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由于得不到政府足够的资金支持,加上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间接融资又不足,民间筹资成本又过高,加之其自身的资信度过低,很多数字内容企业无法获得满足其发展需求的资金支持。
第五,平台建设滞后,资源整合与运营能力不强。资源整合是一种资源配置的能力,对资源优化配置具有重要作用。尤其对于数字内容产业,始于文化产业而终于信息产业,横跨多个部门,在行业管理、运作方式、商业模式和企业文化上存在巨大差别。传统的行业边界被打破,新的产业重组产生,需要内容生产商和网络运营商等进行战略协作。但现在上海在资源整合与运营方面能力不强。
数字内容产业相关资源的整合需要市场机制,但上海在此方面市场机制还不健全;数字内容产业相关资源的整合需要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但上海在此方面也存在很多问题;数字内容产业资源的整合需要平台的建设,但现在上海数字内容产业平台建设滞后。上海目前的平台在数字出版方面有盛大文学的云中书城,其它省市,有百度文库推出的百度版权合作平台,以及淘宝推出的在线阅读淘宝书城,这三者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20]。另外,在数字内容产业的其它行业平台上有一些。但总体而言,平台过小,运营模式简单,难以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而且类似的平台之间,由于竞争关系,在相容性、连接性上可能存在不兼容等问题,如数字出版平台不同企业的数字出版平台往往会有格式的不兼容。还有一些公共服务部门,虽然掌握了大量的公共信息资源和内容,但对社会开放的利用程度不高,即使提供的一些公共数字内容服务,也存在部门内部化现象[19]。
(二)上海数字内容产业存在“两大管理制度软肋”
1.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机制不健全
第一,市场机制不健全。在数字动漫方面,上海数字动漫产业国有资本比例过大,民营资本匮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是国有资本逐渐退出竞争性的领域。动漫产业在我国仍然属于朝阳产业,要求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缺少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将影响这个产业的活力。受原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上海数字动漫产业现在国有资本占比重很大,民营资本匮乏,这影响了这个产业的活力和自由竞争的氛围。民营资本虽然比国有资本实力弱,但民营资本追求获利和发展的主动性更强。同时,数字动漫对创新性的要求更强,而中小型和一些大型民营企业是这种创新的主力军,上海民营资本匮乏正好影响到了数字动漫产业的创新。上海数字内容产业不完善的另一个表现就是市场进入壁垒。如在产业许可上,网络游戏主要以注册为主,因此,申请相对比较简单。但对网络视听来说,需要许可证,即视听牌照和网络视听许可证,另外还需要电信增值业务许可证。国家的新规定是,2010年1月1日之前任何类型的企业都可以申请,但在此之后原则上只有国企性质的企业才能批准。这样限制了民营的网络视听企业发展。
第二,缺乏专门的监管与协调部门,存在多头领导问题。虽然我国有公安部、工信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署、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等都对数字内容产业的一些问题进行监管,但他们各有各的职责。如文化部门管理演出、娱乐、音像网吧服务市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管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部门管理报刊、电子出版物、印刷市场;旅游、宗教、建设部门及各市区都有参加旅游资源管理;电子信息部门管理网络游戏、网络音像、手机游戏、影视等。而且由于数字内容产业领域的拓展和延伸,导致在一些领域存在权责交叉、多头领导或者管理漏洞的严重问题[21]。这是因为在我国目前没有专门针对数字内容产业的主管部门,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的部门。如果国家层面缺少该协调部门,上海市只要拥有该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一些,但目前上海市也缺乏专门强有力的协调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部门。
第三,数字内容监管手段单一,充斥暴力、色情等内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现在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监管多通过行政手段监管部门,其它手段缺乏,在数字内容产业中充斥着低俗、暴力和色情内容,特别在网络游戏中该问题显得更为突出。如暴力摩托这款游戏玩家可以通过飞车碾过行人方式来提高积分;QQ农场以偷菜来提高积分等;数字内容中存在大量色情等违法内容,它们已经充斥了整个互联网和手机移动网络,甚至连相对封闭的数字电视点播系统中也存在大量的色情信息[21]。这影响了网络游戏的社会形象,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带来阴影。
2.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政策不系统
第一,缺乏数字内容产业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尽管在上海市政府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发展数字内容产业的要求,但目前还没有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提出明确的战略、定位和目标。虽然有一些数字内容产业相关的政策,如2011年4月份出台的《关于促进本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但在总体上,没有专项系统的数字内容产业政策。这一定程度上与至今没有形成针对数字内容产业统一的统计口径有关,在统计口径上,无论在国家的统计年鉴还是上海的统计年鉴上,没有数字内容产业统计数据这一项,有些管理部门与研究者只能进行粗略的估计,或者用软件产业数据代替。没有较为准确的统计数据,制定的相关政策就可能有失偏颇。
第二,缺乏具体的数字内容产业扶持政策与保障体系。在政策扶持和保障体系方面,管理体系也没有真正建立。上海市促进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政策缺乏具体的扶持措施,实施方案和措施没有真正到位,企业很难享受到政府服务的项目与系列扶持政策。数字内容产业领域的中小企业对政府产业政策不明确,企业申报环节不清楚,企业享受政策扶持面不宽,扶持力度也不够。
第三,与国内其他省市相比上海数字内容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上海的对数字内容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相比国内一些省市也不具备竞争力。在其它省市,如重庆,为了某个产业的发展而免税,甚至办公室费用、物业租金等免租。如动漫人才的引进政策,上海在动漫人才引进上,由于户口限制问题,很多优秀人才选择去了其它省市。外省市在人才引进上具有很多的奖励和住房补贴,而上海在这方面补贴较少。因此,相比兄弟省市上海的政策支持力度,比其他兄弟省市可能要弱一些。
第四,知识产权侵犯严重,缺乏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数字内容产业作为一个集文化创新、技术创新于一体的新兴产业,创新是产业发展的本质特性,因此它的发展需要紧密地依赖知识产权保护。但目前国内数字内容行业中侵犯知识产权的事件屡见不鲜。如在网络游戏方面,“私服”、“外挂”问题是制约网游行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案例屡见不鲜,如2011年国家版权局公布的15个典型侵权案例中,有两个与上海网游企业有关。如两名涉案嫌疑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提供《劲舞团》“私服”;上海盛大网络《冒险岛》游戏外挂案,张乐等非法制作、销售《冒险岛》网络游戏的外挂程序并获利。各网络游戏企业在维权中,各自为政,导致投入巨大,但收效甚微。因此,出现网络企业在“诉讼”与“不诉讼”过程中处于两难窘境。网络视听方面,比如,2009年9月,搜狐公司起诉上海某视频网站未经许可擅自上传影视作品《麦兜的故事》,当庭搜索结果显示,该网站上存在253个相关视频;还有上海某视频网络企业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复制、储存、播放涉案电视剧,引发诉讼[22]。
四、结束语
本文主要对上海数字内容产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进行了研究,本文的研究可以为理论研究者、政策制定者以及企业管理者提供借鉴和思考。由于篇幅所限,本文更加注重问题的提出和分析,没有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关于我国和具体省市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将在未来的研究中予以弥补。
作者简介:牛盼强(1978—),男,河北晋州人,讲师,研究方向:新媒体创新管理;
陈德金(1983—),男,河南新县人,博士后,研究方向:媒介经营与管理;
杨柳(1983—),女,广东深圳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媒介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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