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对立—合作时期”
“对立—合作时期”是指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劳资关系的总体特征,也是当代发达国家劳资关系多样性形成的时期。所谓的“对立—合作”同样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结构角度说的,“对立”是指这个时期资本主义的核心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即仍然属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资本雇佣劳动关系,这种制度内生出的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在根本利益上的对立关系也没有改变。但是,由于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后,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政府调节作用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明显加强,这些调节既包括上层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政治组织、工会组织等发挥作用,也包括社会政策、市场秩序方面的制度安排。总体上看,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劳资关系在战后出现了“合作”的趋势,因而产生了“对立—合作时期”的劳资关系,即资本主义劳动关系在核心制度上是根本对立关系,而在保护带制度和外围制度上趋于合作关系。
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合作型劳资关系比较稳定,是因为其中包含着利益共享的成分。当然,不同国家利益共享的模式也不相同,最具代表性的共享型劳资关系模式有以美国为代表的“股权分享型模式”、以日本为代表的“企业福利型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企业共决制模式”和以瑞典为代表的“企业—社会共享型模式”。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合作共享的制度安排,体现了资本在制度结构方面的深层调整,它改变了以前劳资之间利益上的纯粹对立关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使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在有利于增强劳方利益的制度体系中运行。因此,战后以来,主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方面都获得较好的发展,经济增长迅速,劳动者工资有较快的增长,劳动时间缩短,劳动条件改善,社会福利也明显提高。发达资本主义进入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时期”。
然而必须看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共享模式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核心制度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也就是说劳资关系本质上仍然是对立关系。共享的内容基本上停留在企业管理层面或者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层面,例如美国的员工持股只是作为一种企业管理手段,并不会改变所有制的性质。德国的共决制在制度安排上有利于实现经济民主,雇员能更多参与企业内部管理,增强了劳资关系中的劳方力量,但这并不能改变企业决策中的一股一票制,这恰恰是资本所要求的民主,劳动者在参与企业管理中不可能实现一人一票的民主管理。瑞典的劳资共享内容主要通过高税收、高福利制度实现的。因此,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利益共享模式是一种在制度保护带和外围制度实现的“表层共享”,这种表层制度下的共享也不具有可持续性,一旦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不景气时,共享内容就会随时调整,20世纪70年代以来,资本主义劳资关系模式的调整也证明了这一点。
4.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对立—紧张时期”
“对立—紧张时期”是指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摆脱滞胀危机,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劳资关系出现新的特征。这里的“对立”,还是指资本主义的核心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即仍然属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资本雇佣劳动关系,这种制度内生出的劳动者与资本所有者之间在根本利益上的对立性质没有改变。进入新自由主义时期以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开始不同程度地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这些政策在制度层面上进一步强化了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缩小和限制政府调节,削弱工会力量,削减劳动者的福利,取消市场管制,劳动者的工资、就业更多地受市场自发调节。关于劳资关系外围制度的一系列调整,显然强化了资本的力量,侵害了劳方的利益,从而使劳资关系在外围制度层面形成了“紧张”的制度结构。
为什么我们把这一时期的劳资关系特征概括为“对立—紧张”,而没有概括为“双重对立”呢?这是因为,从劳资关系变化的性质上来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劳资关系虽然从“合作”转向了“紧张”,但这种“紧张”所面对的制度结构不同于资本主义发展第一时期“对立”的制度结构。第一时期的对立,是没有合作制度保障下的对立,也就是说它反映的是纯粹市场机制调节下资本主义劳资之间的对立关系。20世纪80年代以来,虽然资本主义制度结构出现了不利于劳方利益的调整,使劳资之间出现了新的紧张关系,但这种紧张关系并没有完全破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使劳资之间合作的制度基础,比如劳资谈判机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政府制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等等。新自由主义政策主张只是在制度结构上作出了边际调整,相对于战后劳资关系的合作制度来说,这些调整不利于劳方利益,使劳资关系趋向紧张。所以这一时期发达国家的劳资关系尽管紧张,但与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相比,总体上比较平稳,这也反映出了资本主义劳资关系螺旋式上升的特点。
