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全球发展展望研究系列(GDP)讨论稿,2016年1月8日
Policy Brief No. 16.002
[PDF全文阅读] 美国国会批准基金组织2010年改革方案的后续影响 熊爱宗
2015年12月18日,美国国会参众两院通过联邦政府《2016财年综合拨款法案》。在这项法案中,美国国会最终通过基金组织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标志着基金组织2010年改革方案在拖延多年后即将正式生效。然而,针对改革方案,美国国会设置了众多条件,这些条件为美国参与基金组织活动设置了约束,对基金组织也会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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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国会为基金组织改革设置条件进一步加强了国会对于基金组织运作特别是对于基金组织贷款工具的影响。这些条件如果最终被基金组织接受,这将使得基金组织的救援能力、效率和效力都将有所降低,其维护全球金融稳定的作用也将会有所下降。国会设置条件的出发点是使基金组织的运作更加符合美国的战略经济利益,而不是维护全球经济与金融体系稳定。外交服从于内政。这一状况主要是由美国当前的政策决策机制造成的,持保守倾向的共和党将维护美国经济利益与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对立来看,这使得美国对于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意愿有所降低。但无论如何,批准2010年改革方案是美国国会迈出的正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