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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口与市场——再论波士坦的“新人口论”

http://www.newdu.com 2018/3/8 《世界历史》(京)2013年1期第15~27页 谢丰斋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波士坦的“新人口论”是西方经济史领域研究中世纪经济的一个非常有影响的理论,20世纪70年代末已经遭受过很多批评。批评者认为,它对同时期整个欧洲经济没有普遍的说服力,但是并没有指出其不足的原因所在。本文认为,如果将“新人口论”拿来检验中国传统社会、尤其检验中国清朝“康乾”时期的人地关系时,就会发现“新人口论”将面临崩溃的危险。人口因素的确是前近代社会经济发生长时段波动的关键性因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单纯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市场因素也同样重要。中西方传统社会因社会经济结构不同,市场机制也不一样。中国主要以“自然生成”的市场为主;西欧则以“法权驱动”的市场占多数,这样的市场会造成市场权的竞争。正是市场权的竞争加剧了人口变化的力度,否则,单纯的人口数量不足以造成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如果将人口因素与市场因素合到一起,那么,“新人口论”就更有说服力了。
关键词:“新人口论”/西欧/中国/市场机制/传统社会结构作者简介:谢丰斋,天津师范大学欧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天津300387)。
        波士坦的“新人口论”,就是用马尔萨斯的人口学理论解释前资本主义时期西欧的社会经济,①并认为这个时期西欧的农业经济表现为“周期性波动”(cyclical fluctuation)。其基本观点是: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农业是生产的主要部门,其主要依赖人口增减呈“周期性”繁荣或衰退。因为在这个时代,整个社会的技术水平发展有限,人口绝大多数以土地为生,而土地资源有限,当人口增长到一定规模时,人地关系的矛盾加剧,农作物的产量反而因人口增多而降低,经济走势将由“高峰”转向“低谷”。这种“波动”会“周期性”出现。②“新人口论”的观点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现后,曾一度震动西方学术界,尽管反对者不乏其人,但今天看来,它仍然是西方经济史领域的主要理论派别之一。既然是理论,就具有普适性。那么,它能不能用来解释中国传统社会的农业经济呢?如果观点正确,那么中国农业社会的经济轨迹是否也是随着人口升降出现“周期性”变动呢?考察中国清朝“康乾”时期,其人口曾一路窜升,由1亿跃升至4亿,出现了典型的人口“高峰期”。但是,中国社会似乎并没有显现波士坦所描述的西欧式的“农业危机”。“康乾盛世”延续一百多年,乾隆朝末年确实也出现了白莲教起义,但并没有看到波士坦所描述的“农业迅速衰退”的迹象。这就是说,“新人口论”在解读中国历史时遇到了障碍,它不具有普适性,因此,这个理论是存在问题的。
    问题在哪里?我们认为,其原因在于中西方农业社会的政治经济结构不同,各自孕育的市场机制不一样。西方的结构孕育了“市场经济体制”,这种经济体制使人口升降呈现出“放大”效应,经济波动的“周期性”界限比较明显;而中国的结构培育的则是“自然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对人口数量有更大的承载力和包容力,因此,中国农业社会的经济波动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周期”。以下试作论述。
    一、“新人口论”对西欧农业社会的人口解读
    西欧农业社会这里即指资本主义产生以前的社会。一般认为,“农业社会”即“中世纪”社会,但“中世纪”在16世纪前后已接近尾声,而18世纪以前,资本主义还没有完全出现。因此,我们可以将西欧的农业社会称之为“前资本主义”社会。“新人口论”就是在研究西欧前资本主义时期农业经济变化发展的过程中产生的,其关注的时间段大体在公元10世纪至18世纪。
    大约从公元10世纪开始,西欧遭受外族(蛮族)入侵的历史结束,社会走上“内部拓殖”时期,直到18世纪中叶,一直处在“有发展、却没有达到近代化水平”的前资本主义时代,又称“农本”时代。③从社会史的角度看,前资本主义时代可分为三个时期。④10—14世纪中叶是前期阶段,乃封建“鼎盛”期。这个时期,西欧大片的原始森林、沼泽和荒地得到开垦,人口数量上升,庄园兴盛,城镇大批兴起,商品交换发展起来,社会经济出现繁荣局面。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14世纪早期欧洲范围的大饥荒出现。接着在1348年,一种破坏性的瘟疫——“黑死病”在欧洲流行,西欧的繁荣走向“断裂”,社会发展进入第二个时期,即“萧条”期。时间大约自14世纪早期,延续到15世纪后期。这个时期,西欧人口数量急剧下滑,庄园和农奴制解体,城镇也大量萎缩或消失,农民、城市平民的起义不断发生。不过,西欧并没有回到10世纪以前的状态,因为源自原始社会末期的“共同体”走向瓦解,社会开始向“个体化”方向发展;同时,因土地闲置,劳动力价格上升,工资上涨,西欧社会便出现了大量的自耕农(如英国的“约曼”)和半自耕农,一些新兴的原始工业在乡村落户。进入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欧迎来了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第三个时期,即“转型”期。在这个时期,西欧人口重新回升,农业出现以“圈地”为代表的农场经营,手工业全面进入手工工场时代,人口流动加快,思想文化受到新教伦理和人文主义的熏陶,重商主义诞生,殖民探险和海外扩张运动启动,西欧前进的步伐加快。直至18世纪中后期,工业革命在英国发生,历史开始向“一个现代型的工业化社会转变”。这就是西欧农业社会即“前资本主义”的800年历史。
