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战略就是京津冀一体化战略。为了疏解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在两个直辖市和整个河北11个地级市展开,面积21.5万平方公里,人口覆盖1亿1千万人。
第三个战略是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涉及沿江9个省和2个直辖市,人口占全国的40%,GDP占国家经济总量的40%,旨在使长江这一世界第三大江由内河成为“外河”,使中国进一步融入世界。
第四个战略是“一带一路”倡议,包括积极规划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建设。其中,中巴经济走廊,从乌鲁木齐出发到瓜达尔港,全长4625公里,总投资超过460亿美元。在我看来,PPP模式是加快建设中巴经济走廊的最佳模式。
同时,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金融业“三箭齐发”,包括亚投行、金砖五国银行和丝路基金。丝路基金目前由国家投资,参与的三个企业都是国企,我们完全可以将丝路基金拓展为PPP模式的典范,鼓励更多的民企(包括海外民企)、国企共襄盛举。而且,丝路基金还可借助已经成型的、运作良好的世界其他金融组织、机构、联盟来设立独特的中国基金,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
PPP模式的运行核心在于金融领域要有不断的创新,创新要素之一就是要让更多的民企参与。随着四大战略加速推进,应当引导民企紧紧跟上,用PPP模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不断拓宽参与面,更好地容纳民营经济。
别忽略法治保障和监管布局 PPP模式不仅在中国,在世界范围内也属于相对较新的模式。纵观其他国家的经验,如英国的PPP模式、澳大利亚的PPP模式以及美国的PPP模式等,从导入到成长,从成长到成熟,都强调一个基本点,就是以法治为保障。目前,国家正在草拟PPP法,引发了法学界、法律界的广泛讨论,制定一部专门法或是在其他法制中体现,何种为佳,尚无定论。
PPP模式既然是合作,实施过程体现的就是一种契约精神,因此需要做好法律风险防控,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特别要关注五大问题:一是地位平等,确保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地位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二是契约保障,契约保障实质上也是地位平等的反映;三是长期管理,持续时间较长是PPP模式的基本形态,长期管理基于的是长期合作,反对的是急功近利;四是权责明晰,也就是契约的条款要严整、周详、可操作;五是法治配套,中国PPP相关法规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需要成文配套而不是单打独斗,否则就无法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六是立足自身,基于中国的现实,参照世界其他国家经验,在国际比较中体现中国特色。
在大力推广、加速发展PPP之际,绝不能忽略相关法治的紧紧跟上和相关监管的周密布局。PPP模式要向前推进,就环境而言应当考虑五大方面:一是规避政治风险。中国企业“走出去”参与其他国家的PPP模式,在政治上不仅要关注政权更迭,也要重视国有化、征收、征用、没收等问题。二是促进有序规范。“双十一”的交易量瞬息可以突破百亿元大关只是个例,中国经济发展需要活跃,更需要有序。三是关注文化差异。在服务国家战略走向世界中,必须清楚了解文化多元这一客观现实。四是强化政府监管。PPP模式无论在中国还是走向世界,政府的作用必须非常明确地发挥出来,也就是要高举公平和正义的大旗。五是完善法治建设。仅举一例,我国改革开放38年来,在利用外资上的成就,包括外资三法如何建立、配套和转型,就是最鲜活的历史。
总之,PPP模式不仅是公共服务的新供给机制,还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实践和应用,是政府转变发展思路、创新经济发展模式的重要手段。随着PPP模式的不断推广,必将呈现诸多新特点以及随之而来的新问题,需要创新理念,从持续性、系统性、综合性改革的角度,协同推进、规范操作,为PPP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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