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整理了江南地区的人口、土地、资本和农业产出的相关资料。这一资料的时间跨度为明朝中后期至20世纪30年代。在数据整理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农业生产函数,对江南农业在这一时期的技术进步作了初步的估算。结果表明,江南农业生产倾向于土地节约型的技术创新。传统技术的进步仍然存在,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具有相当的潜力。改造传统农业要注重节约土地型的技术突破,将现代技术的变革与传统有机农业的优势结合起来。
关键词:江南农业 过密化 技术进步模式
作者简介:周立群,南开大学滨海开发研究院教授300071;张红星,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300071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业正经历新一轮的技术革命。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农业的现代化,是实现经济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农业现代化是个历史过程,现代农业技术的进步受传统农业的影响,正确评价传统农业可为现代农业技术进步提供指导。
江南①作为一个整体,其内部的要素禀赋差异较小,文献中关于人口、耕地、单位面积产出等资料较为丰富,便于本文对农业技术进步做定量的估算。本文以江南农业作为传统农业的典型,对传统农业再评价。本文的历史分期界定在明清近代,更具体的是在明后期(16世纪70年代)至抗战前期(20世纪30年代)。
一、文献回顾和理论基础
对于明清近代农业生产的观点很多,大部分观点是针对全国而言,对江南也基本适用。持有“衰退论”的学者认为农村经济呈现衰落趋势,主要表现在地权集中、失地农民增多,农业中的生产要素(包括资金与劳动力)流入城市,农民生活贫困。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将近代以前的这种现象归因于封建主义,将近代以后的这种现象归因于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这些学者因受意识形态的影响,侧重于生产关系的分析,目的在于论证革命的合理性,为革命做宣传工作,并一直成为农业经济史研究的主流学说②。
这一观点在两方面受到质疑:一是衰退是农业发展的趋势吗?二是如果农业生产呈衰退趋势,一定是生产关系的原因吗?对第一个质疑的回答形成了“增长论”,对第二个质疑的回答形成了“农业技术停滞论”。持有增长论的代表人物是布兰特和罗斯基,他们通过论证农业产出增长率高于人口增长率得到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论③。然而,即使不考虑他们所用间接材料的合理性,承认这种增长,但这种增长来源于商品化和专业化,或者讲是斯密动力,单纯的斯密动力并不足以摆脱马尔萨斯陷阱(传统经济的极限)。
“农业技术停滞论”往往与“人口压力”联系在一起。从明末至清中期,江南人口增长迅速。承认人口压力并以此解释社会经济现象是马尔萨斯主义者的主流观点。这种观点首先由何炳棣提出,尔后由伊懋可、赵冈、黄宗智加以强化,“并为几乎所有中国(大陆与台湾)学者所接受”④。农业生产中,劳动力不仅与资源有关系(人地比例),而且与技术密不可分。上古时期土地不具有稀缺性,耕作粗放,土地的边际产出为零。此后人口逐渐增加,人均耕地变小,导致不同的耕作制度安排人力,从长期轮荒制、短期轮荒制、休耕制到一年一种制、复种制,复种指数不断提高,人口的增长促进了土地(资源)节约型技术的进步⑤。沿着这种思路,珀金斯在《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中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李伯重反驳了“过密化”的观点。李伯重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以下几个关键的观点:江南地区存在技术进步,以肥料使用和水资源控制为代表;地方的要素市场变得越来越有效率,劳动、资本配置合理而不是过密;到18世纪时,人为的人口控制方法被广泛采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马尔萨斯人口压力;随人口增加,农场规模缩小,但没有就此造成大量的隐性失业,恰恰相反,通过提高复种指数等其它方法,在保持农夫年劳动时间基本不变的条件下,劳动日产出却上升了,农妇逐渐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而投入至纺织业生产中,从而使农户家庭收益上升。所以,持续的贫困化趋势并不存在,恰恰相反,江南地区的增长动力在太平天国运动以前没有改变⑥。
李伯重的观点与被称为“加州学派”的社会经济史学者的观点相近,他们认为在普遍的工业化以前,作为中国最先进的地区,江南的经济发展或多或少与欧洲最先进的地区英格兰保持同步,作为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一环——农业当然也不例外。人口流动促进技术进步的观点以及加州学派强调在传统阶段内技术的进步与扩散的观点,纠正了人口压力下技术停滞观点的片面性,但却忽视了黄宗智所强调的技术进步的阶段性问题⑦。
基于以上争论,笔者试图构建一个较完整的技术进步理论,以期对江南农业中技术进步做全面的考察。
首先,技术进步具有阶段性。技术进步的阶段大体上可分为前现代(传统)时期的技术进步与现代时期的技术进步,区别之处在于发明率的不同,而发明率的差异来自于技术创新方法的差异。前现代时期的技术发明主要来自于经验,现代时期的技术由经验型变为实验型,并且科学和技术更紧密的结合在一起。因此,本文将技术进步分为技术在阶段上的进步与技术在阶段内的进步,前者是指由经验型的发明方式向实验型的发明方式的过渡,而后者是指技术在经验型发明方式下的小修小补,没有根本性突破,大多数地区长期经历传统技术的扩散。
