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重:中国商业是如何从“末业”变成“主业”之一的
学者简介:李伯重,教授。研究领域涉及中国经济史、明清史等等。近期就中国商业的发展演变发表观点。
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初,有句话叫“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观望”(另外一个版本是“十亿人民九亿商,还有一亿在发展”)。这句话,充分表现了中国人对于致富的渴望,而致富的捷径就是经商。这不奇怪,早在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就说过:“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也就是说,在所有行业中,最佳的致富途径是商业。经过两千多年的历史沉淀,这种观念已经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心中,所以一旦可以选择人生道路,众多人士的第一选择就是经商,从事商业。那么,商业这个行业,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经历了什么样的发展演变呢?
一、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商业
两千多年前,孔夫子说过一句有名的话:“必也正名乎。”我们在讨论问题时,首先要把所说的概念搞清楚,不搞清楚,讨论就会变成“鸡和鸭讲”。你说的是这么一回事,我说的是另外一回事,讲来讲去不讲不通。所以我们首先要看看“商业”这个词,在古代和今天是不是同一个概念。
首先,我要说一下什么是中国的“传统社会”。大体上说,就是说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鸦片战争以前的社会是不是封建社会?在学界有很大争议。因为我自己也不能对此下结论,因此采用一个中性的名词,称之为传统社会。为什么要以鸦片战争为限?是因为在这场战争以后,西方的商业方式进入了中国,改变了中国传统经商的方式,所以可以说鸦片战争是中国是中国商业发展演变历史的一个分水岭。
其次,要说说什么是商业。从字面上来说,商业就是从事“商”的行业。那么什么是“商”呢?我国最早的百科词典《广雅》说:“商,度也”。“度”就是“量”,所以今天还有“度量”这个常用词。估计、计算、测量等,都叫做度。所以“商”自古以来就是和计算是分不开的方。“商”还有一个意思,就是商议、商讨、商量。在古代,商议和度量之间有密切的关联,所以有商略(估计)、商算(计算)、商度(测量)等词。
此外,古人还用“商兑”一词。《易经》的一个注,对“兑”字解释为“商量裁判之谓也”。到了后来,商字延伸为经商之意。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商业和别的行业不同。从事商业交易,一定要有买方和卖方。买卖双方要经过商量,也就是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共识,交易才能完成。
在传统社会中,种田不需要双方商量,农民自己种就可以了;做手工业产品也不需要双方商量,工匠自己做就可以了。但是商业不同,一定要有买卖双方,对买卖商品的数量、价格等进行商谈。所以商业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业务一定要经过计算和商量。这是自古以来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智慧。
现在我们来看“商业”。今天的商业,大家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是在古代,情况又如何呢?在中国,商业这个词出现很晚。最早讲到商业这个行业的人是司马迁。他在《史记》第129篇《货殖列传》里,把商业称为“货殖”。“货殖”这个词后来还在用,但是今天不怎么用了。
关于中国古代商业的发展历程,学界研究已经非常多了。李埏先生说:“(在商朝和西周时期)工商业均为王室、公室、官府所有,私人是没有的。士庶人只有家庭手工业和集市上剩余产品的交换,像青铜器、玉器之类的手工业品是不可能生产的。王室、公室、官府占有善技艺和善经商的奴隶,用以生产各种产品和到方国部落间去进行贸易。
周室东迁以后,工商业日益发展,有厚利可图,于是在官府工商业之外,兴起了私人的工商业。到春秋末期,私人身份的大商人、大工业家令人侧目地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由此突起;自此,民间和官府的工商业双轨并驾,一直延伸到清代,但占主导地位的不是官府工商业,而是民间工商业,愈后而愈著。”
关于中国古代商业发展的大体轮廓,吴慧先生写过一本面向普通的读者小册子《中国古代商业》。在这本书中,他把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商业演变的历史分为几个主要阶段:(1)萌芽阶段,在夏商西周时期;(2)第一次飞跃阶段,在春秋战国时期;(3)汉朝到唐朝是发展的“马鞍形”阶段(即发展得很高、又跌下来、再升上去;(4)宋朝和元朝是新的发展阶段;(5)明清则是“夕阳无限好”的阶段。这个概括可以参考,尽管我对其中一些说法有保留。
二、“本业”、“末业”与“重农抑商”、“工商皆本”
商业是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个行业,即使是传统社会也不例外。这一点,古人早就认识到了。司马迁在《货殖列传》里说得很清楚:“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司马迁还引用《周书》说:“‘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
也就是说,一个社会必须有四个基本行业。有农业,才有饭吃;有虞业(采集业,包括打猎、伐木、捕鱼、采矿等),才能够把重要自然资源从山里、海里、湖里、河里开发出来;有工业,才能把各种原料加工成为用具;有商业,才能够把各种货物流通天下。所以这四大行业,是传统社会必须有的,都是人民生活的根本(“民所衣食之原也”)。所以不管人们喜欢还是不喜欢,都必须有商业。但是,在传统社会中,这四大行业的地位是很不相同的,其中商业被称为“末业”。那么,什么是“末业”呢?
