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新时代金融科技发展与展望
金融与科技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古往今来,金融业一直对新技术保持高度敏感,是科技成果应用最广最深的行业。历史证明,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使金融与科技融合程度不断加深,助推金融业培育新优势、发挥新作用、实现新发展。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金融业栉风沐雨、砥砺前行,积极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业务流程、拓宽客户渠道、提升服务质效,推动金融服务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革,为金融业贯彻落实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提供了不竭动力。
我国金融业科技应用有良好发展基础
作为中国金融信息化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我有幸亲历了信息技术在我国金融业应用与发展的奋斗征程。20世纪中叶,人民银行核算工厂在北京成立,拉开了我国金融信息化的大幕。80年代,电子技术广泛应用,金融管理部门基于星型网络构建了资金清算与同城清算系统,利用卫星通信网络构建了天地对接的电子联行和电子证券交易系统,为金融信息化发展提供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设施。金融机构陆续设计开发核心交易、账务信贷等业务系统,将用户管理、资金结算、风险控制等功能整合,实现了业务处理从“拨算盘”到“敲键盘”的转变。基于此,我国金融信息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基础设施体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分散到集中,作业方式从手工处理到自动化处理,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打下坚实基础。
尤其是在支付领域,这场如火如荼的金融业“科技革命”推动形成了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系统为基础、非银行支付机构和特许清算机构业务系统为补充、国内支付与跨境支付并驾齐驱的多层次支付清算网络体系。近几年持续火爆的“双十一”购物节期间,电商企业掀起了网络购物热潮,呈现热闹非凡的景象。这背后,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携手构建的支付高速公路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谓是支付清算的中流砥柱。据统计,2019年11月11日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超过17亿笔、金额超过14820亿元。
新时代金融科技发展的内在因素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科技创新与产业变革迎来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深刻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方式、商业模式甚至经济运行逻辑,促使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的内在因素和外部环境发生新变化。
新需求驱动金融科技创新。近年来,人民群众日常活动呈现数据化、网络化的新特征,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等正在发生颠覆性变革,人民群众的需求已经从“物质文化需要”向“美好生活需要”转变。高效、安全、普惠、精准的金融服务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必要条件。为此,金融业努力转变发展方式,逐步加快发展金融科技,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打造“千人千面”的个性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金融消费体验。
新经济呼唤金融科技发展。当前,中国经济发展正经历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以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的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新的经济模式呼唤新的金融形式。作为新金融的重要生产力,金融科技基于现代科技手段能够提升金融产品定价的时效性和精确性,使投融资更好匹配新经济结构,助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可以预见,未来金融科技将成为衡量金融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由此带来的金融转型升级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新技术催生金融科技应用。近几年,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不断涌现,成为催生产业变革、促进社会发展的突破口。对金融行业而言,这些技术能够有效整合资源、突破信息壁垒,实现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人与服务的互联,有助于改善金融服务模式、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在此背景下,新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催生出智能支付、5G网点、开放银行等金融科技应用,深刻改变金融服务运作方式,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持续赋能。
守正创新推动金融科技行稳致远
在今天的金融领域,科技力量已从过去的支撑、保障的从属地位,向引领、重塑的驱动地位转变,已成为金融业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科技为金融业务带来高效率、高质量的同时,也面临着新风险、新挑战。业务关联渗透导致金融风险多重叠加、外溢加剧,个人金融信息误用、滥用时有发生,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扭转。金融业要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凝聚共识和合力,推动金融科技行稳致远,真正做到金融科技服务于民、造福于民。
规范技术创新应用,引导金融科技正向发展。技术本身没有好坏之分,面对新技术既不能将其神化,也不能一味排斥,而应回归技术中立的本源。建议金融管理部门在做好发展规划的同时,立足我国国情,健全金融科技监管规则体系,完善创新管理机制,综合运用规则、规制、标准等手段规范新技术金融应用,为金融科技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以守正为基础,以安全为关键,牢牢把握金融科技创新的核心与本质,在严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合规创新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合理运用新兴技术手段赋能金融高质量发展、助推数字经济转型升级。
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加速金融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应用能力是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产学研用各方应凝聚发展合力,通过产业联盟、专业委员会、联合实验室等形式,针对金融科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痛点,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在分布式数据库、中间件等领域锻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同时,坚持“以应用促创新,以创新促发展”的原则,构建场景共建、成果共用、产权共享的成果转化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供给端和需求端的精准对接,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用户体验好的金融科技应用,切实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强化金融信息保护,固守金融科技发展底线。金融信息保护是金融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把握好金融信息安全防护与合理应用之间的适度平衡。建议有关部门在《网络安全法》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加快信息保护领域的立法进程,加强对滥用数据、侵犯隐私等违法行为的惩戒,逐步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协同共治格局,不断提升金融信息安全治理水平。金融机构应依法依规做好内控管理,强化从业人员信息安全意识,完善金融信息保护措施,将信息安全、数据安全等管理要求内嵌于业务流程、产品设计、信息系统之中,促进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
加强监管科技实践,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当前,全球金融监管部门都在积极推动监管科技应用,通过现代科技成果优化金融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降低合规成本。建议金融管理部门立足我国国情,稳妥有序地推进监管科技工作。建立健全监管科技协调机制,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统筹下,协同推进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行为监管。健全新技术在金融监管领域应用标准体系,在应用范围、运作方式、操作细则、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体系化的技术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引领作用。加强监管规则数字化研究,探索将风险防控机制嵌入金融业务流程,对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对业务数据实时分析提取,实现可疑交易自动化拦截与风险应急智能化处置,增强对金融风险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和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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