    法国年鉴学派的代表人物、“新人口论”的创始人之一勒华拉杜里(Le Roy Ladurie)认为,从农业史的角度看,在这8个世纪的时间内,西欧农业经济经历了两个大的“波动”期,他称之为“农业周期”,即公元10—15世纪的“第一农业周期”和公元16—18世纪的“第二农业周期”。⑤第一农业周期明显经过了“起步”、“繁荣”和“衰落”三个阶段,对应的年代为:900—1180年、1180—1325年和1325—1500年。三个阶段的交替有几个“重要的里程碑”,如人口与土地的比例关系,它可以通过人口升降曲线和耕地拓展曲线显示出来。当然,在人地关系之外,社会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环境也有重要的影响,但不是主要因素,主要因素是人口。⑥
    勒华拉杜里划分农业周期的依据来自波士坦对中世纪盛期英格兰农业的研究。波士坦的研究发现:11—14世纪,英格兰的人地关系对粮食产量有重大影响;人口数量的高度增长导致中世纪英格兰农业的衰退。据波士坦估计,英国人口在1086年“末日审判”时大约有200万,至13、14世纪之交(最高峰)时,人口达到了700万。⑦随着人口增长,城镇大批兴起,新增的城市中心估计有500个。⑧结果,粮食需求急剧上升,历史“拐点”出现。因为,不仅大量荒地、闲置地被开垦,许多用于放牧的森林地、草场和沼泽也被辟成耕地,牲畜用地大大减少,牲畜密度下降,使得耕地粪肥不足,土壤条件恶化。与此同时,因人口压力加大,农业用地不得不向贫瘠的地方扩展。上述两种情况最终导致粮食的单位面积产量下降。⑨为了论证这一结论,波士坦引用了许多资料,包括1086年的“末日审判书”和1135年、1176年、1189年和1201年的众多庄园统计和调查等。⑩
    英格兰的案例研究表明,农业最初得到开发的时候,单位面积产量呈上升趋势,但是,随着人口增长“高峰”的到来,农业的“边际效益”走低,单位面积产量必然下降。整个西欧的下降趋势大约在1320年前后出现,1348年发生的“黑死病”进一步加重了这一颓势。“瘟疫”过后,西欧的形势发生了变化。以英国为例,其人口减少1/3以上,劳动力匮乏,乡村变得凋敝,领主被迫放弃对庄园直营地的自主经营,将直营地分割、细化,出租给庄园的“维兰”耕种。维兰对出租地凭“公簿”持有,领主收取定额货币租,农奴制和庄园制度崩溃。波士坦说:“正是人口的灾祸决定了农奴制的瓦解”,农奴制解体与农业衰退是一起到来的。勒华拉杜里根据波士坦的研究,进一步提出整个西欧在10—15世纪期间都出现了类似英国的情况,他把这个时期定格为西欧的“第一农业周期”。
    “第二农业周期”开始于15世纪中后期。经过将近200年的“修养生息”,西欧人口开始回升。在公元元年至公元1500年,西欧的人口增长率只有6%,但是在公元1500年至公元1700年之间,则达到了18%,增加了3倍。(11)人口增多以后,耕地供应变得紧张起来,农民持有地的价格上升,自耕农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繁荣局面再次出现。这种繁荣一直持续到17世纪中期,又发生变化,土地集中的趋势加强,农民阶层发生两极分化,大地产的数量增加,小自耕农的优势慢慢丧失。同时,瘟疫再度降临到西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再次衰退,西欧出现“17世纪的低谷”,农业又再现了一次从“繁荣”到“衰退”的过程。
    波士坦、勒华拉杜里等人对前资本主义时代西欧农业经济的描绘,首次对西欧农业社会的发展模式提出了一套系统的看法。他们的观点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陆续出现,在西方学术界引起了巨大反响,赞成者趋之若骛,反对者也大有人在。20世纪70年代末,肯贝尔、布伦纳等人对“新人口论”的论述提出过强烈批评。(12)但是,这些批评意见并没有从根本上撼动“新人口论”学说的核心要点。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个理论又得到了西方新出现的“历史人口学”的支持。“历史人口学”创立的“逆向推导法”(Back Projection)对人口的估测更加准确。以英国为例,英国的人口普查开始于1801年,之前的人口数字只能是没有太大把握的估测。1981年,里格利(E.A Wrigley)和斯科菲尔德(R. S. Schofield)汇集英格兰404个教区的登记册,运用“逆向推导法”重建了近代早期英格兰的人口史。这种“逆向推导”的结果竟然与以前专家估测的人口数字相差无几。(13)而近代早期西欧农业的单位产量是可以肯定的,因此,人口对近代早期农业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验证。这样看来,“新人口论”对西欧前资本主义时代农业经济的解读并不是“空穴来风”,在西欧环境里,如果技术发展水平有限,人口升降的确决定着整个农业经济的走势。
    二、“新人口论”无法解读中国农业社会的人地关系
    那么,“新人口论”是否能够依靠对农业的解读描绘中国传统社会的走势呢?艾温(L. Eleiv)曾经将公元600—1800年之间的中国经济划分为三个时期,即600—1300年、1300—1600年和1600—1800年。他认为,前两个时期,人口和耕地同步增长,部分生产技术得到创新并加以推广,农业产量大体能够跟上人口增长;进入第三个时期,人口出现大幅度膨胀,耕地开垦殆尽,传统技术达到顶峰,乃至投入再多的劳动力也不会刺激农作物总产量的上升,农业困在了一个“陷阱”里。(14)伊懋可也对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高技术均衡陷阱”理论。(15)他认为,中国传统农业在当时的资源和人口条件下,已经在最高水平上达到了生产与消费的平衡,内部失去了潜在生产力的积累,不可能继续推进,要想摆脱这种困境,只有引入西方社会的现代农业。
    分析艾温和伊懋可的解读,中西方农业有一个明显的差异,那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的发展节奏远没有西欧农业的变动节奏快。西欧在不到800年的时间内出现了两个农业周期,而中国在1200年的时间里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周期律”,只是在最后200年陷入了困境。(16)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西方学者似乎忽视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中国传统农业即便掉入“陷阱”无法摆脱,也没有陷入西方社会可以看到的农业“危机”之中。这种情况可以在“康乾盛世”的人地关系中看到。
