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经济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经济学 >> 金融学 >> 正文

浅谈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方略

http://www.newdu.com 2018/3/7 农村金融网 2012年06月10日 徐文利 参加讨论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为积极探索适合实际的支农道路,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本文对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方略做一粗浅探讨。
    一、“三农问题现状”
    农业、农村、农民,称为“三农”。农业的振兴、农村的稳定、农民的富裕,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一个民族的振兴与繁荣,关系到一个国家的主权独立与安全。在任何一个国家,“三农”问题都是不可忽视的,如何利用有效的政策支持来扶持“三农”的发展是每一个国家所面临的问题和难题。在发达国家,对于“三农”的支持力度是相当大的,高额的补贴扶持着农业的发展,我国这方面却做得远远不够。
    我国人口大多数为农村人口,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但是由于种种因素,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差距仍然较大,这都不利于我国的稳定与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增长趋缓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闲置,一直困扰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1987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1002.2元,农村人均收入仅为462.5元,农村人均收入占城镇人均收入的46.15%;随着时间的推移,城镇居民和农民收入均在增长,但是从绝对数上来看,农民收入的增速远远低于城镇居民,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突破万元大关,农民人均收入仅为3254.9元,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收入达到20133元,农民人均收入为5919元,农民人均收入占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28.14%。从这些数据中我们看出,农民收入不但还处于较低的水平,而且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只有农民富裕了,生活水平提高了,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农业问题,主要是农业产业化的问题。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形态,农业的购销体制不畅是农业不能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常常听到农民兄弟抱怨种了东西卖不出去或卖得过于低廉,根子在没有遵循市场规律。产供销形成一条龙是当前农业在市场经济中大有作为的一着好棋,党和政府在创设“产―供―销”链条的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农业产业化的另一个问题是中国农业目前基本上属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没有形成规模经济。加入世贸组织后,如何应对国外的集约型农业的挑战?这将是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面临的严峻问题。从现在看来,目前中国应在解放剩余劳动力的同时,通过加快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抛弃小农经济的自给自足,迎接入世挑战。
    影响“三农”发展的有很多因素,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需要各方面的改革与努力,其中,农村金融支持的欠缺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切实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给予必要的补贴与优惠,建立有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有利于“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
    二、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体,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为补充的农村金融体系,在支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1.农村金融供给不能满足“三农”资金需求。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不能很好地满足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增收。目前在以下几个方面贷款满足率严重不足:
    一是大额农户贷款。随着经济的发展,在农村中出现了一批专业大户,他们有技术,有能力,相对富裕,基本实现了规模经营,急需资金来发展壮大自己的产业。对这些人来说,几万元的小额农贷已经难以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但由于缺乏合格的抵押担保财产,加之其经营行业易受天灾影响,银行、信用社感到风险难以把握,往往不愿意把钱借给这部分人,这不利于农业的发展,无法满足农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是涉农中小企业贷款。涉农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由于经济效益相对较低,承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其信用等级难以达到银行贷款支持要求,银行不敢轻易发放贷款。
    三是小城镇建设资金。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带来了不错的效果,但由于制度的原因,我国重城市轻农村的格局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对于小城镇的建设,由于缺乏配套的建设资金,金融机构只是试探性地涉足该领域,信贷投入力度很弱。
    四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的流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但量大面广,而且周期长,收益不明显,这部分贷款回收得不到保障,金融机构形成了“惜贷”的现象。
    2.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不利于“三农”的发展。国有商业银行在县以下的机构吸收存款多,发放贷款少,把重点都投向了城市,对农村的放贷限于大型基础设施、国债配套资金和生态建设等大型项目,对农户的农业生产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农户存贷款差额不断扩大,造成农村资金通过商业银行严重外流。农信社在利润的驱动下,也将资金投向了非农业部门,出现了非农化特征,背离了其职责,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农村资金的外流现象。
    3.缺乏创新意识,难以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需求。存贷款仍然是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经营业务,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业务已经很难满足现代农民多元化的经营和生活方式。现代农业日益呈现出一种科技化、机械化、电气化的趋势,对新型设备的需要日益增多,但是金融产品的开发并没有跟上农业发展的步伐。同时,农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也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如信用卡、助学贷款、消费贷款等。单一的金融产品,严重滞后于农业农村发展,不能满足农民的需求。
    4.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不明显。农业具有天生的弱质性,必须给予相应的扶持。对于服务于农业农村发展的农村金融机构,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在我国,这种倾斜性的扶持却不明显。银行仍然进行着商业化目的很强的运作,不以服务农村为基本出发点,为了盈利而减少对农民的贷款。管理部门对农村金融机构“一视同仁”,与其他银行实施相同的税率、再贷款率和再贴现率,没有给予一定的自主权与优惠政策,这也不利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
    5.缺乏政策性保险支持。对农业实行政策性保险,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农业延续发展,不但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措施,也是各商业银行消除后顾之忧,积极支持“三农”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我国一直没有推行全面的农业政策性保险。
