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突出系统性。应当结合自身实际选择一些功能块作为优先转移和发展的龙头,其他功能块依次排好优先顺序,形成接续态势。规划设计不能贪大求全、急于求成。对一般城市而言,由于综合功能不具备强大的辐射力,可以考虑将某个影响力大的优势功能块先转移出去,带动新城逐步发展起来。否则,忽略特色优势,仅仅为某个特定目标比如房地产销售等,即使房子卖出去了,也缺少其他支撑,造成后续乏力,重蹈“空城”覆辙。应当立足于稳扎稳打,把优先转移的功能发展好,聚集相关项目、行业、人员。在站稳脚跟、夯实基础的前提下,再适度跟进、有步骤地转入其他功能,完善城市整体功能建设。
实施突出关联性。选择从那些与优先转移的功能块关联度最大的功能块做起,作为接续发展的下一个,一个拉动一个,形成清晰的发展路径,避免跳跃式、盲目性和随意性,比如企业发展势必需要金融服务支撑,金融发展需要信息服务、政府办事机构,以及相关地产、交通、餐饮、物流、娱乐等项目,应逐步跟进和聚集起来,延伸产业链。尤其应加强综合配套,避免孤军深入,出现仅发展主功能、主项目,而配套硬件设施、软件管理跟不上的现象。
发展突出协调性。新城的功能转移需要注重与主城、老城的发展相协调,注重与周边其他城市的发展相协调,注重与周边农村地区的发展相协调,实现互相促进乃至多赢,从而有利于城镇化、信息化、工业化发展,有利于新农村建设,而不会出现功能割裂甚至互相掣肘,既阻碍新城再发展,也对老城区产生影响。还要妥善处理好“新城问题”的不良资产,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城市功能承接和再利用中需注意的问题 新城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城市功能转移和再利用,既是重要的社会治理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顶层设计,涉及城市建设、行业发展、人民利益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城曾经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若要再度腾飞,既涉及自身战略调整,也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可以说背负双重压力。这就更应当以科学、务实、审慎的态度进行决策和实施,用新的发展思路使其走出尴尬困境。
注重因地制宜突出自身特色。新城功能转移和再利用的前提,是基于特色优势或急需发展需要,目标是有利于已有优势保持、特色发挥,才能让发展处于良性可控的轨道。我国城市规模不一、各具特点,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文化条件有很大差异,城市影响力、城市优势也各不相同。城市功能转移和新城建设不能盲目跟风效仿,更不能一个模子刻下来。这里,战略定位和规划是关键环节,既要符合功能转移的普遍规律,符合城市发展的周期性规律,又必须根据自身情况来论证和决策。
注重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在转移过程中应当改变单纯靠行政命令和财政投入的方式,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作用,以产业为支撑,发展当地优势产业。推动功能转移的落地,实现产业发展、人口聚集和社会环境的营造,推动良性发展,从而形成治理的长效保障和发展的长效机制,不光能解决眼前的“新城问题”,也为所有新城区发展乃至城镇化建设夯实坚实基础。
注重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地方政府是新城建设健康发展的规划者和领导者。应当立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型,以适应新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趋势,适应新城区建设的特殊性。除一般性的资金投入和设施建设等“硬杠杆”外,还应侧重“软杠杆”“软环境”的建设。针对承接和发展相关城市功能,构建金融政策、贸易政策、税收政策、户籍政策、社保政策、人才政策、住房政策、医疗政策、教育政策等政策支持体系。当然,发展新城、转移功能还是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先,以群众需要为出发点,得到全社会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获得长远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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