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王权大一统,朝廷说了算,铁路问题何须地方“咨议”?可地方偏偏就有了谘议局,中央还有资政院,政体未能三权分立,却也开始双轨制了。一轨是官员,还是官僚制;一轨是议员,试行议院制。官员必须听命于朝廷,而议员则有所不同,他们理所当然就是不同利益的代言人。
有议员和没议员就是不一样,有了议员,利益攸关,凡事都得“咨议”。
例如,湖北谘议局就开了全体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全民入股,由各府县分担股额,从5万元到10万元不等。此外,要求湖北全省教育会成员,每人以月俸1/10购股,此项合计可达420余万元。还有湖北各地商会、军人会及其他团体,分担股分亦不成问题,估计可达二千数百万元。
眼见民权可期,民资自然踊跃,然而,皇族内阁既无视民权,又蔑视民资,自颁布铁路国有之日起,仅半月,便与英、德、美、法四国银行团签订了600万英镑的筑路借款合同。
已经改由民办的铁路,眼看着又要被收归国有,国有后,再交洋人办。就这样,“利权”转了一圈,又回到了洋人手里。末世“一切向钱看”,国朝天圆地方,那中心,就一个钱眼。
爱国主义也因之而分化为两条路线,一条路,继续跟着立宪走,走出个“保路运动”,还有一条路,跟着朝廷去爱国,从走向不差钱,到走进钱眼,专门吃“天朝爱国主义”。那些跟着张之洞去“收回利权”的“天朝爱国者”们,早就把朝廷用巨款收回的粤汉铁路的“利权”你一口我一口吃了。所以,“铁路国有”一来,他们就“听朝廷的话,跟朝廷走”,因为他们早已“闷声发大财”。
本已“全民入股”的数以千百万计的川民,还指望盛宣怀排忧解难,让“铁路国有”买单,无奈他从来不肯做赔本的买卖。那也行,买卖不成仁义在,按照商业规则,你不买,我也可以不卖。问题是,他根本不把这当买卖,更别提公平了。他无视民权,大概得了皇族内阁的秘传。
亏损盛宣怀不管,但国有化还得进行,谁敢动国有化的奶酪,他下手决不手软。川民进京请愿,那是自讨苦吃,他不管,川民高举光绪遗像,呼唤先帝在天之灵,他置若罔闻,没看见。预备立宪搞了这么多年,他就没搞出有一点民权观念?那么,人之初的仁义之心他总该有吧?莫须有。
川民求告无助,转而示威,盛氏以为是敲朝廷竹杠,便主张镇压。刚好,摄政王载沣要试行新权威,不奋武,不足以立威,便采纳盛氏主张,挥兵入川,要试一试他的新权威。那时,他正搞集权,有这么一次用兵的机会,当然不会放过,其欲以此次用兵,耀武扬威,提振朝廷纲纪。这天大的事,把资政院搁一边,没有资政院决议,就擅自派兵入川,试以用兵抓军权,以铁腕破了立宪底线。
欠债还钱 骑虎难下 盛氏紧跟新权威,不光是为了做官,还有梦想在里边。他的梦,是在中国梦里做自己的梦,也就是在“铁路国有”的中国大梦里做着他的汉冶萍公司的个人小梦。在与外商签订的所有筑路借款协议里,他都加了一条款,那就是筑路所用钢轨都得由汉冶萍公司来提供。
这家汉冶萍公司,最早是张之洞办的汉阳铁厂,盛宣怀接手后,使之与大冶铁矿和萍乡煤矿联合,形成公司联合体。在联合过程中,公司重组,从官办转向商办,盛氏作为该公司的主持人,实际上已成为由权力资本构成的隐性“首长所有制”的“首长”。盛宣怀不是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虽说改为商办,但商股很少,主要靠借款,而他本人就是借款的主办人。
就这样,盛宣怀以“苏空头”的方式,控制了当时一家亚洲最大的钢铁制造企业。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也就是说,他这只空头螳螂,并非这家企业唯一的实际控制人,背后还有只“黄雀”——他的债权人。公司的股权都押给了他的债权人,主要都是些日本人。
正是还债的压力,驱使盛宣怀雷厉风行,一旦“铁路国有”化,还掉那些债就不在话下,到那时,他就是亚洲最大的钢铁制造企业唯一的实际控制人,“苏空头”就变成了实业家。欲望驱动梦想,他在梦中疯狂,所以盛宣怀会去镇压保路运动。即使镇压成功,那花费,也远远超过了对川汉路“租股”的补偿,更别说镇压导致起义了。补偿乃双赢,镇压则双败,他懂不懂?真是一脚踩到了火药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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