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在现代经济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金融的核心作用将愈益突出。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金融工作,先后召开了四次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每一次会议,对金融的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一大步,都出台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促进了我国金融业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地向前发展。
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亚洲金融危机背景下召开的,会议重点是加强中央对全国金融系统的集中统一领导,在金融监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新成立的证监会、保监会,分别负责从人民银行划出来的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中央财政定向发行特别国债,补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并将不良资产剥离给新成立的4家资产管理公司,为后来推进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造创造了条件。
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情况下召开的,会议重点是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组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条件成熟的可以上市。这次会议后,成立了银监会,工行、建行、中行相继实施股份制改革并公开上市。同时,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在“因地制宜,分责指导”的指导方针下全面铺开。
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了继续深化金融业改革,在全面部署金融改革发展任务时提出六大工作重点,第一大重点是继续深化国有银行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化银行制度。经过一系列财务重组,农行成功实现了整体改制,并于2010年实现“A+H股”上市,至此标志着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圆满完成。
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会议全面总结五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实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再次提出多项金融改革目标。会议着重强调,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