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滨:为何不合并“一行三会”(3月27日)
凤凰财经消息,近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话题引起了热议。尤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强调要防范金融风险、加快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被认为是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定调。市场从对“一行三会合并”的关注点转向对“建立监管协调机制”的讨论。那么混业监管问题如何解决?未来金融监管改革怎么发展?凤凰财经在2017博鳌亚洲论坛专访了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对此一一解答。
目前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是比较务实的
记者:目前关于“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讨论得比较多。最初的话题可能集中在“一行三会”合并的角度层面考虑,而近期市场上关注的焦点转向了“建立监管协调机制”。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
胡滨:我觉得监管体制的改革是综合性的。目前来说,我们更多强调金融监管的协调机制是根据中国的国情和目前的发展状况所决定的,是比较务实的考虑。未来也可能会发生重大的金融机构监管组织体系的改革,但是当前在没有明确组织体系改革路径之前,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监管协调机制落地,进而制度化、实体化。所以,这是改革的次序问题,我们得有先后的次序。习总书记说过要统筹协调,怎么统筹现有的分业监管的机构,让他们之间可以协调起来监管现有的跨界交叉性金融风险。
记者:那目前不考虑合并监管机构的做法,是出于对金融稳定的考虑吗?还是有其它顾虑?
胡滨:事实上,金融机构的组织体系改革一直在讨论。前期也经过一些调研,包括一些智库也参与了讨论,但是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到方方面面,包括编制问题、组织设立问题和制度框架问题等。它是系统性的改革,不是简单合并或分立几个机构任务就完成了。这种体系性改革要有一个系统性的方案,但系统性方案没有改革之前,我们要考虑先解决现实的问题。
记者:那您觉得在一行三会的基础之上建立“监管协调机制”是否已板上钉钉。
胡滨:没有,这个是大家讨论比较多的话题。第一,我觉得从我们政策取向来看,包括从中央出台的一些文件和高层定调来看,确实强调的重点发生了一些变化,更加强调金融监管协调的机制问题。第二,从我们多年的政策研究来说,我们也倾向于采纳这种观点,几年以前我们也提出过这样的观点。金融监管改革要有逻辑的起点,我们为什么要改?从哪儿该?改的针对性在哪儿?通过这些改,能解决什么问题?
记者:如果是建立一个协调管理机制相关机构的话,有没有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案,您有什么建议?
胡滨:其实现在我们已经具备了一些雏形。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对于整个金融改革起了很大的作用,现在需要做的是把它给制度化、实体化,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国务院的形式把协调机制把它实体化。至于叫什么名字不重要,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能够真正起到协调实体机构的作用,真正解决一行三会以及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问题,比如如何协调统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跨界金融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等。
其实,最近出的一些资产管理的新规定,也涉及监管协调的问题。因为这些规定涉及几个部委联合发文推进,这显然不是一家金融机构、监管机构所能解决的问题,类似将来这种案例会越来越多,怎么办?不能每次都各部委联合发文,这就需要有一个实体机构,进一步机制化、实体化和制度化。
记者:我有一个疑问,如果新设一个机构会不会问题更加复杂,程序更多,会不会取代或者混淆央行的作用,各自的边界又是什么?
胡滨:这个机构不是金融监管机构,是监管的协调机构。我觉得它不是一个庞杂的机构,不像是一般监管部门一样还要设二级部门或者地方监管部门的体系。另外,我个人也认为这是一个过渡性的办法。过渡性的办法指在没有系统统筹设计好监管体系改革架构之前,采取的临时性办法。也许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未来我们也会混业监管,这个时候可能要系统地推导式重新架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记者:您说提到是一个过渡性的办法,那未来您觉得应该是怎样的比较理想的监管形态?
