,不论法律将污染权指派给污染者还是被污染者,最终,基于污染者和被污染者的谈判过程,污染排放的程度总归是会符合效率原则的。换句话说,当制度费用可以忽略不计时,资源配置(包括对资源的“污染”)总可以达到“最优”。
理解科斯定理的关键,也是这一定理广泛被误解的关键,在于真实世界的谈判费用不可忽略。试想一位农民工站在建筑工地最高点打算纵身跃下,以“自杀”这样一种极端方式,只是要向资本方和监督劳资双方事前达成的契约或“隐契约”条款的第三方(法院、政府、黑帮或公众舆论)发出一个“可信的”简单信号:“你应立即发放欠我的工资,否则我就难以生存了。”为了使信号“可信”,他不得不自杀。假如谈判费用很高从而压根不能被忽略,那么,科斯定理意味着,制度将影响资源配置。不过,由于“制度”这一概念包含着至今无法澄清的许多问题,还由于“制度费用”和与它等价的“交易费用”,在科斯定理所设的污染权讨论中难以与“谈判费用”相区分,由于这些困难,科斯定理被广泛误解了。
劳资抗衡机制,例如劳资双方关于工资的定期谈判和谈判破裂时的罢工活动,是一种制度。这一制度“缺失”,就意味着劳资双方的谈判费用太高,以致不存在这样的谈判过程。这时,科斯定理表明,政府将权利指派给哪一方,对资源定价是至关重要的。遗憾的是,如前述,由于执政党的身份幻觉,劳动者集体行动(罢工)的权利受到了压制,从而,借助政治势力盘剥(污染)劳动的权利事实上被指派给资本方了。基于这一事实,我相信,任何一位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都会指出:那么,在市场的均衡状态中,劳动要素的报酬很可能被低估。
以上推测更意味着,在中国,资源配置的均衡状态很可能浪费了劳动要素(因为工资偏低),从而,在“劳动”、“资本”、“土地”三要素生产函数中,资本要素获取了偏高的利润率,土地要素很可能也获取了偏高的地租(因为自然资源与资本品之间通常有较强的互补关系)。
最后,上述观点或可用来解释目前普遍存在的地产业(基于土地与资本的互补关系)利润偏高和制造业“产能过剩”(因为偏高的利润率可诱致过多的投资)以及诸如此类的现象。
我写这篇短文,旨在唤醒中国经济学家的社会良知和他们的本土学术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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