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中的投票权与投票权力——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为例
【内容提要】国际组织中成员的投票权是指其在表决中可以投出的票数及其占总票数的比重(即投票权重),而投票权力则是指成员通过行使其投票权对表决结果实际产生影响的能力。前者只是名义上的权利,后者才是真实的权力。推导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简称亚投行)成员投票权计算的精确函数,并对各成员的投票权力进行测算,发现亚投行成员的投票权与其投票权力之间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或正相关关系,因为一成员的投票权力不仅取决于自身的投票权重,也取决于全体成员的投票权分布格局和组织采取的决策规则。随着亚投行规模的扩大,各成员间的投票权力差距不断缩小,分布更加均匀,其内部治理结构愈加民主化。当前,中国在超级多数制下虽拥有绝对的阻止权力,但倡议权力远小于名义上持有的投票权重,且在简单多数和特别多数制下(决定新成员加入方面)的投票权力正在急剧下滑,远快于投票权重的下降速度。此外,尽管中国的投票权比重被不断稀释,但不同特征的新成员加入使得中国在超多数制下的投票权力呈现并非单调递减的曲折变化。
关键词:国际组织;权力指数;投票权;投票权力;亚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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