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社会资本的实质是以小规模关系网络为基础的信任、合作、互惠等规范,社会资本存在作为社会制度的社会资本与作为经济制度的社会资本之分,后者由于内生于经济过程之中,因此对经济行动具有确定性的影响,但是只有与市场制度、企业规则相结合,这种内生性的社会资本才能在降低经济行动的成本的同时提高其经济绩效。
关键词:经济行动 关系网络 社会资本
作者简介:姚伟(1973-),男,四川安岳人,社会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经济社会学、当代西方社会学理论。席斌(1972-),男,四川遂宁人,政治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
一、社会资本的实质
对于社会资本的实质,不同的学者往往有着不同的看法,但主要有如下两种观点。
其一是布迪厄等人的社会资源观。布迪厄认为,社会资本是集体的社会资源,一种存在于集体成员之间相互默认的、制度化的持久关系网络中的资源集合。林南认为,社会资本是为了建立社会关系网络而进行的投资,以及通过这种关系网络而获得的收益;林南还进一步明确指出,社会资本是嵌于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可以测量的实体性资源或财产,而关系网络以及存在于关系网络中的信任、合作、互惠等规范,尽管可以促进社会资源的获得,但本身并不是社会资本[1]。可见,布迪厄、林南等人把社会资本视为一种实体性的、可以量化的财产,一种通过投资于网络而获得的资源。他们还认为,由于分属于不同阶层的人,却可能处于同一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因此网络可以使资源超越阶层界限而流动,个体成员可以通过网络获得资源并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但是,这种观点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即一个行动者只有在某种制度规范的影响下,才可能通过关系网络获得资源,从而实现其地位流动。
其二是科尔曼等人的社会规范观。科尔曼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密集网络关系中可以促进成员协作与团结的规范;社会资本比起其他资本更无形,是一种公共物品[2]。普特兰认为,社会资本是协会组织的重要特征,包括网络、信任、合作等规范,通过协调人们的行动而增进效率。福山则明确指出,社会资本就是可以增进企业经济绩效、促进企业规模扩大的信任等规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也认为,社会资本就是一种社会规则。还有的学者甚至认为,社会资本是一种与市场制度、计划制度并列的元制度类型[3]。总之,这些学者都把社会资本视为一种规则或规范。
可见,不同的学者对于社会资本的实质往往看法不同。此外,即使对社会资本的实质看法相同或相近的学者,在论述社会资本时,对投入、网络、资源、回报等与社会资本密切相关的因素往往未做明确区分。所有这些,导致了社会资本理论的混乱。本文认为,社会资本的实质内容是信任、合作与互惠等规范,而网络是社会资本产生、存在的基础与资源获得的中介,资源则是社会资本的目标之一。
通过对社会资本、文化资本、人力资本进行比较分析,可以进一步明确社会资本的实质。社会、人力、文化等资本形式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包含某种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收益关系,与物质、货币资本之间都存在一定的转换关系。但不同的资本形式,其投入的内容与获取收益和财富的方式各不相同。这是这三种资本形式的重要区别。布迪厄的文化资本概念,实际上指的是一种历史性的文化传统或意识形态,具有文化资本的某一阶层或集团即使在历史过程中暂时处于不利地位,但最终会恢复其原有的地位;精英阶层由于拥有某种文化资本而在不同的经济形态或制度体系中总会处于精英地位;统治阶级拥有文化资本,通过对教育系统的投资与意识形态的传递生产出统治阶层的新成员,从而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实现自己的物质和政治等收益。因此,文化资本是货币资本与文化意识形态的结合。与人力资本概念相对应的情况则是,个体或组织通过对教育、培训的物质、货币投入获得知识、技术与教育资格,进而获得工作、职位而获得工资等收益,因此人力资本是货币资本与知识、技术的结合。与社会资本概念相对应的则是,行动者通过投入时间、物质、货币、情感等,建立关系网络,通过与这种关系网络中的成员的互动,形成信任、合作、互惠等规范,而这种规范又促使网络成员对彼此的行动提供物质与货币资本等的支持。因此社会资本是货币资本等与规范的结合。可见,文化资本以文化意识形态传播为中介,人力资本以知识技术教育为中介,社会资本以关系网络互动为中介。人力、文化与社会等资本形式实际上都与物质、货币资本有联系,物质与货币资本是人力、文化与社会等资本形式的必要前提和重要目的。人力、文化与社会等资本形式都是实现物质等收益的手段。但是,他们的实质内容则各不相同,人力资本的实质内容是知识与技能,文化资本的实质内容是价值观念,社会资本的实质内容则是规范性制度。
