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益平:数字惠普金融的机会与风险
普惠金融是2005年联合国在推动小额信贷年的时候提出的概念,目的就是希望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务环境,让那些相对弱势的阶层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获得相对较好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的必要性,跟金融的“二八法则”有关系,一般的规律是最上层的20%的客户能够提供80%的业务量。所以绝大部分金融机构都会把它们的工作重点放在最上面的20%的客户。为剩下的80%的客户服务的难度很大,成本高、风险大、规模小。所以说,发展普惠金融是一个世界性的任务。
按市场规则提供的金融服务
发展普惠金融有一个重要的原则是商业可持续,也就是说,它应该是一种按市场规则提供的金融服务。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观察到容易令人误解的说法和做法,特别是政府提供财政补贴或者行政命令,要求商业金融机构增加对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这样的服务不是商业可持续的,因为不能被看做是普惠金融的做法。
需要指出的是,在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更加突出,除了一般的“二八法则”可能带来的问题以外,在我国还存在一写政策或制度,进一步妨碍了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提供金融服务。
举个例子,我国的存贷款利率还没有完全实现市场化,这是很不利于为弱势群体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就是成本必须覆盖风险。风险大本身不是不能做金融交易的原因,比如很多天使基金、创投基金投资的初创企业,风险都很大,但潜在的回报也很高,仍然可以获得融资。同样,金融机构如果要为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提供融资,必须收相对高的利率。如果利率提不上去,它们自然不愿意提供融资。换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思考一下,银行不愿意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但小贷公司、民间借贷却很乐意提供融资,为什么?
在我国的金融业产权歧视现象也很普遍,若一个商业金融机构为一个国有企业提供的贷款变成了坏帐,往往可以用商业决策失误来解释,但如果你贷给民营企业的贷款变成了坏账,发放贷款的银行职员首先会被追查是不是有利益输送的问题。另外,我们的征信系统还不是很发达,对不良率的考核严厉而且僵化。这些都会鼓励银行尽量不提供贷款给风险比较高的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因此说,我国融资难的问题更加突出,发展普惠金融的任务也就更重。
客观地说,政府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努力一直在做,从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建立的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就解决了一部分小企业和个人的金融服务问题。在联合国提出小额信贷年之后,我国政府从2006年开始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举措,比如建立了一万多家小额信贷公司,最近几年还建立了不少村镇银行甚至民营银行等等。
那么,我国发展普惠金融主要应该依靠什么样的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商业银行还是现在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金融机构?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还是要回到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如果尊重市场化的规则,什么机构做其实并不重要。但我国政府在过去几年所推出的一些政策并不是真正按照市场化规则设计的。比如监管部门提出的“三个不低于”的政策,即要求商业银行每年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比例都必须高于上一年,这显然是一种行政性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政府同时还采取措施整治银行收费,不许银行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政府也不补贴。如果我们看统计数据,过去这几年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做到了,也就是说小微企业的贷款确实增加了。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了许多的问题,很难长期持续。
数字金融是推动普惠金融的重要力量
我们认为最近蓬勃发展的数字金融或许为举步维艰的普惠金融事业提供了一种潜在的解决方案。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很难获得融资,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它们不确定性高、规模小、缺乏硬信息并且没有抵押资产。一句话,就是它们很难达到传统金融机构信用评估的基本门槛。但数字金融有可能部分突破这个僵局,甚至带来一场革命性的变化。
