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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晋平:加快落实对外开放新举措 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http://www.newdu.com 2018/3/26 中国经济时报 赵晋平 参加讨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进一步拓展开放范围和层次,完善开放结构布局和体制机制,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此外,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赵晋平研究员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的对外开放工作,关键点是服务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的新举措。2018年将成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起步之年。
    报告在对外开放方面新的亮点
    中国经济时报:您认为,报告在对外开放方面有哪些新的亮点?
    赵晋平:“进一步拓展开放范围和层次,完善开放结构布局和体制机制,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这是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8年对外开放工作总体目标,关键是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关于对外开放的具体内容在报告中主要涉及到了四个方面,都有一些新的亮点。
    第一,推进“一带一路”的国际合作。
    一是在推动国际大通道建设中明确提出深化沿线大通关合作。这是加强沿线国家之间贸易投资便利化环境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企业降低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增加贸易和投资收益。
    二是在扩大国际产能合作中不仅提出中国制造“走出去”,而且提出了中国服务“走出去”,有助于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走出去”的相互带动和融合发展,培育中国产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新优势,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企业对外投资优化布局。
    三是从拓展经济合作新空间的高度,提出加大西部、内陆和沿边开放力度的新要求。这有利于充分利用和整合东中西部、内陆沿边的地缘、资源和经济发展资源条件,逐步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大格局。
    第二,促进外商投资的稳定增长。
    一是强调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基础上,提出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新目标。这说明我们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要按照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打造“一流”的水平。此外,在改善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方面,还提出实施境外投资者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口办理”等积极措施。
    二是电信、医疗、教育、金融等高端服务业的开放要进一步扩大,并提出了新能源汽车、养老、银行卡清算等具体领域的市场开放举措,尤其是金融领域的开放力度明显提高,在此基础上决定要统一中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表明投资管理制度正在逐步向内外资一致的方向推进。
    三是要求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的同时,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之一,进一步明确了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的新任务。
    第三,巩固外贸稳中向好的势头。
    一是明确了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的量化指标,如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非常务实和接地气,我国的贸易便利化制度和机制建设将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企业将获得更多实惠。
    二是作为积极扩大进口的举措,提出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并且决定下调汽车、部分日用消费品等的进口关税。这些措施在促进进口增长,缓解贸易失衡压力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对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消费品需求提供了更多选择,有利于促进消费增长。
    三是强调了改革服务贸易的发展机制。这一点切中了我国服务贸易缺乏国际竞争力的要害。两年多的实践表明,体制机制改革对于完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产生了积极影响,得到企业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今后继续开展这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
    四是高度关注贸易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提出要大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今后随着和互联网、数字经济、智能服务、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的不断结合,这些举措还会为企业带来更多的贸易增长机遇。
    第四,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重点强调了尽早结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表明了中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积极态度和意愿。通过加强和伙伴国之间商签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协定,有助于深化制度性合作关系、促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为推动中国倡导的开放、包容、平衡、普惠、共赢的新型全球化发挥积极作用。
    2018年将成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起步之年
    中国经济时报:自由贸易港将成为继自贸试验区之后,我国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这对于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您对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有何建议?
    赵晋平:自由贸易港是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进一步深化和战略延伸。也是借鉴国际上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的成功经验、打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形成参与引领国际竞争合作制度性优势的一种积极探索。
    我个人认为,按照建成国际上开放水平最高特殊功能区的总体要求,我国的自由贸易港至少应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依托于沿海大型港口;二是按照《京都公约》定义的“境内关外”属性的海关特殊监管区;三是实行国际高标准投资准入和离岸金融自由化制度安排;四是实行入区货物免征关税和其它税收(如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五是实施非居民自由出入政策;六是区内或周边地区具有较强产业基础和制造、服务配套能力;七是区内经济活动向国内腹地以及国际市场的辐射作用和溢出效应较大;八是形成适应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需要的特殊法治环境。
    我认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有三种思路可供选择:一是现有保税港区向国际上高标准自由贸易港区模式拓展和转型。二是以沿海组合港为依托,集中建设2—3个国家级自由贸易港。三是选择沿海较大离岛建设一个全方位、高水平开放的港城融合型自由贸易港。
    这三种思路中,第一个较为稳妥,可以自贸试验区为依托起步,对标国际规则提升试验区内海关监管区(保税港区)的转型升级,在打造开放新高地的同时,助力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目前关于自由贸易港的公开讨论,相近的意见居多,相关构思易于形成共识,较具可操作性。关键是要保持有序合理的推进节奏,防止一哄而起。其他两个思路尚需做好深入研究和规划工作,短期内还不具备提出方案的条件,中长期来看,可作为升级版模式来推进,以形成更高层次参与和引领国际竞争合作的制度性优势。
    记者 赵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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