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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我国流通产业政策与规划的理论思考(下)

http://www.newdu.com 2018/3/8 本站原创 佚名 参加讨论

洪涛(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4.流通产业的投融资政策

(1)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投融资政策。我国流通企业规模较小,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竞争力较弱,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家采取多种方式培育大型流通企业。支持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基础设施,包括物流配送中心、信息系统、计算机网络、城乡流通网点的新建、改扩建等,支持这些流通企业开展并购和重组等。为了落实这一政策,商务部、中国开发银行首先在辽宁省、湖北省、厦门市、南京市、成都市、潍坊市、绵阳市7个省市进行试点。

(2)中小型流通企业投融资政策。深化中小国有流通企业改革,在中型流通企业中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大力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中小流通企业现代化水平,放宽中小流通企业市场准入限制;完善中小流通企业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利用股票上市、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倡导采用现代化科技管理技术,提高中小流通企业运用现代科技成果的能力,支持中小流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近几年来,我国颁布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法律和法规,2005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若干意见》,2005年10月商务部也颁发了《关于促进中小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对中小流通企业改革与发展给予政策支持,解决融资渠道单一的问题,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修订《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国家将合理调减中小型企业税负,加大公共财政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直接投资,拓宽融资渠道,促进民间投资增长;加快中小企业上市节奏,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对发展资金的需求。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并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

5.对外开放政策

(1)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FDI)的管理与监督,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商品分销行业管理模式。第一,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贸易透明与公开制度。第二,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分销管理体制与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

(2)对外资跨国流通企业采取“市场准入”制度核准,内外资流通企业采取同一标准、统一税收等。

(3)建立健全相应的适度贸易保护政策。第一,建立和完善反倾销与反垄断法律体系。第二,实行绿色壁垒与环境保护。第三,实施技术贸易壁垒。

(4)强化择优引进外资意识。以“国民待遇”为核心,弱化外资弥补商业资本缺口的观念,强化择优引资意识。

(5)尽快抢占有利“阵地”,积极开拓两个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的国际化,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第一,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契机,构建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混合式股份制企业集团。第二,建立电子商务网络与商品配送系统。第三,可以利用特有的优势,开拓农村潜在市场。第四,培育和完善我国流通业社会中介组织。

6.市场公平竞争政策

(1)公平竞争政策的主要内容。第一,建立健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法律法规体系,建立符合流通现代化和国际惯例要求的交易规则与交易体制,国家按照有关法规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第二,反对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行政权力或者特殊地位限制商品的合理流通、限定经营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限定个人对商品的购买。第三,完善专营产品的流通政策。专营产品由国务院审批,任何部门、地方政府不得自行指定行业或地方的专营产品。必须由国家垄断独家经营的商品或行业,要建立严格完善的监督机制,减少垄断造成的弊端。第四,加强市场和价格的监督管理。国家执法部门要坚决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和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与欺行霸市、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建立重要商品的政府干预价格制度和对容易形成垄断的商品及专营商品的价格监管制度以及价格的社会监督体系,加大价格执法力度。经营者要遵守有关反价格欺诈和暴利的法规,禁止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和以各种非法手段牟取暴利。国家有关部门要对价格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理,对其经营者追究法律责任。

(2)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政策。2005年2月27日,商务部颁布《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国贸易政策步入积极防御期。新规则提高了与多双边规则的一致性,对于保护我国产业的合理贸易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3)保护竞争和反垄断政策。2008年我国出台了《反垄断法》,完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规范流通领域竞争秩序,营造保护市场竞争、反对垄断的市场竞争秩序。

7.流通宏观调控政策

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1)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区域调剂制度,建立地区之间稳定的购销关系。(2)建立重要生产资料的国家订货和投放制度。(3)建立与完善风险基金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4)建立商品市场预警系统。(5)建立和完善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行政手段的调控机制。

五、中国流通产业政策存在的缺陷

1.对流通产业的基础地位认识不足

长期以来,人们“重生产,轻流通”,在调整产业结构时“重视生产领域结构调整,忽视流通产业的结构调整”,一直没有一个统一的流通产业政策,更谈不上国家级产业政策。

2.流通产业政策的导向力弱

流通产业政策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引导流通产业发展和指导流通主体的经营活动,实现预定的政策目标。政策性目标是由相互制约、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共同促进的近期目标、中期目标、远期目标体系所组成的,在实施政策的过程中,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政策手段,如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相互作用,但从流通产业政策的内容看,目标较为模糊,缺乏全局性、整体性、长远性的规划,目标与手段经常脱节,且过多地使用行政手段、短期手段、局部性手段,而综合手段、长期手段、全局性手段相对不足。

3.流通产业政策体系的不完善

流通产业政策体系面临的是条块分割——内外贸分割、国内贸易分割、城乡分割、地区分割、政府职能部门分割等相当严重,要实现中国流通产业政策的统一协调,就必须克服“分割”的负面效应。现有的流通产业主体状况必然会反映到流通产业政策上,会存在许多不协调、相互矛盾的问题,子政策与子政策相互矛盾,子政策与总体政策矛盾,子政策的目标与子政策的目标相互矛盾,子政策的目标与总体政策的目标相互矛盾等。如何统一国内流通产业政策,促进大市场、大流通、大产业的形成,任重而道远。

