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城市、区域、环境经济学 >> 正文

“飞地经济”的江苏试验

http://www.newdu.com 2018/3/8 中国经济周刊 王克 参加讨论

    创新思维碰撞历史经验
    或许是因为飞地经济前无“古人”,所以当年是以协议方式规定园区操作规则的。按照协议,投资、管理以江阴为主,土地、劳动力和环境配套以靖江为主。具体方案是:靖江提供60平方公里土地,由江阴经济开发区在靖江注册成立投资公司;江阴、靖江按照9﹕1的比例共同出资1亿元用于园区建设;10年内两市都不从园区提取投资收益而将其全部留在园区滚动发展;10年后若有收益分成,两市各得50%。随后,江阴市政府在园区成立管委会,负责投资开发和管理工作;靖江市政府则在园区成立办事处,负责社会事务。另外,工商、地税由江苏省派驻,国税、质监由江阴相关部门负责,国土、规划、建设、水利、公安由靖江管辖。2013年,随着靖江港获批一类开放口岸,园区口岸查验管理权限由江阴划归泰州。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园区成立后,两地政府都曾赋予其较大的行政管理和资源配置权限,并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比如实行一级财政,加大税收返还,省级以上之外的规费一律不收。政府能够调控的项目、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资源都优先供给园区。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的变化,以江南产业向江北转移为主要形式的“拉动式开发”边际效益出现下降趋势,园区的发展与两地政府和当地民众的期望形成了一定差距。
    2017年4月26日,江阴、靖江两地召开“联动开发协调会”,对完善融合发展协调机制、深化两地干部互挂制度、创新融合发展运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议一致表示要继续坚持“跨区联动、共同开发”的道路不动摇,以更高远目标、更有力举措、更优质服务打造联动开发、融合发展的样板区。官方称此次两地会商“标志着合作共建进入了新的阶段”。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注意到,4月26日两地协调的重大意义不止于调整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以解决“衣服合身”的问题,园区的转型升级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呼应江苏省“跨江融合”构筑“扬子江城市群”的最新战略决策,会议提出要从产业、社区、生态、道路、交通、岸线等方面对园区做出“高水平规划”,要实现“行政主导转向市场主体”“企业转移转变为产业引领”“资金扶持走向资本平衡”。在宏观经济形势存在下行压力的形势下,这一要求对园区运营方而言无疑是一种严峻的考验,将曾经发挥过示范和先导作用的操作模式“打破重来”更需要主政者的勇气和智慧。
    飞地经济呼唤法人治理
    有关专家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毋庸讳言,江南经济的扩张瓶颈造就了江北发展的天然机遇,“跨江联动”的本质是一种资源互补。2003年《江苏统计年鉴》记载,江阴市2002年人均GDP为35473元,靖江市同期数据是12700元。江阴的机制和资本“遇见”靖江的土地和劳力,可谓天作之合。但他同时认为,这种互补绝不可以寄全部希望于政府强力推动下的“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实际上,完全依靠政府间的“通力合作”也不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记者调研发现,“跨江联动”与彼时江苏旨在“缓解苏南、苏中、苏北严重经济失衡局面”的沿江开发战略密切相关,园区运作前期的若干特殊政策对这一模式的迅速成型更是不可或缺,“市长”与“市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功能及贡献必须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园区成立之初,江苏省政府为其“定制”了8条专项政策,涉及项目审批、工商登记、财税扶持等若干方面。比如,园区连续5年每年可获1000万元财政补贴;园区新建项目在2007年底前投产的,自投产之日起,新增增值税、所得税的省、市、县留成部分连续3年由财政全额补贴给园区。2008年,江苏省将这一财税扶持政策延长至2010年底,此后的2011—2012年该项政策再次得以延续。另外,江阴市政府积极鼓励和引导江阴本土的“品牌企业”渡江北上,以产业、市场、技术、资本为纽带拉动园区招商引资并向苏北腹地辐射,靖江市政府在园区的征地拆迁、社会事务等方面积极作为,这些都是纯粹的市场机制所不可替代的。但有关专家认为,园区真正的内生动力还应当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而且在市场之手作用下,政策的效用应当是叠加、放大甚至是强力辐射的。因此,应当寻找到一种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办法。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江阴、靖江两市政府当年共同成立投资公司,本意就是运用市场手段进行园区开发,事实上这种方式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从2009年下半年起,园区依托核心项目和优质资源加快融资平台建设,引进项目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投融资模式也从单一依靠政府投入开始向财政、社会、市场、信贷共同支撑的多元化模式转变。
    专家据此建议,诸如江阴—靖江工业园区这样的“经济飞地”可以去行政化、去区域化——全面“改制”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以“计划单列”形式直接从省级或更高层面获得土地、规划、财政等权限,园区管委会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机构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两地政府则按照股权确立其成本分担和权益分配方式。
    “八部委出台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七条,明确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包括‘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园区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法人治理’恰逢其时。”该专家认为。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25期)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飞地经济”的江苏试验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此栏目下没有推荐文章
  • 此栏目下没有热点文章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