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国旗等 著:《近代中国地方公债研究:以皖川闽粤为中心的考察》
著作简介:《近代中国地方公债研究:以皖川闽粤为中心的考察》,潘国旗等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14年2月出版。该书以公债经济学理论为指导,运用计量经济学和实证分析的方法,以近代发行地方公债最多的四个省份为切入点,在充分掌握历史资料的基础上,对近代中国的地方公债进行了比较系统的梳理,特别是对上述四省的地方公债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阐明了公债的发行背景、过程、规模、特点和社会作用,以揭示近代地方公债发行、偿还交易以及管理的机制和规律,对我国现实地方公债政策的制定具有启发和借鉴意义。
这部书是潘国旗教授研究近代地方公债的第二部专著。该书继承和发扬了作者研究近代中国公债史的一贯特色,即在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用历史学、财政学、金融学、统计学等经济史研究所需的诸多分析方法,系统地分析了皖、川、闽、粤四省地方公债发行的规模依存度、章程、还债机制,对其社会影响及地方公债立法等问题做了综合探讨,并尝试将公债与地方财政、军阀政权、国民经济建设之间的相互影响进行多方位比较研究和多角度分析,以得出具有指导意义的规范性结论。细读之后,我认为该书具有厚重的历史感和深刻的现实意义,值得向读者推荐。
首先,该书实事求是,学风严谨。资料是学术研究的基础和前提,经济史研究更是如此。向学术界提供具有原始性、真实性且准确性较高的数据和资料是该书的重要特点。作者在研究近代地方公债第一部专著(《近代中国地方公债研究以江浙沪为例》,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的基础上,选择了皖、川、闽、粤四个在近代发行地方公债相对较多的省份作为重点研究对象,亲赴北京、南京、合肥、成都、福州、广州等地的档案馆和图书馆查找资料,不仅将与课题有关的文献如档案、政府公报、年鉴、资料汇编、当时报刊、前人著述等尽行搜罗,而且花费巨大的时间和精力,对搜寻到的资料进行筛选,对四省在各时期发行的地方公债史料进行整理、综合、归纳,厘清债项的原貌,再考察公债发行的背景及作用,分析其特点,最后做出评价,使研究的结论更加可靠。
其次,该书结构合理,脉络清晰。全书除绪论和结语外,共分四章。绪论在界定与地方公债有关的概念后,对国内外地方公债研究的述评不仅仅满足于介绍学术界研究的现状,而且对其取得的成就及存在的问题条分缕析,指出了作者的努力方向。一至四章分别论述了皖川闽粤四省近代地方公债的发行情况,各章首先交代公债发行的社会背景,然后按晚清时期、北洋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等时段分别考察,最后对各省地方公债的发行特点进行了比较客观的评析。既有历时性的纵向梳理,又有共时性的横向比较,得出的结论令人信服。结语部分在上述个案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这一视角总结了近代中国的地方公债,既讲其成功的经验,也客观指出了其中的问题及教训。纵观全书结构,作者把重点研究和一般研究相结合,通过这种纵横交错、一般论述与典型剖析相结合的表述方式,论点表述层层深入,达到了历史与逻辑相一致的效果。
再次,从历史中寻求启迪并服务现实是学术研究的宗旨,这也是该书的又一重要特点。就当前的中国公债史研究现状来看,对近代中国外债(国外公债)的研究,学术界开展得较早。至今已是硕果累累,而对近代中国国内公债的研究相对缺乏,对近代地方公债的研究更为薄弱,系统、专门的研究尚不多见。这与地方公债的资料分散于各省,调查困难,搜集材料不易等密切相关。作者选取近代地方公债作为研究对象,体现了迎难而上、求索历史真相的理论勇气,值得充分肯定。仅从选题本身的学术价值看,该著必将推进这一领域的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
最后,从现实层面看,该书的对当今的启示借鉴意义值得充分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1998年以后,我国地方政府为满足经济建设中对资金的需求,以各种名义承担了大量债务:虽然目前的《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直接发债,但截至2013年底,审计署发布的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已高达17.9万亿元,地方债务风险因之居高不下。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举债机制,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四省市地方政府试点自行发债:但此次试点地方政府债券仍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与国际上通行的地方政府“自主发债”仍有一定差异。
近期,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将在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此举被视为我国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探索市场化发债的重要举措。如何确保这一重要改革举措能够顺利进行?如何使地方公债制度不陷人各种风险的泥潭?这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经验,更需要总结中国自身的历史。从近代中国地方公债的发行、偿还、交易和管理等公债运行的基本环节中探寻规律,辨别其中的利弊得失,把握地方公债的内在机理,为科学合理设计我国未来的地方政府公债制度体系,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规范政府举债途径等提供历史的借鉴:该书在结语部分总结了近代中国地方公债史的三点启示,如合理划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加强中央政府对地方公债的监管,建立严格的地方公债管理制度,这是作者立足现实,站在时代前沿审视历史,不断从历史中寻求启迪的具体体现。
以一人之力对近代中国30多个省份的地方公债,显然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为此该书的写作采取了集体合作的形式,也由此造成了各章的写作风格不尽一致,这可能是其美中不足之处。另外,该书的结语部分虽然对除皖川闽粤(该书重点研究内容)和江浙沪(作者上部专著重点研究内容)之外的其他省份地方公债进行了概述,但未能详论,不能不说是个缺憾。由此,也期待作者今后能够更上一层楼,有更全面、更系统的佳作问世。
(节选自《研究近代中国地方公债的又一力作——读(近代中国地方公债研究:以皖川闽粤为中心的考察)有感》,原文载于《财政研究》2015年第8期,作者申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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