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二:改革只是前奏
国泰君安证券高级经济学家 林采宜
民间信贷市场需求一部分来自实体经济部门,在目前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格局下,官方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主要面向大中型企业,“大鸡不吃小米”,小企业、微型企业在融资市场上处于弱势和边缘地位,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极为困难,从而寻求民间渠道短期融资。这种需求催生了大量民间融资市场及地下钱庄和担保公司,发达的民间借贷应运而生。另一部分需求则来自金融投机,炒房、炒矿、炒商品,炒钱!在各种泡沫中追求短期高盈利。
炒钱之所以能炒得如此轰轰烈烈,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目前的金融体制与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即金融垄断和利率双轨制。
按照肖和麦金农的观点,要“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不仅仅是规范民间融资,建立多元化的金融市场结构,更重要的是放松管制,推动金融自由化,让信贷市场的利率有效反映资金供求变化。政府逐渐淡化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行政干预,以“消除金融压制,推行金融自由化”为核心要旨的金融深化,才是实现金融和经济良性循环的根本药方。
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任务中,只有第四项“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还有点金融深化改革的味道。此举如境外媒体所称的那样,“标志着中国在通向资本账户开放的道路上迈出的一小步但却重要的一步”。其余的措施,只是从法律层面上追认多元化的金融市场结构而已,并未触及金融深化改革的核心。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余额估计有3.8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的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民间金融往何处去?构建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是必需的,但是仅仅让影子银行规范化、透明化,让民间金融从地下走向地上,是不够的。所谓金融,顾名思义,是资金的融通。如果说金融是百业之母,资金是经济的血液。那么金融机构则是经济的血脉,作为经济的血脉,必然前提是连接资金的供需双方。通俗地说,就是“在监管规则下吸收民间存款,玩有钱人的钱”。如果不能吸收外来资金,只能像吴晓灵说的那样,“自己玩自己的钱”,充其量只是解决民间信贷的合法性问题,连金融市场的多元化都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说,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方案并没有从实质上打破金融垄断。与此同时,民间信贷采用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商业银行仍然是政府管制的利率,利率双轨制作为炒钱的制度基础并没有被破除,权力寻租的利益空间仍然巨大。
当然,我国的改革,总是从试点开始。所以,依我们所见,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方案充其量只是前奏,我国金融深化改革的序幕还没有正式拉开。
论三:改革的三大遗憾
中国金融智库研究员 杨国英
遗憾之一:该方案没有对“利率市场化”这一结构性困境进行破解。
众所周知,在利率管制政策之下,必然会形成银行“基准利率”与民间“真实利率”的严重脱节。而在这一结构性阻碍未被打破之下,所谓的民间金融、尤其是民间信贷的放开,仅是实现其从“地下”到“地上”表面身份的转变,民间金融真实层面的运作机制,仍然无法由此进行根本性的改变,更无法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遗憾之二:该方案对民间金融放开缺乏进一步的明确细化。比如第二条“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在这一政策中,事关“村镇银行”银监会早于2006年即已发布“鼓励各类资本在农村设村镇银行”、事关“农村资金互助社”银监会亦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事关“贷款公司”银监会在2008年亦已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此番虽然提出“加快发展”,但是对其成立条件的放宽、审批程序的简化并没有针对性的量化明确。
遗憾之三:该方案有益于温州民间资金的出海,却无益于温州实体经济的振兴。作为此次“温州金融新政”最具突破性的“个人境外直接投资”、且可能将个人年度总额放宽到2亿美元以内,这对于温州当地高达6000亿元的民间资本来说,显然增加了其海外投资的通道,且未来该政策的拓展可以为央行外汇储备提供减压功能。但是,另一方面,温州当地中小企业近年来频繁的资金断裂,恰恰源于资金供给的不足,而此番放开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必然会进一步减少民间资金对中小企业的供给,而在利率市场化这一结构性要素没有放开之下,民间资金的供给成本不可能真正降低。在民间资金对中小企业的供给总量可能相对减少、而供给成本却不会相对降低之下,必然无益于温州实体经济的振兴。
作为温州当地乃至全国金融界期待已久的“温州金融新政”,本应首先对“利率管制”进行破解,虽然此政策不宜一蹴而就地全面推行,但可由温州当地城商行、农商行先行尝试,而在政策空间上亦可先就“贷款利率下限”进行局部破解。而在此基础上,则应对温州民间资金参与当地金融机构改革进行细化明确,诸如注册资金门槛、个人占股要求、经营范围限制等均应进一步放宽,对当前过于烦琐的审批程序更应进一步简化,由此才能真正有效激发温州民间金融的活力、也才能不因民间资金海外直投而对温州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造成进一步地挤压。
当然,联系温州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历来敢想敢干,拥有先破后立的勇气,我们仍可对温州在金融新政中有所作为充满期待。希望温州在具体实践中,灵活务实地拓宽此番相对保守且过于宽泛的新政十二条,从而不仅有效激活温州当地的民间金融活力、使其真正服务于当地实体经济,更为重要的是,以此为未来全国范围内的金融体制改革闯出新路。
论四:改革不仅是温州的
香港著名财经评论员 吴木銮
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重点扶持中大型企业的今天,许多温州企业在外围市场的影响下出现严重资金短缺。数量极大的民间借贷浮上水面。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前景,有些企业主被刑事拘留,有些企业主试图逃跑。受损最重的还是普通的放贷人,他们中不少是当地公共部门的雇员。因此,事态一旦继续扩大,将影响到整个城市乃至周边省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浙江省政府的思路是“开前门、堵后门”。在温州向中央提出的金融改革方案中,温州希望建立上百家小型贷款公司(一部分贷款公司将转型为村镇银行)。此外温州还打算创建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令民间借贷合法化。
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前三项就回应了温州当地民众和企业家的诉求。比如第一项要求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第二项要求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第三项要求地方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
如果温州金融改革方案仅停留在上述三条,还不足以成为“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因为试验区的任务不仅要解决地方问题,还需要为今后全国层面的金融发展积累经验。学界普遍认为,中央政府控制下的地方政府试验创新,是我国改革开放取得重大成就的原因之一—如果地方试验失败,影响范围相对较小;而一旦这些试验获得成功,中央就可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推广至全国。此举大大减少改革的成本,同时提升了改革的收益。
这次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十二条意见之四就提到,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之前的观念认为,直接对外投资可能成为海外热钱流入的渠道。事实上这些担心是过虑的。一方面,政府可以加强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的监管,减少热钱流入的概率;另一方面,即使政府不允许个人境外直接投资,海外热钱照常可以进入中国。因此,关键还在于政府的管理水平。有了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这项“武器”,今后温州可能是全国乃至亚洲局部的金融中心。
遗憾的是,极受外界关注的“银行利率市场化试点”未被列入十二条意见。据称,这项建议在浙江省已被否决。但从技术层面上说,利率市场化是温州多项金融改革的必然伴生物。从现实考量,让温州来试点不仅是水到渠成,还有诸多正面效应,关键在于是否愿意冒一下险。“不入虎穴,焉得虎子”,金融改革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