胡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传统思维方式可能认为,现在混业监管经营出了问题,所以需要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来解决协调问题。即使德国、欧盟都是采用混业统一的监管模式,但是也不能证明统一监管就比分业监管取得效果要好多少,这些都还有待观察。我们不能思维定势,要考虑到中国国情、中国金融的发展阶段以及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是个系统工程,不能轻易做出,一旦做了就是一个体系性重大转变。
金融业对GDP贡献占比是否过高,不能仅看数据
记者: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到防范金融风险,有一些观点认为金融业对GDP贡献占比过高,您认为当前风险程度如何?占比过高吗?
胡滨:其实,这反应了金融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重要性,它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第二,是不是真的高?关键是看这个占比对实体经济的作用有多大。如果这种金融脱离了实体经济,这是有问题的。如果它真正帮助了实体经济,并带来一些利润等益处,多大的比例不是问题。所以我们觉得不在于数量而在于它做出的实际贡献程度。我们现在着力解决的问题是如何能表现金融的价值所在,为实体经济服务,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现在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效率不够。
此外,我们要防范因为金融发展带来的风险导致系统危机,即从金融危机蔓延到实体经济上。比如美国的次贷危机
要高度关注房价泡沫破灭可能引发的系统风险
记者:现在市场上比较关注的是房地产相关贷款风险,在楼市紧调控政策进一步升级的背景下,但市场上高价拿地、高价接盘的行为还是很多。长此以往,来自房地产各个环节的贷款的风险越来越大,这是否会带来系统性风险?
胡滨:第一、总体风险是可控的。金融机构是审慎的,对于企业或者个人的贷款行为都采取的是一种审慎的态度。目前,没有出现大的因为房地产引发金融风险的案例。第二、同时,我们也要高度关注房地产领域可能引发的金融风险。特别是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很可能产生的一些泡沫,破灭以后房价的暴跌很可能会出现,可能会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包括对金融体系带来攻击,这都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和加以预防。
传统的监管模式可能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等创新产品监管
记者:近年来,P2P平台跑路频发、互联网金融行业乱象不断。近期,互联网金融行业也迎来了“最严”监管,比如银监会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今年年初发布的第三方支付准备金交纳央行集中保管等,那么,在具体监管过程中,对于这种创新的领域,怎么避免一抓就死,一放就活的这种方式?
胡滨:这也是我们发布《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十大原则》的初衷。为什么要这样做?希望通过这十条高级原则来推动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是体制改革,比如就目前而言,监管机构组织体系的改革相对不重要,监管协调机制当前最重要,实体性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亟待确立。二是理念的改变,我们要从原有的被动式、合规性监管的模式转变为一种主动式、包容性监管。三是机制的创新。我们应创新监管机制,设立监管沙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推动创新。最后,改善监管的防控风险。强化监管技术(Regtech),经济技术、科技技术,通过提高监管技术水平来防控风险,提高监管效率。我认为,这四个方面的监管改革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我认为非常重要。
转变监管理念,同时要有监管机制的机制。比如对创新监管采取审批的方式肯定和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不相匹配的。为什么提出中国版的“沙盒计划”?就是希望我们有一种比较兼容的、能够适应创新的监管体制和机制,能够让凡是在市场中符合提高实体经济效率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能够很顺畅地、便捷地、安全地问世。
MPA完善只是监管的一部分,未来建议体制性改革解决根本问题
记者:MPA也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近期有许多消息称房贷比、同业存单会纳入。您怎么看?
胡滨:我觉得央行出台MPA宏观审慎的评估体系,其初衷就是为了防范系统性的风险。它要从宏观审慎的角度来考虑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问题,防止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因此,它的目标设计已经明确了,作为这样规则的出台,我想它尽可能地去考虑周全一点,不断地完善。
但是我认为这只是目前一家机构出台一个规则来解决这样的问题,未来还是要有一个系统性的方案,针对系统性风险,结合金融监管改革,包括理念性的转变、体制性的改革、机制性的改革、监管技术加强等因素设计出一个可以高效、宏观审慎的管理架构和政策架构。
当前的调整是央行基于其职能所出台针对性的一些具体监管措施,未来我建议还是要统筹考虑、统筹协调来做机制性的改革才能根本性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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