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坚、夏杰长:《制度变革与服务业增长》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李勇坚博士与夏杰长研究员的专著《制度变革与服务业增长》于2009年3月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其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典型表现是: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明显上升。服务业增加值从1978年的860.5亿元增加到了2007年的96328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1.2%,高于同期GDP的增长率近两个百分点。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从1978年的23.4%增加到了2007年的39.1%。每年增加0.52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工业占GDP的比重基本没有变化。
对于中国服务业的这种快速成长,很多经济学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而比较一致的是,制度变革对中国服务业增长有着显著的作用。
令人遗憾的是,在很多时候,制度被作为一个万能的解释工具。因为除了制度(或许还包括与制度相联系的文化),很难解释这个世界居然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但是,更深一步说,制度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呢?这又成了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说,制度经济学在某种意义上还停留在哲学阶段。
李勇坚、夏杰长在《制度变革与服务业增长》一书中,对制度这个概念进行了具体化处理,以中国作为案例,对中国服务业增长与某些具体制度变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条分析缕的解释。
基本这种思路,《制度变革与服务业增长》一书使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对典型的制度变革与服务业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该书的主要结论包括:
第一、在改革开放后,体制变革使中国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提高了3.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服务业的发展滞后是的确存在的,从时间序列数据来分析,至少滞后了3.1个百分点。因此,在八十年代服务业的快速增长中,包括了对服务业滞后发展的一部分补偿性增长。
第二、改革开放以来,允许民营经济进入到服务业大部分行业经营,对服务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定量研究的结果表明,民营经济所吸纳的劳动力占服务业新增就业人数的70%以上、民营企业的增加值占据了服务业全部新增增加值的2/3以上。
第三、财税政策对服务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与作用。目前,关于服务业的财税政策缺乏灵活性。
该书还分析了影响与制约我国服务业增长的制度因素,这些因素包括:
1.对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限制。我们的研究表明,现有的对民营经济实行市场准入管制政策对服务业增长带来了不利影响。如果实现服务业对民营企业的开放,我们预计,到2010年,民营经济将占据服务业的80%左右,并将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提升三个百分点以上。
2.僵化的户籍制度与滞后的城市化政策。在最近的五十年间,中国一直实行最严格的城乡隔离制度。这种严格的隔离制度为中国的工业化提供了世界上数量最为庞大的廉价劳动力群。但是,这种隔离政策致使中国的人口流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单身、短期迁移,大量农业人口虽然已经在城市就业,但却无法获得当地户口和相应的福利,很难在迁入地定居下来。这种候鸟式的劳动力流动,使流动人口的收入与消费事实上是分离的,导致了城市服务消费需求低迷。我们使用服务需求模型证明,如果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将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上升3-4个百分点,如果使用时间序列数据,并以户籍制度作为哑变量进行计量分析,我们估计户籍制度对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影响为3.32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将户籍制度以及相关的公共产品供应分配方式进行改革,将可能提高服务业在GDP中的比重约3.322个百分点。
3.过大而且日益在扩大的收入差距。服务业的发展尤其是最终需求型服务业的发展取决于消费水平。一般认为,由于服务业的收入需求弹性大于1,因此,收入不均等有利于促进服务消费。我们认为,这种理论在中国无法成立。在收入分配极不均等的情况下,中低收入阶层的消费被人为压低,由于消费处于低级状态,因此,大部分消费都是实物型消费,服务业消费需求明显不足,导致了收入分配不均等与服务业增长之间的负向关系。另一方面,中国国民收入宏观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本身就低于其他国家,而这些不多的居民收入中,又被极不均等地分配,造成了大量中低收入者无消费需求能力,而高收入者因为消费的时间与空间限制,其服务需求增长也极其有限。因此,中国的服务业最终需求比重很低,这极大地限制了中国服务业的增长。我们使用收入极差(收入最高的百分之二十人群的收入/收入最低的百分之二十人群的收入)作为变量并使用国际截面数据进行计量分析表明,收入极差每上升1,则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上升0.452个百分点,这表明收入极差与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之间存在正向关系。但是,如果使用中国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计量分析,则基尼系数与服务业占GDP比重之间存在着负向关系。这表明中国的服务业受到了收入差距过大的制约,与国际截面数据所得的结论正好相反。研究结果表明,如果中国的基尼系数能够下降到0.39的话,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大约能够上升8个百分点。
4.滞后的事业单位改革。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与经济改革几乎同步,但是,相对经济改革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而言,事业单位改革所取得的成绩甚微。我国滞后的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公共服务业发展的桎梏,根据我们的研究,事业单位改革的滞后,对服务业占GDP比重的影响达到3个百分点以上。
基于该书微观研究的风格,书中还进一步研究了服务业内部若干行业的制度变革对其增长的影响:这些研究发现:
第一,信用制度变革不但对信用服务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还对整个服务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通过信用制度的建设,对促进服务业发展是十分重要的。从中国的发展的现状来看,通过发展信用制度促进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较大的窨。
第二,自改革开放以来,电信服务业通过不断持续的制度变革,获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通过世界各国的案例研究,同样可以发现,大部分国家的电信服务业制度变革比较彻底,充分利用了20世纪信息技术发展的机遇,获得了高速发展。
第三,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金融服务业在进行有限制度变革后,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其制度变革还有很大空间,如果在市场开放等方面进行深入改革,中国金融服务业将步入一个新的成长期。第四,在制度变革比较缓慢的医疗服务业,在服务提供机制和筹资机制方面还存在着城乡和地区不公平、弱势群体可及性差、资源配置效率低、技术效率逐年下降等方面的问题。
该书的研究表明,中国服务业相关制度变革还有很大的潜力,将成为中国服务业保持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力,如果持续进行包括市场准入、户籍政策、收入分配、事业单位变革等方面的制度改革,将促使中国的服务业获得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上升10~15个百分点。
——作者:李勇坚、夏杰长
日期:200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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