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应把握好的原则 (一)充分考虑与相关国家合作建设基础设施的可行性
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政府、社会资本合作,需要充分考虑到相关国家的政府、企业、居民的诉求与意愿,考虑到合作的可行性与可能性。另外,需要充分考虑到其国内利益集团、第三国的利益。
(二)创造推进与相关国家合作建设基础设施的条件
由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政府部门、社会资本方、企业和居民等多个主体,要这些主体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致性同意”,需要付出较大的努力。应抓住关键,创造合作条件,实现激励相容。首先要让合作收益共享。与相关国家的政府、社会资本就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合作时,需要善于换位思考,让相关国家的政府、社会资本、居民等相关主体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其次要统筹平衡各方利益。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时,既需要统筹相关国家的政府、社会资本的利益,又要统筹平衡相关国家的利益相关方的利益,防止相关国家国内的利益相关方利益大幅受损而影响合作。
(三)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
在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可以探索运用PPP模式,整合“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政府、社会资本力量,成立项目公司,一起推进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对相关国家的道路、机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领域,先行先试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
(四)将相关国家纳入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责任共同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不确定性与风险是影响“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因素。因此,需要防范和化解相关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不确定性与风险。通过将相关国家纳入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风险共同体,使得这些国家同呼吸、共命运,这样才有动力支持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五)务实推进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与谋划“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相结合
加强“一带一路”区域经济合作,推进相关国家经济发展,增强相关国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动力。与此同时,推进相关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先在重要节点和重大基础设施通道上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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