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国: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金融元素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访问哈萨克斯坦,期间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首次公开提出与中亚五国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对此,其后颁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中,进一步明确了“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这一恢弘深远的战略构想,蕴含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大政方针和落实手段。其中,金融的角色作用如何准确定位和有效发挥无疑是最重要的元素之一,诸如整体提升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金融贡献度、充分体现国家能源战略和产业布局的金融服务模式、各类金融资源贡献机制的优化以及结合区域金融发展构建能源金融中心,等等。以下,根据不同的观察视角和不同利益主体的决策立场,对政府、市场和机构等参与或推动落实丝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金融发展思路和具体手段进行一个大致的轮廓设想和描画。
一、金融地理学的观察视角:涉及区域、节点城市及重点所在
就广义的地理纬度而言,丝绸之路经济带包含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两个空间范畴。2013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外交部联合召开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座谈会,初步入围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中国省区市主要包括西北五省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南4省区市(四川、重庆、云南、广西)和东部5省(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海南)共计14个省区市。因此,狭义的丝绸之路经济带仅限于中国14省区市与中亚五国及部分区域,是目前通往中东与欧洲和连接亚太与欧洲经济圈的陆上大通道。从国别来看,主要包括中国与中亚五国(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东、吉尔吉斯斯坦);从节点来看,重要节点城市从中国的东南沿海到中亚五国依次有:海口、昆明、南宁、广州、福州、杭州、成都、重庆、连云港、南京、西安、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阿拉山口、阿拉木图、比什凯克、塔什干、杜尚别、阿什哈巴德等20多个城市。
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东端连着充满活力的亚太地区和中国东部,中间串着资源丰富的中亚地区和发展潜力巨大的中国西部,西边通往欧洲发达经济体,初步形成了以新亚欧大陆桥为主的北线、以石油天然气管道为主的中线(阿特劳一阿塔苏一阿拉山口)和以跨国公路(欧洲E40号公路和亚洲AH5公路)为主的南线三条线路。由东到西沿途经过东亚5国、中亚5国和西亚20国共30多个国家近30亿人口,沿线国家经济互补性强,互利共赢的合作潜力巨大,并且辐射欧洲、东南亚、非洲10余国,是目前世界上最长、最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大走廊。
丝绸之路经济带是将亚太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通过陆路和海路连接起来的经济大通道,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实现中国一中亚互联互通是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先期目标,以新亚欧大陆桥为轴线,以上海、连云港、郑州、西安、乌鲁木齐及中亚核心城市为节点,以沿途辐射区域和国家已有的城市群为域面,形成点、线、面协调发展的经济圈。
二、金融贡献度的整体提升应作为沿带合作的必要条件
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我国西南及西北部省份经济欠发达,金融贡献度普遍低下。新疆、陕西和宁夏、甘肃、青海等西北部省份及其对应的节点城市,在其经济金融工作或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中,都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了整体提升金融贡献度或经济金融化程度,强化金融服务于产业升级、经济转型、贸易一体化、新型城镇化建议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等内容,与建设丝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在多个层面实现了充分融合和高度一致的利益诉求。这也完全契合了《决定》体现的重要精神,在加强中国一中亚互联互通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为中国西部提供一个开放通道,实现西部再次大开发与大开放,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缩小东西部发展差距。
从国际层面看,丝路经济带要加强“五通”,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货币流通”,通过加强区域金融合作,丝路经济带沿带国家在经常项下和资本项下实现本币兑换和结算,有利于大大降低流通成本,有利于增强抵御金融风险,也有利于通过金融支持跨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道路联通,打通从太平洋到波罗的海的运输大通道,也必将有利于促进政策沟通、贸易畅通和民心相通,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金融经济的互利共赢。
在此基础上,丝路沿带各国及地区应根据自身的区位优势或产业优势,制定错位发展战略。例如,作为古丝绸之路起点、同时也是能源大省的陕西省,提出了建设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中心,以煤炭交易平台为突破口打造中国向西开放的能源交易和结算中心。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此举有望打破石油美元的垄断地位,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能源金融交易与合作。当然,当前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差别较大,如中亚国家大多未加入WTO,国内市场不规范,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较弱,使得中国与中亚国家在通关环节、检疫和交通运输标准、服务贸易等方面不统一,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来推进丝路能源金融贸易的障碍。
三、金融贡献机制的优化和协同是经济金融化的重要前提
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是丝路经济带发挥规模效应和扩散效应的基础,沿途区域及辐射区域应以各自比较优势产业为切入点,遵循产业布局的原则,进行优势产业层次划分与布局,处理好经济带局部与整体的产业发展关系,避免产业布局同质化,造成产能过剩与恶性竞争,让丝绸之路经济带真正成为勾画世界经济新版图的新动力。对此,产业金融理论的解决方案是运用市场培育和机构建设的手段,一方面有效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服务功能,另一方面通过优化贡献机制彰显各类金融资源在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的正向引导作用。长期以来,由于资本市场容量有限、审批严格、渠道单一等原因,我国很多企业融资路径仍然主要依靠传统的银行信贷,西北五省的能源企业表现尤为严重。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理解和贯彻丝路经济带的建设,需要我们有足够睿智的宏观视野和整合市场资源提升金融效率的智慧及能力。在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倡导和鼓励下,包括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及证券保险公司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商业金融体系,在创新经营模式和产品、服务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多显著进展。此外,对《决定》中表述的“建立开发性金融机构”,很多地方政府组织专家学者结合政策性金融进行了积极讨论并陆续发表了一些比较具体的思路和模式。
1.开发性金融的一般特性
开发性金融的本质是一种国家金融,旨在弥补市场化进程中某些阶段的体制落后和市场失灵,实现政府的特定战略意图和经济发展目标。开发性金融的运作一般具有如下特性:通过融资推动项目建设和所及领域的制度及市场建设: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市场业绩为支柱,信用建设为主线;以融资优势和政府组织协调优势相结合;通过实行政府机构债券和金融资产管理方式相结合,实现损益平衡。
