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频道,考生的精神家园。祝大家考试成功 梦想成真!
会员登录 会员注册 网站通告:

管理学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经济管理网-新都网 >> 管理学 >> 企业管理 >> 正文

开放式创新下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初探(上)

http://www.newdu.com 2018/3/7 《改革与战略》2012年第2期 朱乃肖 黄… 参加讨论

摘要:文章首先从开放式创新概念和分类入手,引出开放式创新下知识产权运营的背景和必要性,进而从理论分析切入,对开放式创新下企业为什么要重视知识产权运营进行了理论剖析,最后重点对开放式创新与知识产权运营的协同机制进行了研究。在开放式知识创新的条件下,中国企业只有建立和健全知识产权价值体系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才能不断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并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国际分工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开放式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
    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竞争十分激烈,其激烈程度集中体现在技术创新上,而技术创新的竞争又集中体现在知识产权上(杨武,2006)。“即使是最好的技术,在没有实现商业化前都不可能获得其所需要的满意的利润(Chesbrough,2007)。”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的有效途径,集中体现在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上,这个问题的深入研究,对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保护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不仅具有理论指导意义,而且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开放式创新理论的提出
    

    开放式创新理论(Open Innovation)是2003年由哈佛商学院教授亨利·切萨布鲁夫(Henry Chesbroug)提出,他认为,在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应该同时利用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力量研制新产品,实现市场化(Chesbrough,2005)。如图-1所示。

在封闭式创新模式下,企业从研发到最后新产品投入市场都是在企业内部完成。通过运用企业自身的战略性资产、技术和资金实力,雇佣大量最具创造性的人才为企业工作,投放大量先进的设备进行生产,企业内部独立研发。并通过自己的营销渠道进入市场,获得销售利润。这种传统的创新资源的流出是以产品和服务的输出来实现的,我们把这种运营方式称为知识产权产业化运营。
    但在开放式创新模式下,企业更加注重资源在企业内外部的流动,此时企业的边界变得模糊。Chesbrough和Crowther根据资源在企业中的流动方向将开放式创新分为内向型开放式创新(inbound open innovation)和外向型开放式创新(outbound open innovation) (Chesbrough,Crowther,2006)。当企业从外部吸收资源,通过整合和吸取的方式获得外部资源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如通过获得技术许可、购买,与合作伙伴或竞争对手建立战略联盟等称为内向型开放式创新。当企业通过出售、授权等经济手段,或是通过免费释放自己的专利等非经济手段,把企业的资源输出而使企业获得收益或者增加产业整体竞争力,这些都属于外向型开放式创新下的知识产权运营的策略选择。
    总之,不论是内向型开发式创新还是外向型开放式创新,都强调企业应该重视知识产权运营,加强与外界的合作并把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尽快转化为最大和最佳的商业利润。
    二、开放式创新下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的理论支撑
    

    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并不是孤立的,是建立在企业资本运营的基础上,并且与企业的产权理论、竞争理论等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马克思的资本理论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提供理论依据
    

    资本总公式告诉我们,资本循环过程是生产过程与流通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起决定作用,因为只有生产过程产生剩余价值,但是资本的运动也不能离开流通过程,因为如果生产出来的商品出售不出去就不能实现剩余价值。
    知识产权是当代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本,在其运营过程中的资本循环与普通的资本循环的区别在于:这里的商品,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商品,而是含有高科技含量的知识密集型商品。商品中的知识产权表现形式可能是专利、品牌、独特设计、软件代码等。要使这些高科技含量的知识密集型商品的价值在市场运营中实现价值,并且获得高额利润,资本循环的第三阶段(商品化阶段)就尤为重要。因为在此阶段上,价值实现的难度比一般商品的价值实现的难度大得多。这个价值实现过程,除了要求企业的资本循环与周转的顺利、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准确预测外,更需要企业建立切实可靠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因此,知识产权运营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融合资本运作,商业市场运营与法律保护体系为一体。资本运作是知识产权运营的坚实基石,商业市场规律是它的运营平台,而法律法规则是它必不可少的保护伞。
    (二)科斯定理与知识产权运营
    