4.流通产业布局政策不合理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区域结构等严重制约中国经济的发展,流通产业布局的不平衡问题相当突出。在商品储备布局上,重城市轻农村、重东部沿海地区轻中西部地区、重经济发达地区轻经济不发达地区或欠发达地区,导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流通产业不平衡问题相当严重,流通产业因滞后而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障碍。

5.流通产业法律体系不完善

如我国还没有《批发交易市场法》、《融资性租赁法》、《城乡流通网点规划条例》等。

六、完善我国流通产业政策的建议

1.完善流通产业政策体系

目前的流通产业政策的重点:(1)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不断优化市场结构。(2)推广连锁、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3)将零售网点规划推向二、三级城市,抑制恶性竞争和过度竞争,避免零售业产业要素的浪费与不合理使用。(4)转变流通产业和流通企业发展方式,流通产业经济发展方式应加速由混合倾斜粗放式向混合倾斜集约式方向转变,提高流通产业的贡献率,提高流通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完善流通产业组织政策

(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坚持流通竞争领域形成以公有制流通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流通体制。(2)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把大中型国有流通企业逐步改造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新型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为主要形式,加速经营机制的转变和企业制度创新。规范产权转让行为,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3)鼓励大中型国有流通企业实行兼并重组,发展一批以公有制为主导,以产权联结为纽带的跨地区、跨行业(部门)、跨经济成分、跨国界的现代大型流通企业集团。(4)积极进行国有和集体小型流通企业的改组改造,促进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对国有小型流通企业,继续采取改、转、租、卖等形式,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中小流通企业,可依法实行破产,对集体小型流通企业积极推行股份合作制。(5)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现代物流与配送、电子商务、代理经营、供应链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或经营方式,促进流通产业的现代化。(6)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综合服务。(7)积极发展和规范流通服务的经营性中介组织,发展公正、仲裁、计量、质量检验、信息咨询、资产评估、业务代理和经纪人公司等机构。

3.完善流通产业科技政策

(1)依靠科技进步,加大流通产业运用现代科技的力度,提高技术含量。(2)逐步提高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和装备的现代化水平。(3)提高现有流通设施的综合利用水平,避免重复建设。(4)推进商业信息化为核心的流通科技。(5)推广标准化管理。(6)严格实行商品质量技术管理。(7)与提高管理和技术相适应,充实流通相关产业教育,建立新职工上岗培训制度和在岗人员每年再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层经理人员的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

4.完善流通布局政策

(1)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和商流物流信息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资金流和消费流的流向与规模,统筹规划市场和流通设施的布局,使其与运输、通信、金融、保险、仓储等行业协调发展,与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相适应。

(2)按照经济区域规划建设市场。批发市场应根据不同经济区域的特点进行合理布局,全国性、区域性的商品交易市场应主要建设在交通发达的主产区、集散地和集中消费的大城市。在发挥区域经济优势的同时,鼓励跨部门、跨地区进行市场建设,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区域交易市场。

(3)根据城乡总体规划,合理布局,进行零售网点的建设。在大中城市适度建设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专业店,稳步发展适合大众购物的超市、仓储商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特别要重视在城镇居民区发展社区商业网点和设施。商业街的建设要与城市的再开发计划保持一致。要注意农村购销网点的合理布局。

(4)国家用于调控市场的重要商品储备设施,应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主要建立在主销区、主产区及港口、铁路沿线等交通枢纽点,地方储备设施要结合地方储备任务和调控需要合理布局。

(5)为保证市场和流通设施的合理布局,要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全国市场和流通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由国家发改委(或商务部)制定,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总体规划,制定相应的各类市场发展和流通设施建设规划或具体实施办法。地方规划要服从国家的整体规划。

5.完善投融资政策

(1)增加对流通产业基础设施的投资。(2)对流通领域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3)扶持老少边穷和中西部地区流通设施的建设。(4)对具备条件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和综合商社,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可享有建立财务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或发行股票筹措资金的权力。(5)企业可利用现有的资产,如厂房、仓库、货场、运输机械等,采取参股等方式,改造成贸易、仓储相结合的流通设施。

6.继续实施对外开放政策

(1)坚持引进外资投资,鼓励和改善外资投资结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2)坚持“放而有度,管而不死”的开放政策。一方面继续对外开放流通业,但应取消超国民待遇;另一方面鼓励流通企业走出去,到其他国家开商店、建市场。

7.完善公平竞争政策

(1)建立健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政策体系。第一,保护竞争,反对垄断,维持良好的竞争环境。第二,取消外商的“超国民待遇”,避免内外资名义税负相同而实际不同的情况。(2)反对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3)专营产品由国务院审批。(4)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督管理。

8.完善宏观调控政策

(1)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2)完善重要商品区域调剂制度,建立地区之间稳定的购销关系。(3)建立重要生产资料的国家订货和投放制度。(4)建立和完善风险基金与价格调节基金制度。(5)建立商品市场监测预警系统。(6)建立和完善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机制。

参考文献:

[1]  高铁生冲国流通产业政策研究 [M]. 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120.

[2]  洪涛.关于制定中国流通产业政策的建议 [N]. 中国商报,2005-12-30.

[3]  洪涛.加快流通产业现代化步伐 [N]. 经济日报,2005-12-30.

 

[作者简介]洪涛(1957-),男,湖北省天门市人,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秘书长,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物流学会副秘书长,中国市场指导委员会副会长,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流通经济。

来源:《中国流通经济》2011年第09期

责任编辑:奇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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