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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 罗小朋等:微观经济基础的重新构造——再论中国进一步改革的问题和思路

http://www.newdu.com 2018/3/9 爱思想 华生 何家… 参加讨论

    人们最初认识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往往是从看到传统经济运行模式的缺陷开始的,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所有制基础变革的必要性就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地被提了出来。
    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啮合故障与失衡
    在1984年末我国的总需求膨胀中,消费膨胀是重要的前导。消费基金膨胀对投资膨胀和经济过热增长起了加速作用。这种情况的产生与运行机制转变后的财产关系的模糊有直接联系。以国营企业为内涵的国家所有制原来是与统收统支的集中体制严格配套的,现在要它与市场机制“啮合”必然产生许多摩擦。从这个角度看,社会主义传统体制下的短缺,除了僵硬的价格制度之外,确实还有所有制关系方面更深刻的原因。
    所有制问题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刚刚起步的时候就被尖锐地提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幸运。所有制问题,实质上是微观经济基础的构造问题,在传统体制下它表现为企业的预算软约束。预算软约束是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首先总结经济运行的诸多侧面提出来的,但是,由于他概括问题的角度过于一般,所以没有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实际上,传统的社会主义企业之所以在各方面的预算约束软化,其基础是财产关系的软约束,即社会主义企业作为个别企业来看,其财产和利益边界的不确定性。因此,从财产关系入手,重新构造微观经济组织,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基本任务。
    传统体制下典型的情况是:有的企业上缴的利润已相当于其自身资产的几十倍,但生产条件仍然落后;有的企业的亏损相当于赔了若干个厂子,依然混得挺好。问题的严重性在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历时七年之后,企业资产盈利与其实际留利仍然较少联系。(见图)
    应当肯定,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运行机制转轨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经济系统的运行开始受到市场需求的约束。但由于财产关系在总体上依然故我,本来不均衡的经济货币化过程在发展中日趋倾斜。覆盖面很宽且发展迅速的商品市场和无偿、无价的资金要素构成极不协调的运动:经济活动的市场约束(产出约束)趋向硬化,预算约束(投入约束)还极为软弱;企业开始对市场需求作出反应,但反应的内容却往往是非经济或低效率的;社会的产业结构可以在短期内作出迅速调整,但与之相应的资源配置结构却难以在长期趋势上达到优化和平衡。企业挖潜革新、提高产品质量的能力较低,对宏观调节信号反应微弱或相反,使宏观调节困难。显然,急剧转轨的经济运行模式与变化很少的所有制基础之间的摩擦和冲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矛盾。
    几个方向上的改革尝试
    一种变革所有制关系,改善微观经济行为的重要方法是推动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混合发展,实现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但是初步实践表明,在国有经济关系本身还没有变革、国有企业还缺乏活力之前,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其他经济成份的经营者轻易取得丰厚的利润,造成社会收入的悬殊和人心动荡;在国有经济内部则往往成为化公为私、消费膨胀的缺口。某些国营企业实行租赁或职工入股试点时,在收入分配上竟把企业的国有资金排斥在分红之外。国有资金=无偿资金,年深日久,相沿成习,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另一个似乎能够避免较大改革的变通办法是资金付费。一般认为它可以排除企业资金装备水平的差异,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过由于我国各地、各行业以至各企业资金利润率高低极为悬殊,资金付费终未普遍实行。