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春意正暖,各省市2019年上半年的选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公告相继发布。笔者查阅了四川省、吉林省等多个省市的公务员招考公告和县级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发现凡是在乡镇机关的职位,无一例外均规定了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短则5年,长则8年。
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是2014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从2014年9月以后,各省市招考的公务员便有了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许多县的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也参照执行,规定了最低服务年限。
从近几年的实践来看,乡镇最低服务年限的规定确实保障了乡镇干部队伍的数量稳定,干部结构也趋于合理,但这些背着“服务年限”的年轻干部是否作风扎实、精干高效,是否适应农村工作需要,我想也并不尽然。这之中不乏以“借调”“上挂”之名长期不在乡镇的,也有在乡镇工作还不到半年就着手往其他单位考试的,甚至还有宁愿以“辞职”的方式离开乡镇的。
究其原因,还是乡镇不易留住人。笔者就知道,某个乡镇党委书记,宁愿“官降一级”到县级某局任个副局长,也不愿继续留在乡镇工作。当然,乡镇不易留住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乡镇生活条件和工作环境不如城市单位;另一方面,乡镇机关的晋升渠道也相对狭窄,一个乡镇多则一百多号人,少则五六十号人,而副科也就那么几个,年轻干部再怎么努力,也要也要十年左右才能从科员到副科,难免让人绝望;第三方面,干部待遇上虽说是“向基层倾斜”,边远乡镇有三百多元补贴,但这三百多元恐怕还远远没达到让乡镇干部想要留在乡镇的“心理阀值”;第四方面,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各种压力、责任经过层层传导,最终也落到乡镇头上,再加上脱贫攻坚到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任务压力更是非比寻常,所以难免有人打退堂鼓。
因此,“规定基层服务年限”的“治标之举”只是“权宜之计”,只能“被动”留人。要想长期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精干高效、适应农村工作需要的乡镇干部队伍,还得找到“治本之策”,让广大青年干部“主动”到乡镇一线干事创业。
笔者认为,这个“治本之策”无外乎四方面措施:一方面,进一步提升乡镇干部的待遇,让乡镇干部的待遇比起城市机关干部的待遇要有相当大的竞争力;第二方面,进一步拓宽乡镇干部的晋升渠道,“海阔凭鱼跃”,让干了事、干成事的干部有足够宽广的晋升空间,让乡镇真正成为干部干事创业的舞台;第三方面,切实加强包括“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在内的政治教育,让奉献精神、担当精神等精神力量深入人心;第四方面,构建完善的荣誉体系,让“乡镇公务员光荣”“在乡镇一线服务群众光荣”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
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就在这四方面做到了极致:军人工资的标准水平普遍高于公务员工资的标准水平;军队有完善的职务、军衔晋升体系和转业安置制度;军队视政治教育为战斗力的有力保障,政治教育存在于部队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军人有崇高的荣誉,社会对军人有充分的尊重。所以尽管部队条件艰苦,任务、责任、压力也不比乡镇机关轻,但是每年仍有无数热血青年争相应征入伍,而且鲜有因为当了兵后悔的,许多退伍士兵还纷纷表示“若有战,招必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