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没有金融市场化的国家,民间资本将注定被边缘化。
近期,国务院批复同意温州成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使温州再次成为改革的新焦点。所谓试点,关键在两条,一是试什么,二是选什么点。具体到细节,确实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能“率先”吗?
先说试什么。国务院批准温州的报告内容主要有十二项任务,包括: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等。
内容非常宏大,涵盖了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很多方面,而大多属于原则性意见,在之前的各类中央及部委文件中也曾出现过,甚至有很多条,绝不是温州一地可以“率先”试验的。
譬如被不少人认为最有新意的第四条:“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变革突破点,是人民币国际化和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哨性探索。然而,如果这个试点只在温州展开,会不会出现新的资金流向混乱?
再譬如:“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然而,要切实地展开这些试验,在法律上必须先拟定《放贷人条例》和《金融机构破产暂行条例》,否则任何新的、民营性金融机构的探索,都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
面粉还是包子?
看罢中央给的“十二条”,我们再来看看温州人想要的是什么。
在国务院批复之前,温州市政府起草过一个《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了八个专项具体子方案: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股权投资业、做强股权营运中心、创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温州银行发展规划、农村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创建地方金融监管中心。
很明显,中央给的是面粉,温州要的是包子。“温州八条”都非常的具体,细致到了创办怎样的公司或中心。他们要的是“牌证权”,想要跟30多年前一样,挖一个政策的洼地,把周边的钱都引进来。
仔细对照两个文件会发现,内容交叉、可具体执行的条款主要有两条:一是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二是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其实,如果仅仅开展这两方面的试验,自可以在全国很多地方进行试验。
非谁莫属?
所以,接下来要说的是选点的问题。
选温州为金融改革的第一个试验区,当然具有很大的符号意义,也很能够得到媒体的呼应。不过在执行上,一定会碰到下面这个棘手的问题:温州现在的民间资金多属游资性质,与当地的实业经济挂钩并不紧密,而且自1990年代之后,温州的实体经济实际已经出现成长停滞的状况。所以,试图通过金融改革,推动直接投资的优化,几乎不可能在温州发生。如果从技术层面来看,最佳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应该选在实体经济活跃、民间资本较雄厚、地方政府行政能力较强的地方,比如广东的深圳、佛山,或者江苏的苏锡常。
不过,无论如何,一个可以预见的事实是,在未来的中国经济改革运动中,金融的市场化改革将成为重中之重,甚至可能是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的决胜之地。一个没有金融市场化的国家,民间资本将注定被边缘化,而企业家阶层也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独立的、有力量的阶层。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当非常认真地关注温州的此次试验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