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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边界的系统审视——基于马克思主义协作系统观的视角

http://www.newdu.com 2018/3/8 《财经研究》(沪)2007年10期第83~94页 朱富强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新制度主义从交换关系出发,认为企业规模扩展的界限是企业的边际组织成本与市场的边际交易成本相等之点;而古典主义则从企业核心的生产功能出发,认为企业规模扩展的界限也就在于企业的边际协调收益与市场的边际协调收益相等之点。文章借鉴马克思的协作系统观对新制度主义企业理论进行了修补,并进而探究了体现协作系统这一企业本质的社公合理规模界限: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与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相等之点;同时,又借鉴马克思的异化观考察了企业组织发生异化后所衍生出来的收益转移效应以及相应企业规模。在此基础上,文章得出了两个基本结论:企业的现实规模通常要大于企业的社会合理规模;并且,随着企业形态偏离协作系统这一本质的程度不同,企业规模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新制度主义/协调效益/企业规模/异化
    作者简介:朱富强,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要探讨企业规模的边界,首先要明白企业究竟是什么。目前流行的是新制度主义的交易费用观点,它从交换关系出发,认为企业存在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但显然,这种解释是非常片面的,它不仅无法合理而可信地解释企业规模的不稳定波动,无法预测企业规模缩小的基本趋势;而且也无法正确地解释企业是如何出现的,因为它根本上还是一个静态的分析,将劳动分工局限于比较优势而不是规模经济或协调经济之上(杨小凯,1989)。对企业性质进行考察的另一个重要思路是古典主义倡导的分工理论,它从企业核心的生产功能出发,认为企业存在的关键是有助于劳动分工的深化而提高效率;例如,马克思(1966;1963)就认为,分工之所以会演进,就在于协作能创造出比个体生产更高的生产率。因此,本文尝试借助古典经济学特别是马克思的相关观点对当前流行的新制度主义企业理论作一修正。
    一、协调系统观的企业合理规模分析
    以马克思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对企业的分析思路与新制度主义者是不同的:它从分工演化的角度探讨组织的嬗变,探讨生产组织从家庭手工业,到手工作坊、工场制以及工厂制的发展历程,正是从协作系统演化的角度,企业本质上可看作是一个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的,把人们联合起来的社会机构”(德鲁克,2002,新版前言)。为此,我们首先基于协作系统这一本质来探究企业组织的社会合理规模,这里所谓的社会合理,就是基于企业作为协调分立劳动的公共机构意义进行考虑的,其目的是促进作为团体成员劳动效率的提高,从而增进协作系统所有成员的利益。这个目的的完成程度也就是巴纳德所讲的协作系统的有效性原则。
    1.协调收益增进说的规模扩展分析
    要探究分工效率,就需要将分工和协调联系起来,离开协调谈论分工只是劳动的分立(朱富强,2004a;2004b)。事实上,协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源,协调是提高劳动有效性的根本因素,对分立的劳动进行协调所创造的集体力是价值之源(朱富强,2001)。一般来说,企业规模扩大过程中带来的效益增进主要来源有二:一是由于更多团队成员日益加强的共同生产背景而比较容易增进劳动间的隐性协调;二是管理人员的管理活动也加强了劳动间的显性协调(朱富强,2004c)。究其原因在于,由于不可分割性和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学习效应,企业总存在着某些闲置的生产性服务,这些闲置的资源可以被利用起来开拓新的业务,如即使管理力量不变,在不减少既有经营效率的前提下,仍有管理服务可用于企业扩张,现有经理也可以教授新的经理。这种闲置资源实际上可被看成是企业原先投入的“沉淀成本”,它在企业规模的扩展中可进一步发挥其潜能,带来进一步的收益,笔者把这种基于分工协调增进效率的企业理论称为“协调收益增进说”(朱富强,2004b)。