在这仿佛偶然的因素背后,掩盖着一个商品经济中深刻的机理:企业资产作为整体,它的价值或价格不是由其最初投入量决定,而是由其现实生产率即利润率决定,后者决定了其重置价格。这就是现代商品经济中通过企业股票价格的波动和转手每天都在发生的资产评估过程。这种资产价格背离资产原值(或净值)的运动,在中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投资环境迥异的独特的环境中得到了充分发展,使得我国的实际资产结构与投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偏移。表现在即使剔除区域差异成本以后,东部沿海大部分地区和西部若干交通方便的城市和人口密集区域,资产仍有相当大的升值,而西部大部分地区特别是三线企业资产大幅度贬值。在这种情况下,要大家按资产原值或净值付费,当然就会碰壁。
    因此,资金付费的根本缺陷就是它完全混淆了投资决策者和资产使用者的责任与权益,实际上是要求企业无条件地承担国家投资决策的全部风险,这样仍然是把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从娘胎里带出来了。付费只是以新的苦乐不均代替旧的苦乐不均。
    重新构造微观基础——农村改革的启示
    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严格地说,承包的不是产量,而是土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还出现了土地的转承包。因此它是土地承包或经营的责任制。土地承包的第一步是在生产队范围内对土地肥瘦、远近等进行综合评估,以此来确定承包的产量。土地承包最初也出现了掠夺肥力的短期行为,后来延长了土地承包期,绝对地租归公,级差地租归己,农民的行为才渐趋长期化、合理化。农村改革以家庭代替了生产队为经营单位,以土地承包代替了评工记分,从而完成了对微观基础的再构造。这是它的成功之处,也是它的主要经验。
    城市改革比农村复杂得多,也困难得多。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问题,但还没有找到实现这种分离的有效形式。人们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已逐步认识到,基数增长的考核,一户一率的分配,没有企业横向比较和社会评价,必定是鞭打快牛,赏罚不明。甚至实行了厂长负责制,如果不把企业资产的完整和增殖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所以,必须联系资产来考核企业。可借鉴的国际经验也表明,在现代商品经济中,资产收益办法是实现两权分离以后既保证所有者(或法律所有者)利益,又能给经营者(或经济所有者)以充分活动天地的普遍形式。因此,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要依据城市改革的特殊规律,围绕资产这个核心。重新构造微观经济活动的细胞——企业。
    二、资产经营责任制
    从财产关系入手,彻底解决社会主义企业的软约束或大锅饭问题,是迄今社会主义国家没有解决甚至没有以正确的方式提出的问题。我们主要依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概括和提炼出来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只是在这个正确方向上的破题,而远不是这一问题的终结。
    资产经营责任制包括资产评估、收益分享和经营责任三项基本内容。资产评估即对由国家投资决策所形成的企业资产进行模拟市场的社会评估,意在解决现有资产实际效能与名义价格背离的矛盾。作法是:(1)以资产净值为主要尺度对企业现有资产进行评估。对当初投资决策原因造成的资产实际价值与净值严重背离的企业,可采用企业多年来的资金利润率、设备利用率等指标修正。对有重置价格的机器设备可单独计算其重置价格,特别是要逐步把资产评估与以招标投标形式聘用企业领导人结合起来。(2)凡国家投资所形成的新增资产一律经评估后用招标方式由企业承接,投资者承担投资收益或风险。企业决策投资所形成的新增资产全额计入企业国有资金,资产名义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的损益由企业承担。(3)资产评估要与企业组织形式的改造、重组相结合。评估中,国家要以鲜明的奖惩办法扶植专业化的或达到规模经济要求的企业和企业集团,调整企业的规模和协作结构。收益分享是指国家对国有资金及其增值具有无条件的法律所有权。据此分享全部国有资金的收益。内容是:(1)对所有企业规定统一的上缴利润率,作为国家稳定的分享收益。在价格体系改革完成之前,国家对一些主要行业可规定不同的分享比率。(2)国家的分享利率应根据社会(或行业)的资金利润率的变化进行定期调整,作为宏观经济调节的主要手段之一。(3)国家分享的利润属于资金分红的性质,宜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企业经营风险和投资周期的需要。但当企业迟延上缴部分分红利润时,应加算利息,并可考虑抵押企业资金(如折旧基金和奖励福利基金),待以后上缴时返还。资产经营责任是指资产评估和分享原则确立后对企业运用资产的权利和责任的规定。包括:(1)企业领导人的任免和收入同资产经营效果挂钩。(2)企业具有运用资产的自主权,可以自行决定企业积累基金的投资方向,也可以变卖原有资产。但重置资产价格变化所引起的资产增值应记入国有资金帐户。(3)取消调节税和税前还贷制度,对于全部实现利润累积也不能保证国家收益分享的企业,按预先规定的程序用企业的奖励、福利基金充抵,强制上缴折旧,扣减企业工资基金,直至强令改组和并转。
