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经济学动态》2017年第1期
2016年11月26日,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主办,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现代国企研究》杂志社协办的2016中国国有经济发展论坛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国有企业发展”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大学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等近20家单位的16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论坛。会议围绕国有企业分类与监管、国有企业治理与市场机制作用、国有企业创新改革与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改革与产业政策、国有企业改革与新一轮东北振兴等一系列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国有企业
深化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高明华教授指出,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是降杠杆的重要方面,但通过混合所有制来实现降杠杆,必须要求公司治理的同步改革。其中包括:要保护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要有健全的董事会,以代表各类投资者实现科学决策,并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监督;要选择具有高忠诚度的、高能力的企业家,以实现投资者的投资增值;要有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以保证投资者理性投资。但是,当前国有企业体制容易造成财务控制失效,主要原因在于:因非主业投资、过度负债、财务舞弊、管理层决策失误等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因投机心理、监管不到位、缺乏监督、个别内部人道德败坏等造成金融工具投资失败;因合并风险造成企业快速扩张、产能过剩。因此,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必须坚持优化财权配置,尊重每个财务主体的权利,强化契约意识,以形成自我约束机制;完善财务监督,包括股东监督、债权人监督和政府监督,实现形神兼备,着力强化监督制度的执行力度;规范财务激励,强化激励有效性。
蓝定香研究员指出,军工国企作为我国的特殊国有企业,必须顺应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大趋势,加快市场化转型。为了促进军工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我们必须着手从五个方面推进:第一,积极主动转变思想观念,应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形成“早转主动、晚转被动、不转无出路”的共识,主动改革开放,加快转型;第二,全面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衔接,包括:国防科研、生产、产品采购、制度机制等方面转型的总体设计、相关规划的有机衔接、政策法规的制定以及组织实施体系的建立等;第三,营造军品市场的浓厚竞争氛围,放宽军品研发、生产、采购的准入限制,加大支持“民参军”的力度;第四,制定完善并加快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各国军民融合发展的实践表明,制定政策法规是推动军工国企的有力手段,特别是顶层设计类的政策法规及其实施意见;第五,努力创造改革转型条件,搭建资产转让或战略重组的产权交易平台,促进“三公”交易,防止国资流失,加快债务清理,为改制转型、战略重组创造条件,妥善安排冗员分流安置。
乔榛教授指出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关键。几乎任何一个关键时刻,都需要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现在进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需要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新的突破口。如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新挑战。国有企业改革一直以来都是在解决两个问题,一个是外在的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另一个是内在的企业自身治理问题。前者是一个体制问题,后者是一个机制问题。因此,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李永东教授指出,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两者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提升
国有企业治理水平葛扬教授指出国有企业改革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是一种必然选择。但是,在运用市场机制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时,要做到“三改三不改”:“改制不改性”,改制后不改国有企业性质;“改制不改向”,改制后不改变经营发展方向,努力做大做强,为社会主义经济稳定健康发展贡献特殊力量;“改制不改志”,在“混改”后不要失去过去的那种开拓的斗志,要努力创新,探索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之路。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必须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法制环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必须通过法制来实现。因此,在推动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通过制度的设计和制度的约束,把国企改革的全过程从程序上和内容上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刘银国教授指出,如何应对组织合法性危机显然是国有企业必须面对和急需解决的难题,也是国有企业改革需要解决的课题。为了有效化解合法性危机,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这里的合法性不仅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遵从相关规范(如公平竞争),更要符合社会认知、认可,主要的举措包括:有所为,有所不为,做大做强战略性国有企业;破除行政垄断,提升社会福利;厘清政企关系,规范公司治理;市场导向,激活国企活力;信息公开透明,消减代理问题;不要侵害员工利益。