    中国的人口统计显示,清朝的人口在康熙年间开始增长。康熙廿四年(元1685年)人口总数超过1亿,乾隆廿七年(1762年)突破2亿,乾隆五十五年(1789年)达到3亿,道光十四年(1834年)人口总数冲破了4亿大关。(17)在大约150年的时间里,中国人口增长了3倍。尤其在乾隆年间,平均大约30年时间人口净增1亿。在前近代社会,人口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高速增长?这显然与当时美洲农作物被引进中国有关。包括玉米、甘薯和马铃薯在内的诸多耐旱作物的引种,使中国大量的山坡、山地得到开垦,整个中华民族差不多由以前的河谷、平原民族变成了山地、丘陵民族。此外,雍正年间实行赋税改革,“摊丁入亩”,多生子女不纳税,也催动了中国人的生育能力,人口大幅度增长,人地矛盾加剧。这个时期,中国人虽然“走西口”、“闯关东”、“下南洋”,开发边疆和山区,但是同人口的增加相比,耕地增加的幅度并不大。据统计,顺治十八年(1661年),中国有耕地549万顷,约合3500万公顷;到咸丰元年(1851年),中国有耕地756万顷,约合4700万公顷,在将近200年的时间里,耕地增加了1200万公顷,增长率为35%左右。而同时期人口的增长率却达到了400%,差不多是耕地增长率的10倍以上,其结果造成人均耕地面积大幅度下降,从1661年的人均大约5.7市亩降低到1851年的人均1.7市亩。(18)人地矛盾在乾隆朝后期变得突然紧张起来。
    这种紧张程度与西欧人口高峰期到来时的人地关系的比例相比较,要激烈得多。以法国为例,据勒华拉杜里计算,1320年前后法国总人口为1760万人,耕地面积约800万公顷至900万公顷,(19)加上休耕地面积,可耕地总面积为1200万公顷至1500万公顷,人均占有耕地0.68至0.85公顷,折合中国市亩约为10.2亩至12.8亩。这个数字相当于清朝后期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的6到8倍。11—14世纪初,法国耕地面积竟然增长了2至3倍、乃至4倍,(20)而同时期的人口增长,按最高估计,1100年为620万人,1328年达到1760万人,(21)仅仅增长了2.8倍,反而没有耕地增长的速度快。对比之下,中国的人口增长速度是耕地增长速度的10倍以上。再看德国的情况。据阿贝尔估算,1300年德国大约有1300万人,耕地面积1500万公顷,(22)人均耕地约1.15公顷,折合中国市亩计17亩。这个数字相当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的10倍。还可以看一下英国的情况。1086年的“末日审判书”统计,英国40%的人口持有一码地,约合30英亩。至13世纪后期,英国还有半数的农民持有半码到一码的耕地,折合成中国的市亩,相当于93亩至186亩,按户均4.5口人计算,人均耕地20亩至40亩。(23)这个数字相当于中国人均耕地面积的10到20倍。可见,到清朝后期,中国人地关系紧张的“烈度”是西欧无法想象的。
    人地关系严重失衡,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就农业而言,中国在清朝后期并没有出现明显的农业危机。(24)“新人口论”把“人口”看成前近代社会农业危机的唯一因素,这不符合中国历史的实际。历史是不能改变的,错误只能是学说本身。那么,“新人口论”的错处在哪里呢?我们认为,它没有注意到人口背后的“市场”因素。早在中世纪,西欧已经出现了一种特殊的市场机制。
    三、“人口”因素之外的解读——市场机制
    从中国历史的实际情况看,人口因素不足以解释人地之间的平衡关系。有人认为,前资本主义时期,西欧“农业周期”的出现可能与中世纪的“商业化”有关。20世纪90年代,布里特纳尔和坎贝尔等人提出了“中世纪商业化”的概念。他们认为,中世纪西欧、特别是英国农业经济的商品率已经很高。据坎贝尔计算,当时英国大约有2/3的小麦要拿到市场上去销售。(25)侯建新教授也认为:中古时期,英国农民经济的商品率有44%左右。(26)同时,中世纪英格兰从事非农业的工资劳动者的比例也相当高。布里特纳尔和坎贝尔认为,13世纪前后,英国至少有1/5的人、总数合60万人是全额工资劳动者。(27)蒂托的看法是英国可能有1/3以上的人口,总数合100万—200万人已经部分变成了工资劳动者。(28)这些数据都是在提升中世纪英国的商业化程度。但是,近期的研究表明,“商业化”并不是西欧前近代社会独有的现象。吴承明、黄宗智、李文治、帕金斯(Perkins)、罗思基(Rawski)等国内外著名学者的大量研究揭示:明、清两代中国社会的商业化程度也相当可观。比如19世纪初期,中国已经形成了统一的全国性市场,出现了以江浙一带为核心的商品聚散基地,商业化程度是中世纪西欧所无法比拟的。当然,黄宗智先生的研究揭示,中国的商业化可能与西欧不是一种类型,它是一种“虚假的商业化”或“内卷的商业化”(involutionary commercialization)。这种商业化,即便经济总量有所增长,但人均日均劳动生产率却没有提高、反而下降,是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29)黄先生的研究影响力很大。但是又有新的研究表明,“内卷化”也不是中国社会特有的现象。中世纪英国的商业化可能也有“内卷”的特征存在;1780—1820年间美国的农业经济同样存在着“内卷”的倾向。(30)对商业化的学术研究差不多将中西方传统经济拉到了同一个水平面。彭慕兰即表示:1750年以前,中国江南地区与英格兰处在大致相同的经济水平。(30)因此,把“商业化”作为西欧“农业周期”出现的例外因素,不能令人信服。
    那么,真正的原因又在哪里呢?我们的研究发现,中西方前近代社会因政治经济结构不同,市场机制也不一样,这种不同的市场机制才是造成农业发展出现不同局面的真正原因。
