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当前世界多极化趋势下,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国家把提高国家文化水平作为重要发展战略。
一、发达经济体的文化产业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
文化产业具有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产业关联度大等特点,已成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可忽视的力量。有关研究资料表明,目前全世界文化创意产业每天创造220亿美元的价值,并且还在以5%的速度递增。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居民文化消费已占总消费额的30%以上。文化产业已成为许多发达经济体的重要支柱产业,如美国的文化产业占到GDP的25%;日本是20%左右,欧洲国家平均在10%至15%之间。
(一)美国文化产业
美国是当今文化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1977-2001年的24年间,美国经济年均增长率为3%,但包括出版物、唱片、影片、电视节目等在内的“版权产业”的年增长率达7%。有关资料显示,从1996年开始,是美国经济中成长最快,版权产业的部分超过了其他所有传统产业,并成为美国对外出口的主要产业。2001年美国版权产业的产值为7912亿美元,占GDP比重为7.75%,其中出口889.7亿美元,成为美国最大的出口产业,比化学工业的出口值746亿美元多了近150亿美元。2005年美国文化产业总值占全世界的44%。世纪之交以来,美国版权产业产值跃居全国GDP的12%左右。近年来,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对美国经济增长拉动最大的产业门类。
(二)欧盟区国家文化产业
英国是欧洲最早提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战略的国家,也是产业化程度较高、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创意产业强国。譬如英国摇滚乐的经济效益早在1996年就已经远远超过了其钢铁产业,1998年“辣妹”成为英国最大的出口项目,到了2002年,在政府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下,英国的创意产业出口额达到175亿美元,成功推动了英国出口,有效地抵补了货物贸易逆差。来自英国的优质设计,随处可见。近年,创意产业不断为伦敦注入新的发展动力。伦敦成为全球三大广告产业中心之一,全球三大最繁忙的电影制作中心之一,享誉全球的国际设计之都,2/3以上的国际广告公司的欧洲总部设在伦敦,伦敦的创意产业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金融服务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凭借着每年210亿英镑的产出值,创意产业之都当之无愧。
法国在创意产业上也有着自身的特色,表现在以文化和艺术为主轴,在创意产业链条中,文化和艺术的渗透全面而深入,法国文化、历史、国家形象与创意产业紧密融合交汇。法国政府对文化事业及相关产业给予不同形式的财政支持或赞助。主要形式有三种:一是中央政府直接提供赞助、补助和奖金等。每一个从事文化活动的企业或民间协会,均可向文化部直接申请财政支持。二是来自地方财政支持。法国的大区、省、市、镇政府都有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三是政府通过制定减税等法规鼓励企业为文化发展提供各类帮助。有关企业可享受3%左右的税收优惠。统计表明,法国企业为文化发展提供的赞助,多年来一直高于对其他行业诸如环保行业的赞助。
(三)日本文化产业
日本虽然最近十多年来经济低迷,但其文化产业却一直发展良好。1993-2003年,日本商品出口额增长36%,其中文化产业的出口额同期增长了200%,从5343亿日元增长到15779亿日元。日本的娱乐业经营收入也已经超过汽车工业的产值。20世纪90年代末,日本已成为新兴的文化超级大国。日本文化产业得以发展的根本原因:一是政府积极推动并倾力支持。日本政府于1995年确立了21世纪的文化立国方略,2001年全力打造知识产权立国战略,2003年又制定了观光立国战略。二是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这些年来,日本先后颁布了《著作权管理法》、IT基本法、知识产权基本法、文化艺术振兴基本法等法律、法规。三是文化和市场深入结合。在日本,企业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主体,日本的文化产业项目都进入市场操作。四是中介组织作用明显。日本文化行业协会很多,作用十分突出,这些行业协会负责制定行业规则、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以及文化产品的审查、把关等。五是积极开拓海外市场。
(四)韩国文化产业
韩国在短短的几年里,就使影视和游戏等产业每年的出口额从零迅速达到了5.9亿美元。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韩国政府调整经济结构,把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发展国家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1998年正式提出“文化立国”的方针,最终目标是把韩国建设成为21世纪文化大国、知识经济强国。在韩国政府的统一规划与大力支持下,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据统计,截至2003年,韩国的文化产业总产值已占GDP的5%。2004年韩国的文化产品已占据世界市场3.5%的份额,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产业强国。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局面和主要问题
我国拥有丰富文化资源,但文化产业相对落后。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在3000美元左右,个人消费进入物质消费和文化消费并重时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市场需求。2008年我国人均GDP首次超过3000美元,这表明文化消费迅速成长的时期正在到来。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报告,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有2.75%。但2008年以来,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达到了24.2%。“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出口全面提速,从2001年到2010年,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规模分别增长了2.8倍和8.7倍,图书版权进出口比例从2003年的9:1下降到2010年的3:1。据专家测算,我国每年文化消费可达4万亿元,但实际消费不足1万亿元,巨大的文化消费潜力和产业发展空间有待挖掘。我国正面临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
三、现代金融业与文化产业日益融合是必由之路
