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联盛: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平衡(2月23日)
近日,瑞士瑞信银行和英国巴克莱银行因黑池交易违规向美国监管当局支付了逾1.5亿美元的巨额罚单。此前,美国联邦法院首次以商品交易欺诈及幌骗罪刑事起诉华尔街一名高频交易员。一系列事件显示,金融违规操作已成为监管的重要目标,并呈日趋严格的态势。
黑池交易是场外交易的一种形式,2005年由高盛公司在美国推出,以防止大宗交易对场内市场造成巨大冲击。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黑池交易、高频交易等场外交易方式逐步兴起,电子化成为这种交易的一个重要属性。成立于2005年8月的电子化场外交易商(BATS)所搭建的交易系统已经成为美国第二大交易市场和欧洲第一大柜台交易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高频交易、黑池交易和场外市场交易商。2015年,BATS在美国股票和期权市场的交易规模分别达到了21.1%和9.6%,在欧洲股票市场的交易规模也达到了24.4%。根据美国学者迈克·刘易斯的统计,2014年高频交易约占美国股市交易比重的70%。
交易方式的创新有其有利的一面。以黑池平台交易为例,买卖双方对场外大宗股票交易指令匿名撮合交易,既可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特别是在市场交易寡淡时维持标的交易顺畅,又能避免对传统交易所市场造成巨大冲击,防止大额卖出对价格产生断崖式影响。
但是,作为金融市场上的新生事物,高频交易、黑池交易等也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成为全球监管者十分头疼的难题。风险之一是信息相对不透明,业务基本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成为风险较大的影子银行业务,同时容易引发欺诈、幌骗、破产以及投资者保护等问题。风险之二是此类交易往往使资产交易价格偏离应有价值,一定程度上对传统交易所市场价格形成不良影响甚至是操纵,导致金融市场体系的价格扭曲。风险之三是此类交易对技术的依赖程度很高,可能因技术问题或操作风险导致严重的流动性枯竭甚至系统性风险。
大规模的电子化场外交易成为金融监管的重点对象,这是金融交易平稳、金融市场有效以及金融体系稳定的内在要求。美国联邦法院、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机构的处罚行为,反映了监管严格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强化了金融监管力度。高频交易、黑池交易和场外交易等相关金融机构、交易市场和基础设施等,基本都被纳入到监管体系中,以防止出现监管漏洞或空白。二是提高了信息披露水平。根据法律规定,黑池交易等无需向公众披露信息、但需向监管机构公开,监管机构为此要求交易商必须健全信息报告制度。三是注重创新与监管的平衡。美国等监管机构并没有因违规交易而限制高频交易、黑池交易等创新手段,而是以强化监管来防范此类金融创新对价格、市场以及金融体系的冲击,注重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动态平衡。(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载《人民日报》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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