    当然,即使在没有组织的纯粹市场上,各生产劳动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协调,这是市场中共同劳动的隐性协调,否则,就不可能有真正对社会其他人有用的商品生产。市场上劳动间的协调主要关系到各生产者之间的知识、社会工作背景、信息和技术传播以及共同的习惯、习俗、文化等。如16~18世纪盛行的分包制较其以前的手工业生产使得劳动分工得到了发展,也就是说,加强了社会性生产的协调性,因而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收益。但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劳动及其所生产产品难以控制,因此,分包制的方式还只是粗放式的协调,它就有必要进一步深化、发展,过渡到工厂的团队生产方式以扩展协调收益;这也就是市场和企业共同演进的内在原因(朱富强,2004c)。
    因此,从协调收益增进角度分析企业的最佳规模度时,就要比较企业协调收益和市场协调收益的相对大小。一方面,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展,企业的边际协调收益是逐渐递减的,其原因有二:一是“沉淀成本”发挥潜能的收益在递减,劳动者的共同工作背景基础的有效作用也在衰退;二是随着企业的规模扩大,管理人员增多,管理人员的机会主义也就越严重,这样,显性协调劳动的质量也会降低,因而产生的协调收益也必然下降。另一方面,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展,市场的协调收益却是递增的,这也符合边际收益递减的一般规律。显然,按照协调收益增进说,当企业的边际协调收益与市场的边际协调收益相等时,企业达到最佳规模水平。在企业的动态演进中,实质上也就是比较企业边际协调收益与市场边际协调收益的相对大小,因此,协调收益增进说也可修正为考察净协调收益的变化;当净边际协调收益为正时,表明继续扩大企业规模是有利的,而转变为负值时,则表明规模就已过大了,因而最佳的企业规模就是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为零的规模。
    上述分析可以用一个简单函数来表示为:TGR(Q)=FR(Q)-MR(Q)。其中,FR是企业的总协调收益,MR是市场的总协调收益,TGR就是企业取代市场所带来的总协调收益的净增量。它们都是企业规模(产量)的函数,有:
     
    成本的节约量要达到最大,要求,即MGR=MFR-MMR=0,企业组织的净边际增进收益为零,此时,企业规模达到帕累托有效。
     
    图1价值增进说的企业规模边界
    上述分析也可用下面的几何图形象化地反映。图1中的a图表示企业规模扩张过程中企业协调收益和市场协调收益相比较所决定的最优企业规模边界E。这两方面的成本综合起来就构成一条图1中的b图所反映的企业净边际协调收益的曲线,显然,在企业净边际协调收益为零的E点体现了企业的最优规模。当然,当外在条件变化时,往往会同时影响企业的协调收益和市场的协调收益,那么在分析其对企业规模的影响时,就要综合考虑其对两者影响的相对幅度。如信息技术、道德伦理的规范等都可能同时会促进企业协调和市场协调的改善,我们用图1的虚线表示这种变化。
    2.体现协作本质的企业合理规模界限
    一般地,协调收益往往可以看成是生产成本的对应面,而这仅仅是一个组织活动的一个方面,因为它忽视了交易的成本。事实上,如果将一个组织的整体收益来源分为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的话,那么,新制度主义的交易成本理论重在节流,而古典主义的协调收益增进理论的核心思想则在开源。因此,如果把新制度主义注重的节流和古典主义强调的开源结合起来,那么,就可以对企业性质形成一个更全面的认知,这就是笔者提出的“综合收益增进说”(朱富强,2004b)。显然,静态交易成本说的企业最优规模的规范条件是企业的管理成本和市场的交易成本二者的边际价值相等,也即企业的净组织成本为零;而从动态的角度看,企业净组织成本实际上就等于企业的边际监督成本变动减边际交易成本的变动。因此,交易成本说的企业规模可用图2表示,图中虚线表示由于制度、技术、文化、习惯等的改变而导致市场边际交易成本和企业边际监督成本同时变化的状况。由于企业边际监督成本的上升幅度比市场边际交易成本小,从而导致企业规模的增长。
     
    图2企业规模的变化
