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统计的影响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偏大,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衡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直接和最常用的方法,是用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之比,即城乡收入比来表示。以城乡收入比计算,2009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3.33倍(国家统计局,2010),为历年来最高;而且,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呈现扩大的趋势。甚至有研究指出,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是世界上最高的(李实、岳希明,2005)。以城乡收入比为基础,大量研究围绕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成因、趋势及应对等,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如陈宗胜、周云波,2002;陆铭、陈钊,2004等)。但有研究显示,由于现行的住户调查制度不能覆盖“常住流动人口”,造成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夸大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低估,从而夸大了城乡收入差距(蔡昉、王美艳,2009)。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农村劳动力流动对我国的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有影响吗?如果有的话,这个影响有多大?研究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需要深入思考这一问题。
中国的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建立在国家城乡住户调查制度基础上的。国家统计部门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分别按照一定的随机抽样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抽取一定数量的城镇和农村住户,然后通过抽中住户即记账户定期按照规定项目记账的方式,获得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等数据。理论上讲,按照现行的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方案,由于城乡的划分是明确的,住户及的其成员的界定是清晰的,住户抽样也是随机的,因此只要记账户的记账质量能够得以保证,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应该不会存在偏差。但现实中,大量农村人口跨城乡流动和进城务工给中国城乡居民收入的统计工作带来很大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举家迁入城镇的农村家庭,基本没有被纳入城镇住户调查;二是农村家庭外出从业成员的收入,可能存在漏记或少记的情况;三是那些在经济上与其农村家庭已没有紧密联系的进城农民工,在脱离农村住户调查后,却没有被纳入城镇住户调查。这些情况的存在,将给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带来偏差,进而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测算。
为研究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给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带来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课题组于2010年5月,在浙江、四川和陕西三省各选择一个县市进行实地了调查。在浙江的一个县级市,对100户城镇记账户、210户农村记账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获得了他们的2009年记账资料,并对300户外来进城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在陕西的一个地级市,对67户城镇记账户和100户农村记账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并获得了他们的2009年记账资料;并对100户外来进城农民工进行了问卷调查;此外,还对20户农村记账户进行了当面访谈。在四川的一个县,获得了100户农村记账户的2009年记账资料,并对30户农村记账户进行了当面访谈。本文将通过对这些访谈资料、记账数据和问卷调查数据的分析,探讨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给城乡居民收入统计带来的影响……
文章出处: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2,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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