2.设想的能源开发银行
能源开发银行是拓宽融资渠道,动员各方力量吸纳资金,保障能源安全和金融安全的有效手段。国家外汇储备机构、企业、各类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行、基金、民间游资等等都可以成为能源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一方面,企业或机构投资者以能源资源开发银行为平台,以贷款等形式融到资金。另一方面,国家可以有效控制能源战略储备现货,保障能源安全。
能源开发银行以国家的战略需求为基础,通过金融控股的组织架构、市场化的运营模式和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通过对丝路经济带产业进行投融资服务,进而赢利并可持续发展的开发性金融机构。通过加大对中亚国家的投资和货币信贷,不仅可以在战略上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也可以解决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动力不足的问题,把相对过剩的制造业产能向西输出(参见许维鸿的“陆权金融理论”)。
3.政策性金融体系将成为中国引领和推动区域合作的主要平台
建立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将成为中国引领和推动国家之间区域合作的重要手段。在2014年7月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议上,五国领导人签署《福塔莱萨宣言》,决定成立开发银行,并建立应急储备基金。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总部设在上海,这是上海成为中国国际金融中心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最新里程碑。据悉,中国主导筹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投行)预计最快明年上半年成立,中国提议将亚投行注册资本扩大一倍增至1000亿美元。
四、能源金融是以国家战略和西部支柱产业为依托的优先布局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重要战略,同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既是亮点,更是重点。广泛而深入的能源合作必然要求有先进完备的金融体系相匹配,客观上需要能源金融市场体系对能源合作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能源金融市场体系的构建对深化能源合作、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加强国家能源安全以及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高能源定价话语权有着深刻影响。能源金融能为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运输、产业升级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弥补资金缺口,为能源合作输入源源不断的动力。丝路经济带地区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高,长期以来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表现在金融对能源发展支持不足,能源投资存在庞大的资金缺口; 能源产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单一,主要依赖于银行贷款和财政支持,很少涉及到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金融抑制会阻碍丝路经济带地区的能源合作和经济发展,构建能源金融市场体系则是推动金融深化的必然路径选择。能源产业发展的同时有利于带动经济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
能源发展战略对金融服务提出的特殊需求,使能源金融所面临的不仅是加大对能源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的问题,而且是金融服务方式、金融产品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面向能源产业创新的问题。在能源金融互动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能源产业发展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与合作;另一方面,能源产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这恰恰是能源金融赖以深化的基础和今后面临的挑战。
能源产业无疑是我国沿带节点城市与中亚各国的贸易重点和优先布局领域。选择能源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显著的城市或地区,通过改进投融资模式、加强金融产品研发、增大金融市场培育力度、提升金融机构集聚效应等路径构建能源金融中心,将能源产业与金融手段充分融合凝聚,在夯实和升级既有产业优势基础上,实现区域金融的跨越式发展,支撑丝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顺利实施。
五、区域金融发展应兼顾外部辐射效应显著的金融服务功能
区域金融差距与经济社会差距具有密切联系。一方面,区域经济水平决定着金融发展水平,并且区域经济的差异直接导致了区域金融活动的差异。另一方面,区域金融对区域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推动作用,而且其主动性越来越明显。事实证明,要从根本上解决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的问题,除了财政、产业等传统政策手段之外,金融政策也是必须加以重视的工具。
从全球主要的区域金融中心的分布来看,从东欧到中国西部的广大地区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缺乏有效支撑该地区的区域金融中心,在中国西部沿带城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有助于联通全球东西部金融中心,强化中国西部在全国乃至中亚的国际影响力。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带节点城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将会加速我国形成东部沿海开放与西部陆上开放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将在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争取到国家更多支持。同时,将加速货币、资本、技术、服务等各类要素在沿带国家或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大幅提升地区对外开放水平和发展层次,缩短内陆城市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及经济全球化进程。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情况和经验观察,能源金融中心是通过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积聚,将能源金融的功能辐射到周边区域,从而形成能源投融资中心、能源定价中心、能源金融产品中心和能源金融风险管理中心。一般而言,能源金融中心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第一,金融业发达,金融体制是市场化体制而非管制体制,金融体系的结构由市场主导而非传统银行业主导;第二,契合实体经济中能源生产和消费的需要;第三,区位优势显著,能够辐射一定的能源生产和消费区域;第四,资源优势突出,区域内能源资源储量丰富。从能源金融中心的形成看,发达的金融业几乎是充分和必要的条件,并且,能源金融服务一定要结合实体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例如,在美国,由于主要的能源生产和消费以石油为主,因此,基于石油的能源金融产品和市场非常发达。相反,对于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不断下降的煤炭,尽管2001年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推出了煤炭期货,但交投清淡。区位优势也非常重要,如伦敦对欧洲大陆的辐射,新加坡对东南亚乃至东北亚的辐射。至于能源资源优势,则在多数情况下不是决定性条件。
另外,打造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还要重视对外交流合作的平台建设。加强国内国际金融合作,形成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区域金融大合作格局。积极推动建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推进设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基金、中国-欧亚经济合作基金和中国-中亚农业发展基金等区域性国际合作基金平台。在大力培养区内金融人才的基础上,还要重视积极引进高端金融人才,全面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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