    显然,如果全面考虑企业规模扩张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和协调收益,那么,综合收益增进说的企业最优规模就可重新表述为: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与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相等之点。因为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是递减的,而净边际组织成本是递增的,那么,当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低于净边际协调收益时,扩大企业规模可以使总收益增加,因而企业扩大规模是有利的;反之,当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高于净边际协调收益时,表明企业已处于规模不经济状态。根据这一理论,我们还可得出两个一般结论:(1)即使没有交易成本而只有管理监督成本,或者说净边际组织成本是正的,企业也有兴趣由自己来生产产品,只要自己的生产具有足够高的协调收益;(2)即使没有管理监督成本,即净边际组织成本为负,企业也可能向其他企业购买而不是自己进行生产,只要自己的协调收益足够高,或其他企业的协调收益足够高。
    反映企业交易成本的简单函数为:TEC(Q)=FC(Q)-MC(Q),其中,FC是企业的总监督成本,MC是市场的总交易成本,TEC就是企业取代市场的总成本节约量,那么,体现企业综合收益的函数就可表示为;TR=TGR-TEC,并有:
     
    因此,综合收益的最大化就有:,即MTR=MGR-MEC=0,企业组织的综合增进收益为零,此时,企业规模达到帕累托有效。
    上述分析也可用图3得到形象化的反映: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曲线和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曲线的交点所对应的e点就是企业规模扩张的合理界限。一般而言,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曲线和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曲线不会相交于净边际协调收益曲线或净边际组织成本为零之处。而且,企业最优规模e点往往处于企业净组织成本为正的阶段。其中的主要原因在于:在一定阶段,基于协调机制演化而诞生的企业组织往往要比市场更有利于增进劳动间的协调,从而可以带来更高的协调收益(朱富强,2004a)。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通常都是正的,这就要求在最优规模处的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也为正值。
     
    图3企业的社会合理规模
    显然,这里的分析揭示了不同于传统交易成本说的一个重要现象:通常基于交易成本说e而得出的“企业的组织成本小于市场的交易成本,从而引起了企业对市场的替代”这一貌似有理的论断实际上是错误的,至少是片面的。例如,通过对企业发展的考察就会发现,19世纪以来企业内组织成本的下降小于市场交易费用的下降,而企业规模却是在不断扩大的,这也为上述的分析提供了佐证。当然,当社会条件(如信息技术、道德伦理、法律规范)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同时影响到企业的净边际协调收益和净边际组织成本,因此,对企业规模究竟产生何种实质性影响,就要看它对两者的影响方向和影响的相对幅度。
    二、权力结构观的企业现实规模考察
    上面从理论上对企业的社会合理规模进行了探究,其分析基础是企业组织存在是为了协作系统(以及其每个成员)的整体利益,但在现实世界中,企业的规模却不是由协作系统内的所有成员按照一致同意的原则决定的,而往往是由控制信息的一小撮人决定。例如,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企业往往由资本所有者或董事会决策,后来,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拥有内部控制权的经理阶层开始左右了企业的发展方向,近来,又随着企业权力的分散而兴起了工人自治说。显然,如果考虑现实生活中的企业规模由协作系统内的某些特定成员决定以及这些特定成员有其个人利益,我们就可以很容易明白,企业的社会合理规模往往就不是企业控制者所追求的现实规模;也即,企业的社会合理规模并不是客观实际存在的,最多是指企业朝这一状态无穷逼近的渐进过程。那么,真实世界中企业的规模究竟如何?要揭示现实规模的真谛,关键就要考虑现实社会中企业规模扩张中带来的综合收益究竟为谁所获得,企业规模扩张究竟影响谁的利益以及谁控制着企业组织的规模?
