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庆林:三大分配形式---兼与茅于轼教授商榷
按分配对象不同,分配可以划分为三大形式,即统治者分配、所有者分配、经营者分配,其实质是三大分配原则。统治者分配就是统治者依据政治权力通过税收等形式参与的分配,并对社会提供公共产品等再分配。所有者分配是在国家所制定的产权关系之下,企业依据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本、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贡献对其所有者的分配,形成利息、地租、工资等范畴。经营者分配就是市场依据企业或个人提供产品的交换价值、市场供求关系及管理经营效率等在经营者之间的分配,形成经营主体利润或亏损等范畴,其中经营者的劳动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劳动,其作为企业所有者可以独享利润,或者作为职业经理人参与所有者分配获得工资。过去所强调的按劳分配,和一些学者提出的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实际上都属于所有者分配。
1. 统治者分配
统治者分配的基本原则是公平正义,主要矛盾是集权主义和民主主义的矛盾。
(1)国家理论。国家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具有掠夺和契约双重性质,掠夺论认为国家是统治者掠夺和剥削被统治者的工具;契约论认为国家是公民达成契约的结果。国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国家为取得收入而以一组被称之为“保护”和“公正”的服务作为交换;二是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一个不同的集团设定不同的产权;三是统治者面临其他国家或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因为统治者分配是最顶层的分配制度,“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社会主义的改革是利益和权力重新分配的过程,是通过制度变迁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但改革往往是“非帕累托改进”过程,有人获利就有人利益受损。
(2)公共财政。公共财政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集中分配行为。公共财政以弥补市场失灵为行为准则,强调其公平性、公益性和法制性。财政收入主要采取税收、国债、规费等收入方式。可以通过提高税率,实行高额累进税、高额遗产税等来调节收入差距。从生产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税收虽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但其可以看成是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补偿,税收规模及其支出结构都应该受到公民的制约和监督。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国家提供国防、外交、立法、司法等纯公共产品义不容辞,而教育、医疗、住房等准公共产品,则可以通过政府和私营混合方式提供。准公共产品是福利化还是市场化,体现政府与公民对公平与效率的博弈权衡。
(3)政府干预。市场存在缺陷成为政府干预经济的依据,市场缺陷一般有以下类型:外部性与公共产品、垄断及其报酬递增、市场不完全、分配不平等。政府规制可以防止自然垄断、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可以制定产品质量和环境安全标准等。但政府干预会导致市场发育不足,影响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政府干预引起创租和寻租,寻租是通过游说、权钱交易等方式寻求政府特权与优惠从而改变财富分配的非生产性活动。
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生产过剩的痼疾,凯恩斯主义试图通过扩大政府开支来增加有效需求,刺激经济增长。凯恩斯主义导致贸易保护主义和通货膨胀,是治疗经济危机的虎狼之药。政府干预具有再分配效应,通货膨胀掠夺民间财富。
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西方和中国的政府都以建设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和法治政府为目标。目前我国政府仍然是经营型政府,既是统治者,法律草案大多由政府部门起草,存在部门利益法律化现象;又是所有者,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代理人,掌握矿产、土地等重要资源;也是经营者,经营城市和经营工业园区。应该转变政府职能,从职权经济转变为产权经济,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
(4)公共选择。张维迎教授认为“政府是当今世界唯一合法的不需要别人幸福自己就可以幸福的组织”。政府为公民提供公共产品时并不能像企业那样是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尽管国家被认为是统治阶级的暴力工具,但政府的合法性终究还需要公民来选择。无论是西方议会民主的政党轮替,还是中国人民民主的政策轮替,通过民主和法制来对政府边界及其征税等行为进行限制,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统治者分配一般是公共选择的过程,政治决定改变财富分配。暴力革命一般产生集权国家,集权国家可以模拟民意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民主国家的公民通过选票来选择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政治家、政策法案和法律制度。若要政治决策能符合公共利益最大化要求,就必须建立起一套能约束和监督决策者的有效机制。民主与法治是统治者分配的监督机制。
中国共产党经过毛泽东等第一代领导人的“让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和邓小平等第二代领导人“让人民富起来了”,目前其执政合法性越来越依靠民主和法制来体现公民的同意、拥护和支持,而不仅仅依靠经济增长等所谓政绩来构建。目前中国改革的困境是经济改革还并未完全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社会改革已经成为最为迫切的需要;而没有政治改革,则很难保障经济改革成果,也使社会改革缺乏动力。
2. 所有者分配
所有者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权利至上,主要矛盾是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矛盾,可以划分为宏观分配领域的所有制及产权制度,和微观分配领域的按生产要素分配。