    西欧特别是英国早在中世纪时期已经出现了“法权驱动”的市场,这种市场将某种原始的经济带动起来,走向“市场经济”。其实,这样的认识并不是什么新创见。费尔南多·布罗代尔曾经说:从13世纪起,在西欧广大地区“家庭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决定性过渡完成”(32)。道格拉斯·诺斯也承认:至少在英国,13世纪时“一个简单而兴旺的市场经济已经存在”(33)。近年来的研究越来越显示:早在资本主义产生以前很久,西欧已经出现了市场化倾向。2005年,英国学者戴尔在《转型世纪》一书中明确表示:英国的“过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开始于1250年左右,结束于1750年前后。因此,传统的、认定西欧“过渡”始于十五六世纪的旧看法必须修正。(34)“过渡型”经济具有“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不足为奇的,需要指出的是,早期市场经济的特色还不够鲜明,市场联结不可能像今天这样紧密,中世纪的市场经济只能是一种“初级的”“松散的”市场经济。这样的市场经济作用于农业的力度和深度都相对较小,因此,它造成农业危机程度不可能很深,农业“周期”也不是很明显;但是,“危机”和“周期”的存在对西欧是难以否定的事实。
    什么是“市场经济”?学术界的定义很多。一般认为,市场经济就是社会资源由市场自发调配而不是由计划强制调配的经济制度;也有人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法律正式承认私产、特别是拥有私产转让权利”的经济制度;(35)或认为,市场经济就是由市场竞争来体现社会供给的经济制度。我们认为,从起源来说,西欧市场经济就是“依靠市场拉动的经济”。本来,市场是生产的衍生物,生产决定市场;市场能够拉动经济,说明市场有了“主观能动性”。这样的市场必然受到人为力量的驱动,我们称之为“主体权利”市场,即“私人”市场。(36)这样的市场是带着“竞争”的面目出现的。
    以英国为例,“私人市场”形成于12世纪,它是英国封建主义的产物。封建主义在西欧表现为王权分割、法权分散的割据状态。但英国有所不同,“王权”贯彻英格兰,但“法权”还是分散在领主私人手里,领主有一种“不完全的”独立性。这种“不完全的”独立可以通过王室“特许状”的颁发走向“完全的”独立,市场特许状就是其中的一例。大约从1199年开始,英国的“市场特许状卷档”(the roll of the market charters)正式建档,标志英王“特许”的市场受到承认。据统计,从1 198年至1483年,王室总共授封了2800份市场特许状。(37)12世纪以前,英国几乎还没有“市场”这个概念,1086年以“百户区”单位,只有不到100个市场。(38)进入13世纪,市场权的大量授封使英国走上了市场“竞争”的道路。请看下面的例子。
    查各福德(Chagford)和摩尔顿汉普斯蒂德(More-tonhampstead)是英格兰中部达特穆尔高地上的两个村庄,相距不到4英里,双方曾各有一个小市场。1220年这里发生的一件诉讼案例十分典型。查各福德是被告方,其“周日”市场由来已久,参加教堂礼拜的香客即市场的顾客。后来受教会法的压力,被迫将周日市场改作“周六”市场,但是,庄主休·德·查各福德没有为此申领一张承认其“周六”市场合法性的特许状。这种懈怠和失策被邻近的摩尔顿汉普斯蒂德领主当成把柄,将查各福德诉诸公堂。原来摩氏村落在将“周日”市场改作“周六”市场时,“有预见性地”购领了一张特许状。结果,尽管查各福德市场的建制早很多,也被认定为“不合法”。(39)
    再看一个案例。
    富克·德·布鲁特(Fulk de Breaute)曾是哈里顿“周六”市场的持有人,这个市场曾经也是“周日”市场,在改作“周六”市场时,他申领了特许状。为此,他起诉北面13英里处的桑普福德-皮维尔领主和南面9英里处的西德茅斯领主,认为他们的“周六”市场都是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武断建立的”,给他的“合法”市场带来了危害。桑普福德-皮维尔的领主很倒霉,他还同时受到南面8英里处布拉德里奇一个“周六”市场持有人的起诉,因为这个市场的持有人也申领了“特许状”。西德茅斯市场的领主也很晦气,他同时受到相距15英里处的亚历敏斯特周六特许状市场持有人威廉·布里维尔的诉讼。而布里维尔还在同时起诉距边界约5英里处的多塞特领主李·拉吉思,认为拉吉思也在损害他的亚历敏斯特市场。(40)
    特许状的颁发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只要缴纳5马克就可以申领,因此有时候即便领有特许状也不一定能够建立市场。
    约翰·德·朗福德(John de Langford)曾经是卡洛波顿微型庄园朗福德的领主,1333年,他申领到一张特许状,允准他建立一个星期二市场和为期3日的七月集市。可是,周边市场的竞争压力太大,即使领有“特许状”也难以实行。首先,卡洛波顿本身有一个已经活跃了将近80年的周二市场;其次,在朗福德周围10英里的范围内至少有10个地方同时申领了夏日集市。结果,德·朗福德的市场建造计划没有实施。(41)
    13世纪,英国的市场大量增生,其数量远远超出了当时实际生活的需要,以致一些有势力的领主开始强行规定,在边界范围内不允许出现别的市场。
    1220年前后,一个名为达勒姆的主教行使权力,要求在他的领地周围内,不允许有任何其他市场与他竞争。另外,凭几个证人立誓,在泰茵河与堤斯河之间的哈里沃福克,除主教之外,任何人不得持有一个市场或集市。(42)
    同时期的一位法律学家亨利·布劳克顿(Henry Bracton)写道:市场之间的平均距离不要低于六又三分之二英里,否则,市场之间会“因为过分拥挤而导致衰落”。(43)现代英国学者希尔顿也认为:13世纪时,英国领主对于在建造集市和乡村市场有一种“盲目的乐观主义”热情。(44)
    市场的超量增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中世纪英国农业经济的性质。市场应该受农业生产的制约,可是在中世纪的英格兰,市场对农业产生了反作用,农业受市场支配,领主和农户生产的商品率都非常高,还有专门的“农庄”为市场服务,甚至农村变成了城市的“腹地”(hinterland),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供应粮食和其他服务的“殖民地”。农业出现“周期性波动”,难道不是市场“过热”的一个反映吗?