    1.收益转移效应下的企业规模膨胀
    巴纳德认为,在现实生活中的企业组织往往存在三种特性:道德性、有效性和效率,其中,道德性是强调协作系统的各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的责任问题,有效性是指完成协作系统原目的的程度以及自身维持问题,而效率则是指个人满足的充足程度。显然,现实中的企业目标实际上蕴含了寓意不同的双重特性:前两者反映了作为协作系统的基本要求,而后者则是现实企业被当作私人牟利工具时的基本诉求,而且,在不同时期,随着企业组织的现实与本质相背离的程度不同,企业日常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追求目标也不同。特别是,个体参与协作就是为了满足个体的动机,因而协作系统内的个体首先关心的是效率问题,而不是整个协作系统是否有效的问题。这就意味着,谁控制了企业规模扩展的决策权,那么,他就会根据个人的效率原则来决定企业组织的规模。因此,在企业组织的所有权被界定为私人的现实社会中,我们就无法从真实的社会效益来判断企业的合理规模。因为私人追求的往往只是个人收益,而不是社会收益。
    显然,迄今为止,企业组织还主要为资本所有者所占有,企业主成为法定意义上的企业组织的所有者,并控制着企业规模扩张的决定权,而他更关心自己从企业规模扩张中获得的收益而不是协作系统本身的有效性。马格林(1974)就曾指出,“从分包制向工厂制的转移,乃是建立在资本家榨取更多的剩余物的能力的基础之上,而这种能力是从对生产活动知识的差别的控制中产生的”。这也就是说,对企业规模扩展的影响因素并不仅仅在于协调收益这一个方面,而是有着其他更为广泛的因素。其实,在马克思时代生产还主要以资源投入为主,企业的管理主要在于监督工人加大劳动投入,而管理者的协调活动处于非常次要的地位,因此,马克思主要刻画组织内部的分工造成了异化,并发展了系统的异化观。正因如此,尽管企业组织本质上是为所有成员服务的协作系统,但是,现实生活中的任何制度和组织都被异化了,特别是,随着团队生产规模的扩大导致了信息越来越不对称,其中资本所有者逐渐占据了信息优势,并通过法律界定而成为事实上的所有者,从而导致企业组织的现实目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因此,这里又可以看到一个重要现象:一般地,企业主从企业规模扩展过程中获取的收益往往要大于因协调性提高所创造的总收益,因为企业规模的扩张一般会为企业主带来了某种转移收益,笔者把这种现象称为企业扩展的收益转移效应。正是由于存在收益转移效应,企业规模扩展过程就不仅是一个基于协调增进而将收益这块“蛋糕做大”的问题,还涉及基于权力进行“蛋糕分割”的问题。而之所以会发生协调收益的重新分配,就在于企业规模的扩大促使了信息的不对称转移。因为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管理层级逐渐建立和延长,劳动分工不断细化,此时在具体岗位上生产某单一部件的工人所拥有的信息就会不断减少,而管理者的信息不断增加,因此,企业规模的扩大一般会使得企业主在与生产者的互动中具有更强优势的信息,从而使得生产所创造收益的分配朝着有利于企业主的一方发展。正因如此,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重新回到早期的视角,从权力结构的角度重新审查管理的真实效益和收益分配问题,马格林(1974)和道(Dow,1993)等都以权力分析对新制度经济学的契约主义进行了批评。
    那么,企业主如何决定企业的最佳规模呢?其实,企业主扩展企业规模的界限也同样受收益—成本的决定,即由企业规模扩展给他带来的个人收益的增加额和他为企业规模扩大所需要的支付的个人成本增加额相比较而定。只要能够通过迫使工人追加劳动为企业主创造收益以及从工人中转移的收益之和大于他为此所需要支出的监督成本,企业主就会进一步扩大企业的规模。企业现实规模的扩展状况我们可用图4表示。其中,TR是企业协调性提高所增进的收益,而TR′是存在收益转移效应情况下企业主从企业规模扩大中所得到的收益。图4反映出,由于企业为企业主带来转移收益,企业主从企业规模扩展中获取的收益要大于协调性提高所创造的收益,企业主在企业规模扩大中的收益曲线和企业的净边际组织成本曲线的交点所肘应的e′点就是企业现实规模扩张的界限。因此,这里的分析又揭示了企业规模扩张中的另一个重要现象:一般而言,企业的现实规模(即e′点)往往会大于社会合理的规模(即e点)。
     
    图4企业的现实规模