    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后,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要作相应的调整。可在财政部下设国有资产管理总局,国家对国有资金的直接干预权集中于资产管理部门,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全权负责资产的完整、增殖和收益,并拥有招聘和解聘企业领导人的最终裁决权。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率是资产管理系统运行的唯一准则。资产管理部门可以考虑按经济区设立,可以将自己管理的资产委托给企业、企业集团或专业化的投资公司经营,允许资产经营的交叉和竞争。资产管理部门对财政部负责,并受其监督。为了与现行体制相衔接,可先对现在的各级主管部门进行分工,一块负责行政事务和行业管理,另一块专门负责管理资产,并根据资产经营状况决定企业领导人的任免,然后再逐步将各个条条的资产管理部门合并。由于资产产权本身的流动性、兼容性和扩张性,会使资产管理和经营者内在地超出条条或块块的狭隘限界。这样可望以财产关系为纽带建立一套能有效约束企业行为的新的传导机制和新的规范。
    资产经营责任制的主要功能是:(1)以资产评估和招标投标切断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脐带。(2)以资产效益作为处理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唯一尺度,稳定了企业行为。(3)抑制投资饥渴。投资膨胀的根源是资金没有价格,无偿使用。资产经营责任制明确了国家在企业税后利润中按资产占用分享收入,从而是对付投资饥渴釜底抽薪的一招。(4)以资产安全性、增值率和收益的多寡作为挑选、评价企业家的最重要标准,使企业家的事业心、创新精神和盈利动机与国家利益内在地统一起来。因而实际上是通过经济传导机制的改变,使国有资产有了可靠代表,并在经济活动领域的人事任免制度上进行了一场不动声色的革命。(5)落实了企业的经济责任。过去各种责任制的主要漏洞就是忽略了企业对于资产所负的最基本的责任。资产经营责任制以资金利润率这个准确无误的尺度去裁决企业的发展和生存问题,并使企业家及职工的收入不同程度地同资金收益挂钩,使企业的经营责任具体化。
    资产经营责任制变革更深远的意义还在于它通过重新构造微观经济组织的行为动机,使企业从资源占用份额最大化转到资源收益最大化,解决了在市场中运行的社会主义企业行为的优化问题。资产经营责任制使竞争的社会主义企业为了达到总收益最大,必须将投入和产出两方面调整到真实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水平,从而保证这个水平同时稳定在平均成本最低的区域。同时,它以社会一般利润率的统一尺度使企业彻底摆脱了计划产值和包干利润的束缚,一下子就大大拉开了同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留利水平,并促使资金和其他生产要素从使用效率低的地方流动到高的地方,从而为先进企业的迅速膨胀和兼并、落后企业的自动萎缩和改组创造了物质前提,提供了微观经济活动合理化的基础。
    为进一步认识财产关系变革的作用和它在经济体制改革系统中的地位,有必要讨论以下几个相关的问题。
    1.资产经营责任制与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是企业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并调解无效的结果。破产企业可以是暂时还有盈利的企业。有经营潜力的企业亏损后也可以蚀(股)本而不破产。破产与企业亏损不是等价的概念。资产经营责任制使国家在资产的完整、增值和收益得不到保障并且前景也不佳的情况下可以按规定的程序转移资产,避免损失,这是破产法无能为力的。同时,资产经营责任制割断了企业经营与国家投资决策的联系,划清了企业财产关系的边界,特别是给出了企业资产经营好坏的标志,为处理社会主义企业的破产创造了前提。
    2.资产经营责任制与股份化。关于在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股份制的设想,在理论上给人们不少启迪。但股份化和我国现存的所有制外部形式距离较大,不好衔接,所以在实际生活中没有产生多大作用。同时,股份制是当代西方经济的一般组织形式,把它移植到社会主义国家来,在内含和外延上要做多大修改,在主张它的同志那里也很不相同。如果股份化是要改变国有经济成份在经济中的主导地位,那么它与资产经营责任制就有本质的差别。
    如果股份化是要给不同经济成份提供一个共容的外部形式,那么它离资产经营责任制只有半步之遥,因为后者为资金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流动打开了大门。