这种“对立—紧张”的劳资关系给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带来的后果是经济绩效不稳定,社会绩效下降。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新自由主义政策引导下,主要靠虚拟经济和金融泡沫来刺激增长。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日本、瑞典等国家都多次陷入金融危机,其中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发生金融危机以来,迄今仍然没有作出很好的调整。而与日本几乎同时陷入金融危机的瑞典,则经历了短暂的痛苦之后,较快地恢复了增长。瑞典和日本在金融危机后截然相反的表现,恰恰反映了这两个国家在制度结构调整上的不同理念。瑞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瑞典模式中,非常重视劳资关系的共享与合作,从微观企业制度到中观市场制度再到宏观政府干预制度,都体现了对劳动者利益的重视和保护。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后,受滞胀危机的影响,瑞典经济也开始采纳新自由主义的主张,致使90年代初期出现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爆发后,瑞典社会各界认识到靠损害劳方利益带来的增长不具有可持续性,所以,瑞典在制度结构方面进行重新调整,向战后瑞典模式的合理内核回归,因此,瑞典较快地走出了金融危机的阴影,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取得了均衡发展(12)。
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选择了新自由主义政策作为摆脱经济困境的“良方”,结果导致90年代初期爆发了金融危机。日本发生金融危机后,非但没有对制度结构向有利于劳方利益的方向调整,缓和紧张的劳资关系,反而进一步强化了新自由主义的政策主张,从而加剧了日本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致使日本经济近20年一蹶不振,日本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均不理想(13)。
与日本和瑞典相比,美国似乎是个例外,新自由主义政策主张带给美国的似乎均是福音。其实这是一个假象,美国在近30年的发展中,主要利用美元霸权地位,依靠公司金融化给美国经济带来虚假繁荣。美国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强化了资本的力量,给大垄断资本带来了空前的利益。然而美国在经济增长的背后,却是社会绩效的不断下降,贫富差距拉大,社会保障缩水,就业质量下降,消费能力降低。美国利用借贷消费模式,支撑着本已脆弱的经济体系。2007年,美国爆发次贷危机,进而演变为全球金融危机,包括美国在内的主要发达国家劳资关系迅速从“紧张”演变为“冲突”,工人罢工浪潮、示威活动此起彼伏,美国的“华尔街运动”、英国的青年骚乱事件、德国的焚烧汽车事件、希腊的罢工事件等等,都反映了美国金融危机给世界范围内劳资关系带来的冲击,也反映了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由于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长期失衡带来的恶果。
如今发达国家劳资关系进入新的调整期,在制度层面上看,核心制度不会改变,也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不会有变化,但在保护带制度和外围制度层面制度调整是必然的。制度调整的总体方向是增加政府支出,刺激增长、扩大就业、提高保障、缩小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平等、安抚民生。总之,严重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为新一轮的劳资关系调整提出了挑战,但从趋势上看,这种调整不会是对已有制度的推倒重来,还会遵循螺旋式上升的规律,对制度进行结构性调整。
四、结论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关系从“双重对立型”到“对立—合作型”的变化,经历了300多年的历史,反映了“技术—制度—绩效”相互作用中劳资关系的曲折演化的过程。相比之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劳动关系问题要复杂得多。我国改革开放仅仅30多年,却要经历西方国家300年走过的路,同时我们还面临探索西方国家从来没有走过的路的困难。
运用我们前面的分析框架,可以看出在短短30年的时间里,中国劳动关系同时经历着三重转型:技术转型、制度转型和体制转型。在技术层面,中国经济正经历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型;在核心制度层面,中国经济正经历着从单一公有制向多种所有制并存的转型;在制度保护带层面,中国经济正经历着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这三重转型从不同层面对我国劳动关系产生着深刻影响。今天,我们的劳动关系之所以比以前更为紧张,就是因为这三重转型的力量正聚在一起,进入了经济发展、劳动关系转变的新“拐点”时期。
(1)技术转型与劳动关系。从技术层面看,我国产业类型从劳动密集型到资本密集型再到知识密集型都有分布,但无论哪种类型的产业,核心技术大多都控制在发达国家手中,这样,我们在技术上处于“微笑曲线”的最底层,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加工厂”。在这些加工厂中,我们的优势是廉价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基本没有太多的专业技能,相互之间可替代性强,竞争激烈。这样,在劳动关系中,无形之中强化了资本力量,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尽管我们看到中国的经济绩效很高,即GDP增长很快,经济总量也很大,但社会绩效却在下降,即工人尤其农民工工资长期停滞、合法利益经常遭到侵害、社会基尼系数在提高、各种不公平在加大,劳动关系趋于紧张。因此,掌握核心技术,提升劳动者技能,是缓解劳动关系紧张局面的重要举措。
(2)核心制度转型与劳动关系。从核心制度层面看,由于从单一公有制向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转型,使我国劳动关系的性质具有复杂性。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核心制度层面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劳动关系性质简单,就是资本雇佣劳动的关系。而我国多种所有制并存,劳动关系中既包括公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又包括私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而在私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中,还分为外资经济中的劳动关系和民族资本主义性质的劳动关系。这些不同性质的劳动关系,其对立与合作的基础也不相同。我们认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其基本特征就是合作与共享,但不同性质的企业劳动关系中合作与共享的内容也不同。我们要发挥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再生产出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关系,从而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关系起到引导、示范作用。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要通过市场这一中介环节来实现,这样就有可能使公有制经济中存在利益关系的不和谐问题,比如在不同的国有企业,劳动报酬差距很大;在同一个国有企业,可能存在同工不同酬,这些都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性。我们要努力通过不断完善公有制经济中的劳动关系,使之无论在深层制度层面,还是在外围制度层面,都达到和谐。