二、社会资本的生成机制
正式制度往往是设计生成的,而社会资本作为一种规范是非正式的制度,是通过小规模关系网络中的成员长期重复互动而历史地演化生成的,小规模互动关系网络是社会资本赖以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如普特兰认为,志愿性社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互动,是社会资本产生的重要途径;科尔曼认为,相对封闭的小规模关系网络、集体重复博弈是形成社会资本的重要条件[4]。以小规模关系网络为基础的社会资本,主要是在有着共同的历史性文化身份认同、成员之间相对熟悉的小群体关系网络中出现。只要存在一种小规模的关系网络,在这种网络中成员之间相互熟悉,重复互动,那么社会资本就会产生。有些学者没有看到社会资本的这种生成机制,例如福山曾言,社会资本的累积过程非常复杂,是文化进程中相当神秘的一环,虽然政府可以把社会资本摧毁殆尽,却不知道如何重新建立已丧失的社会资本[5],因此陷入了神秘主义和宿命论。可见,尽管社会资本并不是理性的组织化行动者的直接产物,但也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可以通过长期的投入建立小规模的关系网络而培育社会资本。政府或其他组织行动者虽然不能直接创造或复制社会资本,但可以通过形成长期维持的、稳定的和相对封闭的关系网络,来间接促进社会资本的生成。
社会资本产生于和存在于小规模关系网络中这一观点,也可以解释地区、民族、甚至国家层次的社会资本。在那些由无数个不同层次的、成员相对有限的关系网络结构所构成的地区、民族和国家中,也会存在较好的社会资本(即信任、合作与互惠状况更好),并进而影响其经济、政治发展状况或治理水平,而这些经济、政治较发达、治理水平较高的地区、民族、国家,则可以投入更多资源来维持和增加原本较丰富的小规模网络及其结构,并使社会资本得以存在和发挥作用。对较宏观层次上的社会资本的这种解释,实现了解释逻辑的一致性,而避免了如下一种忽视小规模关系网络的循环解释,即认为之所以某地区、民族、国家的经济取得较好的绩效,就在于有着较好的社会资本;而之所以具有较好的社会资本,就在于他们的经济较发达,用于培育社会资本的投入较多。
三、两种社会资本
以小规模关系网络为基础的社会资本主要是指关系信任,这种信任与新制度经济学所说的制度信任和社会信任不同[6]。制度信任和社会信任作为一种正式制度或社会文化的体现,对于特定具体的经济行动而言是外生的,不能自动地实施,需要外在的强制。关系信任尽管是受到社会文化、正式制度影响的个体在人际关系互动中形成的,但社会制度与社会文化不是关系信任的直接来源,来自于小规模互动关系网络的关系信任是个人化的,相对于个体行动者而言是内生的,因此是可以通过小规模的关系网络而自动实施的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互动行动存在社会互动与经济互动之分,由此形成的小规模关系网络也具有社会关系网络与经济关系网络之分。有的学者将二者统称为社会经济网络,把社会关系网络本身与以社会关系网络为基础形成的经济关系网络等同于一种关系[7]。本文则认为,社会关系网络与经济关系网络之间尽管存在密切联系,但两种关系的性质不同。关系的性质主要由经由关系而流动的客体或内容来确定。社会关系中流动的主要是情感等因素,而经济关系网络中流动的主要是物质性的产品或商品。哈贝马斯曾认为在古代,婚姻关系网络与经济关系网络往往是重合的,部落之间会形成妇女婚姻交换关系,而人们的经济交换也附带着在这种婚姻交换关系中进行;但后来婚姻关系网络与经济交换关系网络逐渐分离,在今天社会关系与经济关系完全重合的情况已很少见,只有在经济行动背景极端不确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然而在今天,相反的情况却是常见的,那就是原本两个互不相识的经济行动者,在多次的重复的经济交换过程中相互熟悉起来,进而形成一种社会关系。即使他们在不发生经济交换关系很长一段时间之后,这种社会关系都会持续地存在。因此,经济关系网络与社会关系网络之间的关系是或然性的,在没有社会关系的情况下,也会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经济交换关系,并由此形成信任、合作、互惠规范。所以亚里士多德曾指出商业是文明的推进器。总之,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只能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由于关系网络存在经济与社会之分,社会资本也相应存在两种类型。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主要是来源于利他性因素,如社会文化道德规范影响下的社会互动,经济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主要是来源于自利性的工具理性因素驱动下的经济行动。基于社会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相对经济行动而言是外生性的,对于经济行动不具有确定性影响,属于社会制度的范围。而基于经济关系网络的社会资本,相对于经济行动而言是内生性的,具有内在的强制性,因此属于经济制度的范围。
