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认为,传统社会追求早婚是为了达到早育、多育的目的。这种情形确实在当时社会存在着。李中清、王丰通过对现代之前中国人口的研究发现,在中国传统社会晚期,妇女虽然有早婚、早育倾向,然而其总和生育率并不如同时期有晚婚晚育行为的西欧妇女高①。它是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近来,我们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刑科题本婚姻家庭类档案中查阅到一批与生育行为有关的个案资料,其时间范围为乾隆四十六年至乾隆五十六年(公元1781一1791年)。这里,我们想在档案中的个案所作汇总的基础上,对婚姻与生育的关系、生育行为及其特征作一初步分析……
全文阅读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