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模型、变量和数据
4.1 模型设定
由于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意愿和劳动力转移意愿相关,因此本文采用双变量Probit模型来克服这种内生性关联问题。最终构建的双变量Probit模型如式(1)-(3)所示,其中被解释变量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均为离散0-1选择变量。
4.2 变量
根据前述假说分析,本文选取地权诉求强度的代理变量为对办证形式和政府强制办证的态度,理由是农户地权诉求强度越大,其对办证形式和政府强制办证的态度和要求也越强烈;地权收益性诉求选取对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和对抵押的态度,农户的地权收益性诉求越强,对能实现收益的途径——建立产权交易市场和抵押的态度就越积极。地权保障性诉求的代理变量中,生产性信贷需求、生活困境信贷需求、流转风险感知直接反映保障性诉求,而参加社会保险和加入组织间接反映替代性保障诉求的影响。
控制变量的选择主要根据已有研究文献,选取了包括个体特征、个体与家庭特征、非农化因素、地区特征等方面的变量,具体变量说明见表1所示。
4.3 数据说明
数据来源为2009年11月至2010年1月对安徽、广东、广西、四川、浙江5省11县92村农户一对一的入户调查,调查样本选取标准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区位(近远郊)特征,在每个省选取2-3个县(市、区),每县依次选取约3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3个村,每个村发放20-30份农户问卷,最终共回收2192份有效农户问卷。
表2给出因变量和部分主要自变量的描述性统计。按人均GDP大于1万元、0.5-1万元和小于0.5万元的标准将92村分为经济较发达、中等发达和欠发达3组子样本,进一步分析变量的经济发展阶段差异特征。总体而言,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存在一定需求,有需求的农户比例分别为21%和15%,宅基地流转需求稍高于劳动力转移需求。其中经济欠发达组农户拥有较高的宅基地流转需求,而经济发达地区组农户劳动力转移需求较高。
5 实证研究结果及分析
5.1 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双变量Probit模型SUR估计结果分析
假设除共同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影响外,农户劳动力转移意愿还受在城镇购房选择影响,宅基地流转意愿还受超建面积的影响,因此可采用SUR方法估计双变量Probit模型,以分析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相互影响。由于双变量Probit模型是内嵌单变量的Probit模型,因此可采用LR检验来检验SUR模型是否为合适模型,其统计量为LR=2×(-1644.43+964.60+689.83);20.00,在0.01的水平上显著。模型估计结果如表3所示。
在解释变量中,地权诉求强度对农户的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具有较显著影响。认为应规范和强化办证形式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意愿更强,劳动力转移的倾向也较强。希望政府强制推行办证的农户,由于增强了对宅基地产权安全性的预期,劳动力转移意愿也较强,表明假说1成立。
地权诉求结构中收益性诉求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较显著,赞成建立产权交易市场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意愿也越强,表明地权收益性诉求越强的农户更希望通过宅基地流转来使实现地权的经济收益,表明假说3成立。
地权诉求结构中保障性诉求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影响显著。相比于生产性信贷需求,农民面临生存困境时更易发生“艰难出售”,有通过宅基地流转来维持生存的倾向。参加社会保险增强了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意愿,这是由于参与社会保险提高了农户社会保障水平,弱化了对宅基地保障功能的依赖,也增强了劳动力转移的意愿。参加党派组织增强了农户的社会关系和交往,提高了农户的社会资本,对农户的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提供更多信息和支持,从而强化了农户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意愿。因此,假说4成立。
控制变量中,较年青、单身或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更倾向外出务工。男性比女性更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家庭收入越高、人口越少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需求越大。通过购买获得宅基地的农户更倾向于宅基地流转,而其劳动力转移的意愿则较低。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意愿较高。非农化发展程度越高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概率也越大,表明非农化发展因素是驱动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外在经济力量。区位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显著,表明经济欠发达、远郊地区的农户劳动力转移的可能性更大,这与预期一致,这些地区的农户在当地的收入较低,城乡预期收入差距较大,更希望外出务工。区位和经济发展水平的交叉项为正,越远离市中心,经济越发达地区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意愿越强,这是由于经济发展唤醒了农户宅基地流转意识,而郊区农户有更强的通过宅基地流转来向城镇转移的意愿。
