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关于“顺差为什么是‘好的’”
古今外贸答客难(一)
【说在前面的话】
分析外贸史的几篇文章发表后,在跟帖中讨论不很热闹。但出乎意料的是:在好几个学术思想群中倒是引起了争议。商榷的网友来自史学、经济学和时政评论界,有的是真名实姓的教授,有的是认真的匿名网友。我很高兴有这样的交流机会,更重要的是在我看来这些问题无论从史实还是从理论逻辑方面,都不是鸡毛蒜皮,而是非同小可。所以很值得认真回答。为了人人平等,以下无论是名教授还是匿名网友我都以同样格式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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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清华大学): 秦晖先生,您在本群和《经济观察报》关于古商路上逆差贸易的文章均已拜读,几点看法供您参考。
1,用比较成本(所谓技术和低人权优势其实也是成本优势)解释入超,前提是已经形成市场竞争的国际贸易体系,而且存在建立于可贸易品平价理论基础上的国际支付汇率标准。但在近代以前,囿于交通条件和物流成本,上述前提并不存在。
2,如果贵金属的净流入或流出有实证数据支持,当然可以作为判断出入超的依据。但彼时国际贸易以奢侈品为主,微观的比较成本既无衡量标准,亦非贸易发生的主要动因。窃以为不妨从宏观视角考察,在尚无跨国投资的时代,高顺差必然伴随高储蓄,分析储蓄率的高低及原因,或者更能接近贸易顺逆差产生的真实背景。
秦晖: 传统外贸当然与近现代外贸有很大不同,而且古代经济的实证性也不能与现代等量齐观。甚至同为“古代”,明清史料可谓浩如烟海,没有谁敢说自己可以“竭泽而渔”。可是秦汉除了考古发现外,文献史料基本就是“前三史”,其中还有相当部分是班袭马说重复叙事,研究者主要的功夫大都还是在里面扒梳推理索隐探微钻牛角尖,这也是不得不尔。但是明清史如果只凭“正史”来搞研究,那简直就是笑话了。然而,我们也不能因此就放弃长时段比较,何况过去类似时间尺度的比较也已经不少,只是我认为其中有些舛误,也确实需要澄清。我的比较是有所指的,您看完或许就知道了。
其次,在古代史中分析顺差与逆差确实比较复杂,除了你所讲的缺少“实证数据”(绝不仅仅是外贸史如此)外,即便知道有“贵金属净流入或流出”,也要分析它们到底是货币还是“器用”,而且这两者当时往往“不对称”,我文中提到汉代作为通货输出的黄金到了大宛据说却“用为器,不用为币”就是一例,明代则相反,中国输入白银作为货币,日本的白银却是作为一般商品输出到中国的,他们当时并不用白银为币。
所以按现代的概念,当时中国对日贸易是有顺差的,但日本对华贸易却没有逆差。不过,双方都视为货币的情况当然也很多,这些确实都要仔细分析。
但更重要的,还是你提到的即使存在顺差和逆差,这种现象是不是可以用来进行“比较成本”分析?我觉得称为“比较效益”更好。现代国际商品,尤其是大宗商品中的确很多是大家都能生产,只是你生产这个更合算,我生产那个更合算,我们各自发挥“比较优势”,通过贸易进行国际分工,实现双赢。但是在古代,很多贸易(不只是奢侈品)都是“互通有无”,而不是根据“比较效益”进行分工的。惟其如此,简单地根据顺逆差论好坏就更成问题了。坦率地讲,我的文章正是因此而发的。
感谢您,最后我会对朋友们有关的商榷做一个答复。
赵燕菁:其实我们并未真正理解顺差为什么是“好的”。
张凤安:顺差,从货币政策看,给发钞提供了储备支持啊。从国家资产负债表看,提供了正现金流。从微观企业看,外贸和顺差,一般都是预付制,即使使用信用证,也可以从银行提前预支,有助于改善和刺激微观活力。
Shenghao: 生产出来自己不吃,人都是傻子吗?
