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开承诺履行的监管:现状、不足与改进(吴多强)
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载《海南金融》2017年第5期
摘要:现行的监管制度虽对上市公司公开承诺的作出、履行情况进行了规制,以规范承诺相关方的公开承诺行为,但对公开承诺履行的监管规则还不够具体,仍需进一步细化。事前监管应着重引导和规范承诺的作出,并强化对承诺要素的规范;事中监管应细化信息披露要求规则,进一步完善临时信息披露制度;事后监管应重视激励机制的作用,强化监管不应只规定各种类型的惩罚措施,应明确规定承诺履行行为的激励机制。
关键词:公开承诺履行;监管制度;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
Tags:上市公司公开承诺履行的监管,现状、不足与改进吴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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