    3.资产经营责任制与租赁。资产经营责任制是对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在国家与企业之间一种特殊的划分,它与租赁有根本的区别。在租赁形式中,国家实际已将企业资产的经济所有权在一定时期内让渡给租赁者,由后者对企业的盈亏负责。但是,个人(包括厂长)租赁,负盈尚可,假如企业真正亏损或减收,租赁者个人根本赔不起全部损失。这种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是租赁者取得高收入后社会侧目而视的经济根源。资产经营责任制下对企业领导人的招聘是把他们视为纯粹的经营者,企业领导人的收入不是象农民那样“交了国家的,留了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而是要由资产管理部门另行决定,这是和现代生产条件下两权分离的一般趋势(经营者既不是法律所有者,也不是经济所有者)和习惯做法相一致的。
    4.资产经营责任制与资金市场。两者的功能不同。前者解决企业内部资金的无偿问题,后者解决企业取得外部资金的价格问题;前者解决企业资金向外流动的内部动力,后者为这种流动提供更通畅的外部条件。进一步说,资金市场机制的完善只能对资源的流量形态起调节作用,而对资源的存量形态则很少能作出反应。后者形成一个强大的吸纳机制:无偿的存量资金大量吞噬和同化有偿的流量资金。而各种在税收、利率和还贷等方面的优待和软约束,决不是似乎可以随手拂去的灰垢,而是这个庞大的存量作用的自然延伸。换个角度看,要素市场分配资源有赖于企业已经给出了要素生产率的状态变量,市场的分配和调节才不致无的放矢。资本主义经济从股份形式的出现到股票普遍发行以至金融市场的完善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说,资产经营责任制或更一般的建立企业资产收益关系,是资金市场得以发展的历史和逻辑前提。
    5.资产经营责任制与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的调整。现代经济中产业结构变化很快,企业规模结构也频繁变动,一方面是小企业的不断产生和向两极分解,一方面是大企业的分化和合并。经济结构之所以按照市场需求和技术经济要求不断运动,背后是资金(包括企业资产存量)在流动,是资产产权在不停地重新组合。我们的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都不合理,但是改不了,原因是资金一进入企业就凝固了。这个问题不解决,整个经济都被困住了,专业化和企业横向联系的发展都没有希望。打开这个僵局的关键是建立资产收益制度,使企业普遍地追求资金盈利。这样经济结构内在的平衡系统才能运行。尽管价格改革可以启动产业结构的自调整过程,但是要使产业结构能在动态中逼近需求结构,特别是要达到企业结构(包括规模序列和专业化协作序列)的合理化,唯有依赖资产产权的流动和重组才能实现。
    6.资产经营责任制与宏观管理和调控。前者为后者提供了必要的微观基础。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旧的行政办法和机构所以“简”不掉,除了传统体制的惯性和阻力以外,与微观组织行为不正常是分不开的。从资产经营责任制入手端正微观组织的行为,许多行政机构和行政职能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这时再搞行政机构的清理和改革可能阻力较小,也才能最终实现宏观管理灵活、轻便和高效率。
    7.资产经营责任制在经济体制改革历史过程中的地位。资产经营责任制(或其他形式的资产经营和收益制度)是经济体制在财产关系重建方面从旧模式向新模式的飞跃。其质变环节表现在:(1)对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资产存量的模拟性社会评估。这种评估既不能在市场中进行,又不是完全脱离市场的人为规定。(2)以商品经济横向决定的利润率尺度替代了纵向分配(包括纵向利润增长)制度。另一方面,资产经营责任制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承上启下的一个过渡环节,是经济系统逐步趋向优化的历史中介。
    三、分配刺激体制改革的重新调整
    分配形式和分配关系是所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因此没有分配关系的界定微观经济细胞的构造是不完整的。资产经营责任制可以划清企业与国家财产关系的外部边界,但是还没有解决企业与职工个人之间财产关系的内部边界。这里仅从城市改革第一阶段这种过程的角度提出若干问题和意见。