赵燕菁:张凤安说的对!顺差的本质是货币。货币有助于社会商业化分工。问题来了,美国70年代后期为什么不追求顺差了?用低人权解释顺差容易误导。比如,顺差大国德日都无法解释。
张凤安:猜想,布雷顿瓦解后,欧洲拿美元兑换黄金。这时,美国要保有全球铸币税,只能依靠它的逆差,逆差刚好是美债的增加,逆差获得的美元,只能买美债。如果没有逆差,就没有动机买美债啊。这就是逆差创造货币。美国逆差创造美债,美债塑造美元。回到货币的本质,货币创造,不就是债务创造过程嘛。
秦晖:感谢各位赐教!顺差为什么是“好的”?这确实没法回答。因为并不是一切顺差都是“好的”。尽管有很多顺差状态令人羡慕,但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如此。例如我就认为明清的顺差一点都不比汉宋的逆差更值得我们自豪。
其实,顺差就是多卖了,逆差就是多买了,抽象地讲卖就是好,买就是坏,至少我没法理解。或者换一种说法,顺差相当于贷出,逆差相当于借入,逆差方向顺差方支付货币就相当于还债。抽象地讲贷出就是好,借入就是坏,也有点莫名其妙不是?“杨白劳”时代这样说说还可以,今天提倡“融资能力”的时代还能这样说?我批评“顺差崇拜”就是因为这个。而且看了各位的留言,还真觉得应该做这个工作。
至于赵先生批评说:“用低人权解释顺差容易误导,比如,顺差大国德日都无法解释”。我想各位要是读了全文就不会这么质疑。我只是把“低人权”列为可能带来顺差的7种情况之一,从来没有说低人权一定会有顺差,顺差一定来自低人权。我列举了一些顺差的案例与低人权有关,如果我对这些案例的解释不对,欢迎指出。但这些案例当然不含当代德、日。我确实也论及了德日的顺差另有原因,并把它归为值得羡慕的一类,那当然不是“低人权”,这有什么“无法解释”呢?美国内战前南方的顺差与低人权有关,1877年后全美的“百年顺差”来自效率,前者是“坏的”而后者是“好的”,这有矛盾吗?
而且还要指出:我文中提到艾弗西.多马和罗伯特.福格尔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奴隶制比自由劳动更有“效率”,这或许有争议,但是效率的计算要比“商品率”或顺差的统计复杂得多,如果说这些条件下奴役制比自由劳动更容易提高出口率产生顺差,那几乎不可能有什么争议。
俄国17世纪农奴化以后外贸顺差就是比此前自由农时代高多了,1861年农奴制废除后,由过去领主自营地演变的、公认为“农奴制残余”较多“的工役制”庄园也是制造顺差的重要力量,其商品出口率甚至高于所谓“资本主义富农经济”,更不用说高于一般小农。
1917年革命后苏俄的小农化导致消费率提高、商品率下降,出口无力。这是当局后来发动强制集体化的主要原因。果然,在把农民圈禁起来后效率如何不敢说,出口率确实是大为提高。“集体农庄”产粮首先完成上缴任务(相当部分供出口,换取工业化所需机器),所余才分给农民作口粮,多少全凭上意。以至于1931-33年间在饿死至少几百万农民的同时农业仍然保持了高强度出口!
可怕的是:1931年前后正值西方大萧条,粮食过剩,粮价大跌,从饿殍口中挖出的活命粮其实卖得很贱。就这样,苏联在大饥荒时期居然主要靠贱价卖粮保持着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德国除外)的贸易顺差。“用低人权解释顺差”在这种情况下能回避吗?
而这也表明“一切顺差就是好”的荒谬。从饿殍口中挖出活命粮来出口的“顺差”能比农民温饱无忧的“自然经济”好吗?更不要说“富国的逆差”了。一些论者津津乐道于给外国人提供了多少消费品,并嘲笑人家拿不出什么东西出售。其实就算人家什么也不卖,只要能让自己的国民丰衣足食,在我看来,这就比那些饿死农民挣“顺差”的国家强到天上去了。
至于美国“后布雷顿”时代的逆差,我已有专文解释,这里就不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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