(3)外围制度转型与劳动关系。外围制度转型主要是与体制转型相关的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各类市场制度、法律法规、工会组织、社会治理等等。我国在体制转型过程中,的确存在“制度不对称”的问题,比如农民工这个劳动力大军是体制转轨的产物,他们对中国改革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与这只劳动力大军利益相关的诸多制度出现“短板”,如户籍制度、子女入学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等,农民工给社会带来的经济绩效和他们享受到的社会绩效远远不对称,这正是由于“制度不对称”造成的结果。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这些外围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使劳动关系在规范制度下有序运行。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从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多个层面着手,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前提下,发挥、扩大和创造我们的制度优势,形成真正以人为本、尤其是以劳动者为本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注释:
①本文提出的劳动关系一般分析框架,主要是以资本主义劳动关系为研究对象展开的,也就是重点研究资本主义的“劳资关系”。但考虑到这一框架对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研究也适用,所以,本文更多使用资本主义“劳动关系”这一提法,而不是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提法。
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89页。
③本文认为在分析劳资关系问题时,要把“技术”和“技能”区别开。技术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一种客观反映,而技能则是劳动者自身所具备的知识、诀窍、劳动能力等。技术发展可能会对劳动者技能提出更高要求,也可能使劳动者的技能退化。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对工人究竟是有去技能化趋势,还是提高技能化趋势,理论界存在争论,本文不涉及这一问题。
④刘凤义、胡春玲:《瑞典共享型劳资关系的形成、演变与绩效分析》,载《教学与研究》2011年第11期。
⑤关于对劳资关系绩效的分析,理论界有一些探讨,学者们选取的指标不尽相同。本文认为,已有研究成果有参考价值,但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他们的指标体系设计方法来自现象观察,没有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方法论基础,所以,有些研究者设计的指标体系很细,但方法上缺乏科学性。本文提出了对劳资关系绩效研究的方法论基础,但限于篇幅,这里不能展开,对于绩效指标体系具体研究只能在另文中进行。
⑥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71页。
⑦有人可能会认为,资本主义劳动关系始终是处于对立统一状态之中,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暂时的,而合作是常态,否则资本主义企业岂不是经常陷入罢工和混乱之中吗?这种说法没有问题,但本文所提出的“对立”或者“合作”,不是从劳资双方存在的状态角度说的,而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结构和制度内容对劳资关系影响的角度说的。制度的形成和存在,具有长期性和相对稳定性,它决定和影响劳资关系的状态和走势,但又不同于劳资关系的具体存在和运动状态。所以,我们把资本主义劳动关系演变划分为三个阶段,并不是从是否发生劳资关系冲突这个微观视野认识的,而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结构变化的宏观角度划分的。也正是这种理解,才使我们对劳资关系的认识跳出了“冲突—合作—再冲突—再合作”这种机械循环的思维方式,因为这种认识没有从资本主义制度结构的深层变化去理解劳资关系,因而也不能看到资本主义劳资关系的周期性变化所包含的螺旋式上升的辩证法。对资本主义劳动关系的演变,我们要坚持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不能看到矛盾和冲突就对资本主义制度彻底否定,也不能看到合作和共享,就对资本主义制度全盘肯定,必须看到资本主义劳动关系发展进程中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77页。
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81页。
⑩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06页。
(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11页。
(12)沈文玮、刘凤义:《瑞典模式与金融危机的调整》,载《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7期。
(13)刘凤义:《新自由主义与日本模式的危机》,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10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荣兆梓等:《通往和谐之路:当代中国劳资关系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2]程恩富、胡乐明:《构建国家主导的企业职工权益保护体系》,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年第6期。
[3]刘凤义:《企业理论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基于企业理论关于人的行为分析的比较研究》,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7期。
[4]叶正茂:《共享利益与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原则》,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9年第11期。
[5]王永丽、李菁:《金融危机下的和谐劳动关系研究——基于广州市百家企业的调查》,载《管理世界》2011年第4期。
[6]张存刚、李步青、王晓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分析》,程恩富、顾海良主编:《海派经济学》第34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