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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青年农民工权益

http://www.newdu.com 2018/3/29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学网 程杰;赵… 参加讨论

    【核心提示】保护青年农民工权益,必须在他们成为青年农民工之前,尽早地准备并采取更为积极的干预措施。
    中国青年农民工近1亿人,约占农民工总量的60%,成为影响经济社会转型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也是最脆弱的群体之一。为加强中国青年农民工权益保护,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基金设立了中国青年农民工项目(2009—2012年),集合联合国9个相关机构、我国33个执行机构,在5个流动人口输出省份和8个输入省份试点,围绕10个子项目开展了120多项活动。项目成功地将联合国项目的经验、方法和模式应用于促进青年农民工发展,取得丰富的成果。
    面临就业和生活双重困难
    相对于老一代农民工,青年农民工年轻、更富有活力,具有更高文化素质,更易于接受新事物、新知识和新观念,融入城市的意愿更强。但是,他们也面临一些更突出的问题。
    一是过早地、无准备地进入城市劳动力市场。青年农民工多为初中或高中刚毕业,甚至尚未毕业便来到城市。调查表明,青年农民工第一次外出务工的平均年龄仅为18.6岁,其中不到18岁的未成年工甚或未成年人超过1/4。而且,他们在来到城市之前,没有接受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难以较快地找到稳定工作。超过80%的农村青年在进入城市时,不具备适用的职业技能。即便在农村参加过相关培训的青年,约70%的人来到城市后发现,所学内容并没有竞争优势。青年农民工生活技能的缺失更为突出,面临就业和生活的双重困难。
    二是工作过程中未持续提高就业能力。青年农民工在城市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的机会较少,更多依靠积累工作经验来提升人力资本。青年农民工中没有技术等级的比例高达50%,拥有高级技工等级的比例仅为3%。有些人从企业获得培训机会,但培训内容主要是企业情况、安全知识、工作流程等简单的岗前培训,而技术应用、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在岗培训很少。政府在输入地提供的公共培训也较少,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青年农民工需求存在偏差。青年农民工来到城市之前倾向的就业,主要集中在比较体面的服务业,期望从事装饰设计员、调酒师、花卉园艺师等职业,而来到城市之后的实际就业更多集中在制造业,从事电工、钳工、缝纫工等职业。
    三是生存风险较高。青年农民工普遍从事工作时间长、职业风险高的工作,收入水平较低,生活环境较差,逐渐成为传染病、职业病、生殖健康问题、心理问题的高风险人群。青年农民工两周患病率高达135‰,是全国同龄人口的2倍多。而且他们的健康风险意识非常薄弱。根据综合测评,青年农民工健康风险意识合格率不到30%。健康风险意识薄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必要的职业安全和健康方面的教育培训,企业、政府部门对这些方面的重视程度也不够。
    四是基本权益缺乏较好保护。青年农民工劳动权益受侵害情况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休息权利得不到保障,不能按规定获得加班报酬,未能享受社会保障,发生劳动争议时明显处于弱势地位。这使得他们当中有超过10%的人选择忍气吞声。而且面向青年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明显不足。劳动、卫生、教育、妇联等流动人口服务项目各有不同的侧重点,缺乏配合协调,资源利用效率较低。政府部门在执行、监督、信息、宣传等方面的能力建设不足,也影响青年农民工权益保护,而民间组织在权益保护方面的优势,由于活动范围较窄,发挥的作用有限。
    构建社会和法律支持网络
    保护青年农民工权益,必须在他们成为青年农民工之前,尽早地准备并采取更为积极的干预措施。
    一是向潜在青年农民工提供更全面的教育和培训。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将生活技能培训纳入中等职业教育课程中,有关技能培训的支持政策(如培训补贴)也应扩展到生活技能培训,推动生活技能培训在各级系统、各项培训工程和项目中的广泛应用。非正规教育应该与正规教育协调构建一个完整的生活技能培训体系。教育部门、社会团体、校外青少年教育机构、社区等机构,可以独立或合作实施以生活技能培训为主的非正规教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政策,应逐步扩展到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支持师资队伍培训、改善教学设施、更新编纂符合需求的培训教材,以及加强实习基地和实践课程建设。通过增加教育补贴的方式,鼓励农村青少年继续接受基础素质教育。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也不失为避免农村青年过早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有力干预措施。
    二是提升青年农民工的就业能力。政府在输入地支持开展短期和中长期技能培训,培训课程的开发需要迎合青年农民工和用工企业双方的需求,根据需求差异设置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项目,更重视技能培训对未来职业发展的作用。在输入地面向青年农民工开展以生活技能培训为主的非正规教育,鼓励在企业、社区组织开展非正规教育活动。支持青年农民工开展创业,鼓励培训机构根据青年农民工的创业需求和特征开展创业培训项目。将农民工培训政策扩展到创业培训中,在培训项目和工程中开设创业培训课程,建立专门的创业培训基金。
    三是向流动人口提供基于社区面的综合性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可推广社区“一站式”服务模式,根据本地流动人口和社区规模等情况,整合公共资源,基于社区平台面向青年农民工提供就业、继续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法律咨询、子女教育等综合性服务。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改善服务设施,增强社区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民间组织开展促进青年农民工融入社区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政府可通过多种方式购买民间组织的服务,进一步扩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将参与式决策引入农民工社区融入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使农民工能够参与所在社区的选举、决策、监督、管理、协商等民主政治活动,社区日常的活动也应该更广泛地吸纳农民工参与。
    四是构建更可靠的权益保护安全网。相关的劳动法规有必要更好地宣传、教育和执行,制定简明、易读的宣传手册,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对于以劳务派遣工方式规避劳动法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问题,应充分重视并完善相关制度。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劳动就业和日常生活管理。加大面向流动人口公共卫生服务的财政投入。各级卫生部门与社区、卫生部门内部需要更好地协调,整合利用资源,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卫生部门应在更广的范围试点和推广健康促进模式,以增加青年流动人口的健康意识和知识。建立一个社会和法律支持网络,全面地保护流动人口的权益。这一网络应该尽可能地覆盖到不同层面、不同行业的群体,特别要关注从事底层或低端服务行业以及高风险行业的农民工。
    五是增强政府能力建设。通过提升公共部门开展转移就业服务的能力,编发适合本地的青年农民工安全流动手册,提升发布就业信息的质量。在就业信息中加入体面就业指标,实现不同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共享,以及公共和私营职介机构的信息共享。加强劳动监察能力,积极推动建立统一的劳动监察系统,并加强劳动监察员和教员的培训。构建一个全国层面的流动人口研究与信息交流平台和劳动就业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包括劳务输入地和输出地之间的全国各地区、各层级的互联互通。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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