    上面的分析表明,从协调增进收益方面来说,企业并不是规模越大越有效,建立在转移效应基础上的企业规模扩大也不是稳定的。因为企业主因企业规模扩展而带来的收益增长主要缘于监督而不是协调收益的增量,而监督本身不带来任何的“蛋糕膨胀”(朱富强,2004d),它往往以损害其他协作者的利益为前提。也正是基于经验的观察,英国经济学家舒马赫(1989)在《小的是美好的》中认为,企业不是越大越好,相反,小的也有小的好处;而德鲁克认为,中等企业是最理想的企业,它具有小企业和大企业两者的优点:人们相互了解并融洽相处,并且资源也已足够支持各种关键活动并取得成果。在国内,也有学者收集了大量的经验数据来论证企业效率是与厂商规模无关的(张永生,2003)。一般来说,只要企业规模的扩展不是基于企业内部各生产要素之间协调的需要而是为了获取转移收益,那么,这种企业规模就是过大的,从而就缺乏持续扩展的基础。事实上,基于收入转移效用的企业规模扩张是为了满足系统内部特定成员(企业主)的利益,而舍弃了企业作为独立存在的协作系统自身的目的,这是组织发展中的异化表现。因此,巴纳德指出,与其他协作系统的目的相比,赋予企业追求利润的目的是不正常的(饭野春树,2004)。
    2.企业一体化扩张的规模均衡
    由于企业在规模扩张过程中一般存在对企业主有利的收入转移效应,因而现实生活中企业都有扩张的倾向,这也是企业不断兼并和一体化的原因。当然,这种分析仅仅是根据企业内部收益的转移,其实企业规模的扩张过程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来自企业外部的收益转移。关于企业外部的收入转移又可以区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在产品市场上通过提高自己产品的售价而获得的来自消费者的收益转移;另一部分是在要素市场上通过压低原材料的成本而获得的来自其他厂商的收益转移。在现实生活中,企业的目标并不仅仅在于提高效率,而更在于提高对竞争对手、市场、劳动力或支付的支配力。譬如,波特的竞争战略分析的核心就在于企业应该追求支配力的提高,这种支配力是获取价值链的关键。事实上,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就会提高,市场占有率的提高意味着它在要素市场上的谈判地位有所增强,从而可以压低原材料等价格。限于篇幅,这里仅分析要素市场上的收益转移效应对企业规模的影响。
     
    根据上述假设,我们可以画出一个四象限的分析图,如图5中我们用下标为0的符号表示没有收益转移的完全竞争企业情况,用下标为1的符号表示存在内部收益转移的企业扩张情况,用下标为2的符号表示同时也存在外部收益转移的企业扩张情况。
     
    当然,随着企业规模的继续扩张,内部收入进一步发生转移,企业实际平均成本继续下降,企业的价格—成本曲线继续右移,直到最后在新的均衡点E[,1]进行生产。显然,此时企业的平均成本大于社会合理的平均成本,其中的原因在于企业主为获取转移收益而支出的监督组织成本以及规模过大而产生的生产劳动间协调性的下降。进一步假设,企业通过兼并等手段实现了规模的扩张,并且由于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增强了与上游厂商的谈判能力,从而可以从其他企业转移一部分收益。这意味着企业实际平均成本在继续下降,
     
    可见,通过追求市场占有率的企业规模扩张具有这样的特点:一方面,从其存在性来看,市场占有率的提高通过转移效应可以弥补一部分企业规模扩张的效率损失,从而维持单独企业的发展,甚至,由于经理阶层可以从中获得其他租金,从而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从社会角度看,规模扩张存在的维持主要靠转移效应取得,必然是牺牲其他人的利益,因而社会总福利是下降的。因此,通过市场占有率提高企业规模对单独的企业在短时期内是可行的,它可以掠夺其他企业的财富,但是,从长期来看,必然是缺乏效率的,因为这种短期效率仅仅是建立在收益分割的基础上,而不是做大整块蛋糕,因而大多数国家都对这种规模扩张行为进行限制。当然最近的10年间,各周对企业一体化兼并有了一定的放松,究其原因在于,企业的转移收入来源存在一个由国内方面向国外方面转移的趋势。其实,从某些孤立国家的角度而言,这也可能是可行的,因为它可以转移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收益,但是,对整个全球国家和人类社会而言,却可能存在不合理一面。事实上,即使就单一企业而言,企业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带来规模经济,但是同时也有可能带来规模不经济。渡特(1997)就指出了这样三点:(1)协调复杂型和成本的不断增加可能导致某项价值活动的规模不经济;(2)因挫伤雇员的积极性而增加工资等费用的规模不经济;(3)大量需求也可能迫使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导致采购中的规模不经济。