    相形之下,中国传统文明是典型即纯粹的农业文明。在这样的文明环境里,农业始终主导着商业,商业不可能反过来主导农业;商业只是农业的补充,商品经济只是自然经济的延伸形式。在这种背景下,中国传统社会里的市场主要是“自然生成”的市场,而不是“法权竞争”产生的市场。这样的市场不可能超常增生,它强调“适中”或“适度”,只有“适度的”存在才可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市场“疯狂增生”对中国社会来说是一种“病态”现象,标志着社会正走向“风雨飘摇”的状态。农村与城市的关系也不存在城市对农村的“殖民”,将农村纳为城市的“腹地”,中国城市与农村的关系是分离的:农村有自己的家庭手工业和各种工匠,城市的手工业作坊主要为皇族和官僚服务;农村向城市输纳地租,城市却很少有商品向农村反馈。“农村和城市是两个相对隔绝的世界”。
    吴承明先生对中国古代商业和市场有过深入研究。他认为:古代中国只有“单纯使用价值的生产和交换”,这种交换“尽管也会造成市场繁荣,却又常成为自然经济的补充”。(45)他把中国古代市场分为四个级别:地方小市场、城市市场、区域市场和全国性市场。前三种市场都是为自然经济服务的,只有全国性市场具有商业经济的特色,但仍然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狭隘性。首先,地方小市场即“墟集”的范围不出一日内往返里程。这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不是破坏自然经济,而是巩固自给自足”(46),它不可能改变农业经济的基本结构。城市市场原来就是各级政权的统治中心或军事重镇,集中了大量消费人口,市场交换主要在政府机构(47)、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进行,而政府机构的收入不外是农民地租的转化形态,即农民的剩余产品。所以,城市市场的繁荣只是反映剩余产品和地租量扩大,不能代表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城乡之间的交换大半都是“单向”流通,没有“回头货”流入农村。这种单向流通“不是商品流通”。(48)区域市场是依据同一自然地理条件和共同生活习惯而形成的范围较大的商品交换。区域内一般有城镇存在,区域市场内的城乡交换是一定规模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但是,由于中国农村的家庭手工业比较发达,城市手工业又主要供应城市消费,中国区域市场的工农业产品的交换其实并不多,城乡之间来往较少,这种情况直到清代前期没有根本改变。(49)全国性市场的形成是促进资本流通和资本主义产生的重要前提。但是在宋代以前,中国的长距离贸易除了官营和专卖品外,发展最盛的是奢侈品贸易,所谓“奇怪时来,珍异物聚”(50);其次是土特产品的贸易,即“任土作贡”。这两种贸易所经营的物品都是满足贵族、官绅等小范围的需要,并不是为市场而生产,所以尽管琳琅满目,并不是真正的商品生产。盐、铁、渔、猎产品的贸易在中国很早就有,其中大部分也是长距离贩运,但是,这种贸易除部分受官府控制外,又有它的特殊性。在生产上,盐民、炉户、渔民、猎户都是小商品生产者,其地位纯粹由自然条件决定,所谓“只缘海角不生物,无可奈何来收卤”(51)。煮盐卖铁,目的是取得口粮,因此,这些杂户的劳动都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自然经济,不是真正的商品生产者,除非改变生产方式,否则对商业的作用不大。(52)大约从明代中叶起,中国的贩运贸易才逐渐以民生的大宗用品为主。这些民生产品主要有七大类,即粮食、棉布、丝绸、生丝、茶叶、瓷器、盐等,曾形成以江浙一带为核心的全国性市场。(53)大宗商品贸易使得中国的国内市场和交换性质发生了“定向性”变化。但是,问题出来了,占主流地位的研究观点认为:中国明清时期的“商业化”是一种“内卷型”的商业化,即“没有发展的增长”。说到底,这种“商业化”没有潜力可言。
    四、中西方传统社会的结构性差异
    中西方传统社会的市场机制为何如此不同?“市场经济”为什么在西欧发生而不在中国出现?我们认为,中西方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结构相距甚远,给中西方社会提供了不同的市场环境。
    从经济结构分析,中西方前资本主义社会表面看来都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的“二元”结构,但是,西欧的结合是庄园经济与商品经济结合,中国则是小农经济与商品经济的结合,(54)结合的主体不同。庄园经济的主体是封建领主,领主与商业结合,很容易使庄园经营走向“市场化”。因为,庄园是一种规模化的经济结构,领主可以细化经营,收取地租;也可以集中管理,面向市场,进行规模化生产。大约从11世纪开始,西欧出现了有利于对庄园生产进行集中管理的背景和形势。城镇大批兴起,非农业人口增多,粮食需求增大,领主以庄园的集中管理为依托,市场化倾向必然加大。中国小农经济的主体是家庭,家庭总是处在“谋生”与“谋利”的选择当中。正常情况下,小农家庭以“谋生”为主,也不排斥“谋利”,只要不是到了“非常时期”,不会牺牲“谋生”来“谋利”。(55)“谋生”属于自然经济范畴,“谋利”属于商品经济范畴。小农的“谋利”经济只是“谋生”经济的补充或延伸,可以看成是自然经济的“边际”形式;一旦“谋生”经济要以牺牲自我来增加“谋利”经济的成分时,社会可能已经到了一个“非常”时期,王朝的覆灭就要到来了。这时,税赋无端增加,官绅地主的勒索极度膨胀,农民被迫出售赖以为生的生活必需品,整个社会的销售面反而空前扩大,交换特别频繁。诚如黄宗智先生所言,这种貌似繁荣的商业实际是一种“饥饿型商业”,其存在不是推动、反而是在败坏商业经济的正常运行。(56)因此,中国的小农经济结构并不提倡“繁荣的”商业。
    实际上,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国小农经济也有赖以存在的生存基础即生产方式。中国的耕作技术和粮食产量一向高于西方。(57)中世纪西欧对土地实行“耕牧结合”的粗放经营,边耕种边放牧,播种以后很少中耕管理,人工施肥也不多,因此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较低。中国以家庭劳力为核心,对土地实行精耕细作,人工施肥,全程管理,单位面积的粮食产量比较高。中世纪盛期,西欧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集约化”生产,如使用重犁、三圃轮作、增加泥炭施肥等,但农产品产量提高非常有限,平均亩产还是比中国低很多。13世纪的英国农书《亨莱的田庄管理》提到:小麦的种子与产量之比只有1:5,燕麦只有1:4。(58)13世纪下半叶是西欧农业的高峰期,据斯利歇·万·巴脱统计:英国谷物的产量与播种量的比值是1:4.7。(59)中国学者统计,13世纪,英国粮食的平均亩产大约只有97市斤,(60)甚至估值在80市斤左右。(61)再看中国的粮食亩产,《农桑辑要》“黍稷篇”引《齐民要术》记载:“一亩用子四升”,可“收二千斛”。现代学者计算:西汉初年,中国粮食平均亩产达到140市斤至150市斤。(62)宋代,两浙水稻亩产高达300市斤以上,太湖流域甚至达到了600市斤至700市斤。就全国范围看,宋代南北粮食的平均亩产也在200市斤以上。(63)明代,中国平均亩产大约为350市斤左右。清朝略高于明朝,大约为360市斤多一点。(64)乾隆朝以前,中国的人口并不多,粮食相对高产给中国人带来了充足的口粮,这也是中国前资本主义社会缺少商业竞争力的重要原因。