(1)所有制。所有制是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通常指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所有制可以分为公有制和私有制两大类。同一种所有制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所有制可以采用同一种实现形式,如业主制、合伙制、有限责任制、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资本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马克思认为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必须以一定历史条件下具体存在的生产方式,以一定历史条件下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来加以说明”。斯大林认为政治经济学的对象是人们的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三个方面。其实质承认所有制首先是人与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是人对一定生产资料的占有。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决定生产关系及其社会性质。
(2)产权。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于它们的使用形式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产权是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所有制的具体化。产权包括狭义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商品交换实质是产权的交换,产权是分配的依据。产权能够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从而给产权主体以激励;产权能够将外部性内部化,限制开发资源速度。人类社会早期一般建立排他性的产权制度;随着社会分工深化,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可转让性的产权制度;现代产权制度与组织创新相联系,使产权的分割、转让和交易更容易。
(3)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生产要素所有者凭借要素所有权,从生产要素使用者那里获得报酬的经济行为。可以分为按资分配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其报酬主要由要素市场来决定,资本获得利息、劳动力获得工资、土地获得地租等。
约翰·洛克的劳动产权理论认为:自然资源是公有财产,人由于占有自身而有权占有自己的劳动和劳动产品,这是天赋的“自然权利”;劳动是财富的来源及其分配的唯一尺度,地租和利息等非劳动收入是财富分配不公的产物,意味着对别人劳动的占有。亚当·斯密认为劳动产权是劳动者对自己劳动能力或技能所拥有的财产权,工资是劳动的价格。李嘉图“把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作了最透彻的表述和发挥”(马克思),最先提出必要劳动概念。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价值理论区分了“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揭示了剩余价值生产及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大卫·艾勒曼将法学理论引入经济分析,认为只有劳动能够承担责任,雇佣契约违背“归罪”原则,应该建立劳动管理型企业,使本企业的工人获得全部劳动产品。舒尔茨和贝克尔创立的人力资本理论强调,存在于人体之中、后天获得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健康等质量因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重要。
利润或剩余价值的来源及其分配仍然是政治经济学争论的焦点。活劳动是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唯一源泉,是第一产权。尤其是经营者的管理活动是一种特殊的劳动,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复杂劳动,其价值应该得到重视。资本作为物化劳动,依据其产权参与分配。
(3)剥削。剥削是凭借对生产资料或市场的垄断,或超经济强制,或源于种族、性别等身份歧视,无偿地占有他人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经济行为。剥削是侵犯收益权的行为,剥削的本质是压迫。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认为“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劳动者,无论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都必须在维持自身生活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追加超额的劳动时间来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生产生活资料”。强调了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垄断是剥削的重要前提,剥削对象只是劳动者,劳动力价格(工资)低于劳动力的使用即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庇古在《福利经济学》和琼·罗宾逊在《不完全竞争经济学》中都认为:在竞争条件下,投入品的补偿等于其边际产品价值,就没有受到剥削,剥削存在于不完全竞争特别是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之中,实际上强调了剥削存在于不平等交换过程。
资本主义社会存在依据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剥削,社会主义社会也可能存在“公有制剥削”,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垄断,甚至像人民公社、剪刀差那样的超经济强制,都存在对劳动者的剥削。