    3.异化程度与企业现实规模差异
    综上所述,企业的现实规模大小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企业扩展中的综合收益(净协调收益与净组织成本之差)和收益转移效应。企业扩展中的综合收益越大,收益转移效应越大,企业的现实规模也越大。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收益转移效应的大小反映了一个企业被异化的程度,而企业的异化程度则与社会制度和文化伦理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说,一个对协作系统中每一个成员利益更为关怀的企业之规模往往是比较小的。另一方面,信任状况也会影响一个团体的协调收益,事实上,无论是影响监督、协调还是收入转移都与一个社会的文化伦理有关。因此,这里从比较文化伦理的角度对上述理论进行验证。
    首先,在收益转移效应一定的条件下,企业的最优规模与企业扩展中的综合收益有关:当协调收益和净组织成本之差较大时,企业的规模也较大。而除了技术条件外,协调收益和监督成本都与社会文化传统、价值伦理有关,其中最重要的是认同感,即一个社会的信任程度。一般而言,信任不足问题会限制企业规模的扩展。
    其次,在企业扩展带来的综合收益相似的社会中,企业最优规模就主要与收益转移效应有关。显然,在一个过分强调“个体利益”的社会中,这种转移效应就特别明显,因而企业主也就具有强烈的扩大企业规模的冲动。
    最后,凯普兰(Kaplam)1992年对日本企业和美国企业的管理人员收入及其任免的研究显示:美国企业更近于扩大型(胥鹏,2000)。事实上,当西方的学者们正深入探讨如费舍—通用之间的“敲竹杠”事件,从而扩大企业的纵向一体化发展之时,日本却正在大力拓展它的分包体系,以契约整合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以致从新产品的设计、开发到生产都是企业间协作的结果。正因为基丁这种强大的共生关系,从而派生出了高度的信任关系。可见,正是社会文化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不同社会的企业规模、形态上的差异。
    三、尾论:其他可继续的工作
    本文基于从本质到现象分析路线系统地考察了企业规模:首先基于协作系统这一本质来探究理论上企业的合理规模,其次分析现实中企业的实际规模,再次分析实际规模偏离合理规模的原因。显然,这种分析路线与主流经济学存在很大的差异。事实上,尽管主流经济学的理论研究也常常预设一个先验的理想状态,并把它作为理论分析的基准或参照系和更好地理解现实的标尺,但是,它所确立的基准往往是建立在抽象分析的基础之上,是一种假设状态,不但与现实相脱节,并且也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例如,新制度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往往以科斯中性定理为基准,零交易成本假设被当作“分析一个有着正交易成本的经济的垫脚石”使用,但是,零交易成本显然是先验假设,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条件。正因为如此,主流的企业理论并没有为观察企业现状提供一个合理支点,也没有通过现实与本质的偏离来考察现实中的影响因素,从而无法对多样化的现实企业提供实质性认识,也就无法预测企业组织的未来走向。相反,从企业的实质以及企业规模扩展的控制权归属等方面着手,就容易更清晰地了解企业为何扩展、如何扩展,而这又涉及对企业作为协作系统的理解以及对企业组织异化发展的剖析。最后,本文就异化程度对企业规模的影响作了简要的研究。事实上,根据这种线路,我们也可以对现实世界中多样化的企业形态进行解释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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