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企业运营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某工作人员表示:“澳凯电子挺大的,但停了好多年没开工,我们当然希望公司能够开工,这对于园区税收等都有好处。”
导致澳凯电子无法开工的直接原因在于厂房建设并未如期竣工,澳凯电子与厂房建设项目总包江苏天宇建设公司(下称江苏天宇)因为工期延误等问题各执一词,并数次对簿公堂。
《总包合同》显示,总承包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合同金额为1800万元,工程时间总计6个月,但如果根据房产证下发时间定义工程完成,时至2010年6月份,项目建设才算正式完成。
蔡国雄说,江苏天宇因原材料涨价以及与分包商关系处理不畅等原因,导致工程屡屡被延误。江苏天宇该工程负责人丁宝喜表示,因为澳凯电子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延期。
2011年开始,天津澳凯电子与工程施工方江苏天宇建设集团就一直围绕厂房建设以及工程款问题在打官司。双方三年多时间已经先后六次对簿公堂,其中一份额度550万元的项目补充合同逐渐浮出水面。此后双方数次进行的诉讼,其核心均是针对这份合同展开。
争议合同堵死融资渠道 2008年,澳凯电子在天津当地银行获得总计32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抵押物为在建工程及土地。“当时我们因为需要400万元资金向其他分包公司支付工程款,需要从在建工程贷款专户中提取这笔资金,尽管该笔贷款已经划入澳凯电子专户,但是如果使用必须提供使用去向。”蔡国雄说。
“由于这些分包合同金额普遍小,当时该银行行长给我们出了一个主意,让我们直接拿一份金额大的合同,以方便审核,我们就与江苏天宇在总包合同之外,签订了这份所谓补充工程协议。”蔡国雄称。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咨询多位银行人士得到的答案是,如果情况属实,这就是为了提取专户贷款而签订的一份合同。“固定资产贷款是专款专用,很多时候也存在漏洞。但银行领导认为企业偿还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会为了方便而如此行事。”银行人士表示。
记者拿到了蔡国雄口中经常被提及的“假合同”的原件,以及获得贷款的资金流水账单,里面一笔账目往来让人难以理解。依靠550万元的《补充协议书》,银行于2008年11月7日审核通过了这笔贷款的使用请求,资金由专项资金账户直接转至江苏天宇建设的银行账户。
当年11月6日,江苏天宇提前一日向澳凯电子开具一份400万元的收款收据显示,其中资金流转一栏证实了这笔资金的往来依据为上述550万元的补充协议。
而就在11月7日当天,澳凯电子在银行资金到位之后向江苏天宇建设开具一份收据,金额为400万元,证明江苏天宇又将钱打给了澳凯电子。在蔡国雄看来,施工方给建设方打款并不合情理。
记者询问上述资金为何会由施工方转回澳凯电子账户,前述江苏天宇该工程负责人丁宝喜对此回应称,“你问他们,我不负责财务的事。”
相比澳凯电子超过两亿元的投资额,这份合同的金额并不大,但由于江苏天宇起诉澳凯电子拖欠550万元工程款,而对澳凯电子产生的一系列后续影响,令蔡国雄始料未及。
他介绍说,工期延误导致此前资金安排计划被打乱,企业一直没有开工,银行贷款本就偿还困难,企业最近三年还一直处于诉讼状态,房产证在法院被保全,在没有订单以及经营流水等其他抵押物的情况下,尽管土地厂房评估价达到7000万元,也很难再获得贷款。
一位熟悉银行信贷规则的人士表示,银行很害怕企业可用抵押物被保全,这说明企业发展前景将有不确定性,何况澳凯电子没有经营流水,所有偿还抵押均只能体现在厂房土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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