    中西方政治结构的差异也很大,秦晖教授曾比拟为“大共同体”与“小共同体”之别。(65)我们分析一下这种差别如何影响市场功能的发挥。
    中国是大一统的集权国家,天下一家,皇权至上,“王土”“臣民”一人主宰,皇帝的号令通行全国,圣旨就是最高的法律。西欧是贵族割据的封建社会,王权弱小,贵族(领主)自行其是。(66)这种差异导致中西方对社会资源进行分配的手段不一样。中国主要采用行政手段统一配置资源,庞大的官僚网络将行政触角伸展到每一个角落,对小农家庭既可以“竭泽而渔”,使之无法形成积累;又可以赈荒救灾,随时解救燃眉之急。具有自动调节功能的“市场”在这种行政强力的作用下,不可能获得独立的生存和发展,具有“宿命”的色彩。所以,中国传统社会虽然有丰富的商品交换存在,却不可能向商业化社会转型,除非以皇帝为代表的整个官僚系统首先商业化。中国经济是“习俗经济”与“指令经济”的结合,这样的经济在希克斯看来虽都有市场存在,但无法形成真正的商业经济。(67)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政治压垮了经济这一极,政治和文教重于经济。费正清研究中国社会时曾经说:中国社会只存在“文化人过剩”,有“激烈的官员竞争”和“官场竞争”,却没有激烈的经济竞争。(68)这是中国传统社会的又一个结构性特征。
    结构不同,商品流通的内外环境不一样。中国不存在“开放”社会的大环境,“天下一统”的“超大共同体”与周边蛮夷只有“朝贡”往来,没有对等的双边贸易。这种朝贡往来要么是周边小国的定期朝贺,要么是指定“商行”(69)的“定制”贸易,即定期、定点的贸易,它好比是一条“吐着微光的”悠深隧道,远远地连结着中华“核心区”与周围“边缘区”,核心区总是避免被周边蛮夷全盘接触和了解。为此,这个超大共同体建立了一种“礼”的规制,朝贡关系就是“礼”的体现,它强调的是一种类似“君臣”的等级和归服,贸易只是“礼”的装饰,一种副产品而已。
    返观西欧,在前资本主义时代直到现代都没有形成统一的共同体,(70)而是处在一种多国林立的“国际”状态。这种多国状态类似于中国历史上的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其政治版图“支离破碎”,冲突、战争时有发生,而且越到近代,战争规模越大。然而,正是在这种邦与邦之间的冲突与磨合当中,创制了一种欧洲范围内的“国际环境”,这也是国际法在欧洲产生的根源。欧洲社会彼此分立的各个部分就是在这种看似摩擦乃至对立的国际环境里,造就了一种经常性的、相对平等的、互有需求的贸易关系。它们相互之间没有朝拜和尊崇,只有交流和对话;所谓“宫廷之间的礼仪”只是一种平等的交往礼节,而不是树立尊卑的典范仪式。“分立”使欧洲社会彼此之间既有独立性和对抗性,又有很强的流动性和互补性。
    不仅如此,在前资本主义时代,西欧社会还可以归类为两种实体:一类是“封建领地”,另一类是“商业城邦”。封建领地处于“主流”位置,商业城邦更多处于“边缘”状态;“主流”与“边缘”之间经常处在“交流”和“对话”之中;封建领地影响商业城邦,商业城邦也冲击着封建领地。从总体趋势看,封建领地受商业城邦的牵引力更大,因为后者为前者提供了赖以享受的生活方式,吸引地权阶层向货币阶层靠拢,西欧社会的商业气息随着时间的推移只能愈加浓厚,市场化呈日渐增强的趋势。
    总之,中世纪欧洲的社会形态使市场机制比在中国传统社会发挥着更大的作用。“人口”因素其实并不是解释前工业社会经济变化规律的唯一因素,甚至不是主要因素,因为即便它可以用来部分解释西欧前工业社会的经济变迁,包括农业周期,然而对同样处在前工业时代的中国社会却没有说服力。在人口因素之外,“市场”因素实际上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力。因社会结构不同,中西方市场机制也不一样,中国传统市场是在农业生产发展、人口增多的基础上自然生成的市场;而西欧市场从中世纪开始就反过来拉动生产(主要是农业),形成了“市场化”经济。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亚当·斯密曾经说:“市场驱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波士坦的“新人口论”没有看到人口背后的市场因素,如果把“新人口论”所包含的“人口、土地、周期”三段论逻辑变成“市场、人口、土地、周期”四段论逻辑,也许其“新”的特色就具备了。
    当然,我们并不认为,市场因素是人口因素之外决定西欧农业发生变化的唯一因素。勒华拉杜里在分析农业周期时,也提出了“人口”之外的诸多因素说,如不同时期的政治、社会和文化环境等。我们认为,“市场”和“人口”之外,其他很多因素如封建主义因素、法权因素、货币因素、价格因素甚至宗教文化因素等都在发挥影响。实际上,在具体分析市场的作用时,有关这些因素的影响很大一部分已包含在其中。另外,在深入理解市场的不同作用时,我们也是从整个社会经济结构的角度讨论了中西方的不同。
    注释:
    ①即物质财富呈数术级数增长,人口呈几何级数增长,人口增长到一定限度必然使财富供不应求,导致发展着的社会走向衰退。
    ②马克垚:《资本主义起源理论问题检讨》,《历史研究》1994年第1期。又见波士坦:《中世纪农业与中世纪经济论文集》(M. M. Postan, Essays on Medieval Agriculture and General Problems of the Medieval Economy),剑桥大学出版社1973年版,第41—48页。
    ③保尔·巴罗克:《从历史黎明到今天的城市与经济发展》(Paul Bairoch, Cities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from the Dawn of History to the Present),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24页。
    ④保尔·巴罗克:《从历史黎明到今天的城市与经济发展》,第124页。
    ⑤卡洛·M.奇波拉:《欧洲经济史》第1卷,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159—171页。
    ⑥卡洛·M.奇波拉:《欧洲经济史》第1卷,第159—171页。
    ⑦米勒、哈切尔编:《中世纪英国:1086—1348年的乡村社会与经济变化》(E. Miller & Hatcher,eds.,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第3卷(公元1348—1500年),剑桥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9页。
