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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的金融资源配置优化研究

http://www.newdu.com 2018/3/8 《农业经济》2012年第2期 王姣 参加讨论

摘 要:对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金融资源配置情况进行调查,分析金融资源配置存在扭曲和低效率的原因,针对小城镇金融需求特点对金融资源进行优化安排,提出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合作性金融各自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小城镇建设,金融资源,配置优化
    “十二五”时期我国将进入以城市经济为主的发展阶段,加快城镇化是解决内需不足、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模式转变等问题的关键。统筹城乡发展、船陕城镇化进程更是辽宁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针。依据辽宁省政府发展规划,辽宁将在未来建设25个10万人口以上的新城镇,到2015年底,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城镇人口达到3000万人以上,新增城镇人口400万人以上;省辖市人口规模基本达到100万人以上,县级市人口规模平均达到25万人,县城人口规模平均达到10万人。城镇化的标志是第二、三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这其中必然会产生巨大的金融需求。由此类金融需求引致的金融安排既不同于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大城市、大工业为导向的信贷资源配置战略所决定的商业金融制度安排,也有别于以传统农户的生产或消费为扶持对象的政策农贷制度安排,因此不可能在现有金融系统内单独依靠对某种金融机构的改造来确立,由此可见对金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金融业的资金融通功能和优势,对于推动小城镇的发展建设至关重要。
    一、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的金融资源配置现状考察
    

    近年来,辽宁省金融系统认真贯彻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以政策保障为基础、以产品创新为动力,以专业化服务为载体,积极探索城市向农村资金返流机制,增强金融造血功能,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辽宁省县域近几年的存贷款余额一直呈稳定增长态势,存款余额从2005年的3686.61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6595.08元,年均增长14.53%,贷款余额从2005年的2281.29亿增加到2009年的3681.23亿元,年均增长12.75%。2008年以后由于辽宁实施“县域经济3年倍增计划”,把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作为工作重点,使得2009年全省县域存贷款余额出现明显增长,2009年新增存款1391.65亿元,新增贷款589.19亿元,新增存贷比为236.20%。辽宁省金融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有所拓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都在向辽宁省农村区域渗透,一些股份制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甚至包括外资银行,都凭借其自身服务及机制优势,以小额简易程序贷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等为媒介,加大对农村市场的渗透力度。截至2010年末,辽宁省村镇银行达到36家,其中新组建村镇银行26家,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65.9亿元,比年初增加55.5亿元,增长5.3倍;各项贷款余额52.1亿元,比年初增加43.3亿元,增长49倍,37家小额贷款公司组建完成。
    虽然在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县域及县域以下乡镇的金融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金融整体覆盖水平近几年有所提高,但是在小城镇建设过程中金融支持仍存在诸多不足,金融资源整体配置情况不合理,主要表现在:
    一是金融组织体系结构配置存在明显失衡。在小城镇中建立分支机构的主要是农信社、邮储银行、农业银行,其他行则很少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像邮政储蓄银行辽宁省分行拥有的1757个汇兑网点中有1037个在县及县以下,1305个储蓄网点中,有813个在县及县以下,但是偏远乡镇仍存在网点空白。2009年末,在各项存款占比中农村信用社最高,达到24.8%,其次是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分别为19.2%,15.2%,13.2%,四家机构占比超过70%,各项贷款占比中最高的仍是农村信用社,达到39.3%,其次是农业发展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是21.2%,14.7%,5.7%,四家机构占比超过80%。从存贷规模看,农村信用社依然是服务于县域经济的最主要金融机构。大部分村镇没有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
    二是小城镇中的金融资源总量偏低,信贷投入过少。2007年农村合作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共有营业网点2550个,但2010年减少到2426个,出现萎缩迹象。2009年全省县域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占全省各项存款余额总额的28.9%,贷款余额占全省各项贷款余额总额的23.7%。政策性金融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也不够深入,支持范围仍比较狭窄。
    三是金融产品虽有创新但不丰富。目前小城镇金融服务产品只限于存款、贷款和一般汇兑,新兴的中间业务、代发代缴、基金业务等在很多乡镇还未完全普及。在信贷产品上,虽然辽宁省金融部门一直在探索创新,如将信贷业务与精神文明建设或保险等其他金融服务相结合,创新出十星级文明户道德信贷金卡、“保险+信贷”等信贷新品种,但仍然没有跳出小额信用贷款和小额惠农贷款的范畴,没有更多的适合农村城镇化建设的信用贷款方式。由于金融服务产品较少,导致大量的金融服务需求外流,很多资金通过储蓄、国债、证券等形式从小城镇流出,进一步加剧了辽宁省小城镇建设融资渠道不畅的局面。
