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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票据市场体系的路径选择(下)

http://www.newdu.com 2018/3/7 《金融与经济》2012年第4期 肖小和 邹… 参加讨论

(五)构筑风险防线,健全票据市场统一规范监管框架。主要是对融资票据与非融资性票据实行隔离监管。一是建立许可证制度,隔离融资票据风险,如对真实性票据,所有的企业都可以签发;对融资性票据则要按照企业经营状况、资金流量、信誉等级、有无逃废债行为等标准来选择企业签发;二是建立融资性票据贴现办理准入制度,可以允许所有的金融机构办理真实性票据的贴现业务,但先只允许那些符合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办理融资票据贴现业务,再逐步扩大到其他金融机构。三是建立票据融资总量控制制度,不仅将票据承兑量计入社会融资总量,还应将其列入信贷总量控制计划。对发行企业,商业银行核定票据融资总量额度和融资票据与交易性票据的分类额度;对商业银行,中央银行也要根据其风险状况实行比例控制。四是实施分类监管制度,对融资票据和交易票据分别建立严格的监管要素,对真实性票据业务的监管,可由金融监管部门全力承担,监管重点放在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办理合规性,注重交易票据业务按照操作规范办理:对融资性票据业务的监管,则应由央行、工商部门、票据交易所等共同承担,不仅要加强对金融机构融资性票据业务合规性的监管,还要重点加强对出票企业的资信评估和现金流量的监测。
    (六)完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交易与综合服务功能。一是由央行牵头组织主要商业银行,总结电子票据业务发展情况,针对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行中存在的各接入机构系统不一致、系统稳定性等主要问题,集中各方面资源予以改进,从源头上改进电子票据交易技术平台,提高电子票据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二是完善开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统一查询系统,打破承兑行与贴现行的阻隔。对票据进行统一的资料建立和统一有效的查验可以在承兑与第一手贴现环节间形成安全通道,可大大降低当前假票与融资票据的形成,如可在统一的密押、编译手段、网络查询、电子化票据等方面进行探索。加快税务、工商、海关、银行等信息联网。三是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为技术平台整合“中国票据网”转贴现报价系统。目前转贴现与回购完全为自由交易,可借鉴银行间债券报价系统的成功经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报价功能的完善应用。
    (七)完善电子票据安全制度,推广电子票据应用范围。首先,要有一个法律认可的权威的认证机构,对银行网上业务的准入从技术上、制度上、管理上进行安全鉴定和认证,对客户自身的信誉度进行评价,防止恶意侵占银行资金的行为,把好入市关;其次,要建立健全网上银行安全防范体制,严厉打击利用电子票据进行的金融犯罪行为;再次,要加强对网上银行日常业务的监督,督促网上银行切实遵守有关法律制度,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运行;最后,要明确银行与客户在维护电子票据业务安全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在出现风险时银行与客户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总结电子票据推广应用经验,促进电子票据业务均衡发展。由央行牵头组织总结自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投产运行一年以来,金融机构在创新发展电子票据业务方面积累的经验,研讨电子票据在流通性和安全性等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尤其是针对网上银行电子票据办理的基本模式、转贴现流通性以及电子票据安全方面等诸多问题,统一认识并提出完善改进意见,推动电子票据转贴现市场加快发展;加强电子票据应用引导,由央行制定相关政策扶持或鼓励各金融机构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以及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电子票据业务的积极性;加强电子票据在相关行业企业中的宣传介绍,推动相关行业企业对采用电子票据作为支付结算工具的认同性,鼓励中小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开展网上银行业务,扩大电子票据应用群体。
