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狭人稠,城市化水平较高。承担日本的首都行政功能和全球性城市经济功能的东京圈,不只包括东京都,还有其周边三县。东京圈仅占日本国土面积约3.6%,人口却占日本总人口的28.3%,GDP相当于日本的31.7%,是世界上人口和经济规模最大的都市圈之一。
东京都向周边三县疏解首都核心功能、带动周边城市一体化发展,是东京成长为与纽约、伦敦并驾齐驱的三大全球性城市的关键因素。对于东亚另一个大型城市群京津冀而言,东京圈的演变过程或许有一定的参考借鉴意义。
“都心”“副都心”和“新都心” 广义的东京,包括三层同心圆圈域:核心层是包括千代田区、中央区和港区在内的“都心三区”,第二层为东京都23个区,第三层为东京都与周边的埼玉县、千叶县、神奈川县三县。
东京圈的发展大致分为三步,第一步是面积约120公顷的“都心”。“都心三区”是东京历史悠久的功能核心区,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使其持续影响着东京的城市结构。这里的上百栋超高层大厦聚集着约4000家超一流大企业、大商社总部、金融证券以及新闻媒体,政商精英超过23万人,日本的国际金融贸易核心管理功能在“都心”不断强化提升。
第二步是上世纪50年代初的“副都心”建设。1955年日本制定《首都圈整备法》,这部法规旨在改变人口与经济活动向东京一极集中的空间发展趋势,疏解经济功能,确定在以东京为中心、半径约为100公里的区域内推进一体化建设。日本1958年制定的《第一次首都圈基本规划》提出,在东京最核心的快轨环线山手线沿线通勤人口集中的交通枢纽,设立新宿、池袋和涩谷3个“副都心”,上世纪70年代初期建成。其作用是推进建筑物高层化纵向发展,逐步形成繁华街区,承担“都心”地区购物、娱乐、餐饮等服务功能,分担国内商务管理功能。为平衡东京的空间布局,1985年又制定了东部和南部“副都心”建设规划,分担国内经济文化功能。
第三步是上世纪80年代初的“新都心”建设,主要目的是适应全球化背景下外资企业入驻带来的空间需求。1985年日本国土厅制定的《首都改造计划》,对东京“都心”一极结构有两个基本评价,一是肯定论,要保持东京的世界级城市地位,最大限度发挥超大城市的集聚效应;二是改造论,把过度集中于东京的功能疏解到东京圈域内的功能核心城市。日本在东京周围规划了5个自立都市圈,自立都市圈的核心是“功能核心城市”。本世纪初,日本提出了环状超大城市结构计划,建设“核心城市合作城市轴”,以环状方向连接“新都心”城市的交通流、物流、信息流。
东京圈发展机制值得关注 东京圈的形成与发展,遵循了两个基本理念。一是开启法制城市化进程。日本早就立法把东京都和周边一些县纳入统一规划,均衡布局城市核心功能,以缓解东京的人口与产业压力。二是树立作为大城市与周边城市共生的理念。1962年东京都提出“作为首都的大城市”概念,主张东京首先是一个完整的地方自治体,应定位为“大城市”而不是作为“国家首都”加以规划,其意义是东京不谋求利用其作为日本首都的特殊行政地位垄断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而是作为大城市走市场经济之路。1985年《首都改造计划》倡导追求城市的长久性,提出东京圈应主导国土的均衡发展,在保持日本先导城市地位的同时,培育周边地区经济与文化多元性,实现共同发展。
从经济学视角看有两个机制值得借鉴。机制一是东京的中枢管理功能分化为全球化管理、国内管理和区域管理3个层次。首先是原来与国内中枢管理部门一体的国际事务管理功能独立出来,主要包括制造业和金融机构。在其周边形成了全球性主导产业支援部门,包括媒体、运输通信与信息服务。这些功能集中于“都心”地区。其次是国内主导产业管理功能分化为决策核心功能与辅助性非核心管理功能,前者更加向东京集中,而后者向周边分散。第三是承担区域经济与行政管理的部门向地方分散,日本中央政府地方管理局以及民间企业的东京分社均向周边地区分散。
机制二是企业选址差异化。基本规律是,一方面,作为最核心的“都心”商务区,千代田区聚集着资本金在500亿日元以上的企业,中央区多为50亿日元以下的企业,两者之间的中等企业集中在港区,资本金规模越大,在“都心”选址的倾向性越强烈。另一方面,2000年以后丸之内、日本桥等“都心”商务区业务增长趋于停滞,而新宿、涩谷等再开发的“副都心”周边区域的商务增长显著。主要影响因素是地价、租金价格、建筑物的规模与办公设备,信息通信的技术革新也改变了企业对办公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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