此外,宅基地流转意愿和劳动力转移意愿方程的残差相关系数为0.24,且在0.01的水平显著,又由于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存在共同因素影响,因此两者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假设2成立。其背后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有劳动力转移意愿的农户更希望通过宅基地流转获得资本,以增强劳动力转移的能力。这一发现与现有研究认为的农村土地市场发展有利于劳动力转移一致。
表3最后一列给出各变量的边际影响效应。其中地权诉求因素的影响效应大多在0.01以上,表明地权诉求因素(强度和结构)是影响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一股重要力量。
5.2 进一步讨论
为进一步分析地权诉求强度、地权诉求结构中收益性诉求和保障性诉求对宅基地流转需求和劳动力转移需求的影响,根据实验分组对比检验思想,对地权诉求影响进行“思想实验”,将地权诉求强度、收益性诉求和保障性诉求分别分成高值(“实验组”)和低值(“控制组”)两个组,并对分组均值进行比较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可见,均值和方差分析的F统计量均表明两组样本存在显著差异,农户地权诉求强度越大、收益性诉求越强、保障性诉求越低,则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越高。因此,分组对比检验也表明地权诉求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具有显著影响。其背后的机制是:地权诉求对农户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具有激励效应,能引导农户在面临经济力量变化下进行要素优化配置和理性选择。
6 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地权诉求为切入点,从地权诉求强度和结构(收益性诉求和保障性诉求)来深入挖掘和捕捉地权诉求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作用机制,并基于全国大样本的农户微观调查数据和双变量Probit模型进行实证检验,得到主要研究结果为:
(1)地权诉求是影响农户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和决策的重要因素,它对农户的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行为具有激励效应。
(2)地权诉求强度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即地权诉求越强的农户,其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也越强。
(3)地权诉求结构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具有显著作用,其中收益性诉求起正向激励作用,而保障性诉求起负向激励(抑制)作用。当前非农化发展使地权收益性诉求增加,而参加社会保险或加入组织增强了农户的保障水平并弱化了对宅基地的保障性诉求,共同推动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增强。
(4)宅基地流转意愿和劳动力转移意愿相互关联,地权诉求是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共同影响因素,预期劳动力转移的农户希望通过宅基地流转增强转移的资本和能力。
相应的政策建议为:
(1)深入理解地权诉求这只“内心之手”的内涵和激励作用,及其对地权行为和制度变迁的影响。土地政策制定的目标必须与相关主体的地权诉求激励相容,否则即使是付出再高的执行成本也难以实现政策的实施效果。如当前宅基地流转利益分配政策必需兼顾农户、集体和政府的地权诉求,因为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他们各自都对宅基地地权具有一定诉求,否则只能带来地权冲突和利益的耗散。小产权房又是地权诉求作用的典型问题,农户、集体和政府等主体围绕小产权房存有地权诉求并展开利益博弈,若能充分理解和尊重各自的地权诉求,深入挖掘地权诉求结构和寻找诉求平衡点,则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小产权问题或可迎刃而解。
(2)由于宅基地流转意愿和劳动力转移意愿紧密关联,要使这两种重要要素配置进一步优化,需同时增强这两种要素的可交易性和流动性,可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试行以宅基地流转为突破口,增加农户在保留和不保留宅基地情形下劳动力乡城转移选择的范围和边界,进一步促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3)重视地权诉求对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的触发作用,增强地权的收益性诉求,挖掘地权保障性诉求的替代性方案。如嘉兴的“两分两换”试验之所以成功,正是因为通过将“宅基地和承包地分开,搬迁与土地流转分开,宅基地换房,承包地换保障”,既实现了相关利益主体对地权的收益性诉求,又较好替代了地权的保障性诉求,实现了农户和地方政府的双赢。
(4)推进能体现和提升地权诉求的政策创新。政策创新的主体可以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当前的主要障碍是现有的制度环境未能与现实的地权诉求相匹配,因此其政策创新方式可有产权(如发展权)创设、转让、置换、抵押等多种形式和选择。
最后,需指出的是,本文分析了农户地权诉求、宅基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意愿的关系。然而,地权诉求视角也适用于分析政府等其他相关主体地权诉求及其对宅基地流转行为的影响。现行制度对宅基地流转利益分配归属模糊,使得农户和政府都对宅基地地权具有一定诉求,这种诉求影响各自的宅基地流转态度和行为,两者以诉求为基础展开产权和利益博弈形成了当前宅基地流转的不同模式。此外,本文分析了宅基地流转与劳动力转移的关系和影响机制,拓展了现有关于农地(承包地)地权效应和劳动力转移关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