金融是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近年来,我国金融业与文化产业日益融合。一方面文化产业融资需求较大。文化产业具有知识和资本密集的特点,需要进行大量的创意和研发工作,相应的资金投入规模较大。以日本动漫产业为例,一集30分钟的动画电视片需要700-1000万日元,一部动画电影的制作成本往往要上亿日元。另一方面,文化企业需要金融引导以提高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运营的规范化水平。2010年3月,人民银行联合中宣部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这是近年来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繁荣的第一个全面的金融政策,在创新信贷产品、完善金融服务、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培育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建立和完善配套机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和政策突破。
(一)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并提供专业化的信贷服务
近年来,我国银行业一直将文化作为一个前景广阔的新兴领域,并给予较高的关注。各商业银行通过“版权质押”、“版权+票房收益担保”等方式为文化创意公司提供贷款,支持文化产业的发展。从2008年起,工商银行就将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领域,不断通过产品创新和流程创新,推出适应行业客户特点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针对影视剧制作产业基本上是中小企业、规模小、财务实力不强等问题,根据有关企业的经营运作模式、融资需求和风险特点,摆脱在传统产业中常用的固定资产抵押业务模式,通过将影视剧播放权视作交易商品,以影视剧制作企业对下游电视台销售影视剧播放权的应收款为融资切入点,创造性地将供应链贸易融资产品运用到文化创意产业中,较好地破解了这一类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近年来,国家开发银行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突破千亿元。此外,江苏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均通过无形资产抵押等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了大量动漫、影视及文艺演出的拍摄制作。截至2010年末,文化产业中长期贷款余额达715亿元,同比增长61.6%。
(二)证券市场成为文化产业新的融资平台
文化创意公司通过上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此外,国内外私募基金也开始进入文化产业。总规模将达到200亿元的首只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成立,并采用定向募集方式组建。资本市场发展推动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并购重组。2010年全国共27家文化产业企业发行42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合计金额396.66亿元,同比增长62.6%。截至2010年末,传播与文化业上市公司市值1439.9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87.1%。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沪深两市26家传播与文化产业上市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平均增幅为121.94%,较两市均值高出近98%
(三)保险业积极尝试支持文化产业
2010年12月,文化产业保险试点启动,确定了首批11个试点险种和3家试点公司。如中国信用出口保险公司为软件外包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为影视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四)银政合作共同扶持文化创意企业
各地各部门纷纷出台有关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政策。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积极组织项目发布会,支持文化产业项目融资。2009年人民银行北京营管部、北京银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陕西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也积极开拓文化市场。文化部从2009年3月开始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都建立了战略伙伴关系。中国银行与文化部签署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为文化产业的全方位发展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近几年,为了支持广播影视产业的发展,金融和财政加大了支持力度,逐步明确了金融、财政和广播影视产业合作的目标和方向。财政政策对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和保障作用。
四、金融业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选择
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要求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金融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实现金融业与文化产业的全面对接仍存在障碍,其中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文化产业自身发展和配套政策等因素影响,合格的市场融资主体较少,融资的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多数文化企业还处于萌芽和发展阶段,大量的民营文化企业或是作坊式经营,或是非集团主营业务,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偏低,往往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信用状况低、盈利模式不清等问题,影响金融服务介入。二是我国金融机构对文化产业还比较陌生,针对文化企业特色的金融创新还远远不足。文化产业不同于金融业较为熟悉的传统制造业,其在运作模式、盈利模式、金融需求方面有较大差别。一般而言,文化企业具有“轻资产”的特征,缺乏有形的抵押物,拥有的知识产权难以进行价值评估;资金回报周期长、成长不确定性大;现金流不稳定,投资具有高风险性。因此,金融业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动和改进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三是金融市场功能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投入主要是银行信贷,直接融资渠道仍然比较狭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私募股权等民间资本尚未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任务。2012年3月文化部下发了《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平均现价增长速度高于20%,2015年比2010年至少翻一番,实现倍增。可以想见,一个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新时期即将到来。对于金融业而言,大力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与繁荣,既是摆在面前的新任务,也是新机遇。