    1978—1984年,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全国城镇人口人均收入上升了22.3%,全国人口平均收入上升了25.3%。但是,在全国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显著提高的同时,也存在许多经济生活中个人收入不平等的现象和在一部分人中产生的怨气,这恐怕不能仅用经济改革过程中人们增加收入的预期过高来解释。甚至用相对收入水平的剧烈变动引起的社会心理状况来解释也显得有些笨拙。经济利益结构的相对变动固然会给人们带来一个复杂的感情适应过程,但如果这种变动是有规则的并符合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人们能够越来越冷静地度过这个适应期。反之,如果这种变动无章可循,或者干脆就是天生的机会不平等,那么怨言就会累积增加,甚至会酿成棘手的社会问题。
    中国的劳动力流动
    或许解决上述问题的一个根本办法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15%左右的劳动力流动通常不会给经济带来波动,而且明显地具有提高劳动者工作热情、扩散技术技能、改变分工过细和增进生产效率的收益。但是,在同样实行传统体制的社会主义国家中,中国的劳动力流动表现出与众不同的趋向。劳动力要素具有一种奇异的特征,就是它的短缺促进流动(裁员的阻力较小,劳动者选择的机会较多),它的过剩阻滞流动(充沛的在职后备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对劳动力变动的需要),这恐怕是苏联东欧国家劳动力流动历来就极为普遍,而我国城市人口至今难以流动的基本原因。从这个角度看,建立劳动力流动的机制也许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额外困难,如果考虑以下两点就更是如此。(1)鉴于中国城市劳动力流动的凝固性,流动几乎不得不从零开始。劳动力边际流动的风险在于它往往使侥幸流动的少数人获得特别优厚的报酬,造成强烈的反差和社会反响,放大流动的负作用。(2)劳动力流动的状况是和一定的社会、经济、文化、心理因素相互联系的。因此它的发展趋势具有某种不可逆的性质。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目前在推动劳动力流动方面能走多远还颇觉踌躇。根据现有国际资料,劳动力流动性比率与劳动成本之间的关系还不很清楚。例如某些劳动力流动程度较高的国家,货币工资的增长似乎也比较迅猛(如南斯拉夫);反之,某些流动性较差的国家,商品总成本中的工资成本比重则相对较低(如日本在一个长时期中是这样)。这些不同方面的考虑迫使我们在推动劳动力流动的时候不得不小心翼翼地避免刺激劳动成本的上升。
    进一步看,在传统体制中占总人口80%以上的农村居民甚至从建国起就具有某种流动的权力,以致在相当多城市企业中历来就存在着数量可观的农民工,这些事实表明在中国劳动力流动始终潜在着双重体制。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的步伐大大加快,对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城市中还存在着大量的在职失业状况的时候,特别是在历史形成的城乡生活悬殊引起的城市人口生活水平刚性作用下,以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来一般地解决收入攀比,恐怕要考虑是否会遇到消费基金总量增加或城市人口大量失业的两难处境。
    此外,中国的城市劳动力流动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据调查,当前社会上流动倾向较强的是高技术的工人和专家,或是其职业社会评价较低的非熟练劳动者。这两类人的流动无疑都会增加收入水平上升的压力。至于为数众多、流动倾向较弱的中间层次的职工,要使他们流动起来需要采取强制性的裁员措施。这有待于较完备的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同时,在经济体制改革本身所带来的好处还不足以得到人民无条件的支持之前,采取这种具有强烈社会反响的措施是否明智,还值得研究。但无论如何,从现在起在逐步改造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对城市新增就业者一律实行契约期限较短的合同用工制,待今后时机成熟时变相改数量逐步缩小的固定工为合同工,以实现劳动力的流动,这样可能较为适合我国国情。
    分配刺激体制的改革
    在企业的产品价格、经济地理环境、资产占有程度三个基本差异都未消除也不可能一下子消除,因而各种非劳动的生产要素收入还没有从企业经营收益中分离出来的时候,没有任何万全之策一举实行“按劳付酬”或符合“合理原则”的分配刺激办法。进一步说,只要劳动力要素本身还不能流动,任何将个人收入和企业经营成果直接挂钩及其它拉开个人收入差距的办法必然包含着严重的社会不公平。国际经验表明,个人收入分配方面任何轻率的举动都可能逆转整个改革的进程,所以转变改革初期以拉开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为主的思路,是经济体制改革争取全局主动的基本一环。
     看来,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阶段中,放弃企业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做法,恢复对企业工资基金和其他消费性支出的严格控制,除少数范围明确的节约奖等外,一律用高速累进的奖金税实行对企业奖金的严格控制,可能是适宜的。对居民工资收入以外的其它一切收入可以立即开征起征点很低、累进速度很快的个人所得税(可扣除社会保险部分),强制削平过高的个人收入。个人收入领域采取这种以退为进的措施,可以为其他领域的改革扫除后顾之忧,从而大步前进。整个改革推进了,个人收入领域的改革也会容易跟上来。