    (八)实施监管整合,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和票据风险联防网络。由央行牵头,会同银监部门对票据市场实施监管整合,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议授予央行和银监部门对支付结算业务的非现场监管权和现场监管权,并由央行牵头,共同负责票据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以及市场的监督管理,促进票据市场的健康发展。在现有网络技术基础上,利用中国人民银行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企业征信系统、大额支付系统,建立全国性的票据查询、认证和监控体系。同时,依托银行同业公会组织,建立票据风险联防网络。实行系统内票据托管,通过同业公会协调,各行之间要简化票据交易手续,重点解决票据交易查询的效率、跟单文件审查以及转贴现回购交易票据的移存和保管等问题,实现系统内票据托管。建立大额票据集中登记核查系统,可开发大额票据集中登记核查系统,以省为单位,辖内银行机构对以他行票据进行质押放款和贴现的票面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按月向银行业协会报送数据清单,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大额票据种类、质押贴现时间、出具时间、出具凭证机构名称、凭证金额、凭证号码等,同业公会再按出票行汇总清分后的大额清单分发各出票行进行核对,以确保票据真实性。
    (九)逐步形成市场化商业汇票承兑费率和贴现利率定价体系。一是提高银行承兑费率,调整实行差别商业汇票银行承兑费率。银行承兑作为一项非资产类的表外业务,虽然无须占用资金,但却承担了票据业务链中的所有信用风险,故须耗费大量的风险资本,必须引入风险定价机制,使银行承兑的风险收益率能够覆盖违约风险率,即它的风险收益率应在按照中国现行金融财务制度所规定最低标准提取的一般拨备率(1%)之上。建议商业汇票承兑费率根据承兑风险敞口大小、承兑期限长短来收取,即实行差别承兑费率。也可以借鉴利率改革的经验,分步骤、分阶段对承兑费率予以放开。具体做法上,银行承兑费率可以在央行指导定价的基础上,对风险敞口的承兑费率实行不得低于1%的下限管理,对保证金项下的承兑仍按结算手续费0.5‰的比例收取。通过适当提高银行的风险溢价,增强银行化解不良资产的能力,抑制非理性的市场需求。二是贴现利率取消下限管理,实行市场化。市场化后的贴现利率与风险溢价平衡后会趋低,但已实行市场化的转贴现利率和企业短期融资券利率,能够对贴现利率构成一条有效的利率区间走廊的约束,并能体现承兑收益>短期融资券利率收益>银票贴现收益>转贴现收益,形成合理的价格级差关系,使票据利率与票据业务的风险状况相匹配,更好地覆盖风险预期。贴现利率实现市场化,会增加利率对贴现需求的弹性,但并不会扰乱贷款利率体系和扩张信用,因为贴现作为票据业务的二级市场,其本身并不产生信用,只是把承兑所产生的信用转化为M1罢了,并受到一级市场——承兑业务量所制约,所以最终将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利率定价与利率风险管理的水平。三是推行不同类型票据贴现利率差别化定价机制。由央行制定调控“真实贸易票据”与“融资性票据”的不同贴现率,让资金价格决定市场参与者行为。对“真实贸易票据”给予开放利率政策,对“融资性票据”实行利率底限管制政策,即不允许“融资性票据”贴现率低于再贴现率。
    (十)完善再贴现工具运用,提升货币政策传导效能。建立相对独立的再贴现利率体系和调控机制,加大再贴现结构调控的力度。利用再贴现差别利率手段,通过利益引导,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实现资产多元化,提高其信贷资产质量。要明确创新型产业等国家重点发展行业的票据融资重点支持对象、实行差别利率等手段,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大再贴现规模效应,提高其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力度。一是央行要制定转贴现管理办法,明确转贴现协议格式和凭证格式,发挥其调节地区间、区域间资金供求的作用;二是对回购式再贴现票据,央行总行应扩大业务量大的中心支行的授权,以增加再贴现业务的灵活性;三是央行各地市中心支行要在其辖区内扶持一家商业银行建立内部票据贴现中心,鼓励专业化经营,逐步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有特色的区域性票据集散市场。
    [参考文献]
    
[1]谢芳森,张美林,肖小和等.现代商业银行汇票经营管理[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7.
    [2]陈江伟,邹江.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事业部制改革探讨[J].金融论坛,2009,(14):33-38.
    [3]汪办兴.2009-2010年中国票据市场发展回顾与展望[J].金融论坛,2010,(4):14-20.
    (作者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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