其次,技术进步具有方向性。在高人口密度和土地供给缺乏弹性的国家或地区,产出的增长取决于这样一种农业技术的进步,即改良种子、寻找新的高产作物以及更有效的肥料,从而更大程度上解除因土地供给缺乏弹性对增长的制约。这种技术称为土地(资源)节约型技术。传统阶段内的土地节约型技术刻画了传统有机农业的特征。在劳动力相对稀缺的经济中,产出的增长取决于这样一种农业技术的进步,即改进农用工具和机械,使每个劳动力耕种更多的土地,从而促进土地和资本对劳动的替代,这种技术称为劳动节约型技术。因此,一个社会实现农业技术变革的途径有多种。一个地区具体的农业技术进步方向,从需求的角度讲,取决于该地区的要素禀赋,只要该地区的农业技术进步符合当地的要素禀赋,其选择的农业技术变革的路径就是最优的。就技术进步的方向而言,只要地区之间的要素禀赋存在差异,技术进步的方向也应有所不同,也就没有优劣之分。
二、人口数据的分析⑧
明代江南缺少成序列的人口数据,不同的学者采用不同方法估计人口数⑨,较为可取的一种是:首先确定洪武时期的人口数据,选择明代人口高峰时刻作为估测的标准点,确定从洪武至标准时刻这一时期内人口的年均增长率,这一段时期中的人口数据便可以通过插值法取得⑩。
洪武26年的人口数据见表1。
关于从1393年至1630(11)年人口的年均增长率的判断,何炳棣将从洪武至嘉靖北方五省人口年均增长率3.4‰作为明代全国人口的年均增长率,赵冈认为从1393至1590年全国人口的年均增长率为6‰。何炳棣与赵冈所估计增长率的共同缺点是估计均就全国而言,缺乏针对性。另外何炳棣基于1393至嘉靖二十一年(1542)两个数据作出结论,论证并不充分。曹树基对江南大部分地区的人口增长率分别进行了估计,在此基础上认为江南诸府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曹树基的估计数与何炳棣、赵冈的估计数相比,其优势在于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同时,本文关于清时期1776至1820年的数据表明,这一时期的人口增长率也是3‰(具体见本文提供的清时期的人口数据)。这表明正常时期江南人口年均增长率相当稳定,前后数据的相互印证表明3‰较为合理。因此,本文采用3‰作为从1393至1630年人口增长率的估计值。
以1393年人口数1021.5万为基础,结合人口的年均增长率3%,可知1578年江南人口数为1778万(12)。
清代人口数据的处理思路与明代相同,不再赘述。1776-1820的分府人口数据见表2:
近代人口数据见表3。
三、耕地面积数据分析(13)
中国幅员辽阔,全国性的土地清丈工作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一方面由于地方行政人员知识水平有限、土地丈量技术落后;另一方面,巨室大户隐田逃税,严格彻底的土地清丈会受到这些既得利益者千方百计的阻挠,因而古代的土地面积统计数据不免失之偏颇。因此对于这些数据,需要采用现代的数据处理方法加以整理,使之尽量反映真实情况。
除了运用现代的数据处理方法之外,还需要了解一些关于耕地面积数据的特征,这些特征有助于对耕地面积数字做可靠性估计。明清耕地面积统计数据的特征:(1)大多数学者认为明朝政府1580-1583年所做的田土统计是近代以前中国的田土统计中最为可靠的(李伯重,2007)。(2)洪武时期做的土地清丈工作,处罚严厉,雷厉风行,并且与户口普查(黄册)同时进行,隐田不报、弄虚作假等导致数据失真的主观因素受到遏制。一直以来,1393年的数字被认为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但是经过20世纪40年代几位日本学者(14)的彻查,这些数字的虚假性逐渐暴露出来,1393年的数字常有夸大,一个关键的原因是1393年的数据中包括大量未开垦的土地。(3)由于江南所有耕地的开垦到15世纪就完成了,15世纪至19世纪几乎没有新的土地可供开垦,所以适于耕种的田地的数量在明代后期基本确定。因此,江南的耕地面积占江浙两省耕地面积的比重,在15世纪末至19世纪应基本保持稳定,15世纪末至19世纪只有浙江和江苏两个直省的耕地面积资料时,可以采取分别用两省不同时期的耕地面积资料与比值相乘的方法获取江南的耕地面积数据(15)。
首先,讨论表4、表5、表6中梁方仲整理的明清几个年份的耕地面积数:
根据上文对耕地面积数据的特征的讨论,1393年与1491年的耕地面积数据都偏高,可信性较差,1578年的耕地面积数据较为可靠。表中所列1578年的数字,除苏南五府外,只有浙江布政使司的数据,没有细化至分府的数据。1578年杭嘉湖三府的耕地面积数字的获取采用如下方法:已知苏南五府的耕地面积和人口,求知苏南五府的人均耕地面积,假定杭嘉湖三府的人均耕地面积与苏南五府相同(17),因此,江南的人均耕地面积即为苏南五府的人均耕地面积。苏南五府的人口数在1393年为629.6万,从1393年至1578年的年均人口增长率为3‰,则1578年苏南五府的人口数为=1095.8万,人均耕地面积为2.7明清亩。由此可知江南地区1578年的人均耕地面积为2.7明清亩,又因1578年江南地区的人口数为1777.8万,所以江南1578年耕地面积为4800万明清亩。
另有江苏省:65241209明清亩,浙江省:45909884明清亩,则江南耕地面积占江浙两省耕地面积的比例为41.2%,可利用这一比值对只有江浙两省耕地面积时的数据做修正可得江南耕地面积。
其次,整理珀金斯提供的耕地面积数据(18):
关于明清近代耕地面积的讨论涉及很多年份:考虑到人口数据与耕地面积数据的呼应,选取几个关键年份1578、1776、1820、1851、1913、1933年的数据(1578代表明后期,1776代表明后期至清中期的过渡,1820至1851代表清中期,1913、1933代表近代),因资料的缺乏,无法查找到年份完全一致的人口与耕地面积数据,故当二者不一致时,尽量选取时间上相近的年份,如以1753、1812年的耕地面积数代表1776、1820年的耕地面积数,以1910年的人口数代表1913年的人口数。综合人口、耕地面积数据的讨论,列表如下: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