(4)按劳分配。按劳分配中的“劳”是劳动力价值还是劳动价值,是劳动投入还是劳动成果?在劳动力市场,雇主是在经营能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人,风险中性者;雇员是在提高劳动能力方面就有比较优势的人,风险厌恶者。在自由竞争条件下,雇佣关系似乎是公平的交易。劳动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工资以劳动力的再生产成本为基础,包括劳动者维持家庭生活、生儿育女的开支,以及培养劳动技能所必需的教育、医疗、闲暇以及社会交往等开支。随着高素质劳动力需求增加,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范围逐步扩大。工资也取决于劳动力商品的效用及其稀缺性,尤其是经营者、歌星、影星等,他们的劳动力供给缺乏弹性,其工资更不取决于所投入的劳动数量和成本。
劳动过程及其工资契约是个不断博弈的过程。财富分配不公和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降低了劳动力讨价还价的能力,可能被迫接受较低工资水平和恶劣劳动环境的合同。不是每位劳动者都能够创造剩余价值,特别是政府公务员和国有企业职工等“铁饭碗”。劳动者可能不胜任工作,或偷懒使劳动低于必要劳动,经营者必须通过监督劳动者能够生产剩余价值。所以企业初次雇佣一般采用非正式短期合同,或采取计件工资等方式,企业会通过加薪或解聘等雇佣契约调整来实行激励和惩罚。对于确实对企业贡献较大者,一般不会长期安心于亏待自己的企业,企业也会想方设法激励挽留。剩余价值是雇主的经营劳动和雇员的生产劳动协作尤其是技术人员的创新劳动的产物,其应该在雇主和雇员之间按要素贡献分配。
实现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必须建立在一定物质基础上。但仅有物质高度发达,还不足以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剥削,还需要市场的力量和阶级的力量。市场经济是激励“做蛋糕”的机制,但市场经济并不追求共同富裕。发达国家人均资本存量远远高于欠发达国家,资本丰裕而劳动力短缺,为协调分配关系奠定了物质基础。而欠发达国家产业缺乏竞争力,往往依靠压低工资等手段来降低成本,实行资本原始积累,劳动力市场接近于无限供给,缺乏大幅度提高劳动力人权价值的物质条件和市场压力。
按劳分配最基础的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所获得的市场价值,即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但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往往因劳动力相对于资本的弱势地位而被剥削,被称为“贫困主义的劳动力价值”,提高人力资本可以改善雇员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工会斗争和集体议价可以给工人争取到体面劳动的条件,如劳动环境的改善和工资的增加;政府的再分配也为劳动者提供了社会保障。近似地,按劳分配=劳动力的市场价值Vm+集体议价增加工资Vb+再分配Vr,集体议价和再分配所获得的收入被称为劳动力的人权价值。
3. 经营者分配
经营者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效率优先,主要矛盾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经营者分配,首先是企业利润实现问题即利润在企业间的分配问题,其次是剩余索取权在股东与经理层之间的分配。
(1)市场是分配财富最有效的机构。亚当·斯密认为个人在经济生活中只考虑自己利益,
受“看不见的手”驱使,即通过分工和市场的作用,可以达到国家富裕的目的,市场经济的基础是自由和私人产权,自由市场和自由竞争会使经济实现自我调节。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导的经济,企业通过不断研发新产品来满足甚至是引导消费需求,消费者用货币来对产品和企业进行评价。而计划经济往往是投资主导型经济,最擅长的是投资于基础设施和提供非最终需求品的重工业,公民难以通过货币来对其投资效果进行监督。市场通过充分竞争择优分配财富。不同行业存在不同的市场结构,完全竞争的行业一般只有较低的利润率,不完全竞争阻碍利润平均化过程,垄断行业可以获得垄断利润。因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很难了解产品成本,只有通过充分竞争,才能使产品价格逐步接近其价值,并降低成本,市场经济优化资源配置。资本主义反对垄断,反对政府干预市场,提倡市场准入自由,追求充分竞争,从而达到优胜劣汰目的。市场经济追求起点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资本主义以反对封建主义为对象,强调人人平等,自由竞争,破除人身依附关系,反对制度性不平等,但对因能力等造成的收入结果不平等,则认为是合理的。反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造成的不平等,是社会主义的任务。
(2)利润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在经营者分配中,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经营者在市场上让渡其产品的使用价值,实现其价值,并且力争使产品供不应求,价格高于价值,获得更多超额利润。商品的客观价值必须经过市场检验体现为主观价值,同一生产部门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追求超额利润。不同生产部门的企业经过竞争使各生产部门的利润率趋于平均化,获得平均利润,商品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不同经营能力获得不同的经营成果。随着工会斗争和人类的文明,资本家追逐利润的主要方式已经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转变为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技术进步是经营者分配的法宝。
(3)剩余索取权。企业产权即企业最终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是经营者分配的前提。剩余索取权是对经营者的激励,将利润留给经营者有利于扩大再生产。谁控制企业,是资本雇佣劳动还是劳动雇佣资本?一般来说,资本比劳动具有专用性,剩余索取权应该给具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能力的人,他们是生产活动的监督者和市场风险的承担者。劳动雇佣资本现象存在于工场手工业时期的业主制作坊和现代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合伙制企业,业主因其自身人力资本优势而在与资本谈判中居有利地位。但资本雇佣劳动还是普遍现象,资本主义以大机器生产为特征,而资本相对稀缺。现代公司制企业最大的特点是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企业董事会作为所有者代表行使支配权,并拥有剩余索取权。企业股权结构分散化使股份公司更具有“集体所有”的性质。而掌握专门知识和具有管理才能的职业经理人,拥有了“监督其他生产要素的权利”。企业由经营者支配,被称为经理式资本主义。现代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设计了一套激励和约束契约,使代理人(经理)与委托人(股东)分享剩余,以减少代理问题。