四、作为经济制度的社会资本的经济绩效
经济网络社会资本、市场制度、企业内部规则是影响经济行动的三种主要内生性经济制度,但各自有着不同的维持与实施机制,因而也有着不同的实施成本和经济绩效。
这三种经济制度有着不同的维持与实施机制。市场可以看作是非个人化的、开放的、水平的、大规模的经济关系网络,市场制度通过开放网络中行动者自己对于供求价格制度等的遵守和第三方实施来实现对经济行动的制约或支持。企业可以视为一种正式的、垂直的权力与服从关系网络,企业内部规则主要是通过完善的制度体系外在强制地对成员进行制约或支持,有时也需要借助第三方来实施。社会资本则是通过网络身分认同机制来对经济行动者产生影响。在一个小规模的经济关系网络中,不遵守合作与互惠规范,不“礼尚往来”而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的成员,其不良行为信息会在小规模经济关系网络中迅速传递,其他成员就会回避再与其进行互惠交换,使其丧失网络成员的资格,在经济上因失去互惠合作对象从而造成经济行动成本的增加,最后迫使这种机会主义者不得不采取种种措施弥补过失,以重获其他成员的信任以及与其他成员进行合作、互惠交换的机会。否则,只有退出这个关系网络,但这种退出成本一般是很高的。总之,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社会资本的维持与实施不是依靠外在的、有形的强制,而是内在的、无形的强制来实现的。
这三种经济制度由于对经济行动的影响方式和实施成本各不相同,因而在其影响下的经济行动的经济绩效也各不相同。市场制度支配下的经济行动,由于是在开放网络之中展开的,资源能够得到灵活配置,但存在较高的不确定性和机会主义,交易成本较高。企业制度支配下的生产活动,由于是在正式的科层中进行的,上下级之间是一种正式的命令与服从关系,同级成员之间也是一种正式工作关系,需要第三方来实施,因此在共同完成某项任务时,管理、协调与监督成本高。社会资本则使经济行动者之间相互信任与合作,不需要第三方而自动实施,因此实施成本低,在这种制度支配下的交换与生产行动,较少机会主义与搭便车行为,行动者会相互信任与合作,从而使交易成本、监督成本降低。比如产品交换中如果双方彼此信任,会节省信息收集、质量评估、契约签订与实施等成本,以及交易的时间;在资金不足时可以更低利率获得金融支持,在组织中以信任为基础的合作是自愿的而不是迫于正式制度或法定权威等因素的压力,因此可以降低监督成本。总之,社会资本支配下的经济行动交易成本、监督成本都更低。
但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社会资本,其存在的基础即经济关系网络的小规模性与相对封闭性,又使社会资本隐含内在的局限性。如社会资本支配下的经济行动可信任度、确定性高但缺少变化,网络成员之间合作、互惠却计算性不足。经济行动形式化程度低,没有精确的投入与产出核算,经济生产与交换过程非工具理性化等,这种制度下的经济行动不是计算理性的而是深层互惠性的。因此如果仅仅由社会资本来支配,经济行动的生产成本会较高,并可能阻碍生产力水平的提高[8]。所以,D. 诺斯等人认为,社会资本对节约交易成本等具有重要作用,但不利于经济的长期发展,必须建立起理性的、正式的制度安排[9];作为经济制度的个人化网络社会资本与市场制度和企业等级制一样,存在效率边界,社会资本主要适合于资产专用性程度中等的经济行动[10]。
五、社会资本与市场、等级制的结合
如果一种经济生产和交换形式,实现了市场、企业等级制、网络社会资本的动态互补,则经济行动的交易、管理、生产等成本就会同时降低,并获得较高经济绩效。在现代自由市场经济和以福特制大企业为基础的管理中,仅仅是企业等级制与市场制度之间的动态替代,因此不能同时降低交易等成本而提高经济绩效。但在70年代以来兴起或复兴的意大利艾米利亚模式那样的中小企业网络、硅谷高新技术企业网络,以及后福特公司制企业体系中,这三种经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有机结合。人们称这些新经济现象为网络化市场和网络化企业、网络化经济、中间型经济、企业集群、产业集群等等,是一种新的经济生产和交换形式,在其中市场是由数个不同层次的小规模经济交换网络形成的一种网络结构;企业内部没有严格的科层结构。这些新的经济现象是生产性企业与交换性市场通过网络化实现结合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