    在小城镇中之昕以会形成这种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现象,金融机构经济效益难以体现是首要因素。由于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乡镇中金融机构可开发金融资源少,业务发展空间很窄,成本高,费用大,乡镇金融机构经营规模不是停滞就是网点被撤并或撤销。加上一些乡镇大多交通不便,外部环境比较复杂,现金押运及网点运营面临较大安全隐患,这些乡镇网络设施无法连通,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实现联网运行,所以也就无法开办基本的存、取款和汇兑业务。在有金融覆盖的乡镇中,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的考虑,基层机构的贷款权大多被上收而主要从事储蓄业务以及严厉的责任追究制的实施使县域金融机构在支持小城镇发展发展方面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别是在农村城镇化建设中主要以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为主,缺乏合格的承贷主体,致使乡镇金融配置出现扭曲和低效率现象。
    二、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的金融资源配置优化安排
    

    在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大量的资金需求,如基础设施建设引致资金需求、乡镇企业发展需要外源性融资,而农村城镇化建设中的农民变城镇居民的福利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更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小城镇居民自主创业也存在资金需求。而目前小城镇的资金供给则主要来自三方面,即农民自身收入、集体经济收入以及外资进入形成所谓的民间资金,政府通过财政渠道投入到小城镇开发中的资金,金融部门通过金融渠道投入到农村地区和小城镇开发的信贷资金。由于行政划拨资金所固有的特性会产生资金运用效率低下等一系列问题,小城镇建设中所需巨额资金又不可能过多依赖财政资金,所以金融信贷资金必会成为小城镇建设中的主要资金来源。
    (一)强化政策性金融在小城镇基本建设中的支持力度
    政策性金融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资源配置方式,与其他金融形式相比,具有财政“无偿拨付”和金融“有偿借贷”的双重属性,这种属性使其既能矫正“市场失灵”又可避免“政府失灵”。政策性金融具有更强的政策执行能力,相对于商业性金融,具有期限更长、利率更低、融资条件更优惠等特点。除对某些产业按照政府要求直接扶植和推动之外,对国内外商业性资金还具有一种诱导性的功能。政策性银行在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其特色和优势,以有效的信贷运用方式支持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让国家有限的政策性信贷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综合效益。
    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支机构在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其金融业务应更多体现出“中长期政策性”特点。根据辽宁省乡镇及县域的发展特点,着力发展以支持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的中长期信贷业务,完善以政策性业务为主体、以商业性业务为补充的业务发展模式,可以重点选择辽宁百强镇和中心镇,按照工矿型、商贸型、农产品加工型、旅游观光型等发展特色实施不同的支持策略。农业发展银行必须主动担当起政府投资的补位角色,以财政支农资金为主导,以自身信贷支农资金为补充,积极引导各类金融和社会资金回流小城镇和农村,形成“洼地”效应,从而有效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小城镇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其融资拉动和孵化作用,重点支持辽宁省小城镇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水利、电力、运输、通信等提供稳定的中长期开发性信贷业务。按照重点支持列入当地发展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具有显著民生效益的非经营性项目,联动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及城镇土地整理等扩展项目的思路,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有序地投入到了辽宁农村城镇化建设的相关领域。特别是针对农村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准公共产品的个性特点,在授信额度核准、贷款期限设置、贷款还款方式确定、产品定价、风险监控等方面要推行个性化管理方案。另外,帮助和支持辽宁省县域地方政府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的、规范的投融资公司,为城镇建设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支机构要优先安排并加大对辽宁省县域及乡镇企业进出口经营的信贷支持。积极支持辽宁省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支持其开展跨国经营和境外投资;特别要结合辽宁省中小民营企业进出口业务的特点及经济结构特征,为辽宁省本地有比较优势的企业量身定做创新业务品种,优化信贷资源配置。
    (二)提升商业性金融在小城镇特色产业形成中的支撑力度
    一直以来,大中型金融机构对小城镇的发展不太关注,大多数商业银行纷纷从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撤回分支机构,将业务重点放在大中城市,辽宁省也不例外,但是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船陕这一现象一定会得到扭转。因为小城镇的发展空间巨大,这之中蕴含着巨大的业务空间定能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的综合收益。综合来看小城镇的发展将为商业银行带来几方面的业务空间:首先是基础建设和房地产建设产生的信贷需求,其次是中小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产生信贷需求,还会发展出消费信贷需求以及代理保险、代收代付、公私理财等金融服务需求。所以在小城镇建设中商业性金融要发挥其主体作用,各个商业银行可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特色确定自身市场定位,切实发挥各自优势,重点支持小城镇产业发展壮大,吸纳农民就业,辐射带动小城镇建设。