(4)经营者责任。经营者分配的对象是经营者而不是劳动者,经营者对生产过程进行决策和管理,并承担盈亏的责任。不管经营成果如何,劳动者都应该依据劳动合同获得合理工资报酬,我们不但应该承认商业劳动价值即“交换实现价值”,更应该强调生产劳动价值即“劳动创造财富”,企业因决策失误、假冒伪劣、产品滞销等而不能创造财富,主要责任应由经营者承担,丝毫不能否定劳动的价值。经营者承担劳动者等其他要素的连带责任。商品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一般是分离的,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市场假冒伪劣猖獗,尤其是食品安全问题更是危害严重,政府应该是站在消费者立场,严格保护消费者权益,打击企业违法行为;而不是站在生产者立场,给本地企业当保护伞。
(5)交换价值论。劳动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是经济学最根本的争论。古典经济学是生产者经济学,价值理论是其核心;现代经济学是消费者经济学,价格理论是其核心。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人类劳动,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商品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价值是客观价值,价值分析主要考察生产费用及其剩余价值分割。使用价值是主观价值,受商品的效用和稀缺性影响。交换价值是使用价值之间的交换比例,交换价值由代表成本的价值和代表效用的使用价值共同决定。消费者一般不会知道商品价值或成本,而消费者的效用又不可度量,市场通过充分竞争解决了交换价值决定难题,使商品价格接近其价值或成本。
商品交换既然是等价交换,为何能够给双方带来利益?市场经济是分工经济,通过每个企业的专业化生产来提高生产效率,但商品经济中生产者并非自己产品的消费者,每一个消费者都从分工经济网络即其他生产者专业化生产中获益,任何生产者都很难从自己不熟悉的生产中获得比分工更高的收益,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主要途径,交换可以促进分工,但并不能说“交换创造财富”。茅于轼教授的“交换创造价值”理论,为市场正名,替富人说话,强调企业家在财富生产中的主导地位,但往往矫枉过正。一是混淆了个别劳动和社会必要劳动的区别,不知道等价交换中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二是只看到市场交换互利的表象,而未能认识到分工创造财富的本质;三是强调平等自由交换只关注了交换中的不平等,而忽略了劳动力成为商品及剩余价值生产过程;四是未能明白所有者分配与经营者分配的区别,将各种无效劳动归罪于劳动者而不是经营者。苏兆春博士认为:剩余价值是交换出来的,而不是劳动生产出来的,商品=劳动产品+剩余价值。在商品价值G′=c+v+m中,c+v是预付资本,无论产品是否交换都是已经发生的成本,只有剩余价值具有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只有交换才能实现。但剩余价值也具有客观性、历史性和社会性,没有剩余价值生产就没有商品生产本身和财富的增加。商品交换是对商品价值的评价而并非仅仅是对剩余价值的评价。
现代经济理论认为劳动、资本、自然资源是产生价值的三大要素。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资本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中转变为生产资料的资本是不变资本,转变为劳动力的资本是可变资本,只有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即劳动才是创造剩余价值的源泉。但不变资本在商品生产中的贡献不可低估。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某个企业劳动生产率越高,其单位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就越低,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出售,则将比低劳动生产率企业获得更多的价值量。
劳动价值论一般适用于生产资料完全市场化的行业,我国长期不承认自然资源具有价值,对于煤炭、石油等采掘业和房地产业来说,其产品的使用价值很高而开采开发成本相对较低,因其成本是不完全成本,成本中劳动对象价值缺失或很低,而需求比较旺盛,价格与价值往往严重分离。还有土地、钻石、名画、古董等缺乏供给弹性的商品,其交换价值也是由需求决定而不是生产费用决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重化工业发展浪潮和城市化浪潮,产生了一批依靠自然资源价格暴涨而发财的煤老板、油老板和开发商等暴发户。自然资源一般属于国家所有,近年来采矿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央企控制。中国经济过多地建立在自然资源消耗及其升值基础之上,如对矿产、土地和旅游景观的垄断,弱化了技术进步的压力,这也是提倡科学发展观的原因。
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生产劳动创造价值,商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只是参与产业资本所生产剩余价值的瓜分。马克思虽然也承认服务是一种特殊商品形式,但当时毕竟服务业还不够发达。服务业主要功能是为市场交易提供“基础设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费用和生产成本。既然服务就是商品,服务业是产业,服务业也应该创造价值。现代经济中销售等职能早已经从企业分工出去,有些行业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制造业和服务业既相互融合又相互分工,生产性服务业是生产活动的投入,消费性服务业一般是劳动力再生产的投入,服务业已经超过制造业成为雇佣劳动最多的产业。承认服务创造价值,有利于发展现代服务业和虚拟经济。当然,一味强调虚拟经济而忽视实体经济,也会形成贬低财富生产的弊端,出现产业空洞化。
(作者系宁夏社会科学院综合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本文是作者近期出版的《城与乡》专著前言的部分内容
(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
茅于轼:《交换创造价值》,载茅于轼新浪博客,http://www.blog.sina.com.cn/maoyushi
3苏兆春:《中国经济学存在大量错误》,载爱思想网站,http:// www.aisixiang.com
Tags:段庆林,三大分配形式-兼与茅于轼教授商榷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