蔡嘉益博士指出,国有经济在经济运行中效率相对于非国有经济来说表现为一种低下的状态,是有其存在的必然性的。从国内外经济形势分析来看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有赖于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发展和完善,还有赖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因此,国有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国有资产合理布局是国有经济科学发展的基础;混合所有制是国有经济发展的主要制度形式;自主创新是国有经济发展战略目标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国有跨国公司是“走出去”战略的重要行为主体。
三、国有企业创新改革与做强做优做大
李海舰研究员指出,国有企业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40,企业通过平台和网络重构,逐步从以厂商为中心转向以用户为中心,从一体化组织转向模块化组织,从单一实体、有边界组织转向虚实融合、无边界组织等,不断创新技术、产品与服务,提高主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张喜亮研究员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这个定位决定了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必须坚持顶层设计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全面”是指各个方面的改革,既具有主动性更要注意系统性;“深化”是要找出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0年,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
李政教授指出深化国企改革发展的方向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最终成效也要体现在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上,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要体现国家发展战略要求,因此,国有企业要把深化改革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有机结合。做强做优做大的核心是提质增效,同时以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企创新,从技术创新到全面创新,提升创新创业精神,重塑创新创业动力,构建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推进国有企业绿色创新、协调创新、共享创新和开放创新。
齐平教授从企业基因理论视角分析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和企业家精神中,承载着不利于企业创新的经营理念和价值观等企业基因,在此企业基因组合下,外在表现为很多国企粗放的生产方式、落后的生产技术、低质的要素投入、单一的产品销售渠道及营销手段、对待客户低水平的服务质量等等,这些非健康的企业基因导致国企基本活动的价值增值水平与发达国家的企业差距较大,创新能力不足;另外,在企业基因重组的机制方面,即影响国企创新驱动发展路径的机理方面,企业基因变异机制、遗传机制、选择机制都存在问题,导致国企创新能力不强。因此,我们必须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基因的置换和升级,构建国有企业基因遗传、变异和选择机制。
孙哲博士提出,在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个新问题,即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是否与国有资产统一所有权相矛盾。他从财政职能、经济效率和产权逻辑等三方面分析指出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必然结果;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是提高国有企业全要素生产经营效率的保障;国家财产权主体地位不可动摇。他进一步指出当前国有资产分类监管是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的实现手段,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更需强调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
四、国有企业改革与新一轮东北振兴
李凯教授指出,东北地区的产业结构背离了全国产业结构的变化,没有跟上三十多年来国内产业演化的趋势,其产业结构仍然以传统产业为主、以重工业和工业品生产为主,区域经济发展缺少大规模产业尤其是消费品工业的支撑,这是东北经济增长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将产业结构调整,建立轻重均衡的产业结构作为东北振兴的长期目标,大力发展依托重工业的消费品工业和轻工业;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手段,增量调节产业结构,培育新的市场经济主体;以对内外开放作为基本政策,在开放方面向消费品工业倾斜,形成二次开放格局;以政府治理水平提高为突破口,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良好的环境。
谢地教授指出政府在新一轮振兴中应该而且必须更好发挥作用。东北振兴呼唤有为政府,政府应该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有所作为。同时,新一轮东北振兴还必须平等对待国有经济、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应该像重视国有经济一样重视民营经济;特别是要支持民营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进入“新经济”领域,吸引民营经济通过混合所有制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通过产权制度安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优化东北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降低实体经济领域民营企业成本;着力解决东北地区金融机构存在所有制歧视的弊端;为了促进东北地区就业问题,要着力培育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同样在新一轮东北振兴中,需要合理的产业政策,以规避市场调节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时滞及盲目性,有效发挥政府干预的时效性。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不能照搬外国的相关经验,而必须闯出一套属于自己的独特的振兴之路。
汤吉军教授指出沉淀成本给国有企业带来一系列后果,主要包括:国有企业垄断,非公有制经济难以发展;国有企业被敲竹杠,国有资产流失;国有企业路径依赖或锁定效应,难以实现创新;国有企业滞后效应或观望,企业维持现状;国有企业承诺升级,避免出现投资错误印象。因此,为了东北再振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关注沉淀成本问题,重点在于理念上不可忽视沉淀成本。同时,制定政策时必须考虑沉淀成本,需要考虑两只手,以及非价格机制(非市场治理结构)的作用,制度或政策创新的基本原则是加强沉淀成本管理,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和博弈论等形成互补认识,提高我们的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汤吉军 张 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