中国的数字金融在全世界居于领先地位,无论看行业的规模还是看大公司的个数,都是如此。有的学者指出,我国正在数字金融领域弯道超车,赶上发达国家。我更喜欢引用前哈佛大学教授佛农提出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过去我们生产的很多产品都是在其它国家成熟、成型以后才转移过来的,只有在数字金融这个领域,我国的企业已经一步迈到了其生命周期曲线的最前端,正在引领全球行业的发展。
郭峰、孔涛和王靖一等编制的“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指数”揭示了我国数字金融发展的三大特征。第一,从2014年年初到现在,基本上是每年翻一番。第二,从区域分布看,沿海地区发达,内陆地区相对滞后。第三,数字金融的发展主要是由80后、90后年轻人在推动。
目前看,数字金融有几个比较有影响的业务。第一是第三方支付,就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在银行体系之外建立起来的支付系统,支持支付普及的关键技术是智能手机,全国已经有八亿多台,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用户加起来已经超过十亿人。也好,它的用户加起来已经有10亿多人。可以说,第三方支付是数字金融业中普惠性最突出的业务。
第二是网络借贷,包括很多平台提供的信用贷款和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个体网络借贷平台(P2P)。P2P平台问题和风险比较多,但其实也是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投资与融资的机会。通过网络平台把从来没有见过面的投融资双方对接在一起,普惠的特性也非常明显,因为很多在网络上借钱的客户基本上没有可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当然,网络贷款的问题也很多,包括许多平台变成了问题平台,而且大多数网络借贷的利率奇高,很难用于支持日常的经营与生活融资需求。
第三是网络投资,主要是投资者直接从网上购买各种投资产品,包括货币基金、股票、债券和各种非标产品。最近比较热门的是智能投顾,通过对大数据分析为普通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的通常只有私人银行客户才能享受的投资顾问服务。不过,智能投顾业务刚刚开始兴起,很多公司甚至都是无证上岗,怎么样开发适合不同投资者的产品,只能说尚在摸索阶段。
第四是数字保险,通过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分析向客户提供适合不同群体的保险产品。这其中包括很多传统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渠道向客户推销传统保险产品,也包括一些公司新开发的适合特殊场景的新产品。
第五类是商业银行业务的互联网化。谢绚丽教授带领的团队编制的“北京大学商业银行互联网转型指数”表明,商业银行在网络存款、网络带宽和电子商务方面正在快速进步,总体而言,大型银行的进展更快一些。
数字金融能不能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力量?我们中心在2016年做了“数字普惠金融的中国实践”的研究课题,我们的基本结论是,数字技术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巨大的机会。也就是说,数字技术有可能帮助我们突破过去一直想克服的障碍。发展普惠金融的主要障碍就是那些潜在的客户无法达到传统金融机构信用评估的门槛,因为它们分散、规模小、缺乏硬信息和抵押资产。传统机构跟这样的客户打交道,就存在获客成本高、风险难把握和尽职调查成本高这样一些困难。即便政府花很大的力气去推动普惠金融,最终能达到的效果还是非常有限。
获客与风控:数字金融的解决方案
数字金融怎么解决获客与风控的问题?首先,传统商业银行获客主要通过在全国建立一个又一个的分行,把客户一个、一个地拉进来,所以成本很高,尤其在那些人口密度相对较低的地区。数字金融的办法就是在平台上拉,比如阿里的淘宝和腾讯的微信,已经有几亿的用户,就看你有没有好的产品把他们变成金融客户。我们在调研中也看到一些公司本来没有黏在终端上的客户,它们硬生生地创造出这样的平台,把客户集中起来,比如杭州的51信用卡和深圳的随手记,这样明显降低了获客成本。
其次是怎么做风控。过去做普惠金融,金融机构也是有一些创新的,比如既然缺乏硬信息和抵押资产,就更多地依靠软信息,想长江三角洲的一些银行这种了解企业家的人际关系、家庭关系,作为贷款决策的依据,比较成功。数字金融则又更进了一步,通过大数据分析,判断一个企业或者个人的行为、信用,分析其财务状况、现金流,不需要一家一户去实地考察。蚂蚁金服通过淘宝、天猫等平台上的数据给网店和消费者提供贷款,用的就是这个办法。他们引以为豪的320程序,即3分钟申请,1秒钟资金到账,0见面。现在网商银行准备服务全国1千万家小微企业,仍然是这个思路。而微众银行利用社交网络数据分析个人信用状况,也是同样的策略。
一方面是获客,另一方面是风控,数字技术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解决方案,数字金融可以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的载体。我们大家度知道孟加拉国有一个非常有名的穷人银行格莱珉银行,它的创办人尤努斯教授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家银行所做的就是给贫穷的农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为她们提供发展的机会。但格莱珉银行所能服务的客户数量非常有限,必须一家一户、一个村子又一个村子地做过去。而数字金融就摆脱了这样的规模限制,一般的借贷平台的借款客户都很容易达到几十万、上百万,更不要说微众银行和网商银行。