    三、金融支持“三农”的对策和建议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同志2011年2月25日在山西省西安市考察农村金融工作时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伴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农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这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也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十二五”开局之年“三农”工作的需要,在当前货币政策有适度宽松转向稳健的形势下,金融支农力度决不能削弱,涉农信贷投放绝不能减少。从根本上增强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必须与时俱进,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加强政策集成,形成支农合力。农村信用社要当好支农服务的主力军,农业银行要深化“三农” 金融事业部改革,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都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提升服务“三农”的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为农村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环境。王岐山同志在座谈会上还指出:近年来农村金融发展快、变化大,但农村金融服务总体上仍比较薄弱。要坚定信心,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农村金融网点,走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路子,要处理好支农与自身发展、监管与创新的关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王岐山同志的讲话,指明了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方向和重点,具体应在以下方面加以努力。
    1.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构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各自履行自己相关的责任与义务。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四大机构应完善其功能,除不断开发推出适合“三农”发展需要的产品外,要确保从农村吸收的存款用于农村,以更好地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农业发展银行应更好发挥政策性支农金融机构的作用,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等作出更多的贡献。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应积极拓展观念,创新产品,与国际化接轨,走上商业化的道路,成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为“三农”提供更多的服务。农村信用社应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产品,简化手续充分发挥其体系完整、立足农村、网点众多的优势,给予农民更方便的服务。要鼓励各金融机构、势力雄厚的大公司到农村设立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和小额贷款公司,以加大支持力度,更好的服务于“三农”。要鼓励涉农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满足“三农”发展融资需求。
    2.严格控制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流向,确保农业资金的合理使用。资本的逐利性导致了农村资金的大量流失,严重影响了农村的发展。央行应对农村金融机构资金流向进行严格的管制,调整农村金融机构考评指标涉农贷款权重,引导银行机构拓宽信贷支农领域,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要从严监管,确保从农村吸收的资金用于支持“三农”的发展,真正做到为农民服务,促进农业发展,繁荣农村建设。
    3.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在我国农村金融落后的局面下,发展新的金融业务品种,增加新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对于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应根据当今农民的实际状况,推出满足农民需要的各种储蓄品种、贷款种类,以满足农民的多层次需要。要尽快推出农民承包土地、山场、滩涂使用权抵押,以解决农民因抵押物相对少而贷款难的问题。另外,要拓宽金融服务的层面,不局限于信贷支持,从各个方面入手,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有效地融合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作用。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其收益率低、周期长的特点,所以,国家应该根据农村金融机构用于“三农”的贷款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并针对农村现状,改革信贷管理体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落实相适应的贷款额度,加大扶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的门槛,放宽审批条件,让农民无负担贷款。要全面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采取国家拿一块、地方财政补一块、农民自筹一快的方式,对农民经营的粮食、经济作物、林果及涉农用生产资料全部进行保险,以增强农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定农民收入,增还贷能力;农业政策性保险公司保本经营,一不为国家强增加负担为原则。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金融机构可在此基础上推出更多惠民项目,发挥商业银行的职能,提高收益。如此良性循环,有效融合了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职能,有利于双方发展。
    5.规范民间金融机构,发展多种类型的中小金融机构。在规范管理的前提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多种形式服务“三农”。有关方面应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发展多种类型的中小金融机构,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吸引民间资金创建多种类型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发展民营中小金融机构,补充现有金融机构的不足,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
    6.建立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金融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为了形成良性的发展模式,应建立还款信用体系,增强农民信用观念。在此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减少违约风险,同时与农业保险相结合,降低风险,构建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农业、农村、农民与金融机构和谐发展,实现双赢互利,以此促进我国农业更加发达、农村更加繁荣、农民更加富裕。
    7、适当改变目前的农业生产模式,进行大规模的产业化生产,这样才能吸纳较多的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目前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对于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放生产力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能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而不能解决农民的小康问题。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以下弊端:一是不利于机械化生产,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进一步提高;二是不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没有资金投入搞科研,即使有科研机构研究出新的技术,推广也困难;三是难于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现在农民的生产往往是生产出产品找不到市场,虽然有公司加农户这样的模式,但毕竟多了一个环节。当市场出现变化时,要么是公司不讲信用,要么是农户不讲信用;四是不利于农副产品的深加工。一些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为什么发展不起来,主要原因是难于有稳定的质量和数量的原料来源,一家一户的农户来生产,要么是质量难于保证,要么是数量难于保证。上述的四个问题,都是在市场经济中生产遇到的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农村经济是不可能有质的突破,即使金融的改革能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农村经济的支持力度,农村也没有很好的投资环境吸纳较多的资金。硬性地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也只是没有多大效益的投入,最终又形成更多的不良资产。因此,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土地的再承包,使土地集中在懂经营的农业企业家手中,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的大生产。农民既得到一定土地承包费,又可以干其他的副业,可以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低生产率的劳动中解放出来。

Tags:浅谈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方略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