    ⑧戴尔:《一个转型的世纪?——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经济与社会》(Deihl,An Age of Transitions?: Economy and Society in England in the Latter Middle Ages),牛津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另见徐浩:《戴尔新说:“英国社会转型于13世纪”》,侯建新主编:《经济一社会史评论》第4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167页。
    ⑨M.M.波士坦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Postan,The 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第1卷,剑桥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556—559页。
    ⑩M.M.波士坦:《劳务年表》(“The Chronology of Labour Services”),J.C.波尔顿:《中世纪的英国经济,1150—1500》(Bolton, The Medieval English Economy,1150—1500),伦敦1980年版,第42页。
    (11)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12)B.M.S.肯贝尔、M.奥弗顿编:《土地、劳工和牲畜:对欧洲农业生产率的历史研究》,第144—182页;转引自侯建新:《从新人口论、“均衡陷阱”到“过密化增长说”》,《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R.布伦纳:《前工业欧洲农村的阶级结构与经济发展》,《过去与现在》第70期;转引自侯建新:《从新人口论、“均衡陷阱”到“过密化增长说”》,《史学理论研究》1998年第3期。
    (13)E.A.里格利和R.S.斯科菲尔德:《1541—1871年英格兰人口史》(E. A. Wrigley and R. S. Schofield,The Population History of England 1541—1871),伦敦1981年版。另见:江立华:《西方人口史研究新进展述评》,《史学月刊》2000年第5期。
    (14)许平中:《人口因素在经济史中的逻辑地位》,“中国论文下载中心”——“经济学理论”,2006年2月4日。
    (15)许平中:《人口因素在经济史中的逻辑地位》,“中国论文下载中心”——“经济学理论”,2006年2月4日。
    (16)何炳棣先生认为:近千年以来,中国粮食生产史上出现过两次“革命”。第一个革命始于10-12年的北宋真宗年间,当时既耐旱又早熟的占城稻在江淮以南地区逐步推广,不但增加了全国的稻米产量,而且因早熟之故提高了稻作区的复种指数,对中国的粮食生产影响深钜,可称之为粮食生产的“革命”。第二次革命就是美洲作物的传入。这次革命始于16世纪,比第一次革命晚了大约600年。它使中国粮食作物的品种大幅度增加。参见何炳棣:《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中国粮食的影响》,《李埏教授九十华诞纪念文集》,云南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7)杨子慧主编:《中国历代人口统计资料研究》,改革出版社1996年版,第1074—1075页。
    (18)龙登高:《中国传统市场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57页;孙毓棠、张寄谦:《人口压力与清中叶社会矛盾》,《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
    (19)F.布罗代尔等:《法国经济社会史》第1卷,巴黎1977年版,第504页;马克垚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学林出版社1997年版,第500页。
    (20)马克·布罗克:《法国农村史》,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40页。
    (21)D.B.格里格:《人口增长与农业变化》(D. B. Grigg,Population Crowth and Agrarian Change),剑桥大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53页。
    (22)W.阿贝尔:《欧洲的农业波动》(W. Abel,Agricultural Fluctuation in Europe),伦敦1980年版,第41页。另见:马克垚主编:《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第500页。
    (23)尼格尔·苏主编:《牛津中世纪英国插图史》(Nigel Saul, ed.,The Oxford Illustrated History of Medieval England),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1—152页。
    (24)按“新人口论”的解释,农业危机主要表现为平均粮食亩产的降低。但是,中国在“康乾盛世”并没有出现亩产减少的情况,粮食亩产仍然保持在大约360市斤左右。参见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第195页。
    (25)坎贝尔:《英国领主农业》(Campbell,English Seigniorial Agriculture 1250—1450),剑桥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04页。
    (26)马克垚:《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第119页。
    (27)布里特纳尔、坎贝尔主编:《一个商业化的经济,1086—1300年的英格兰》(R. H. Britnell & B. M. S. Campbell,eds.,A Commericialising Economy,England 1086—1300),曼彻斯特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23页。
    (28)蒂托:《英国乡村社会,1200—1350年》(J. Z. Titow,English Rural Society,1200—1350),伦敦1969年版,第91页。
    (29)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版。
    (30)崔之元:《“商业化带来发展的命题”适用于英国吗》,《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2期。