    科斯在1960年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阐述了他的思想,他认为,在交易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只要产权明晰,不论产权如何配置,都可以通过市场活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一方面,这是对产权明晰的意义的重要理论阐述,为国家和地区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石;另一方面,科斯定理的成立存在许多假设条件,在很多情况下并不能解释现实问题。运用科斯定理我们可以认为,只要知识产权界定明晰,则知识这种资源就能得到最优配置。但是稍微分析可知这显然是站不住脚的,这主要在于知识产权自身具有不同于一般产权的独特性。
    1.无体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并且可以被许多民事主体同时使用或反复多次使用。知识产权的无体性还体现在现实生活中产权的弱化和象征性。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组织问的相互利益和相互承诺之上,企业试图通过产权上的某种妥协、分享或出让等策略,构建稳定有利的发展环境(周雪光,2005)。
    2.专有性。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即独占性和排他性,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自己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享有的独占的权利来获得一定收益。
    3.时效性。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只在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这一特点表明,法定有效期一过,这一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人类所共同使用。这样做的好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扩大人类知识的传播,藏知于民,促进人类福利的增长;(2)避免知识的重复生产,节约社会成本,从而达到激励知识生产与促进知识扩散的均衡;(3)减少知识产权盗版,降低知识产权黑市管理的成本(张耀辉,2011)。
    4.地域性。根据一国法律取得的知识产权仅在一国有效,在其他国家原则上没有效力,但参加了国际性知识产权公约或签订了双边互惠协定的国家除外。
    (三)核心竞争力理论
    

    C.K.Prahalad与Gary Hamel在《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一文中提出,与物质资本不同,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不会在使用和共享中慢慢消失,而会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成长(C.K.Prahalad,Gary Hame,1990)。核心竞争力在企业知识产权方面的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隐形性。即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者的劳动成果,绝大部分是以大脑为载体,在没有取得明显成果之前,有价值的创意都隐秘在他们的头脑里。
    2.显形性。当隐秘性的成果在头脑中成熟以后,会以软件、图纸、文件等形式表现出来,通过公开的方式,与企业内部的同行分享知识成果。在这种时刻,为了保护劳动成果,企业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将他们的专利技术、软件源代码、图纸等智力密集型商品保护起来,这样既保护了他们的个人利益和创造价值的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流动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企业内部流动;二是随着员工的流动或是其他方式流出企业内部。它们往往以工艺流程、管理程序、数据库等形式出现并且会随着企业的运营而继续发展,不断完善。
    4.产权性。个人知识产权的利益属于个人,企业知识产权的利益属于企业,两者都受法律保护。当个人在受企业聘用并且签订了商业保密合同期间获得的发明、专利以及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属于职务发明,其产权属于企业,并且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5.市场性。知识产权的价值最后要通过市场来实现。但是知识产权的市场大部分在高科技企业,且知识产权市场还很不完善,因此,在价值实现上的难度比一般商品要大,如果长期在市场上找不到客户,则企业的研发投入得不到回报,严重危害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6.损耗的特殊性。主要在于知识老化带来的精神损耗。只有通过智力更新与新技术扩散才能降低这种磨损。同时,新技术扩散性也会导致精神损耗,为了防止核心技术被对手窃取或模仿而导致超额利润下降,企业应该通过专利等形式,保证在一定时期内企业的技术成果不遭受损失(李浩,2009)。
    只有把握好以上的六个特性,才能更好地把握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的关键,才能更有效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开放式创新和知识产权运营的协作机制
    

    开放式创新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提供了运营环境,知识产权运营顺应了开放式创新的发展要求。在开放式创新下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运营是相互渗透的。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才能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坚实的平台。知识产权运营离不开市场需求的牵引,企业应该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知识产权组合,采取适当的知识产权运营策略。图-2展示了开放式创新与知识产权运营的协作机制。

(作者单位:暨南大学经济学院)

Tags:开放式创新下的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初探(上)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列表
没有相关文章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昵称:注册  登录
[ 查看全部 ] 网友评论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隐私 | 返回顶部 |