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刚:我们需要怎样的金融改革?——评《从攫取到共容》
近年来,随着实体经济进入深度调整,信用风险上升,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越发凸显,对金融体系(尤其是银行体系)的批评不绝于耳,屡屡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对此,政府出台了诸多改革政策,从清理不合理收费到要求银行“三个不低于”,从差异化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到加快推动利率市场化,等等。政策频率之高、涉及范围之广以及力度之大,都是以往所罕见,但成效似乎并不令人满意。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脱节?我们需要怎样的改革,才能扭转这种局面,以实现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要回答这些问题,显然需要更广阔的、超越金融的视角,而将实体经济置于更加核心的地位。《从攫取到共容》即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展开的对中国金融现状与改革的探讨。作为研究企业、产业方面的权威专家,本书作者为我们贡献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政策建议。
不过,任何对现状的分析与判断,都不应脱离其演进的路径。要理解中国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只看到过去几年这样短的一个片段,似乎并不全面。尤其是关于银行相对于实体经济的利润比较方面,作者似乎过多关注到了从2008年以来银行利润的高速增长,却忽略了金融业利润与实体企业不可比的事实。一方面,因为信用风险滞后,当期会计利润并不反映银行在整个经济周期中的真实盈利能力。作者所观察到的银行业利润的快速增长,事实上伴随着风险的迅速积累。最近一两年,这些风险已经开始加速暴露。我们预计,随着实体经济调整的持续,未来一段时间中,银行利润将持续大幅下滑,而且不排除有相当数量机构出现亏损的可能。如果用真实的不良数据还原银行的财务报表,作者所籍以立论的这一重要论据,其实已悄然改变。另一方面,将中国金融体系定义为“攫取型”体系,似乎也不能解释在2004年之前中国银行业整体巨额亏损的事实。这些亏损中的主要部分,并不源于银行的经营管理(当然,这并不否认当时银行的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而是因为金融体系在国家财力不敷的时期,变相承担了巨大的制度改革成本。严格的金融管制(准入限制以及利率管制,等等),不过是为保证金融体系有能力代行财政职责、推进改革,而做出的配套制度安排而已。就整个改革的历程而言,把中国金融体系之于实体经济的关系简单定义为“攫取”,显然无法反映其演进的历史背景。当然,我们并不否认,随着外部环境的快速变化,原先用于推进改革的一些制度安排已成为下一步发展的障碍,而有启动新一轮改革的需要。
具体而言,过于严格的管制,在一定时期内提高了银行体系支持体制改革的能力,但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分离。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分离的弊端也就愈发明显,使金融供给难以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严格的管制使金融成为极为稀缺的资源,在经济发展初期,这种稀缺并不会成为特别突出的问题。但随着民营经济快速成长,个人财富不断积累,金融供求失衡的矛盾开始愈发突出。小微企业以及个人日益膨胀的、合理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这直接引发了旨在填补这些空白领域的体制外金融活动的迅猛发展,长期存在的民间借贷以及最近几年异常火爆的互联网金融,其兴起的逻辑也都是基于此。如何启动新的改革?让金融释放出更多的支持实体经济的力量?本书作者从金融体制内的改革和其他领域配套改革等两个方面,提出了比较详尽且可行的方案,基本勾勒出了未来金融改革的全景。所涉及内容颇多,在此不一一述及,仅就其中两点提出一点补充意见。
一是关于利率市场化的问题。2015年8月,人民银行在降息的同时,宣布放开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的利率。同时仍保持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1.5倍上限不变。考虑到余额宝及各种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也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乃至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售的理财产品)的规模加速扩张,加之市场实际利率水平显著低于央行1.5倍的上限,从管制有效性角度考量,可以认为我国利率市场化已基本完成。但从实际运行的角度,我们认为要让利率市场化真正发挥其作用,还有许多基础工作要完成,这里面包括基准利率曲线形成机制、银行存贷款报价机制、货币政策操作机制、企业微观制度以及财政制度等各个方面。在这些配套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情况下,名义上的利率市场化并不能改变资金主要流向政府、国有企业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事实。而且,由于对政府及其相关企业的议价能力下降,银行有可能从小微企业和个人方面来获取补偿,进一步加剧已有的供求失衡。此外,从国际经验看,利率市场化基本都会对银行体系的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种风险目前已经出现一些苗头。在我们看来,未来一段时间,推进利率市场化所要考虑的问题,除尽快完善配套制度外,还应高度关注可能产生的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并及时加以处置。
二是关于放开市场准入的问题。从各国的经历来看,准入放松基本都是推动金融市场化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不过准入放松最重要的方面,并不在于机构准入,即是否允许成立新的金融机构(包括新的法人或分支机构),而在于金融业务的准入,在于产品层面的创新绕开了监管限制或得到监管认可。比如,上世纪末以来快速发展的资产证券化,催生了最终引发次贷危机的“影子银行”,在很大程度上发挥了银行的功能,但并没有采取银行的机构形态。而且,从监管成本和灵活度来看,这种由非银行机构主导的“影子银行”模式要远远优于商业银行本身。这种背景下,机构准入的意义下降,并带银行牌照价值的大幅缩水。在日益激烈的跨界竞争冲击下,新生的银行的生存空间也会大受威胁。具体到中国,最近一两年,尤其是进入2015年后,以类资产证券化模式的“影子银行”正在悄然兴起,主要集中在目前炙手可热的互联网金融领域。通过将信贷资产或其他资产打包处理,转换成标准化的理财产品(许多产品带有赎回条款或转让条款,在某种意义上具备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并放在互联网平台上向普通投资者销售(多数互联网理财产品的门槛在1000元人民币甚至更低),在完全不借助银行牌照的情况下,上述交易模式在存款和贷款两端对银行形成了脱媒压力。应该承认,这样的创新对推动金融市场化有积极意义,但也不能忽视其过度发展可能产生的风险,毕竟美国次贷危机殷鉴不远。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我们认为,跨界金融创新将越来越重要,从监管层面对准入的关注,应将重点从机构准入转移到业务准入,这对更准确地制定监管政策和及时防控风险,可能有更现实的意义。
总的说来,中国的金融已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在规划未来改革方略时,我们不仅要有金融的视角,更要有实体经济的视角;不仅应静态地考虑当下现状,也应结合其历史演进的路径;不仅应从现有金融体系及其相关配套机制出发,也要纳入可能出现的重大创新的影响。在这方面,《从攫取到共容》显然做了很好的尝试,在带给我们诸多启示的同时,为未来更全面系统的研究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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