(一)加强金融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有效结合,促进银、政、企合作,建立多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
全国文化系统加强与宣传部门、人民银行、财政、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的合作,同时与各地的银行机构、担保公司、投资机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沟通,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和办法。制定和定期完善《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发布更新文化产业发展的项目信息,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和示范作用,有效撬动金融资源,带动社会资本的投入。由财政部门发起设立文化产业基金。推动财政部门探索设立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项资金采取贴息、保险等手段,合理分散承贷银行的信贷风险。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多层次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探索设立文化产业专项担保资金,组建文化产业专业担保公司。积极倡导鼓励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大力开发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企业“走出去”的贷款担保业务品种。加强对中小型文化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二)推动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适合文化产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机构要提升服务意识,设立专家团队和专门的服务部门,综合推出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多种工具相融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主动向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文化企业特点和风险防范的要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贷业务创新。对于处于成熟期、经营模式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文化创意企业,要优先给予支持,并以这些企业为龙头,积极开展对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支持企业开展并购融资,促进产业链整合。延伸金融支持链条,积极开展文化创意培训贷款试点,促进相关人才的培养。对于具有稳定物流和现金流的企业,可发放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贷款;对于租赁演艺、展览、动漫等相关设备的企业可发放融资租赁贷款;对于拥有优质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发放权利质押贷款。积极开发文化消费信贷产品,为文化消费提供便利的支付结算服务。探索和完善银团贷款的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探索联保联贷等方式。完善相关产品利率定价机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建立科学的信用评级制度和业务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企业的外汇管理,便利文化企业的跨境投资,满足文化企业对外贸易、跨境融资和投资等合理用汇需求,提高外汇管理效率,促进文化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进一步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扩大文化企业直接融资规模
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文化企业利用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工具拓宽融资手段。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发展前景较佳的文化企业通过上市公司收购、兼并、托管或股权置换等资本运作方式进行融资。推动知识产权的资产证券化。著作权持有人可以把著作权交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设定作品的信托受益权,投资者通过购入这些信托受益权以期获得分红收益,著作权持有人借助证券化获得所需的现金流。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民间资本和外资积极进入文化产业。引导文化企业科学利用期权、期货等多形式金融衍生品。探索文化企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投入为支撑、外资和民间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文化产业融资机制。
(四)发挥保险职能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文化产业保险市场
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根据文化企业的特点,推动保险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企业需要的保险产品。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业项目,应建立和完善承保与理赔的便捷通道;对于信誉好、风险低的项目,可适当降低费率。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针对文化出口企业的保险服务,积极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五)加快配套制度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企业改革创新
出台扶持中小文化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金融机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加强与文化产业相关的产权保护、信用评级、价值评估、法律咨询、融资担保等服务的管理,统一业务标准,公开服务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加快行业信用建设和信息共享,相关部门将所掌握的文化企业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管理系统,为银行信贷提供良好的征信环境。建立完善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快文化团体转企改制,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建设一批优势突出的文化产业基地,充分实现文化产业规模效应。加快文化产业自身转型和结构调整,从产品结构、组织结构、所有制结构、技术结构及区域结构五个方面制定有针对性的调整政策,从转变发展方式中获得新的推动力和增长空间。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