网络化市场与企业是通过市场关系网络结构化与企业内部成员关系的非正式化来实现三种制度的有机结合的。在分散的交换市场中,一个参与者理论上存在无数的交换对象,每一个企业都可能与其他所有相关企业发生交换关系,因此分散化的自由交换市场是一种大规模的、开放的、非重复的交换关系网络。在分散化交换条件下的生产市场中,从事同一种产品的生产的厂商数量众多,原材料供应商和产品销售商也数量众多,彼此之间进行自由选择。在这样一种分散化的自由交换市场关系网络中,由于一个参与者具有太多的潜在交换对象,不会因欺骗一个交换对象而找不到其他交换对象,其机会主义行为的信息不会得到很好传播,信任与互惠规范也难以形成。而在网络化(生产)市场中,企业之间形成的网络是一种动态网络,在其中一个处于经纪人地位的企业,会把在传统上由一个企业完成的生产工序交由不同的企业来完成,从而形成一种产品与服务链,实现规模与范围经济。
在网络化的企业与市场中,整个市场关系网络是由不同层次的小规模网络构成的一种网络结构,处于生产过程中不同层次的专门化企业都有着各自相应的网络,而每一层次上的网络规模都相对较小,成员之间的关系相对固定,从而把大规模的、开放的、水平的自由市场交换关系网络转化为一种由不同层次的小规模关系网络所构成的网络结构,大大降低了市场中企业交换对象的数量,使社会资本得以产生和发生作用。
与现代大企业相比,网络化和扁平化的企业功能专门化、组织部门单一化、管理方式柔性化。现代大企业几乎包括一种产品的所有生产环节,包括信息、技术、运输、销售等服务性环节;而网络中的企业往往只进行产品的某一工序的生产和提供某一方面的服务。现代大企业往往是多部门企业,每个部门有着不同功能;而网络化企业往往不存在多部门设置,很多功能外化通过市场获得。现代大企业实行科层管理,上下级之间是法定权力、命令与服从关系,决策权集中于上层,象征等级制的仪式符号发挥重要作用;网络化企业则往往实行柔性管理,管理者与生产场所成员往往没有明显界线,象征层级制度的符号体系也不明显,成员之间存在非正式的魅力性权威与顺从关系,彼此信任、合作与互惠。因此,网络化企业的扁平化实质上就是把垂直的正式的关系网络转化为非正式的关系网络,使非正式的、个人化的权威与顺从、合作、信任与互惠等在组织化的生产过程中得以产生和发挥作用。
因此,在网络化的企业与市场中经济活动嵌入了经济关系网络之中,获得了内生于经济行动的社会资本的支持。社会资本规范与市场制度、企业等级组织正式规则共存互补,使经济行动的不确定性程度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减少,进而在降低交易、监督、生产等成本的同时取得更高的经济绩效。这种社会资本通过与市场与企业等级制的结合而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
六、余论
主流经济社会学家的嵌入概念,强调的是社会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对经济行动的影响,因此是一种结构决定论,而本文强调的则是源自于经济关系网络中的社会资本。其实,参与形成经济关系网络及其社会资本的经济互动的行动者,也处在特定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因此,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社会资本,以及社会文化和其他正式制度,会通过行动者所处的经济关系网络与社会关系网络的“互嵌”而对经济行动产生影响作用。因此,抓住这种网络互嵌,才可以避免主流经济社会学的结构决定论,而揭示经济行动所处的一种综合性“交易秩序”。
由于没有看到社会资本的生成和功能机制,一些学者视社会资本为一种神秘的因素和难以复制,过于强调了路径依赖,视网络化企业与市场为纯粹自发形成的经济现象而否定政府或企业家精英在促进网络化企业与市场的形成中的作用;很多政府盲目地推动产业集群、科技园区、工业园区的发展,其中的企业仍是福特制的,企业间关系仍是自由交换市场关系,难以形成基于合作、信任与互惠的合力和整体优势,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因此,要促进产业集群等的健康发展,就必须注重企业的全面转型和企业间市场关系的网络结构化,培育所需的社会资本。
参考文献:
[1]林南. 社会资本[M]. 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18.
[2]科尔曼. 社会理论的基础[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351.
[3]曹荣湘主编. 走出囚徒困境[M].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3:3.
[4][9]李惠斌等编. 社会资本与社会发展[M].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76.
[5]福山. 信任[M]. 北京:远方出版社,1998:17.
[6]彭泗清. 诚信的根本是什么[J]. 博览群书,2002(5).
[7]王传英. 社会经济网络与中小企业发展[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2.
[8]李路路. 社会资本与私营企业家[J]. 社会学研究,1995(5).
[10]杨瑞龙等. 企业间网络的效率边界[J]. 中国工业经济,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