与“末业”相对的是“本业”。大家都知道“本末倒置”这个成语。所谓“本”就是根本,是最主要的,而“末”则是最不重要的。“末”这个字有“非根本的、不重要的”之义。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四大基本行业里,商业在很长一段时间中都被看作最不重要的行业,而农业则被看作是最重要的行业。因此农业是“本”,“本业”、“本利”、“本富”,而工商业是“末”,“末业”、“末利”、“末富”。“舍本逐末”是不允许的,因此要“重本抑末”。
即使是对商业比较宽容的汉文帝、景帝,也多次下诏,强调“农,天下之本”,“天下之大本”。之后到了晋朝,王符号召“崇本抑末”说:“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这种把工商业(特别是商业)视为“末业”、“末利”、……的说法一直延续下来,成为了千百年来的观念。
明朝建立伊始,明太祖就说:“人皆言农桑衣食之本,然弃本逐末,鲜有救其弊者。先王之世,野无不耕之民,室无不蚕之女,水旱无虞,饥寒不至。自什一之途开,奇巧之技作,而后农桑之业废。一农执耒而百家待食,一女事织而百夫待之,欲人无贫,得乎?朕思足食在于禁末作。”
清代雍正皇帝也告诫全国人民:“农为天下本务,而工贾皆其末也”,并且要求各级官员“平日留心劝导,使民知本业之贵”。所以中国传统社会中的主流经济思想,就是要把农业放在第一位,商业放在最后一位,即以农为本,以商为末,而不能本末倒置。
在任何时代,理念和实际操作都不一定同步。如果“农本商末”只是一种理念,对社会来说,那实际影响还不很大。但是如果这种理念变成国家的意志,变成政策、法律,后果就严重了。为了要保证“农本商末”,就必须“重农抑商”。重农抑商,重农是目的,抑商是手段。
“重农抑商”在中国有久远的历史,最早系统地实行这个政策是商鞅。大家都知道商鞅变法,经过变法,秦国从一个僻处西方一隅的小国变成一个争霸中原的强国,为后来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商鞅变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就是重农抑商。商鞅说:“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与“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商贾之士佚且利”。如果鼓励商业的发展,就会导致其他社会成员“必避农”(不愿从事农业)。
为此,他采取的手段有:禁止农民弃农经商;加重对商人家庭的赋税;增收交易税,限制商人赢利;大幅提高酒、肉买卖的税率,减少商人赢利的空间;实行专卖制度,把最赚钱的商品的买卖拿到国家手里;管制粮食贸易,不准商人贩运粮食,也不准农民买卖粮食;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在经济上使商人因无利可图而放弃经营;等等。商鞅甚至下令:“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从事商业的人,竟然全家都要被成为政府的奴婢,可见他企图一举消灭民间工商业。
商鞅关于重农抑商的想法,不是他个人的想法,而是那个时代的主流看法。“春秋五霸”中的第一个是齐桓公。齐桓公靠的是管仲,管仲写了《管子》一书,书中就说“欲杀(抑制)商贾之民以益四郊之民”。这就是说,要重农抑商。
到了战国时期,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使得魏国成为强国。李悝变法的内容之一是实行“平籴法”,即国家参预粮食买卖,限制商人投机获利,以保障农民的利益。这也是一种重农抑商的做法。后来商鞅进一步发展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将其变为系统的、全面的国策。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把这个政策称为“上农除末”,推广到全国。
当然,要说明:在大多数时候,国家实行重农抑商,并不是要完全取消商业,而是要把商业抓住政府手里,变成政府控制的商业。重农抑商的思想和实践对中国历史有深远的影响。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还可以看到其影子。因此许多人认为中国自古以来都是重农抑商,一成不变。这种看法很普遍,一些西方学者写的中国史著作,到今天为止还认为中国历史上就是一贯实行重农抑商的国家。