    分离个人收入分配的主要依据是现代个人通常不是生产和经营的主体,个人劳动必须溶化为企业集合劳动,才能成为社会财富的源泉。经济改革要解决的经济发展动力问题首先是企业的动力,或企业家的动力,即利润率高的企业生产资金也多,企业可以迅速扩张,市场份额扩大,企业规模也升级;利润率低的企业,则很少或没有生产资金,企业停滞、萎缩甚至倒闭。而我们一个时期以来过分注重一般职工的收入和企业效益的联系。企业实现的利润率和留利率不成比例;许多生产同类产品生产成本相差几倍的企业,留利相差无几,结果互相钳制,谁也上不去。而由于示范效应和攀比因素,人均留利和人均奖金反而日趋均等。
    调动个人的生产积极性仍然要从基本工资入手。现在群众不满意的因素除了收入不均以外,主要就是物价上升。奖金再多也给人以不可靠感,而且只是落在一部分人身上。而物价上涨的负担却稳定地落在每一个人身上。因此必须依据物价上涨的幅度给职工以工资补偿。补偿和实际工资提高都可以采取给全体职工普遍上调工资的形式。我国五十年代的历史说明,实际工资普遍和稳定增长的时期人们气顺劲足,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其实,即使在将来的目标模式中,职工收入恐怕也不会是完全与盈利挂钩的波动很大的量。因为奖金尽管与企业盈利密切相联,但对职工来说,奖金只是一种不确定性很大的短期收入,所刺激的只是职工的短期行为。职工更为关注的是企业的地位和发展前景,本人的级别、职务、受信任程度乃至升迁的机会。而企业素质提高正有赖于每个职工的素质,首先是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的提高。因而加强企业的发展前景与个人利益的联系,实行普遍的考工晋级制度,是调动个人长期行为的主要途径。把经营者的利益从职工一般利益中分离出来,是亚微观层次改革的另一条线索。传统体制实际上是假定所有的劳动者都具有主人翁精神,都直接对国家负责。由于脱离了社会主义现阶段的实际,结果实践的效果不好。给经营者以适当的地位和必要的权益是经济改革的必然趋势。但是考虑到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背景和特权思想的渗透,在改革前期不宜急剧地拉开经营者和一般职工的收入差距,更不能赋予经营者自我奖惩的权力。对经营者即企业家刺激的主要方向是把他们与企业的命运联结在一起,使企业的盛衰与企业家的个人利益决定于资产经营状况。资产经营好,企业发展快,小企业家变成大企业家;反之,企业倒闭,企业家下台,甚至根据企业家协会的条例,在若干年内不得重新受聘。同时要实行收入双渠制,即企业领导人的奖金与企业的现期收入从而也与职工的奖励基金相对脱钩,而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资产收益和其增殖潜力决定企业家的收入。这样可以培养企业家阶层的事业心和荣辱感,逐步形成社会主义中国的企业家队伍和企业家精神。
    公有制企业的收入分配问题有三个关键环节:(1)基本工资的确定和变动。这个问题已如上述。(2)企业留利总量。这需要通过市场运行机制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改革由企业实现的利润(率)决定。(3)企业留利中用于积累和消费的比例。现在是国家规定统一比例,然后加征奖金税。资产经营责任制改革拉开企业留利总量的差距后,这种权宜办法就完全不能用了。可行的办法是按企业占用的资金和工资基金的比例,将企业留利相应划分成积累、消费基金。留利总量由利润决定,职工消费基金又按内在的比例划分,形成双重调节,使企业要增加职工个人消费必须或者扩大实现利润量,或者减少资金的占用。这样才可望平衡生产要素的收入分配,最终引导企业行为合理化。
    本文提出的改革思路只是一种未经验证的假设,而远非对问题的解答。目的是试图进一步引起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问题及其联系和顺序的关注和研究,从而有助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推进。
    1986年2月
    作者附记:周其仁、吉小明、彭照平同志对本文初稿提出过宝贵意见。
    (作者工作单位:华生、何家成,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张学军,国务院经济调节办公室;罗小朋,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边勇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物资经济研究所)
    ——原载《经济研究》198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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