    (31)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32)费尔南多·布罗代尔著,顾良、施康强译:《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89页。
    (33)道格拉斯·诺斯、罗伯斯·托马斯著,厉以平等译:《西方世界的兴起》,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72—73页。
    (34)戴尔:《一个转型的世纪:中世纪后期英格兰的经济与社会》;徐浩:《戴尔新说:“英国社会转型于13世纪”》,侯建新主编:《经济一社会史评论》第4辑,第164—177页。
    (35)周其仁:《一部未完成的产权改革史》,《经济观察报》2009年1月19日。
    (36)侯建新:《转型时期的西欧与中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赵文洪:《私人财产权利体系的发展——西方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起源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37)波尔顿:《1150—1500中世纪的英国经济》(J.1.Bolton,The Medieval English Economy,1150—1500),伦敦和纽约1980年版,第119页。
    (38)特塔:《中世纪英国的自治市》(J. Tait,The Medieval English Borough),曼彻斯特大学出版社1936年版,第45页;布里特纳尔:《1000—1500年英国社会的商业化》,第31页。
    (39)科娃勒斯基:《中世纪艾克塞特的地方市场与地区贸易》(M. Kowaleski, Local Markets and Regional Trade in Medieval Exeter),剑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54页。
    (40)科娃勒斯基:《中世纪艾克塞特的地方市场与地区贸易》,第54页。
    (41)科娃勒斯基:《中世纪艾克塞特的地方市场与地区贸易》,第52页。
    (42)布里特纳尔:《1000—1500年英国社会的商业化》(R. H. Britnell, The Commercialisation of English Society,1000—1500),曼彻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页。
    (43)布里特纳尔:《1000—1500年英国社会的商业化》,第83页。
    (44)希尔顿:《中世纪的市镇与简单的商品生产》(R. H. Hilton, Medidval Market Towns and Simple Commodity Production),《过去与现在》(Past and Present)1985年第109期,第9页。
    (45)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4页。
    (46)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14页。
    (47)包括贵族、官僚、士绅以及为这些上层人士服务的工匠、隶役、士兵、奴仆等。
    (48)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19页。
    (49)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21页。
    (50)《管子·小匡》,清代《诸子集成》。
    (51)林正清:《小海盐场新志》,清乾隆四年刊本。
    (52)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222页。
    (53)罗肇前:《全国统一市场形成于19世纪初——兼论明清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东南学术》2002年第3期。
    (54)叶茂:《传统经济与市场经济述评》,《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第4期;叶茂:《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综述》,《中国经济史研究》1996—1997年增刊。
    (55)最初由俄国学者恰亚诺夫提出,他在《关于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的经营理论》(见恰亚诺夫著,萧正洪译:《农民经济组织》,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一文中首次提了农民经济“谋生”与“谋利”的概念。
    (56)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
    (57)谢丰斋:《宋元时期中西方的耕作农业》,《中国农史》2001年第3期。
    (58)伊·拉蒙德、W.坎宁安主编,高小斯译:《亨莱的田庄管理》,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64—65页。
    (59)费尔南多·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与资本主义》第1卷,第141页。
    (60)庞卓恒:《西欧封建社会延续时期短的根本原因》,《历史研究》1983年第1期。
    (61)马克垚:《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第499页。
    (62)庞卓恒:《西欧封建社会延续时期短的根本原因》。
    (63)宁可:《试论中国封建社会的人口问题》,《历史研究》1980年第1期。
    (64)吴慧:《中国历代粮食亩产研究》,农业出版社1985年版,第198页。
    (65)“共同体”学说见秦晖《田园诗与狂想曲:关中模式与前近代社会的再认识》,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66)谢丰斋:《12—14世纪英国小城镇兴起初探》,《世界历史》2002年第4期。
    (67)希克斯:《经济史理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
    (68)费正清编:《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上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
    (69)如广州的十三行。
    (70)“欧盟”只是“统一”的一种初步尝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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