但是,重农抑商的思想和实践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也在不断变化。事实上,在春秋后期和战国时期,各国为了竞争,采取各种方法来富国强兵,重农抑商并没有成为所有国家的国策,有的国家还鼓励商业。工商业者也逐渐摆脱了官府的控制,获得独立经营的机会。
如白圭,以贩运粮谷、丝、漆、茧为业;宣曲任氏、桥姚贩运粮食、牲畜;乌氏倮贩牲畜、缯棉,财产多至用量牛马;蜀卓氏、山东程郑、宛孔氏、曹邴氏、邯郸郭纵以冶铁成业;猗顿,以盐铁起家;刁间,逐鱼盐之利;师史长途贩运,转毂以百数,有财产七千万。
在汉朝的文帝和景帝统治时,奉行黄老之学,无为而治,对商业没有实行太多的限制。因此出现了商业繁荣。司马迁描述说:“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到了汉武帝当政后,厉行重农抑商,把所有赚钱的活动都抓到国家手中,导致商业走向了衰落。汉朝灭亡后,天灾人祸,政府愈加抑商,于是商业沦落到濒临消失的境地。
到了唐朝中后期,抑商政策放松,商业有了较大发展。到了宋代,出现了商业的大发展。社会对商业的看法和态度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宋朝人叶梦得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指出:“出作入息,农之治生也;居肆成事,工之治生也;贸迁有无,商之治生也;膏油继晷,士之治生也。”即认为士农工商只不过是不同的治生策略,没有孰优孰劣的问题。
大文豪欧阳修说:“治国如治身,四民犹四体,奈何窒其一,无异稧厥趾。工作而商行,本末相表里。”叶适更说:“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也就是说,重农抑商不是正确的。
宋朝天台县令郑至道,写了《谕俗七篇》教化百姓,其中说“古有四民:曰士、曰农、曰工、曰商……此四者皆百姓之本业,自生民以来,未有能易之者也。”明确说商业也是本业了。
明代大学者王阳明更主张四民同列,说:“古者四民异业而同道,其尽心焉,一也。士以修治,农以具养,工以利器,商以通货,……故曰:四民异业而同道。”
不仅人们的观念发生了转变,国家政策也在变。到了宋代,抑商的政策已经放宽了。宋太祖即位,即下诏明令“所在不得扣留旅行,赍装非有货币当算者,无得发箧搜索”。太宗时又下诏:“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税”,“两浙诸州,纸扇芒鞋及细碎物,皆勿税。”之后真宗、仁宗又屡下诏令,减免了许多杂税。
明代后期张居正进行改革,提出了“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的“厚商”政策,说:“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商农之势,常若权衡。……故余以为……欲民用不困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他明确反对国家干预商业,反对官、商(特许商人)分利的垄断性商品专卖制度,提出以“厚商”代替“抑商”。他所要厚待的商人不是盘剥农民的奸商,而是当时新兴的城市工商业者。到朱国祯任首辅(相当于首相)时更提出“农商为国根本,民之命脉。”
到了清朝,抑商在国家最高决策层已经不再占重要位置。乾隆皇帝认为“大概市井之事,当听民间自为流通。一经官办,本求有益于民,而奉行未协,转多扞格”。他这段话的意思是,商品流通这些事,让百姓去做,国家不要管,国家一来管就会对百姓不利。过去的重农抑商政策到明朝和清朝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所以不要再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农抑商了。的确,中国曾经长期实行重农抑商,但是到了明清时期,国家已经不重农抑商了。
在明清时期中国商业蓬勃发展的大背景下,明清之际的著名思想家黄宗羲提出了“工商皆本”的观点。他说:“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欲求,商人使其原出于途者,盖皆本也”。也就是说,到了明清时期,商业已从“末业”变成“主业”之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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