怎么样用数据分析信用和风险,有多重不同的模式,有淘宝、蚂蚁金服的案例,主要用的是网络销售方面的数据。有宜人贷和51信用卡的案例,主要利用的是银行卡和其它方面的采取数据。当然还有微众银行的案例,用的就是社交网络的信息,看你早晨、晚上在哪里发微信,在哪些群活跃,交往最密切的微信好友是谁,甚至收发红包的顺差、逆差等等。
郭峰、孔涛和王靖一等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比较好地刻画了全国各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状况,这是一个年度指数,从2011年到2015年,具体分解到全国各个省、各个市和各个县。这个指数告诉我们三个很重要的结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发展非常快,2011年这个指数的平均值为40,到2015年已经上升到220。第二,2015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最高的省份和最低的省份的比例是1.5倍,同样如果我们看传统金融机构的人均社会融资总量,最高和最低相比是3.3倍,也就是说数字普惠金融的普惠性确实要远远超过传统金融机构的普惠性。第三,如果我们把全国各个地级市按照发展水平分成四个梯队画在一张地图上,我们会发现2015年各市之间的颜色的差距比2011年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后进市的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速度更快,这恰恰就是我们想要看到的普惠金融的一个根本含义。
但到目前为止,数字金融的发展还有很多问题,由王靖一利用近2千万条媒体文章编制的北京大学数字金融情绪指数,包括关注度指数和正、负两个方面的情绪指数。这个指数表明,在过去三、四年间,关注度指数特别是情绪指数确实在激烈地振荡。这一点,相信大多数关心数字金融的人都会有体会,这个行业确实在高速发展并且提供了巨大的机会,但同时也确实是风险频发。数字金融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自发的创新活动的结果,有的显然获得了成功,比如说二维码支付,有的不是那么成功,甚至制造了一些混乱,比如一些网络借贷的做法,还有一些我们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真正获得成功,比如智能投顾。
数字普惠金融也面临许多问题。
最突出的问题是普惠性还不够好,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能覆盖的客户群体的规模还不够大,除了支付以外,其他领域的覆盖面还不够广,尤其跟潜在的需求相比。第二是对大多数的潜在的融资客户来说,成本还非常高,高到很难用这样的融资来支撑正常的生活或者经营。另外,数字技术的应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这个行业里面,大家都认为要用大数据分析解决问题,但是我们看到不少企业要么没有数据,要么有数据但不会分析,其实是挂羊头卖狗肉。所以在这个行业风险频发,一点不奇怪。这可能是为什么去年4月国务院开始整治互联网金融。客观地说,我们过去的监管框架相对宽松,给数字金融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与此同时确实也引发了不少的问题。
新业态下的监管创新
数字金融的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创新的结果,假如说我们完全用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来管制数字金融,今天就不会看到这样一个庞大的行业。但不管,也带来无数的问题,我们已经看到了很多风险点的爆发,甚至有很多欺诈现象。所以监管不能长期缺位,但怎么监管,这里面有很多学问值得细细推敲。
第一,既然是创新的产物,也还是要允许,但又要控制风险,一个有效的做法就是“监管沙盒计划”,发一张有限制的牌照,划定一个区间,让你尝试,做的好在发一张完全的牌照,做不好就取消。即允许创新,也不会导致系统性的风险。
第二,对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还是要统一监管框架和监管标准。经常有专家建议对数字金融这样一个创新行业实施适度监管,这个理念有一定的道理,但做起来会很难,容易引发问题。未来数字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区别会越来越小,互联网金融在做数字金融,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利用数字技术。不能人为地制造监管套利的空间。
第三,既然要加强监管,监管的力量包括人员编制和经费都需要大大增加。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复杂性不断提高,现在数字金融这样一个新的行业平地而起,监管机构的力量完全没有跟上市场的发展。
第四,要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和消费者的保护,当然在市场当中投资者本身也在不断学习。
第五,要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最终走向混业监管。今天的监管框架是“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在数字金融里面也是如此,比如央行管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银监会管网络贷款,证监会管众筹、智能投顾,保监会管数字保险,但客观的现象是大部分数字金融平台具有混业经营的特征,这就意味着分业监管的形式可能会很不适应。在实现混业监管之前,监管协调就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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