    作为长期服务于农村市场和农村经济的中国农业银行,由于历史性定位优势,在县域及以下乡镇开展金融业务上具有天然优势,所以在小城镇建设中中国农业银行应该提供更深入和全面的金融服务。稳定和发展在辽宁省县域和农村地区的网点和业务,充分利用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优势,不断丰富和拓展城镇金融业务,提高对农村城镇化项目服务水平。比如农业银行最新研发的一款金融产品县域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多户联保贷款,目前已在县域经济发达、产业集群特征明显的河北、江苏、浙江等地分行进行试点。这项服务是针对县域集群内具有一定市场主导权的优质中小企业为目标客户,针对抵押物不足的现状,采用多户联保的方式,满足客户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短期融资需求。这项业务如果能够在辽宁省小城镇企业中推广开来,一定能够帮助中小企业客户实现扩大再生产和集群化发展。辽宁省农行要密切跟踪辽宁省政府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重点支持围绕统筹城乡发展,支持有科学规划、有产业支撑、有发展前景、有优良客户、有充足回报、有风险控制措施的小城镇建设,重点支持一批商业化运作的县城供水、供电、供气、清洁能源等生产生活设施项目和低碳环保行业项目。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也要积极向上级行宣传辽宁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项目等方面成果,争取在信贷规模、授信审批等方面向辽宁倾斜,并积极拓展县域经济的信贷业务。
    盛京银行、大连银行和各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与社区银行较为接近的小银行,与大中型银行相比,具有经营规模小型化、组织形式单元化、资金运用社区化、经营决策快捷化的特点,强调在特定区域范围内提供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能够将一个地区吸收的存款继续投入到该地区,从而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是辽宁省小城镇建设中金融支持的最佳载体。城市商业银行可通过城区机构迁址和新设的方式设立县域机构,优化城区网点布局,改变其信贷投向的地区结构和行业结构。城商行要主动介入城镇化建设,稳妥发展住房按揭和个人消费贷款,积极向零售银行转型。同时可通过发行次级债、跨区域经营、上市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实力,使资金更多地用于县域经济。另外要积极探索发展“社区银行”工作机制,推动产品创新,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邮政储蓄银行因为历史遗留下的特殊优势,储蓄联网网点遍布各地,农村分支机构完善,电子化网络化设备完善,资金在途时间短,结算迅速,能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这些优势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可以把由农村吸收过来的闲散资金重新还回农村,再服务地方经济。这对促进“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邮政储蓄银行要继续发挥其城乡覆盖面广、网点多的优势,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同时转变经营观念,加快商业银行制度建设,积极支持辽宁省小城镇发展。
    (三)充分发挥农村合作性金融在小城镇建设中的主力作用
    作为金融支农服务主力军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定要在深化改革过程中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并把持续改善“三农”和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固化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努力把自身打造成有别于大银行和城市银行的社区性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社等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发挥多年来在辽宁省农村和县域建立起来的服务网络、产品体系和专业人才的比较优势,坚持社区银行的机构属性,立足当地,做实县域,避免片面求大和盲目跨区域扩张。在小城镇建设中创建针对性强的服务模式,对有一定规模的中小企业放宽贷款条件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抵押物的折扣比例,创新贷款品种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农用生产设备、林权等抵押贷款和大客户联保贷款,对一些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人品好,企业产品科技含量高,抵押物不足的企业可实行志愿联合,相互担保,农商行授信的方式,为小企业提供新的信贷产品,以满足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继续推行农户小额信用和联保贷款业务,扩大贷款覆盖面,合理确定期限,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探索农户大额贷款的发放,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增加农村工商业信贷投放,适应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结合农村信贷规模小、需求急、季节性强和缺乏抵押担保的特点,开发批量化与特色化的金融产品。加强渠道建设,深入推进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把重点调整到拾遗补缺、增强功能、提高服务覆盖面和有效性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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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课题组.县域经济发展新趋势催生金融服务新需求[J].中国金融,2010 (24)。
    基金项目:本文为辽宁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科研项目《辽宁省城镇化发展中的金融资源配置优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1lslktjjx-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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